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字,顾麻子是在十三岁的时候嫌自己名字过于不雅,才给自己取了这么个文绉绉的字,只剩身边亲近的人还会唤他“麻子”。作为他最好的朋友,沈满棠便也引经据典地给自己起了个了字,叫“雁回”。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字里行间在思念着谁,不言而喻。
只不过这字取的,不仅沈满棠身边的那帮纨绔不喊,就连顾麻子也不肯喊,到最后基本等于白取,只有在兴起时他才会在画作上留下“沈雁回”三字。
直到这回要捐画时,沈满棠才特意回了趟沈家,认真整理了他近些年的画作。不看不知道,原来这么多年里,“沈雁回”只停留在金朝的画像上过。
“小满,”顾麻子揽着沈满棠的肩道,“想什么呢?江小姐他们要走了,你还跟他们去下一站不?”
下一站是去几个沪上有名的戏班子处拜访,求他们办几场义演。戏班子练功苦、排戏苦,一场戏下来基本也要一个时辰起步,还要给戏院上交繁重的租金,让他们把辛辛苦苦挣来的买票钱和打赏钱都捐了,确实有些强人所难。大伙儿谁都拿不准这趟宣讲会不会颗粒无收。
事实也正如他们所料,他们一大帮人刚说明来意,就被戏班班主打了出去。任凭江显颐在电影界名声再响亮,在梨园也不好使。大伙儿强打精神互相鼓励,可到最后也没商量出个对策来,于是只能容后再议。
漏夜,沈满棠拖着步子挫败地回了家,把今天吃的闭门羹和顾老布置下的天价拍卖任务尽数讲给了金朝听。
他倒在沙发上,头枕着金朝大腿,长叹道:“哎哟喂,我这辈子还没被人这么嫌弃过。鼓动人捐款可真是太难了,要我说简直比你们做生意还难。都是从人家口袋里掏钱,你们好歹还会给他们等价的商品,我们却什么好处也给不了,只会一个劲地说大道理,也不怪人家烦我们。”
金朝闻言便给沈满棠按起了太阳穴,给他紧绷的神经解解压。即便他此刻眼下也挂着大大的黑眼圈,但他仍能理解并尊重沈满棠宣讲工作之不易。“你们还要筹多少钱,拉多少人啊?不然我多捐些,你明日就别去了,在家多睡会儿。”
“别别别,你捐得已经够多了。况且我们宣讲也不止是为了资金啊,这不是还得扩大我们的影响力嘛。要是有出名的戏班肯给我们办场义演,那我们就能借此机会向那些戏迷们宣传爱国思想,还能让那些爱捧角的富人家们多多捐款。我们还联合了许多书画界的大拿们,就是想以他们的影响力办场盛况空前的义卖画展,让更多人加入我们!”
沈满棠讲得起劲,忍不住站了起来,和金朝描绘起了他们救助会的美好愿景。金朝坐在沙发上静静欣赏着沈满棠慷慨激昂的姿态,心中颇为欣慰。即便不曾亲眼目睹沈满棠宣讲时的模样,金朝也能凭此刻短短几句话窥见沈满棠在外头意气风发、独挑大梁的气势。
金朝牵过这位自信满满的宣讲者,把他拉到自己腿上,然后自然地挑起沈满棠的下巴,在他唇上落下缠绵缱绻的吻。亲吻好像变成了一种习惯,金朝不再需要沈满棠用热切的目光发出邀请,而是本能地渴望着一份排他的亲密。
“宝宝,我为你而骄傲。”金朝的吐字断断续续、含糊不清,却还是被沈满棠照单全收欧,听进了心里。
沈满棠把手搭在金朝肩上,忘情地回吻着,手指毫不顾忌地抓着金朝粗糙的工服,发出阵阵挠人心肝的“刺啦”声。
起夜的佣人刚走到客厅,就见着主人家又在上演这旁若无人的亲密戏码。最开始他们思想上还接受不了这么惊世骇俗的感情,可人心毕竟是肉长的,没有金朝收留,他们早在街头冻死饿死了,哪能像现在这样有舒适的房间住,顿顿和主人家吃一样的餐食,还不用干多少活呢?
