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他怀了野狗崽 第82章

无论是找上门来的郑父,还是要到燕城来上学的郑星星,郑秋白上辈子从未经历过。

这大概是原本的故事进展不下去了,自然要发散出新的故事,这新的故事,明摆着是冲郑秋白当下的幸福生活来的。

郑秋白很难不担心,这两个人的出现会导致他和霍峋之间产生裂痕。

霍峋上辈子说过,他喜欢自己,就是因为这张脸,他没见过郑老板这么漂亮的人,也说过,郑秋白的性格是他不喜欢的,牙尖嘴利太气人。

郑星星恰好有和他相似的脸,比他年轻,比他活泼开朗性格好,叶静潭那一开始奔着找替身去的疯子都沦陷了,那霍峋呢?

郑秋白体会过对叶静潭无缘无故的痴情,那感觉就像兜头一盆荷尔蒙和性激素从头淋到脚,他所有的行为既是发自内心,也是不受控制。

他担心霍峋也会变成这样,变成一个,他陌生的人。

谁叫如今在郑爷眼里,霍峋这大宝贝,无论是外貌还是能力,都比叶静潭强太多。

依他看,这世界就该把男主换成霍峋,那故事一定是精彩绝伦的,而非一坨狗屎。

愈来愈紧张的郑爷,急切需要霍峋给他一个肯定的回答作为安抚,哪怕,这个回答仅限于当下。

霍少爷傻眼:“我怎么会离开你?那再像你的人,不也不是你!我傻吗?为了芝麻丢了西瓜?”

对于霍峋而言,这个提问实在是有歧义。

他率先联想到了书上说的‘孕妈妈在孕期因为激素不稳定,缺乏安全感,容易胡思乱想,严重的,会对肚子里的孩子产生抵抗和敌对的抑郁情绪’。

他当郑蝴蝶这是怕肚子里与他相似的孩子出生,会分走自己的关注。

一个和郑蝴蝶相似的听话宝宝,霍峋当然会喜欢。

但这份喜欢是爱屋及乌的。

如果打心底里谈感情,霍峋对孩子的喜欢,就像是对小猫小狗的喜欢一般,更多的是责任。

可对郑秋白,他的喜欢是爱,连绵不绝、无法割舍的爱。

非要在孩子和郑蝴蝶之间做选择,霍峋当然选后者。

孩子什么的,实在不行就扔给别人养,眼不见心不烦。

霍峋这从好爸爸到坏爸爸的切换,只在一瞬。

“真的吗?”郑秋白眉头舒展。

“嗯,”霍峋垂下眼睑,属于他心底阴暗一角的欲.望,在郑秋白一眨不眨望向他的专注视线中泄露,“我肯定会纠缠你一辈子。”

虽然有句话不好听,但放在霍峋身上相当合适。

那就是,他这辈子就算做鬼,也不会放过郑秋白。

当天晚上,直到上床郑蝴蝶都很粘人,无论干什么都要和霍峋凑在一起。

两人黏黏糊糊冲了澡,面红耳赤扑上床,几乎半个身子都勾在霍峋身上的郑爷才开口,把今晚的一切讲了出来。

霍峋的第一反应,是心疼郑秋白的童年,到这时候,他才知道,郑秋白曾经说过的‘比乞丐还可怜的日子’是真实存在的。

郑秋白和舒澜初到燕城时,孤儿寡母身无分文,甚至捡过纸板、睡过桥洞与立交桥柱。

第二反应,是他这‘岳父’真不是个东西,好混账的玩意,没让自己遇到,算郑达伟命大。

霍峋要是抡起警棍,可就不是郑秋白那种虚张声势的过家家了。

“你还有个弟弟?你见过吗?”

“我今天才知道,说他马上要上高中,大概十四五岁吧。”郑爷算了算年纪,发觉这郑星星是真的小,和他差了八九岁。

“他们来找你是要钱?”

“嗯,但我没给。”郑达伟这种流氓,绝不能用钱打发,倘若松口给了一次,肯定就彻底成了甩不掉的狗皮膏药。

霍峋沉思,“你们这么久没联系了,他怎么能在燕城准确找到你的地址?”

