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男主为我打天下 第151章

鼎盛,有隐世大族之态,于是复家长女便嫁入当时的萧州牧家为嫡妻,又生下一子一女。”

秦纵大约懂了这些齐家旧臣的心思,当日大雍初立之时,真是民心所向,他们无法寻得机会复国,但却也在暗中积蓄力量。这些人出身士族,各个都是不凡的,几代经营下来复家自然鼎盛。后来大雍皇室昏懦,又恰逢复家无子,继承了祖先遗志的新齐家旧臣们便另寻了出路,将小姐嫁与权贵,再悉心辅佐其后代,便也勉强算是大齐皇室之后。

其实几百年过去了,若是说对大齐皇帝有多忠心嘛,或许刚开始的那一辈的确忠心,但数百年过去了,这些人还在坚持着,无非是因为当初为了光复齐朝,整个家族都已经交付进去了,想要再抽身又如何舍得祖宗的百年心血付出?

“所以萧译并不是在流放途中走失的,而是被他们带走的?”秦纵漠然问道,甚至有几分嗤笑的意味。

这些昔日忠心耿耿的齐家旧臣,已然变成了一群疯子赌徒。萧译还未长成,萧家却已然获罪流放,甚至牵连复家,一蹶不振。

可他们已经在这场托孤里付出太多,无论如何都要捞回本的,所以秦纵只觉得讽刺。

但这份嘲讽并不是对着无患子,且不说无患子是秦纵的师父,单凭秦纵对无患子的了解,以及今日他主动来找自己袒露旧事,秦纵便知道他定然是不赞成此事的。

“所以萧译现在何处?姜木便是萧译?不,姜木不知自己来历……”

秦纵记得萧译走失时已经大约有了七八岁,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已经有了记忆,若姜木是萧译,他不会对自己的来历全然不知。然且,姜木与楚霁年岁相当,可萧译至少三十有五了。

“不,不是姜木。”

提起姜木,无患子的情绪显然更波动了些,毕竟姜木尚在襁褓时就是无患子一手养大的。说完这话,无患子闭上眼睛,良久才颓唐道:“萧译,便是周珩。”

周珩在桐昌城所做这事,无患子是知晓的,甚至在听说了桐昌城时疫时,无患子心里便有了猜测。只是当他赶到桐昌城,姜木已然将时疫控制住了。

无患子自觉周珩变成这副模样也有他一份错失,所以羞愧之下不敢露面,这才又暗自离开。

“当年复家荣光不在,他们将萧译带回后,又凭借仅剩的积蓄疏通关系,给他买了一个良籍,改姓为周。萧译一开始是极尽反抗的,我舍不得那孩子,便想着将他送走,可不想却被他们发现。最终他们对萧译实施了更残忍的手段,他们叫他主公,告诉他是百年复国的希望,却无时无刻不在控制他的一言一行,不允许任何外人靠近,要求他杀死自己的宠物……如此种种,不可胜数。”

无患子那时候是心疼周珩的,他想着总有一日要把这孩子救出去,可崔家到他这里也只剩下他一人,他一人之力如何抵抗其他几大氏族的联合?

直到姜木的到来,无患子发现周珩真的变了,变得比那些人想要的模样更可怕。

因为担心周珩也如他外祖父一般子息单薄,那些人便又去四处寻找复衍的二女儿所生之子。当年的二小姐不满家族为她安排的婚事竟逃婚去了,最后和一山野之人相爱,生下姜木。这些人寻到姜木之后,由于害怕二小姐泄露秘密,竟将二小姐和她的夫婿一同杀了,将尚在襁褓的姜木带回抚养。

周珩是最不能适应姜木到来的人,他那个时候已经被洗脑成功,他自认肩负使命,是大齐皇室唯一的遗脉,是以后唯一的天子,他不允许任何人威胁到他的地位。

于是,十二岁的周珩举起平日练武的剑,趁人不备便要杀了姜木。

危急时刻,是无患子将姜木救下,同时也下定了要离开的决心。周珩的悲剧已经造成,他不能做再让一个无辜的孩子被折磨成这副模样。

“后来,周珩当上了州牧,权势愈盛,竟渐渐找到了我和木儿的藏身之处。”

秦纵听到这儿已经理清了思路,无患子所言虽让他震惊,倒也并非全然在意料之外。

周珩虽然可恨,不想却也有可怜之处。只是再可怜,也无法抵消他在桐昌城做下的恶。

而无患子将姜木救出,秦纵便知自己没有拜错师父,于众人癫狂之际清醒抽身,又尽力保全了无辜之人,当得起德高二字。

“那为何你还会离开师兄身边,反而到南奚来?”