几个佣人私下讨论一番,把心中别扭的、转不过弯的想法统统摊开了、理清了,最后一致决定,最起码他们得支持金老板和沈少爷,否则也太叫好人寒心了。
于是现在佣人们都学会了主动避开亲热场景,就是实在避不开,也会以最快速度轻手轻脚地离开。不过金朝耳朵灵敏,就是对方再怎么放轻声音,他也能很快察觉,然后倏地一下正经危坐,装得像个正人君子。
他把沈满棠从腿上挪开,清了清嗓子回归正题:“你们既然想要拉拢戏班,为何不直接去找梨园公会,由他们牵头组织你们与各戏班的会谈?像你们这样名头不响,又不给好处的筹集会,莽撞上门自然不被重视,还容易遭人误会。你们得先从他们各个戏班子都认可的人下手,等那人点头了,他们才会争相照做。梨园公会是几个流派创立者建立的,拿下他们,便是拿下了所有你们想要联络的戏班。”
沈满棠面露难色,点点头感慨:“我还当公益宣讲就是先鼓动艺术家,再借他们的影响力鼓动老百姓,没想到这不挣钱的事也要上下打点,看来真是我想简单了。”说完他便拿起沙发边的电话想要拨给江显颐,告诉她金朝的点子。
金朝按住电话,提醒道:“很晚了,江小姐也休息了,等明日再说吧。”
“好吧。”沈满棠按捺下激动的心,跟着金朝上了楼,却径直奔向了书房。
“去哪?”金朝拉住沈满棠的手腕。
“我还有题没做完,明早先生要讲的。”沈满棠不受控制地打了个哈欠,眼角沁出水来,可他的身子却还往书房的方向偏着,显然还打算坚持。
“快洗澡睡觉。”金朝强硬地把沈满棠押入浴室,盯着他洗漱,灵魂拷问道,“你还是沈满棠吗?小时候多写一道题都要跟我耍无赖,现在却不睡觉也要完成功课?你老实讲,你把我的小满弄哪去了?”
“嘿嘿,”沈满棠倒扣沙漏刷着牙,口齿不清道,“因为我得考上好大学才能有男朋友啊,你说的话我怎么敢不从命?”
金朝无语地看着镜子里的沈满棠,白眼都要翻上了天。“你觉得我们现在不叫在一起?不叫谈恋爱?”那么多逾矩的事都做了,话也说开了,沈满棠这死脑筋怎么就转不过弯了。
“啊?”沈满棠吃惊地张大了嘴巴,飞快吐掉泡沫后连口都来不及漱,就抓着金朝的胳膊急问道,“我们在一起了啊?那你现在是我男朋友了吗?”