“我也怀疑是有人在和他沆瀣一气,”单凭郑达伟,别说找到金玉庭来闹事了,他看到那富丽堂皇的门头敢不敢进都是个问题,“所以,叫阿良找了两个人盯着他。”

没要到钱,这人一时半会是不会离开燕城的。

如郑爷的预料,郑达伟背后肯定是有人。

他压根不像和郑秋白哭诉那样一穷二白,兜里有钱出入燕城带特殊服务的浴场,做完洗浴汗蒸和大保健,大摇大摆进路边的餐馆吃饭,吃得还是四菜一汤,住的更是燕城如今为数不多的高层宾馆。

这一对比当初可怜巴巴只能住街头招待所啃馒头的霍少爷,那简直是富得流油。

“他找过谁吗?”

“除了小姐,没见他找过谁。”阿良综合了手下的汇报,发觉这郑达伟实在是奸懒馋滑,五毒俱全,不是去大保健,就是去棋牌室。

“我还找人去您老家打听了一下,他母亲现在瘫痪在床,老婆已经跑去南方了,据说还在当地牌桌上欠了不少钱,院儿里都被债主泼了粪。”

小镇上,整治老赖的手段相当原始,最多是套麻袋的威胁逼迫,谁也不是真能破釜沉舟的街头团伙。

奈何郑达伟如今跑了,债主们的怨气无处发泄,只能用这样极端的方法表达愤懑。

郑母瘫痪在床已经是半身不遂屎尿失禁,还要忍受院子里的臭气熏天,那真是痛不欲生,站在院外都能听到这老太太的哀嚎,再这样下去,恐怕没几天好活。

郑爷闻言无动于衷,郑母还身强体壮时没少压迫舒澜,叫舒澜冬天去河边洗棉被,夏天吃生出气味的食物,都是见怪不怪的事,与她儿子是如出一辙的尖酸刻薄。

当年郑家赞助无父无母的舒澜出去念大学,更被郑母常年挂在嘴边,挟恩求报。

“不过,他家小孩还挺懂事儿,不是那种泼猴似的孩子。”阿良的小弟去时,那家看样子十四五岁的小男孩正扛着水桶和扫把,认真清理院子里的脏污。

发现这一行外地人进来,还给他们倒水喝。

左邻右舍对其的评价,也是一水的‘好孩子’‘听话’‘学习也好’‘生在郑家实在是可惜了’。

听到和郑星星有关的消息,郑爷眯眼,“歹竹出好笋了。”

在原著里,面对郑秋白的郑星星始终都是自卑的,他怨恨过叶静潭的薄情,却没有赌咒过无辜的郑秋白。

而其余人,在骂叶静潭时,还不忘牵扯上郑秋白,怎么就能死的那么恰当,轻而易举成为了男人心上的朱砂痣。

在为主角不忿的配角眼里,郑秋白的死都是有错的。

郑星星却还会替郑秋白讲话,换做是他,也会喜欢比自己好的郑秋白,也会对这样的人念念不忘。

他和叶静潭的感情,错就错在他没有自知之明,错也错在叶静潭一开始就是别有用心。

这样看,比起叶静潭,郑星星的确是个性格足够真善美的纯良角色。

阿良转述的郑星星活的实在太苦,明明是中考完该放松的年纪,却被生活压迫的不像样子,满手的老茧,没有父母在身边,衣服都穿的破破烂烂不合身了。

这个世道,阿良老家那种算不得富裕的地方,都没有这种球鞋顶穿一个洞,露个大脚趾瓣还在穿的穷孩子。

郑爷也是要当爹的人,听不得这些,蹙起眉头问:“他和我长得像吗?”

阿良掏出一张偷拍的照片,“您自己瞧吧。”

画面中的男孩看起来还不到一米七,又矮又瘦,黑的像条泥鳅,打眼一瞧,谁敢说这人和郑秋白相像,那真是眼瞎。

可如果拿出郑爷这个年纪的照片,就可以发现两人轮廓上的确相似,只是郑星星没有郑秋白那份来自母亲的精细五官,加上风吹日晒,实在是黑黢黢的粗犷野小子一个,干儿狼似的。

霍峋也看到了那张照片,他放下手上的金融书,凑近问道:“哪来的照片?这上面的,是个非洲小孩?”

前一秒还心情沉重的郑爷:“?”