姜木只习得了医术,却不通武艺。若无无患子在身旁保护,只怕更危险。

按照秦纵的推测,若是在楚霁所知晓的历史中有姜木存在的话,那么楚霁不

会对于无患子是他师父这件事如此震惊。

那么只能说明一件事情,这中间不知发生了什么,也许是无患子没有到南奚去,也许是无患子还未同他相见便提前离开,而能让他离开的原因只有一样,那便是姜木出事了。

可偏偏楚霁与姜木相遇是偶然,他并不知道姜木此人的存在。那么在原来的轨迹中,姜木被周珩抓住了,使得无患子不得不提前离开。至于后来发生了什么,秦纵不敢想。

“崔家人有推算演化之能,我当年隐约推算出天下明主在南方,又花了几年功夫确定了此人是你,但也推定你日后必有劫难。所以我来到南奚,授你医术,希望关键时候能保你性命。但我又存了私心,希望你日后能庇护姜木,便又提了要求,所以不敢以师父自居。”

秦纵没想到竟然是因为这个,无患子是特意为了他才到南奚的,而且事实也的确如此,若是没有无患子传授的医术,他在沁叶城一战中定会落下病根。

结合楚霁初见他的反应,生怕他哪里有什么毛病命姜木格外小心照看。秦纵知道,在原本的时间线中,无患子没来得及教他医术,让他落下了很严重的毛病。

“师父,您即便不认徒儿,可我已然唤了姜木两年的师兄。”秦纵的态度比之方才更为敬重,朝着无患子单膝跪下。

无患子一时泪流满面,又连忙将秦纵扶起。

“好徒儿,师父是怕你不肯认我。”无患子抹了一把眼泪,到底没忘记自己来的目的:“婉仪也实在是可怜。四年前,她便全然知晓了真相,从此心灰意冷,不再理会俗世。”

秦纵与萧婉仪是有恩怨的,当年的宴会上,萧婉仪极为强势地提出要嫁与秦屹做续弦,还与萧彦一唱一和,惹得秦纵当场掀了桌子。

可当时的萧婉仪却并非出于本心要强嫁秦屹,而是她收到了一封信,关于萧译的下落。

婉仪公主全力寻找走失的弟弟多年谁人不知,所以寻常婉仪也并不会相信,但偏偏随信而来的是萧译的贴身玉佩,婉仪也有一块,是萧家嫡系嫡出才有的,连萧彦都没有。

婉仪抓住了唯一的希望,但对方的要求却是只有婉仪嫁与秦屹,想办法获得秦屹信任,拿到兵权,然后才会告诉她弟弟的下落。

于是这才有了当日宫宴之事,但秦屹不愿,秦纵强势,此事又不得不作罢。婉仪悲痛万分,却被知晓真相又恰在南奚的无患子撞见。

给婉仪写信的不是旁人,正是周珩设计的。他知道自己的姐姐是南奚公主,也知道姐姐如何寻找思念他,可是那时他刚当上州牧,正是缺钱缺兵马的时候,所以便将主意打到了自己亲姐姐的头上。

婉仪这么多年在南奚与萧彦明争暗斗,甚至为了帮萧译守住地位不嫁,也愿意为了萧译的一点儿消息全然奉献自己,到头来竟然全部都是亲弟弟的算计。

她得知实情之后,万千亲情,连同她的俗世之念一起斩断。

秦纵听完默然良久,半晌才道:“我会给主公写信,商议萧婉仪一事。”