“嗯。”金朝无奈轻声道。他鲜少打破自己立下的规矩,尤其是在沈满棠面前。为了从小培养起沈满棠的好习惯,他基本上是说一不二的。可沈满棠这家伙,最终还是让他破了规矩。
“啊啊啊啊啊啊!”沈满棠抱着金朝,欢呼雀跃,动静大的估计整栋楼的人都能被他喊醒。他骤然得到一个确切的、从金朝嘴里说出来的名分,便顿时被喜悦冲昏了头脑,连自己还没漱口都忘了就往金朝嘴上亲。
“赶紧漱口。”金朝边推着沈满棠的头,边往后仰着身子,凑到水龙头下把自己一嘴唇的泡沫先冲掉了。
得了名分的沈满棠一晚上都在哼歌,高兴到天快亮了都还睡不着觉,只能扒着金朝又是qin又是ken地发泄情绪,最后撩拨得金朝fan身将他fu住,把他的精力全数耗尽了才终于消停下来。
第139章 打扮
“元宝€€€€宝€€€€宝!”沈满棠第二天醒来还是很兴奋,这兴奋劲甚至直接盖过了缺觉的难受,让他觉得自己还能再榨一百回甘蔗汁。
金朝难得睁不开眼,感觉身体被掏空。“你去上学吧,不送了。”
“男人,真冷血。”沈满棠踹了金朝一脚,爬起来百无聊赖地刷牙,心想,又不是叫他宝宝的时候了。
金朝嘴上这么说,最后还是爬起来飞速套上简便的工装和沈满棠一起出门了。沈满棠跟被神仙输了真气似的,连哈欠都没打一个,还在车上快速做完了昨晚欠下的功课。
反观向来坐有坐相的金朝,这回却一不小心靠玻璃窗上睡着了,等关门声响起时才被惊醒。
沈满棠走到金朝这一侧,敲了敲车窗。等车窗“吱呀吱呀”地摇下来后,他才把头探进车内,和金朝耳语道:“我走啦,男朋友。晚上见,么么。”
司机如坐针毡,一动不动地假装自己在车底。
沈满棠调戏完良家妇男后心情更是畅快,哼着小曲儿昂首阔步地进了学堂,颇有一股纨绔子弟的流氓劲儿。
金朝捂着刚被亲过的耳朵,有一瞬间将沈满棠幻视成了前世那个冤孽。不过应该不会,沈满棠是长大了许多,但在他面前还是藏不住事儿,若是他早已想起前世的恩恩怨怨,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没心没肺了。
他最好永远也别想起来那些不堪的往事。金朝沉沉地闭上眼,对司机道:“走吧。”
沈满棠听见身后车子开走的声音,失望道:“没礼貌,都不回亲我。”
常遇青快步走到他身边,冷不丁地勾住他脖子,瓮声瓮气道:“你自言自语什么呢?”他当然听清沈满棠在咕哝什么了,可他偏要给自己找不痛快,让沈满棠给他当面处刑。
“吓死人了!”沈满棠一把甩开常遇青的胳膊,骂道,“有病吧你。”看清楚是常遇青后,沈满棠才心有余悸地捂着胸口深吸了几口气,把刚刚那一瞬间自己脑中飘过的糟糕回忆统统抹去。
常遇青不打招呼就对他这样那样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沈满棠神烦他这样没有边界感的举动,也毫不留情地训过他好多回,可常遇青就像脑子里刻着要对他动手动脚的指令一般,一见面就忍不住向他亲近。
“对不起,”常遇青尴尬地收回手,移开视线低落道,“下次不会了。”
他总是不自觉地就把现在的沈满棠当作前世那个抗拒所有同性接触,却唯独对他不设防的小馒头。他是他唯一的朋友,也是他唯一肯信任的男人,所以哪怕后来沈满棠女友不断,他也没想过离开。只是这么偶尔的触碰和不经意的亲昵,就足够他忍下所有了。
可到底,现在站他面前的,不是从前那个人了。
“昨晚睡得好吗?”常遇青强颜欢笑,没话找话道。
“不好啊,夜夜笙歌,没工夫睡觉。”沈满棠嘴贱了一下,又有些于心不忍,所以添了句,“你别难过,等你也找到男朋友了就能懂我的感受了。”
这话添的还不如不添。常遇青强装的苦笑差点没挂住,又想来强取豪夺、强制逼迫那一套了。
这眼神有点可怕。沈满棠后退半步,然后一个转身极速跑了。常遇青看起来是很可怜,可他给不了常遇青想要的回应,或许离他远一点才是善举。
常遇青早就没小时候那么讨人厌了,在金朝离开后他便如转性般,莫名其妙又极具耐心地陪了他很多年。后来沈满棠发现自己不再害怕常遇青的触碰了,只要常遇青不像今天这样突然从后头突袭,他就也能忍受他的勾肩搭背,甚至是更亲密的举动了。
沈满棠后来想了很久才终于明白,常遇青这些年看他的眼神里总是盈满哀伤,就像是在看他死去的爱人一般……这样一双眼睛,总是很难让人再对他起戒备心。
当常遇青失魂落魄地走到班里时,沈满棠已经在请教同桌数学题了。他紧紧皱着眉头,好似被数学欺负了似的,看起来又可怜又喜感。常遇青踱步到沈满棠身后,默不作声地等着他问完题后才开口道:“出来一下,我有正事要跟你谈。”
你能有什么正事。沈满棠在心中不齿地想着,行动上却老老实实地跟着常遇青出去了。
“叫我出来干嘛?”沈满棠掏出兜里芦荟送的那块怀表,严格计时道,“给你两分钟,我还有单词没背完。”
“昨天显颐姐来家中找我姐,说了你们被戏班子刁难的事,我琢磨了一宿,才想起旧时我姆妈爱看戏,还和梨园公会的会长是老相识。”常遇青长话短说,“放学后我带你去见他可好?”
