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什么,敢这么叫我?”郑爷将六亲不认的‘黑.老大’演绎的活灵活现,他一把将沉甸甸的警棍甩到郑达伟的肩上,“来我这闹事,说说你怎么想的?”
郑达伟见像从前那样颐指气使不管用,当即改变政策,做起‘好爸爸’来,“你怎么被他们教成这样了?你这是走错路了!我要去找他们叶家,他们凭什么把好好一孩子教成这样!还有没有天理和王法了?我要找他们要个说法!”
“好,去吧。”郑爷错开身,盯着郑达伟的一举一动,他敢去,郑秋白还要敬他几分胆色。
不过窝囊废始终是窝囊废,窝里横的郑达伟缩了缩脖子,深知他不过是个普通人,要钱没钱,要权没权,至多认识几个牌桌上的狐朋狗友。
可连郑秋白都被养成了这种彪悍德行,那叶家的手腕只会更狠。
他去闹事,几乎等同于送死。
“怎么,又不准备去了?”
“这、这……”
“知道我妈为什么要离开你了吗?因为你就是这样的懦夫,恃强凌弱,欺软怕硬,心思恶毒,以为嗓门大就硬气了,男人了?”郑秋白哼笑出声。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郑达伟年轻的时候是个相貌中等,体魄魁梧的男人,郑秋白又瘦又小,相当恐惧父亲的殴打。
现在,郑爷虽然依旧不如面前长成一头公猪的中年男人身板健壮,但他却可以轻而易举地碾死郑达伟,这甚至比碾死一只蚂蚁还要轻松。
郑爷丢开手里沉重的家伙什,抽出口袋里的丝质帕子,擦拭沾了灰尘的手心,“我不管是谁给了你我的消息,也不管你是来找我做什么。首先,你该看清你现在站的地界,拎清楚你的身份,在我眼前,你连个屁都算不上。”
“还有,如果再让我听到你满嘴喷粪,信口雌黄,我就让你见识见识,我在燕城这么多年,是怎么立身立命的。”
郑达伟彻底被吓住,已经完全没了刚才进门时的耀武扬威,见郑秋白丢了帕子要走,他心一横扑通跪到了地上,伸手猛扇自己的耳光。
巴掌声清脆响亮,这动静叫郑爷忍不住停下继续看他还能闹出什么样的笑话。
“我错了!我对不起你!更对不起你妈!那时候是我太年轻了!也太自负了!你那时候的病,家里根本承担不起,我们也是没办法了……”
“不用说了,这件事情我还要谢谢你们,如果你们当初不是那副丑恶嘴脸,我妈还真狠不下心离开镇子到燕城来,更不会遇到叶长流,过上富太太的日子。”
郑爷勾唇,“这就叫否极泰来,而你现在,叫恶有恶报。”
“如果不想我继续成为你的报应,我劝你识相滚远点€€€€”
郑达伟忙膝行上前,趴在地上抱住郑秋白一只锃亮的皮鞋,涕泗横流,“不行啊!不行啊,家里已经要揭不开锅了!你奶奶病了,这些年一直瘫在床上,你小弟今年初三,马上就要来市里上高中了,正是要用钱的时候啊!”
“如果不是我现在真一分钱都没有了,我绝对不会厚着脸皮来找你和你妈的!现在叶长流死了,你们娘俩没个照应,不如,我们一家团€€€€”
“要脸吗你!”阿良一脚把郑达伟踢了个飞起,这臭不要脸的话,他都要听不下去了,这不给他家小老板气出个好歹。
“第一,我没弟弟,你的种和我没关系,”见识过这世上最滑稽可笑的表演,郑爷真是要无语到发笑了,“第二,想和我妈复婚,那你就先去死吧。”
只有死了,才有机会见到舒澜,顺带和叶长流决斗。
郑秋白下次去烧纸,会记得给舒澜烧一本防身术,再给叶长流烧几本散打入门和武术秘籍。
“你这孩子,说话怎么这么呛人呐!”郑达伟抱着肚子,哎呦个不停,鼻涕淌进嘴里,“你有弟弟啊!你弟弟和我不一样,他乖得很,等你见到他就知道了,他是个好孩子,叫星星!”
手将将碰到门把的郑爷心上,偏头问道:“什么星星。”
“就是星星,没有品种,他出生在晚上,那天满天都是星星,还有扫把星落下来,所以叫郑星星!”