其实不用商议秦纵也知道,楚楚最心软,知晓此事后必定不会再追究这么一个可怜人。

只是主公的君权不可逾越,在这一点上,秦纵一直做得很好。私底下他们怎么亲昵都没关系,明面上必须一切以楚霁的意愿为准绳,这是他们作为最高掌权者相爱相守的相处默契。

第一百三十二章 (二合一)

楚霁和秦纵养的那只鹰隼, 取名叫做同风。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1】

楚霁觉得,这只鹰隼神勇非常, 又是自家小将军费心抓来的,即便不是传说中的大鹏神鸟,也丝毫不逊, 所以取了这个名字。

这两三个月来,同风可是累坏了,来回给它的两位主人来往书信。即便它比一般鹰隼更擅长飞行,更不用说寻常信鸽了, 但从沧州和南奚往返也需十日。

同风从南奚带着秦纵的书信飞回时,楚霁却不在府中。

今日是沧州最后一座百业学堂落成开学的时候,楚霁听课去了。

这百业学堂和曙霁书院不同, 曙霁书院培养的是想要考取功名的学子, 授课的夫子都有功名在身,但百业学堂却面向普通的群众,尤其是村子里的农民。

百工学堂也教人认字写字,但却不是教天地炎黄、经史子集,反而更落在实处, 比如自己的名字怎么写, 去富户家里上工的契书怎么认,受骗了该找谁主持公道, 再教一些简单的算术,让他们能在务工时免受坑蒙拐骗。

毕竟农民是按照天时吃饭的, 农忙时他们在田地里头忙碌, 但农闲时他们却不会真的选择闲着,反而会去富人地主家做短工或是做跟着人盖房子一类的活计。

楚霁再怎么管理, 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事无巨细,往常也经常发生被奸商坑了的农民,但是他们不识字,契书上写的什么都看不懂,拿到了衙门一看,白纸黑字都是对他们不利的内容,却还明晃晃地按着红手印。

所以楚霁便想着建扫盲性质的学堂,不用他们学多高深的文化,但至少叫他们识得一些常用的字,这样也便是够用了。现在和楚霁当初生活的地方不同,商终究是商,也是平民百姓,不敢随便去钻法律的空子,玩什么文字游戏,至多也就是仗着农民不识字坑骗他们。

他先是在五柳村进行了试点,在两年前就建好了百工学堂进行授课,成效很是不错,他便在今年初进行了推广。

当然也不能光教授识文断字这类,毕竟学习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既然事情办了,楚霁总是想着要更落到实处地发挥作用。

因此,百工学堂还会不定时地请村子里庄稼种得特别好的、家畜养得特别肥的、针线活特别好的……只要是有长处又是农民生活所需的,都有可能成为百工学堂的老师,由官府给予他们奖章和薪水,请他们给村民传授传授经验。

楚霁不是没想过将这些法子直接登报,但是这些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得,又哪里是会去买报的呢?买了也看不懂啊。

蒋老三站在讲台上,看着底下乌泱泱的人头,基本上都是村里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亲,不由得紧张地搓了搓手。

“老三啊,你就大胆地讲,楚大人说不怕讲错,就怕不讲。”村长见蒋老三紧张,便出言鼓励他。

这里是蒋家村,村长算起来也是蒋老三的族叔,自家后辈这么有出息被选中当着学堂的老师,他面子上不知道多有光呢,逢人就夸自家这个侄子有本事。

不过蒋老三的确有本事,他家里兄弟多,分家出去的时候一共就得了二亩水田三亩旱地,但每年这五亩地的产量抵人家七八亩,今日便是请他来分享经验的。

蒋老三哪里会不讲,他早得了官府的奖励,那奖章是能别在衣服上带出去炫耀的,那十两银子更是实打实的。

要说他怕不怕被别人学去自己增产的法子?蒋老三是不怕的,他自己就是蒋家村里的人,村里大部分人都是他的族亲,他也想大家都过上好日子。

再者说了,现在他们的粮食可不是由城里那些粮行商户来收,往年收成好的时候,因为卖的粮多,那些人反而会故意压他们的价。现在是由官府统一定价来收,价格不知公道上多少倍。而且就算谁家急着用钱,卖了大量的粮食也不用担心,现在粮食的售价也是官府统一定的,除了贡米珍珠米这些名贵品种,寻常地里长的粮食也不像从前那么贵了,倒也能叫人一天至少吃上一碗干米饭。

这以前也不是他想藏着掖着,他都没想到还能通过讲课的方式把他的想法告诉给大家。

清了清嗓子,蒋老三抑制住心里的激动,大声问:“大家都是种地的,咱们最恨地里有什么?”

