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之王 第67章

威廉的眼珠子转来转去,后来他非常不情愿地讲:“那……搬了新家后,我还可以和你住在一起吗?”

爱德华哭笑不得:“当然了,我是你的兄长,我家就是你家。就怕到时候你交了女朋友,反而嫌和哥哥住在一起麻烦。”

“不会的!”威廉不再反对搬家的事情。

青鸟乐队的小伙子们还年轻,此时对他们来说,友情和音乐就是最重要的东西。所以他们意见一致,想要尽可能就近住在一起。

最终他们找到了合适的房子。相邻的四栋独立式住宅,每栋都有自己的花园,隐私性不错。因为是新建住房,所以有规划车位。

这里距离他们的老公寓不远,离“回声”也很近。附近艺术氛围浓厚,有多家唱片公司,几乎走几步就能碰到一个录音棚或音乐酒吧。

威廉和爱德华的房子挨在一起,他直接搬进爱德华的房子住,他自己的房子则被当成乐队的排练室和储物间。

乔迁新居后,他们举办派对,邀请了全部在伦敦的朋友。披头士乐队当然也受到邀请,他们欣然出席。

在不久前,披头士发布了他们的首张专辑《请取悦我》(Please Please Me)。这张专辑在英国销售榜位居榜首,持续了整整30周。

之前刚从美国回来时,威廉本想要联系列侬,但他从报纸上得知披头士正在汉堡巡演,后来又要搬家,这件事就被搁置了。

“终于想起老朋友了?大明星?”列侬调侃地用胳膊肘捅了捅威廉,“我亲爱的朋友,你仔细想想,是不是忘记了什么事情?”

威廉从脑海中翻找,翻找,找出了那个久远的承诺。

他几乎蹦了起来:“天哪,约翰,你的孩子!我的教子出生了吗?”

第58章 流行之巅

列侬和辛西娅的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列侬根据曾经的计划,为他取名“朱利安”。他们在一座小教堂为朱利安做了洗礼仪式。

将小小的婴孩捧在手中,威廉感受到了某种安慰和救赎。

“约翰,辛西娅,你们不知道这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谢谢你们让我做朱利安的教父。”威廉动情地说。

威廉向辛西娅道歉:“对不起,朱利安出生时没能回来陪你。”虽然这本来就不是他的责任。

“哦,这没什么。”辛西娅说,“约翰也没能回来。”

虽然辛西娅看起来并不在乎,但威廉替她感到悲伤。

辛西娅的存在依然对外保密,就连为新生儿做洗礼,也只能偷偷摸摸地私下进行。

洗礼仪式后,威廉和约翰一起去列侬的姨妈家中作客,这件事被神通广大的记者发现了。

“威廉,你和约翰€€列侬是怎么认识的?”记者纷纷跑来询问他。

“我们从小就认识了,在利物浦。”威廉不欲多说,但是这一条线索对于英国记者来说就已经足够。

无孔不入的记者举着话筒去采访每一位相关人士,约翰的姨妈咪咪,列侬的童年玩伴,洞穴俱乐部的老板……把两支乐队搞得烦不胜烦。

记者倒是轻松,他们动动笔头,将披头士乐队与青鸟乐队的神奇友谊宣扬得人尽皆知。

两支当下最火爆的乐队被捆绑在一起,结果就是他们的名气倍上加倍。

那天威廉和乔尼企图回“午夜”酒吧追忆往昔,最终却只能从疯狂的粉丝中仓皇逃离。

“怎么会这样?”乔尼心有余悸,“那是爵士乐酒吧,怎么还有那么多我们的歌迷?”

他们坐上的士逃也似地回了家,就此意识到他们已经失去了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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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如此出名,他们的专辑卖得如此火爆。

以至于BBC电视台向青鸟乐队发出了一个邀请。

原来,这家国民电视台正在筹备一档音乐排名节目。在这档节目上,不仅会定期公布热曲排名,还将邀请最流行的歌手或乐队上台演唱他们的热门歌曲。

“他们邀请青鸟乐队在首期节目做开场表演。”理查德说。

威廉很兴奋:“难道说BBC认为我们是现在最流行的乐队?”

“不只是因为乐队的热度,”理查德拿出合同,“还因为节目组看上了我们的一首歌。”

爱德华接过合同,研究了一下条款:“他们想要用《约定》做节目的主题曲?为什么?”

《约定》不是他们的热门歌曲,甚至可以说是他们乐队最不起眼的歌曲之一,就连公开演唱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这首歌是威廉写的。他与约翰€€列侬曾有一个约定,“在流行的巅峰再会”。定下这个约定后不久,青鸟乐队就四分五裂,威廉一度以为这个约定永远无法实现。

直到青鸟与披头士在伦敦再会,威廉才重燃希望,他就在那时创作出了这首《约定》。

这首歌里面有一句歌词:“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在流行的巅峰再会。”

这是他和约翰€€列侬心照不宣的秘密。

但是这层含义除了他们没人知道。威廉不明白BBC怎么会看上这首歌。

“这是一个绝妙的巧合,”理查德笑了,“这首歌的副歌不是一直在重复‘流行之巅’吗?太巧了,BBC的这档新节目就叫做‘流行之巅’。”

“他们之所以想用这首歌做主题曲,就是因为它的副歌异常契合节目主题。邀请青鸟乐队唱开场曲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哇哦,”威廉像海豹一样拍手,“他们节目组起名字还挺有品味的。”

理查德说:“我建议你签字,这是个很难得的机会,对你没有任何坏处,还能得到一笔授权费。同时乐队还将在BBC的一档野心勃勃的音乐节目上唱开场曲,这可不是谁都能有的待遇。”

威廉想了想:“除了我们还有什么人参演?有出演名单吗?”