郑秋白的名字,是上过大学的舒澜起的,有文化又好听。
这郑星星的名字,是郑达伟这个有了儿子只知道傻乐的文盲取的,他当这个儿子是天上星落到人间来,所以叫郑星星。
郑星星。
这个早在郑秋白重新睁开眼时就出现在他脑海里的名字,这个他本以为躲开叶静潭就终生不会和他有任何牵扯的名字,竟然以这种方式,闯到了他眼前。
这到底是什么狗血烂俗的剧情?
盯着哭天抢地的郑达伟,郑秋白收起了最后的情绪,冷声吩咐道:“塞上他的嘴,从后门拖出去。”
*
霍峋开车抵达金玉庭,准备接郑蝴蝶下班时,阿良正站在办公室门口当门神。
见到霍峋,阿良好言提醒:“老板今天心情不太好。”
岂止心情不好,简直有点疯魔的迹象,阿良几次送饮品、加餐、水果进去,见到的小老板都不是同一个表情,有时候皱着眉头怒气横生,有时候冷着脸,甚至会突然冷笑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今天晚上被刺激到了,阿良都有点害怕。
“发生什么了?”霍峋也有不祥的预感,因为他在家发给郑蝴蝶的两条短信都没收到回复。
“我和你,也不好说。”到底是小老板的家事,如果不是为了保护郑秋白的安全,阿良都觉得自己不应该站在那个房间里,“老板要是想告诉你,你到时候就知道了。”
霍峋这问了等同于没问,他也放弃和阿良继续掰扯,反正,郑秋白连怀孕的事情都告诉他了,他们之间还能有什么不能说的小秘密?
霍少爷如今可是相当有自信。
他敲了敲办公室的门,闯进了郑蝴蝶的私人领地,冲坐在沙发上的郑秋白伸出手,“快走吧,我来接你回家了。”
见到霍峋,郑秋白纷乱一晚上的大脑才稍稍镇定下来,他递过手去,霍峋宽大温暖的手掌,叫人安心,“回家。”
郑蝴蝶看起来很疲惫,一上车就偏头闭上了眼,见状,霍峋压下满腹疑虑,认真开车,抓紧载人到家。
下车时,郑秋白特意绕到了驾驶位,等霍峋停好车下来,伸出手去,明摆着是要拉手,拉手才肯走。
“拉住了。”从前都只有霍少爷没安全感粘人的时候,可没有郑蝴蝶主动追着他跑的时候,上床前的引诱除外,那是郑蝴蝶扑闪翅膀散发魅力的时刻。
“怎么了?上班前还好好的,下了班反倒不开心了。”霍峋捏捏郑爷的掌心,“要是这样,这个班你就不要去上了,留在家里,我养你呗。”
“你养我?你是想让我留在家里面相夫教子做家务吧?”郑爷还不懂男人那点鬼伎俩?
“怎么会,你只需要在家里做点你喜欢的事,买买衣服,养养花,看看书。”霍峋可舍不得郑秋白这双手泡在洗洁精和洗衣粉里,他现在年轻力壮,工作上也不太忙,做家务绰绰有余。
等他以后事业上忙碌起来,自然会带郑蝴蝶换更大的房子,请佣人上门,孩子就更要托付给专业的保姆和早教老师了,他们两个当爸爸的,也实在没有人家专业人士细心呢。
郑爷摇头,抬起下巴道:“我才不过那种伸手找人要钱的日子。”
“那我的钱都给你,我找你要钱。”
“开玩笑。”
“没有开玩笑。”
夜里十点,空气中总算没有了憋闷的暑意,迎面的风是凉爽的。
霍峋拉着郑秋白的手散步,“我说的都是认真的,如果你不放心的话,以后我们每年都可以做一次财产公证,再请律师来立遗嘱,如果我意外身亡,我名下所有的财产,除去法律必要分割给亲属的部分,都给你。”
霍峋这话真是大方到了一定地步,谁叫钱这种东西,对他而言本来就是无关痛痒的玩意,勾勾手就能赚到,而他赚钱的意义,又在于郑秋白。
由此可得,他的钱,就是属于郑秋白的。
他这个会赚钱的人,也是属于郑秋白的。
霍峋的话叫郑爷忍不住拉紧他的手,最终,两人慢悠悠绕着小区走了一圈,才往家走。
楼梯间里的灯又坏了,四下都黑黢黢的,但这路走的次数多了,以至于脚下台阶有几节,路平不平坦,两人心里都门清,手拉着手一起走也不会绊倒。
抵达家门口,郑秋白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门。
清脆的开锁声伴着老旧铁门的嘎吱作响,进屋前,郑爷总算忍不住回头向霍峋提问:“如果有天出现一个和我很像的人,但他比我年轻,比我开朗向上,你会离开我吗?”