底下本就不算安静的教室顿时又更热闹起来,大家都相互讨论起来。

楚霁看得也是稀奇又满意,想不到这个蒋

老三上起课来还有模有样的,还知道先来个提问,设置悬念啊。

他自然知道蒋老三今天要讲什么,事实上这种关乎民生的大事楚霁也不可能任由着瞎折腾,有的人家的确是庄稼长得好,但那是因为土地本身肥沃,而不是因为精心侍弄的功劳。所以每次选出来授课的人都是分管农业的大小属官遴选出来的,又和西郊农场里的人进行过交流,认为是切实可行的才将他们选来学堂讲课的。

至于有些人家的确是让贫瘠土地长出奇迹的,楚霁也不想放过。这些人要是有想法,楚霁便拨一块田给他实验,只不过这在旁人看来像是瞎折腾罢了。若是没有想法,楚霁便商量着让农场的人帮主人家干一季农活,看看人家是怎么干的,也许能有些门道。

所以楚霁有心培养,想着说不定日后就能出些个伟大的农学家呢?

农业是国之基础,现如今哪怕是沧州境内也还有吃不上饭的人家,更不要说全国了。但这却是客官原因造成的,人口年年增长,但土地就那么多,再不在亩产量上下功夫,吃不上饭的人只会更多。

楚霁记得后世水稻亩产最高记录是1052公斤,这里头有超级杂交水稻的莫大功劳,这楚霁是万万不敢想的,但好歹也不能像如今这样大部分人家亩产只有一百来公斤的。

反正楚霁有钱,搞科研求进步嘛,就是得舍得银子让人家折腾。

“诶,小兄弟,老师提问你呢。”楚霁忽然被旁边的人用胳膊捅了一下,顿时回过神来。

大约是楚霁看着眼生,不是蒋家村的人,所以方才课上的第一个问题,蒋老三喊了他来回答。

但蒋老三倒不是因为针对楚霁是外乡人,反而是蒋老三记得楚大人说过,要一视同仁地接纳其他村来听课的人,别村的人都想来听他的课,这只能说明他粮食真的种得好啊。

所以为了让这个外乡人感受到他们蒋家村的热情,蒋老三第一个就喊了他回答问题。当然啦,这也又他的私心,这外乡人实在也长得忒俊了,十里八乡他都没见过第二个,一看就让人想跟他说话。

“小兄弟,你家里也有田地吧?”蒋老三见楚霁愣愣的不说话,还当是自己太凶了,连忙更和蔼了一些:“平日里你们最恨田里有什么?”

楚霁这下也彻底回神,站起来笑着道:“家中是有些田地。若是说平日里最恨什么,自然是田里的害虫了。”

楚霁的回答当然是对的,毕竟他可是手里握着标准答案的。

果不其然,蒋老三笑眯眯地点着头让人坐下:“不错,这位小兄弟答得很好。快坐下吧。

楚霁坐下后,蒋老三又继续道“这些虫子,不仅会吃掉我们辛苦种下去的种子,在水稻麦子长大之后,又会吃到叶子和谷子,实在可恶。”

此话一出,都得到了大家的认同。

“是啊,每年我们家的水稻,叶子上都是虫眼。”

“还有不少没发芽就被吃了,根本长不出来。”

“要是有什么办法治一治这些该死的虫子就好了。”

……

“大家稍安勿躁,”蒋老三摆摆手:“我要说啊,我们家的田里的害虫比你们家的都要少!”

一语激起千层浪,怪不得蒋老三家只有五亩地,每年粮食产得还那么多,原来是有法子治这些虫子!

眼见着自己成功地调动起乡亲们的好奇心,蒋老三也觉得很是满足:“那是啊,因为我和我媳妇儿特别勤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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