叶承欢打了个呵欠,有点儿犯困了,“好吧,扯了这么多,还是说说你们的意思吧,是不是又想让我帮忙?”
威廉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当初各族的格局是您一手建立的,现在眼看这样的格局就要被打破,您一定不会袖手旁观的。”
“丑话说到前头,我跟梵卓族那三个自以为是的老家伙可不熟,人家可不一定听我的。”
“既然上次您能说服各族签订和平协议,那么我相信这一次他们一定也会听你的的劝告。”
“我可不是你们血族的家长,人家凭什么听我的?”
“因为您是北风之神,任何人都无法忽视您说的每一个字。”
叶承欢没话可说了,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个马屁拍得没那么惊天动地,却简单、直接、有效,一下便打到人的痒处,没想到吸血鬼拍起马屁来简直有如神助哪!
马屁也拍了,该说的都说了,该办的也办到了,眼看时候不早,叶承欢站起身伸个懒腰,“你们的目的也达到了,天不早了,我可跟你们这帮夜猫子耗不起,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吧,我就不留大家吃夜宵了。”
威廉他们也很知趣,很清楚吸血鬼跟人家根本吃不到一个桌子上,“请客”这种虚伪的话还是留在肚子里吧。
临走时,索菲亚那个小妖精恋恋不舍的攥着叶承欢的手,“霍尔德哥哥,我不知道你们大人说的都是什么,我只知道我会想你的,你可一定要来看我哦。”
这话说的人心理痒痒的,叶承欢捏了捏白嫩的小脸蛋,又拍了拍她发育良好的小屁股,说了声:“我怎么能舍得可爱的索菲亚小妹妹呢。”
索菲亚这才甜腻的一笑,露出四颗闪亮的小獠牙,跟着哥哥他们渐渐消失在夜色之中。
等这帮爱找麻烦的家伙走后,叶承欢又想了一会儿,越想越头疼,忽然想起林佩珊,那妞刚才被吓到了,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正打算去看看她,图雷根带着一票人提着双枪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一进门就扯脖子喊起来:“大人,你没事吧,我听到这边有怪动静,马上就带人来了。人呢……怎么连个鬼影都没有……”
叶承欢怕他吵到楼上的女人,“嗓门小点儿,我耳朵可不聋。没出什么事,可能是几个小毛贼吧,被我打跑了。”
他当然不可能一五一十的告诉图雷根,就算说了也没人相信,自己反倒会被人看成傻帽。
“是这样吗?”图雷根半信半疑,还探头缩脑的到处寻摸。
“好了,我说没事就没事,时间不早了,我老婆已经暖好被窝了,我们小两口也该睡觉了。”叶承欢下了逐客令。
图雷根酸溜溜的道:“真让人羡慕,我的被窝只能自己暖。”
叶承欢听罢大笑,“那是你对死去的妻子很忠贞,说实话,像你这样的男人差不多已经绝种了。以你现在的权势,想要找什么样的女人都不成问题。”
“但要想找到你妻子那么漂亮的可不容易。”
叶承欢很臭屁的一笑:“关键你不是我这么充满内涵的男人。”
两个人都笑了。
图雷根收敛了笑容,正色道:“我们已经给你找到了那个冒牌货。”
“人呢?”
“您不用着急,我已经派人秘密看管起来,等您有时间了再去也不迟。”
“我现在就有时间。”
“可是……林小姐的被窝……”
“再让她暖会儿吧。”
叶承欢披了件外衣便跟图雷根出了门,上了车后便问:“一切都顺利吗?”
“非常顺利,实际上我们连一枪一弹都没浪费,就抓到了那家伙。”
叶承欢一愣:“图雷根,你可不喜欢吹牛。”
“我没有吹牛,这是真的。”
“那货会乖乖的让你抓?”