他怎么和元宝想一块儿去了?沈满棠心中震惊,转了转眼珠还是答应了下来。要说门路,江姐姐托关系肯定也能找到,只不过常遇青既然有认识的人,那当然还是由他牵线更方便些。
只是……“你有关系干嘛不直接跟江姐姐说?单我去管什么用?”他不过是个跟在江显颐后头的无名小卒,重要的事还是得江显颐出面拿主意。
常遇青走近了些,克制住自己想要摸摸沈满棠脸颊的冲动,解释道:“你这么讨人喜欢,去了一定能谈成。放心吧,我都打点好了,我们直接去找会长。”
这捷径实在诱人。沈满棠本不想和常遇青有过多牵扯,可他又不想把救助会的事都压在江显颐身上。更何况他也想靠自己做出一番成就,让金朝为他骄傲。
不过他家宝宝哥上回和常遇青谈完话后还傻乎乎地跟他坦白了,这回他只是借用了一下常遇青的人脉,应该不至于会生气吧?
放学后,沈满棠在校门口找到一早等候他的司机,简单说了他的计划:“阿哥,我等会要去拜访梨园公会的会长,也不知道几点能回,你让王妈别准备我的晚饭啦。还有今晚的家教课也要停一节,麻烦帮我到这个地址和老师说一声吧。”
说完他就和司机摆摆手,上了常遇青的车。
司机来接沈少爷放学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被人截胡。他很有危机意识地急踩油门,回到金家第一时间就致电了福臻总经理办公室。
“金老板,大事不好!”司机加重语气,“沈少爷被人带走了!”
金朝原本还在喝水,结果被司机这么一句话吓得差点呛死。“被谁带走了?”
“呃,好像是沈少爷的同学吧,个头挺高,长得也挺凶的,开的车看起来特别贵。”司机拍着大腿激动地打完小报告后,才发现自己这话有点歧义,便又道,“不过沈少爷好像是自愿跟他走的,说是去拜访什么公会会长来着。”
“我还当出什么事了。没事,不会有危险的。”金朝一听描述就知道是常遇青带沈满棠走的,不过常遇青这人说不上多磊落,却也没那么阴险,不至于和他摊牌后还在背后搞些小动作。
司机为自家老板捏了一把汗,刚想说什么却又被金朝急匆匆地挂了电话。“我的天呐,我担心的可不是沈少爷的安危啊老板。”那男的看起来条件蛮好的,老板怎么不着急呢?司机摇摇头,把自己脑中奇怪的想法甩了出去。
金朝一脸淡定地挂了电话,继续和他的秘书讨论合同的问题,直到秘书走后,他才心痒痒地转起了笔。
啧,常遇青这个死人。昨晚还是他先和沈满棠提的梨园公会,今天就被常遇青给捡漏了。金朝甩开笔,起身打开办公室里的衣橱,换上了他去会客时才会穿的三件套西装,还认真地挑选了一条领带系上。
这大热天的,要不是常遇青作妖,谁会舍弃透气干爽的老头汗衫!金朝照着衣柜中的镜子,又疑神疑鬼地想,自己平日里这么不注重打扮,等沈满棠谈恋爱的新鲜劲过后会不会嫌他没有魅力?
