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念之間 第35頁

「小女孩,明天我下班後,一起去八里看海。」

「明天?」我持續手中的創作,沒有拍頭,「明天我和朋友有約。」

「哪個朋友?」

「大學同學。」

「女生嗎?」

「女生。」

「去哪里?」

「喝下午茶,聊聊女孩的心里話。」

「什麼心里話不能和我聊?」

「大男人,」我抬起頭,笑︰「關于經痛程度的話題,你可以理解嗎?」

他低下頭,沉默。手上的煙燃起一支又一支。

我穿梭在手中進行的故事里,無暇顧反周遭,等他再喚我時,天色已不知暗了多久。

「小女孩,我在你心里是重要的嗎?」他問。

「不然我為什麼會在這里?」

「你會永遠留下來嗎?」

確認故事已到部分段落後,我合上筆電,反問他一句︰「那麼,大男人,『永遠』是什麼?」

我討厭「永遠」這個詞,雖然它在感情里總被視為至高無上的信物,卻是人類無法跨越的時間象限;更讓人不解的是,它不費分毫便能輕易許諾,讓男女之間更顯廉價。

我們又陷入無聲的靜止中,直到夜色開始侵襲他的面容,「無論發生什麼事,你都會在我身邊嗎?」

「你知道明天會發生什麼事嗎?」

「所以,你會離開我?」

「看眼前,好嗎?」

「小女孩,我的意思是……」他呼出一口煙。實在不知道他抽多濃的煙,燻得我幾乎都要流淚了,「雖然無法預測明天,但我不希望你離開,也想把意外的機率降到最低。」

「你要我怎麼樣?」

「外頭的世界危險,你就好好在家里寫稿。你要什麼、喜歡什麼,告訴我一聲,我帶回來給你。」

「你要我像只洋女圭女圭,讓你藏在家里?」

「我只是想保護你。」

「我是作家,關在屋里,哪會有靈感?」我露出毫無意義的笑容。

「但是,我不會離開你,這不好嗎?」

「大男人……」我狠狠喘了一口氣,「我不可能是你生命中的全部,你不會不懂這道理。」

他起身,用很強的力道將我拉進懷中,和他在\起鄧麼久,那是第一次,窒息感油然而生,我一度誤以為抱我的不是大男人而是捆繩子。

棒天,趁著他上班,我逃離了那棟屋子。

我可以陪在任何人身邊,只要我願意。但只要變成我不得不面對的責任或枷鎖,我就想逃跑,而且是徹底消失。我不想和他談,也不願意妥協,唯一清晰且確定的念頭,是離開。

我再寂寞、再不想一個人,都無法像他那般,生活中只得有對方一人。

我不缺少男人,對于身上吸引人的特質我再清楚不過,但也終究不是個好女人,從一而終那套劇情,完全不可能由我來演。我太善變,對喜歡的人從不持久,不願負責也不願付出;孤獨寂寞,卻又無力經營一份持久的關系。

大男人讓我明白,生活中若只以某一個人為重心,便無法得到愛情;從我身上,我也明白,不願意為任何人負責,也無法得到愛情。

流浪者從來都只能以旁觀者的角度說別人的故事,當自己的心流瀉太多情緒導致客觀性失準的時候,他們的動作只有這麼個——

逃。

已經算不出是今夜的第幾支煙了。

燃到盡頭的灰燼在煙灰缸里暗去,黎詩雨丟下煙頭,拿起一旁的手機。

在粉絲頁十數封的私人訊息中,她看見林靖風的名字。

一一回復讀者的心得分享和心情抒發後,她並沒有點開林靖風的訊息,直接收起手機,深吸了一口氣,離開陽台,進入屋內。

窩在床上,她將手機接上喇叭,將音樂開到最大聲。

「你不覺得很吵嗎?」坐在一旁玩手機游戲的七原秋也抬起頭看了她一眼。

「不覺得。」她閉上眼。

「這歌你每天听,她到底在唱什麼?」

沉默了一會,她以與音樂聲相當的聲量吼著響應︰「去你媽的愛情!」

「失戀了?」

「愛情只是生命里微小的一部分。」

「那麼微不足道的話,」他發出尖銳的笑聲,「我們為什麼變成這樣?」

「夠了。」她將喇叭移向自己,「我不想管你變成什麼樣子。」

他走下床,從她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打開,「要是你不是在自欺欺人,你根本不會到日本來,大概。」