按下照片,推开霍少爷的大脸,郑爷吩咐阿良:“去把郑达伟燕城的地址告诉他那些债主,有仇有怨冲他去,别去骚扰那些无辜的人。”

郑秋白不想看郑母好过,但瘫痪在床是什么滋味,他再清楚不过,没有比无能为力的等死更折磨人的事情。

更何况,郑母身边只有一个郑星星,没有专业的医疗团队和上心护工,盛夏炎热的瓦房大炕,对于她,就已经是最痛苦的人间地狱了。

至于郑星星,这就算是,对他出淤泥而不染,仍旧善良的一点回馈吧。

这个年代,燕城小镇上的居民平均薪水不超过三百块,打牌打麻将都是几毛一把,因而对于郑达伟这样的赌徒,有专门的黑心放贷机构。

高.利贷,借给你钱的时候是老乡,是兄弟,等讨债时,就是翻脸不认人的恶鬼。

这些债主收到阿良手下转达的郑达伟消息,当即如嗅到血腥气的鬣狗,连夜搞来一辆面包车,兴师动众赶往燕城。

刚和洗浴中心小红春风一度的郑达伟光溜溜瘫在水床上,还没来得及感受登仙般的快乐,包房的大门就被人一脚破开,几个熟面孔出现在眼前,吓得他魂飞魄散。

小红搂起床单,惊慌失措:“哎呀郑总,这是怎么回事啊!你们是谁啊!”

“老郑,哥几个说你跑哪儿去了呢,原来是搁这天上人间逍遥快活呢!”为首的刀疤脸上前,脸上挂着狞笑,“你他*的放着家里的老母和儿子受罪,压着哥几个的钱不还,在这装大款?郑总?总你**啊!今天不还钱,老子就把你子孙根儿剁了,给你省省钱!”

一把西瓜刀插进水床,波澜迭起的软床眨眼瘪塌,小红见动刀了,一溜烟跑没影了。

仅剩的郑达伟哆嗦起来,忙从裤兜里掏出两千块的票子,“刀哥,我这来燕城也是为了赚钱,这些,这些先给你,等我事成,连本带利都还给你!”

“两千?你小子真阔了,一口气能掏出这么多?”刀哥蘸着口水点完钱,蹲下身抽出那把长长的西瓜刀,“说说呗,你现在是怎么个挣钱法儿,让我也听听,要是你这不靠谱的还敢跑,我绝对一刀攮死你!”

“我,我前妻的儿子,现在发达了,有人把这消息告诉我,他说,让我回来,跟我这儿子认亲,要是我俩能父慈子孝,能叫他乖乖听话,那人愿意给我十万块,应该不是说谎,光定金他就给了我三千块。”

刀疤脸带着小弟在房间里找了个地儿坐下,“那你现在联系他,让他给你送点儿钱来,我们要的不多,五千,今晚就暂且放过你。”

“这,这不好吧?”郑达伟为难起来,“他让我没事儿别联系他,事成再找他。”

刀哥笑了,“成,那就按合约办事,你今晚得掉一根小拇指了。”

“别!我联系他!我这就联系他!”郑大伟光着屁股蹲到座机前,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发财号码。

叶静潭刚带人解决完地皮上的钉子户,他的手机铃声在充斥哀求和血腥味的室内尤为刺耳,来电显示是座机号码,叶静潭接起,语调斯文轻缓:“您好?”

下一秒,他的声音里就卷起了狂风冰碴,“我不是说了让你不要随便联系我吗?”

郑达伟忍不住哭求,“我也不想打扰您,但是今天晚上我要是还不上钱,他们就要剁掉我一根小拇指了!”

“我让你办的事情呢,成了吗?你可是跟我夸下海口,他一定会听你的话。”

遇见郑达伟,是叶静潭的意料之外,他原本只是想去郑秋白的老家看一看,顺带找一找那个叫郑星星的。

他的想法是,如果这个郑星星的存在,叫郑秋白觉得膈应与不满,那他不介意叫这个人自此在世界上消失。

郑星星不存在了,他和郑秋白之间,就只剩下一个霍峋要铲除了。

只是那天郑星星不在家,叶静潭撞见的,是收拾行李准备跑路的郑达伟,在郑达伟口中,郑秋白小时候就是他听话的好儿子,无论他这个做爸爸的说什么,郑秋白都一定会百依百顺。

郑达伟相当有一家之主的权威。

叶静潭将信将疑,可多一个可行的方法,他又不会吃亏,所以,他把郑达伟弄来了燕城,等这人和郑秋白恢复父子情深的关系,再出面扮演这个和事佬,以此增进郑秋白对他的好感。

如果郑达伟真的那样有话语权,叶静潭甚至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驱逐霍峋。

不过,叶静潭现在很失望。

他早该看出,郑达伟是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人。

叶静潭姗姗来迟抵达那家天上人间时,郑达伟已经少了一根小指,痛的哭爹喊娘,草草撒了止血粉用纱布缠上,身上还有未干的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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