这么想着,他又从抽屉里拿出发胶,手忙脚乱地给自己梳了个自带气场的背头,然后拿起车钥匙就准备去堵人。
“喔唷,你这打扮,是要和谁去约会啊?”程大器刚准备进门,就被金朝这么个变装给整懵了。
金朝不适地转转被领口箍紧的脖子,尴尬道:“去接我弟。”
“接你弟穿成这样干嘛?你要艳压他啊?”程大器不解,“小少爷这么打扮还说得过去,咱糙老爷们的,穿成这样还真看不习惯。”
哥,我和你不一样,我是要谈恋爱的。
金朝把反驳的话咽回肚子里,暂时没打算和程大器坦白他和沈满棠在一起了的事。要程大器接受两个男的谈恋爱,可能吗?他拿不准。连向来柔顺的他姆妈都没法接受这事,更何况是程大器这种“糙老爷们”。
程大器心里有事,也懒得听金朝解释自己为什么突然孔雀开屏了。他叹了口气,又问道:“接你弟的事急不?急的话我改日再来。原本还想跟你复盘一下傅明玺的事的。这人活着始终是个祸患。”
金朝瞄了眼墙上的钟表,冷静下来,想着沈满棠上门拜访人家会长也不会马上就走,便松口答应了下来:“不急,进来聊吧。”
他重新退回办公室,泡了盏茶,心平静和地和程大器把先前的龃龉都说开了。
“小金啊,我这段时间想了想,觉得自己欠你一声抱歉,大哥当时不该为了傅明玺的事冲你发火。”程大器接过茶杯,又重重地放下,面色有愧道,“你说的对,连他儿子想要对他下手都没成功,我们人生地不熟的,在他地盘逗留几日能顶什么用,到头来还是白白搭上性命。我就是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才把对傅明玺的气都撒你身上了,你别怪哥啊。”
“程哥,你别这么说,这事我也有错。最初我跟你说的傅明玺身边的线人其实就是傅韫辉,我知道他一定会去行刺傅明玺,所以才会劝你不要在奉天莽撞行事。我和他是怎么搭上线的我还没法向你解释,但我当时真以为傅明玺是必死无疑了,只是没想到傅韫辉竟会失手。”金朝这段时间的自责不比程大器少,看着程大器这么自傲的人向他低头,更是让他心中不是滋味。
“好在现在战局已定,傅明玺不会有好果子吃了。等他丢了官职军衔,便也不会像之前那样日日派兵护送、严防死守了。这回你想要报仇,我举双手赞成。只是去奉天动手还是太过冒险,我的想法是最好将他骗来上海,在我们的地盘上将他一网打尽。”
“把他骗来?”程大器抿唇,思索道,“可傅明玺如今都焦头烂额了,如何还会特意跑一趟上海?你是已经有主意了吗?”
“沈家大太太傅君佩是傅明玺的胞妹。两人虽已久不联系,但哥哥削官丧子,妹妹关心一下也在情理之中。”金朝坚定地抬眸,打定了主意,“且沈太太恨极了傅明玺,而沈行长又素来与福臻有交集,请他们帮忙配合演一出戏,不是难事。”
程大器的笑容还没来得及完全展开,就被金朝打断了:“只是这事一定要筹划得万无一失才行。沈家二人是我弟弟的至亲,他们若是有闪失,我弟他受不住的。”
金朝的眸中闪过担忧,可对陶园昌的愧疚和程大器给的压力都让他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
作者有话说
久等啦!今天写作满两百天了,求一点海星,谢谢大家!
第140章 出山
沈满棠站在梨园公会会长冯境秋家门口,认真地整理了下着装,然后扬起热情谄媚的笑容,恭敬地请示管家表明来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