“有的。”理查德将名单递给他,“不过这只是BBC有意向的名单,他们并不一定都会同意参演。”

威廉接过名单,他只是在找一个名字。

霎时间,笑意挂上他的嘴角。

找到了。

披头士乐队赫然在列。

威廉再次回忆起那闷热的地下洞穴。披头士在舞台上流着汗,唱着节奏布鲁斯。那时他们和披头士都岌岌无名,但两个狂妄的少年约定要一起前往流行之巅。

“怎么样?威廉,你想去吗?”

“我们当然要去,”从回忆中抽身,威廉笑了,“我们当然要去流行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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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对《约定》这首歌真的不熟,以至于他们还需要提前进行排练。

乔尼拿着乐谱念念有词,迈克尔转着鼓棒尝试不同的鼓点。爱德华倒是胸有成竹,抱着吉他端坐在那里。

威廉正在为吉他调弦。《约定》这首歌不需要钢琴,但是需要两把吉他。

威廉会的乐器不少,他究竟弹钢琴还是弹吉他,抑或是来几声口琴,全看歌曲的编排。

但总之,青鸟乐队的主唱常常也要肩负演奏的职责。在长期的练习下,即使吉他不是威廉最喜欢的乐器,但已经是他使用最熟练的乐器之一。

调音结束,威廉用拨片扫了一下弦。

琴弦充分地震动,发出明亮的嗡鸣。

威廉拿着拨片的手再次抬起,一晃袖口已坠上闪亮的水钻,简单的衬衫被华丽的演出服替代,排练室变为光鲜的音乐厅,威廉已然身处“流行之巅”的录制现场。

灯光、镜头、观众全部朝向同一个方向。舞台的正中心,现场星光最盛的地方,青鸟乐队的主唱站在那里,一脸泰然和平静。

即使这是拥有五千多个座位的宏大场馆,对青鸟乐队来说也只是平常。万人体育馆都去闯过,他们虽然年轻,但已历尽千帆。

威廉开始拨动琴弦。

他应该注视观众,或是注视前方,但他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看向观众席的边缘,那是给演出嘉宾预留的座位。那里坐着他的老朋友约翰€€列侬。

他看向的不是列侬,而是过去的自己。他的初心,他的梦想,他为音乐而鼓动的心脏。

威廉开口唱道:“那时你是个小男孩,住在小小的阁楼,将脚丫翘在墙上……”

许多歌迷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它不是热门金曲,从未在电台播放。它的旋律十分陌生,但是当他们静下来去聆听,突然发现它的歌词优美,富有诗意。

“保罗,”约翰€€列侬对保罗€€麦卡特尼说,“你听,这是威廉写给我的歌。”

威廉继续唱道:“你双眉紧皱,弹奏一把二手班卓琴。你说‘碾压贝多芬’。哼……”

威廉轻笑:“我说‘碾压贝多芬’。”

列侬继续和队友窃窃私语:“我和威廉认识,就是因为我手里拿了一张《碾压贝多芬》。”

他的队友受不了了:“行了约翰,别再炫耀了。”

“闷热的洞穴,无尽的渴望……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在流行的巅峰再会。”

威廉指向列侬的方向,镜头顺势切到列侬。

列侬心照不宣地笑了,他伸出右拳,而威廉也变指为拳,和他隔空撞了一下。

接下来,歌曲进入了副歌部分,也就是节目组想要买下用作主题曲的部分。

鼓点进入,吉他疯狂扫弦,歌手的声音也变得响亮热烈:“流行之巅,我们来引领节奏!流行之巅,我们将重塑完美!流行之巅,是我们全部的梦……所以让我们一起欢呼,在这流行的顶点!”

威廉高高跳起,单手指天。

“嘭!”舞台上响起礼炮的声音,金色的碎片从天而降,在空中飞舞,映射出七彩的光芒。

台下的观众欢呼着,尖叫着,他们向舞台上那仿佛在发光的主唱伸出双手,却只能抓住破碎的礼花。

威廉喘着气,汗水打湿了他的刘海。舞台上的爱意强烈,虚浮,容易上瘾,就像这礼花一样精致华丽,转瞬即逝。

但是在这一刻,这一切都太过于美好,太过于舒适。观众的爱填补了他缺失的亲情,这种几百人,上千人同时给予的强烈爱意,也远比他从未尝过的爱情要令人目眩神迷。

威廉还记得节目组的要求,他拿起话筒,他的喘息声传入话筒里: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来到€€€€流行之巅!”

舞台上开始了灯光秀,这台BBC历史上最受欢迎的流行音乐节目拥有了完美的开场。

威廉和队友们一起退场,爱德华搂住他的肩,称赞他:“表现真棒。”

“时间还早,要去喝一杯吗?”这是乔尼。

“我的备用鼓棒去哪了?”迈克尔在问。

“嘿威廉,别忘了看我们一会儿的表演!”威廉路过披头士乐队,他们每人都在他背上拍了一下。嘶,约翰的手劲真大。

他们在后台遇到了无数艺人,有认识的也有不认识的,每个人都向着青鸟乐队无比友善地打招呼,像是他们最亲密的朋友。

威廉感到昏昏沉沉,如在梦中,却又无比快乐。

他终于实现了梦想,此时他感到自己正在€€€€流行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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