「你錯了。」音樂聲再大,她還是听得到他說的話。她擺手,一臉不以為然,「我從來就是個游戲愛情的騙子。」

「對我,或許是。」他喝了一口啤酒,毫不在意地揭穿她︰「對那個三十三歲的朋友呢?」

「夠了。」

「你只是個懦弱的人。」

「夠了。」

音樂再怎麼貫穿她的听覺,刺耳的言詞還是跟著旋律一起穿透內心。

「和我一樣呢。」他的目光移向床邊的穿衣鏡,以憐憫的神情看著鏡中的彼此。

「說別人懦弱,自己不會更強。」她走下床,把煙盒遞到他面前,「現在,請你離開。」

七原秋也很識相,收起手機和煙盒,默默離開她的公寓。

她關掉音樂。

隨即凝聚的死寂常伴著孤單而來。這是愛的循環之一,是起點,也是終點。

人到底為什麼害怕孤單?

她將身體重新拋回床上,掩面自問。

人該是習慣孤獨的,降生之前的十個月,一個人待在母親身體里「獨自」的小天地,沒有任何威脅,才能順利地來到世界上。由此可見,孤獨是有助于人體成長的。

但何以隨著年歲增加,社會化越來越深,「獨自」成了背離社會的標簽,為了順利度日,必須融入群體,學會少數服從多數那一套謬論?久之,便忘了與生來的獨活能力,無法自我保護,只能憑借外物彌補。甚至,用「另一半」的傳說來美化殘缺的本體。

人類沒什麼本事,說謊的能力倒是挺行的。

「So,what’slove?」對著蒼白的天花板,她平靜地問。

所謂心動、不舍、迷惑……種種被歸類于愛情的迷幻字詞,一旦出現以上反應,在理論學上的印證便是︰你愛上了那個人。

紛亂的念頭時時控制心跳,愛真的是無私的嗎?純然因為那個人的撩撥?又或者,只是那顆失去「獨自」能力的心作祟?然而,大抵能分為兩種截然不同卻又殊途同歸的運作方式︰

其一,即使我們無法在一起,但放你在心里,我的生活從此就有了可依賴的寄托,我不是孤獨的。

其二,我們有幸在一起,我有機會付出並接受關心,生活從此成為雙向的,我也不再孤獨。

我們需要一個人讓自己變得不孤單。

我需要你。

我們總是對別人說這句話,卻很少對自己說,我需要自己。

無論孤獨與否,我們忘了,需要自己,才是人生必須。

「我需要我自己,我需要我寫、我活著、我存在。」她坐起身,打開一旁的筆電。

她需要寫作,要很多很多的故事,她必須走下去,為自己。不管有沒有愛情,有沒有林靖風。

她不能再消沉下去。

暢銷作家宇施黎新書發表會人氣爆表春節將推出改編電影

斗大的標題在新聞頻道上播放,坐在櫃台前,蕭憶真下意識地抿唇。

「愛自己的生活、生命,不對任何際遇設限,自然寫得出好故事。」對于記者的發問,畫面中的黎詩雨有一張自信的笑臉。

這女孩無疑是人生勝利組,在台灣沒有多少作家能達到如此格局,但黎詩雨未到三十歲,就已經做到了,可謂前途無量。

她看過黎詩雨的粉絲頁,知道這個女孩擁有廣闊的生活圈,以及比常人敏銳的感受力,無論有沒有愛情,人生都夠多姿多采;更可以說,整個世界,都是她的材料庫。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回到顶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