第074章 善良
关于郑星星这个人, 郑秋白对他最早的了解,开始于脑袋里原著相关的碎片化内容。
他知道,这是小说里男主叶静潭将要携手终生的另一位主角, 而这位主角恰好有一张和他相似的脸以及全然不同的外向性格。
郑星星与叶静潭的开端, 是一场意外的偶遇。
又渐渐从意外延伸成叶静潭单方面筹谋的一场伪装深情。
他作为上位者,在追求郑星星时张弛有度, 绅士得体, 表现得更是深情缱绻。
原本就同他不在一个阶层的小实习生郑星星面对这样的糖衣炮弹早就头晕眼花了, 纵使知道叶静潭是个男人, 而男人与男人相恋尤为困难,也是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叶静潭的怀抱。
不过这份甜蜜在郑星星对叶静潭近乎病态的独占欲感到窒息那一刻,就开始走向了破灭。
【叶静潭一向不叫人进入的书房被郑星星不小心误闯,那正对书桌的墙壁上悬挂着巨幅的裸体油画,猛一看, 郑星星几乎要以为画上的是他自己, 可旋即却又意识到, 他并没有这个人如此漂亮。
而叶静潭的书桌上, 正摆放着书房主人与画上男人的合照,那是个精致至极的男人,好像从油画里走进了现实般,美好得不像真人。
相比之下, 镜框玻璃上, 反射的是他格外粗劣的五官。
男人是工笔精良的油画,他至多能算一幅不出彩的简笔画。
他们之间明明相似,却又分外不同。
在此刻, 郑星星总算知道,叶静潭看向他的深情与温柔, 到底是在看谁。】
这是郑爷在原著中第一次和郑星星的碰面,郑秋白不知道自己那张裸体油画是什么时候画的,如果是他死后叶静潭找人来臆造的,未免有点污辱他这个逝者。
但现在这不是最重要的事情,最重要的是故事从他的画像和照片第一次出现起,就开启了地狱模式。
郑秋白成为了郑星星要落跑的倔强理由,反复出现在叶静潭的回忆里被‘鞭.尸’。
人的回忆往往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美化加工,成为对己有利的工具。
于是郑秋白在叶静潭的记忆中,逐渐从与他相辅相成的‘贤内助’,成为一个拎不清又歇斯底里的疯子,不仅对叶静潭的联姻事业指手画脚,还用投靠叶聿风的幼稚举动做‘要挟’。
这样一对比,天真纯良、乐观向上又好掌控的郑星星,不知道要比郑秋白好多少。
叶静潭终于开始后悔。
后面的故事就尤为老套了,两个心上原本就只剩彼此的人,自然摒弃万难,重归于好,一个狗血的故事走向了童话一般的结局。
只有死去的郑秋白,在围绕主角的剧情中被扭曲成了全然不像他的样子€€€€无理取闹又歇斯底里的花瓶一只。
所有与他相关的描述,仅剩空洞的美貌被反复提起,就为了衬托郑星星的‘平凡’。
而属于郑秋白人生中真正高光的才学、手腕、情商,竟然从未出现过,就连他对叶静潭的复杂的感情,都片面到像小孩子过家家。
这一切,只因为他是个配角。
对此,郑秋白只有一句话想说,那就是这原著就是一团狗屎,毫无可取之处。
那里面的日子,谁爱过谁过,他绝对不会过。
所以重生以来,郑爷早早把这团乱七八糟的玩意抛掷在脑后,心中只有一个打算,那就是离叶静潭远远的,让这所谓的故事线也一起滚远远的。
只是几个月过去,他也发现,自己越避着叶静潭,这神经病反倒越千方百计扑到他眼前来。
就好像这世界发现郑秋白已经不是个能随意驱使的工具人,转而操控起那舍不得好日子的利益既得者。
这种猜测,在郑星星以同父异母的弟弟身份出现在眼前的那一刻,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