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不掉你的好 第3頁

他這才願意走,重新發動車子,駛入黑夜里。

每次送杜莉詠回家,已經習慣這模式……等她上樓,然後等她開窗戶趕他走。哈哈,溫頌亞每回都想笑,她臉上那恨不得他快點離開的表情,讓他覺得好玩,樂此不疲。

另一頭,杜莉詠關上窗戶,重新拉上窗簾。

她淺淺地嘆了口氣,靠在窗邊,低眉看地板,眼色漫漫,有種如夢似幻的感覺油然而生,她很清楚,那是每回溫頌亞結束一段感情後,她心里頭的那股說不出來的放心。

他又被人甩了哪……她很不想太過壞心的幸災樂禍,但沒辦法,心里那股輕松無止盡地涌上。每回他戀愛,她就害怕他真的停泊下來,而那港灣不是她——

貝起唇,杜莉詠走向廚房,腳步輕快,打開冰箱,嘴邊還哼著剛剛車上那首英文老歌,一手從冰箱上層拿出巧克力冰淇淋,回到沙發上,嘻嘻笑,打開冰淇淋盒蓋,一口又一口吃著。

她喜歡溫頌亞好久了。

喜歡他哪里呢?好幾次她問自己。

是他面對工作的認真?是他每次推出新作品的才氣?是他能與她笑鬧的默契?是他每回送她回家都在門口等她上樓的掛心?是他那雙眼楮……好認真地跟她談著公事上的願景時,飽含的嚴肅?

是,都是。

她跟溫頌亞是大學時期的學長學妹,他們不同科系,他念設計、她念貿易,但當時她的直屬學長正巧跟溫頌亞同宿舍,常常拉一堆人出來吃飯,所以她也認識溫頌亞,是不很熟的那種點頭之交,一起大堆頭地吃過幾次飯,溫頌亞畢業後,她一回也沒想起這學長。

可,好巧,溫頌亞畢業兩年後,正逢她剛畢業要找工作,面試與面試的中間,她偷空到冰淇淋店吃冰淇淋,就這樣巧,他坐在她隔壁桌。

莉詠永遠也忘不了,他桌上那杯香草冰淇淋聖代跟他溫柔的微笑,在她記憶里,一樣甜膩。

「別那樣看我喔,男人也可以吃聖代好嗎?」

她因此笑了,為他那副坦蕩蕩的表情,那模樣天經地義,那瞬在她眼中留下幽默的剪影;她想,這學長哪時這麼寶了?之前都不知道。

然後他們聊起來,發現在這巧遇不是偶然,因為他們都愛吃冰淇淋,溫頌亞認真地向她推薦一道吃冰守則——

「這家店的聖代,上桌後要先把脆笛酥吃掉,一分鐘後冰會開始融,先忍住,不要吃它,真的喔,听我的,忍到五分鐘後,冰淇淋的融化度又軟又容易入口,不會讓腦袋冰得吱吱叫……」他看見她哈哈大笑,補道︰「笑什麼?真的啦,難道你想被冰得吱吱叫?」

他說要等五分鐘後才能開始吃,然後十三分鐘內要吃光,莉詠記得好清楚。

那天她謹遵溫氏吃冰守則,將桌上的巧克力聖代硬是在十三分鐘內吃光光,吃得太快太急的結果,就是……被冰得吱吱叫。

為了淑女形象,她沒有真的吱吱叫,只是皺著臉一副怪樣,讓溫頌亞大笑。

她皺著臉好丑,他笑容滿面真陽光,那一刻,他們是對比,這畫面在別人眼中一定很奇怪,兩個大人吃冰吃得唏哩嘩啦,然後女的將臉皺得亂七八糟,男的呢——很不給女生面子地狂笑。

莉詠不生氣,她也覺得好笑,最後也笑了。

吃完冰後,站在店門口,她有點不想走。這個下午太愉快,找工作的壓力因為遇到他而不見了,她慶幸剛剛有轉過街角來到這家店,遇見這令人愉悅的學長。

他喊她︰「莉詠。」

是驚訝的,很驚訝很驚訝的,他記得她名字?他們不特別熟哇!她記得這學長人緣極佳,她則是低調再低調,就算對她有印象,又怎會記得她名字?