“呵呵,大人,起初我也和你一样的想法,以为那人有多了不起,可是等看到他后,我才发现我想错了。事实上,直到现在,那家伙还烂醉如泥呢。”
叶承欢皱了皱眉,怎么也不相信那个主导了那么多爆炸案幕后人物居然会这么不堪。
“没错,那家伙是个酒鬼,不仅如此,他还是个酒色之徒。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正跟三个妓女玩蜈蚣游戏。”图雷根的笑容不仅猥琐而且信息量很大。
叶承欢一听就明白了,“真没看出来,你小子对那方面还挺在行的。”
“您误会了,别忘了我是这个镇子的镇长,这个镇子上的每一个人都在我的掌握中,包括妓女,没有我的许可,她们别想赚到一分钱。我就是通过她们提供的信息才找到了那家伙的老巢。”
叶承欢叹了口气,“这刚好印证了我们神州的一句名言:行行出状元。”
驱车二十里,他们并没花费多少时间便来到了一处破旧的营地,图雷根介绍说这曾经是前苏俄侵略阿富汗时留下的一处营地,几十年过去营地早已破败不堪,他买下了这块地方,作为招募他私人武装,训练新兵的集结点。
营地上除了有基本的训练设施和营房外,还有一些残旧的监狱,过去是苏军用来关押战俘的,现在则被图雷根用来教训那些不守规矩的新兵蛋子。
今夕昨夕,两个时空,两重天,虽然距离那段历史已经有些久远,但叶承欢走过那里的时候,还是仿佛听到了铁锁和皮鞭的声音。
经过一道道层层把守的铁门以及严密布防的走廊,叶承欢深切的感受到来自这个大嗓门的赌徒朋友的友谊,以及他对那个混蛋囚徒的“贴心照顾”。
一直来到监狱深处,叶承欢发现他的人早已守候在这里了,这些倒没什么,他对一手调教出来的黑暗风暴早已心中有数,只不过没想到那个英姿挺拔不苟言笑的指挥官居然是蜜糖。
说实话,他的组织里确实有那么几个不太好对付的家伙,蜜糖就是其中之一。
她跟阿尔巴之间谁也不服谁的明争暗斗由来已久。
在针对燕京叶家的那次行动后,叶承欢再也没看到过他们,没想到今天会在这种地方碰上。
“蜜糖,上次行动之后你没跟红魔那帮家伙去度假么?”
“没有。”蜜糖严肃的回答。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自己还没完成任务。”
“你的任务是什么?”
“保护您。”
面对这样的回答,叶承欢只能“好吧”。
是的,人家说的没错,黑暗风暴是以魁首大人为核心的,所以,这个组织的所有人的幸福全都建立在魁首健康平安的基础之上。
事实上,这条规矩不是叶承欢定下的,而是普罗米修斯跟黑暗风暴的几个老家伙们一起经过表决定下的,被写在如同宪法一样的“黑暗誓言”里,连叶承欢都无从更改。
“你应该去干点儿有用的事,而不是打着保护我的借口给我添乱。”
“为什么阿尔巴那个婊子就能留在您身边,我为什么不可以?”蜜糖挺起绷得紧紧的胸脯道。
他这才想到这妞向来跟阿尔巴不对付,两个宝贝可没少较劲。
叶承欢张了张嘴巴,最后只是挥了挥手便进了牢房。
进了牢房,那股混着血腥和霉臭的味道差点儿把人呛个跟头,就算捂着鼻子都恶心。
所谓的牢房比杀猪场也好不到哪儿去,墙上摆着各式各样叫不出名字的刑具,一个破木架子上摆着一排排大大小小的医用玻璃瓶,里面用福尔马林浸泡着不同形状的器官,也许是生怕别人认不出来,还特意打了标签,最醒目的几个字是:医用人体器官标本。
这不是牢房,简直就是个免费的人体器官博物馆。
左边是一排排精致的医用塑料小瓶,上面同样打着标签,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每只小瓶上印着的骷髅标志。
一把铁椅上坐着个穿着睡衣的家伙,手脚都被钢丝绑着,嘴巴里塞着袜子,惊恐的睁大眼睛,不停地摇头。
不用多想,这家伙一定就是今天的主角。
看他那副衰样,真让人失望,如果是个硬汉,兴许还能让叶承欢提起点儿兴趣来。
一个穿着白大褂的红发男人就站在那家伙跟前,好像在比划着什么,其他的几个佣兵都好像躲避瘟疫似的躲得远远的。
听到动静后,红发男人才回过身来,那家伙长得并不丑,高大结实的身材,配合那张立体感十足的西方人面孔,要是换成一身西装的话,兴许做个橱窗模特应该不成问题。
可是,当这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家伙,扶着镜框、捏着手术刀笑眯眯打量你的时候,恐怕没人能笑得出来。
就连叶承欢看到他时都一阵无语,也不知道是谁抽风,居然把这位奇葩给接到这儿来了。
明白底细的人都知道,这家伙并不是什么治病救人的大夫,事实上刚好相反,“杀人专家”、“死亡大师”、“肢解狂魔”这些词才是他最好的标签。
这家伙是跟神棍齐名的黑暗风暴中少有的几个奇葩之一,光是那个拉风的绰号就可见一斑,撒旦!
当然,你也可以叫他混蛋。
没人知道这个恶魔杀过多少人,但有案可查的是,至少有一百个人是被他用完全不同的手法给虐死的,因此他也很荣幸的成为了黑暗风暴的记录保持者。
他不是什么心理审讯的专家,大家都知道,他只对**感兴趣。
就连黑暗风暴的那些恶棍见到他都会头疼,因为这家伙最喜欢拉着别人玩飞刀游戏,只要他来了兴趣,就会软磨硬泡、甚至花大价钱求你把苹果顶在头上,好让他站在十码外甩飞刀,当然,这还不是重点,重点是这货甩飞刀之前总要先蒙住自己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