而且還很自動喔,舍棄「學妹」這稱謂,減去姓氏麻煩,直接喊她名字,太……奸詐啦!

「我要自己出來創業,做手工珠寶,來當我助理吧!」

溫頌亞說話時,那自信模樣,輕嗓,縈繞著溫暖語氣,沒用征詢口吻,反而用一種延攬伙伴的語句,讓杜莉詠臣服了。

她還有理智,在即將答應前,問了︰「為什麼找我?」

他笑了,在午後陽光下,亮出一口白牙。「因為你愛吃冰淇淋。」

「就這樣?」

「不然咧?因為你剛剛被冰到吱吱叫嗎?」

或許就是這一刻起,她的視線不自覺地繞著溫頌亞轉。

有次她記錯交貨日期,讓他趕不及交貨,溫頌亞沒罵她,只是在客人來拿貨時,親自道歉再道歉,杜莉詠永遠忘不了,他高大的身體鞠著躬,目光謙恭,讓客人氣也生不起來,然後那夜他熬夜趕工,隔天將貨趕出來,親自登門送貨。

這些,他自己做,一句也沒怨她。

這就是愛上溫頌亞的瞬間,她是在這天起,太感動太感動,沒辦法忽視他重視工作的態度,因為自己疏失而造成的愧疚感,卻沒受到任何責備,讓這愧疚一直發酵,于是她更認真工作,努力不出錯,越來越稱職。

心,也是冰淇淋,遇到他就融化了,可是臉上不能表現出來,以免他壓力大,怕他被嚇跑。

明明自己條件也不壞,可是在愛情里她沒有太大自信,他熱情的溫度融化好多女人心,但不能讓他知道,其中有一顆——是她的。

巧克力冰淇淋在口中化開,杜莉詠一口又一口,眯著眼眸愉快地吃著冰淇淋,她想,溫頌亞又單身了……她會有機會嗎?

第2章(1)

雖然才決定暫時不再談戀愛,剛單身的溫頌亞,卻還是桃花不斷,先是參加設計展時模特兒對他頻拋媚眼,再來是上門要求改造珠寶的千金小姐跟他要電話,還有知名雜志編輯直接邀約他來她家「認識」一下。

溫頌亞一一拒絕,他這次很堅定,暫時不談就不談,戀愛太傷神,要花時間精神去照顧女朋友,自己又得到什麼?

他很熱中工作,一連幾天都窩在工作室里,他的工作室位于店面後方,店里販賣他的作品,但銷路太好,有點供不應求;每樣作品獨一無二,標價很隨興,從三千九到三萬九都有,當然,還有更貴的,鎖在工作室保險櫃里。

這天傍晚時分,店內難得一陣清閑,他走出工作室,閑閑倚在櫃台,打了個哈欠,跟早班店員小琳閑扯。

「小琳,有沒有男朋友?」

小琳聞言瞠目,她今年二十三歲,打扮時髦帶點龐克風,跟店內的婉約氣質很不搭,錄取她也是溫頌亞的想法,他覺得很藝術啊!苞光彩奪目的珠寶在一起,小琳是種沖突,再合適不過。

小琳戴著銀制骷髏頭戒指的手,往桌面一拍,訝異道︰「老板,你失戀了?」

「為什麼這麼猜?」

「我在這工作三年,被你問過十一次有沒有男朋友,每次都是你剛跟女友分手的時候。」所以以此推論,這次又是……

他挑了挑眉,沒否認。「所以你有沒有男朋友?」

「有啦有啦!講過八百遍了,你都沒在記。」

「交往多久?」

很嗦喔!小琳橫了他一眼。「五年啦!」溫頌亞從沒擺過老板架子,她與他互動自然,向來不必拘謹。

「五年?這麼久?有什麼訣竅?」

「哪有什麼訣竅?就愛到了,分不開啊!」

溫頌亞一陣沉默,深邃眼楮眯起,他不明白,為什麼連看起來沒啥定性的小琳都可以擁有一段長達五年的戀情?這種穩定的交往關系,在他眼里像是霧里看花,很懵懂。

「老板你不懂啊?」小琳雙手環抱胸口,一副跩跩地,看溫頌亞沉思,那雙劍眉越攏越緊,她早看穿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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