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他怀了野狗崽 第84章

“这么贵?!医生!这我们可不认啊!他除了这半大小子,还有个瘫在床上的老娘,家里穷的要死要活,哪有那么多钱这种高级治疗!”

“我们没钱,谁乐意给他续命,你们这医药费就找谁要,我来这一趟,就是为了把他骨灰带回去!别的,我们不管!”

同是家属,两边的意见相差如此之大的情况,主治医生也是第一次见的,只能叫护士联系昨晚上留了紧急号码的郑秋白。

听到电话里护士转述的尴尬情况,郑秋白并不意外,ICU一天一两千的烧钱,郑家根本负担不起,“那就按他们的意思来吧,停止治疗,我没有意见。”

郑虎还和郑星星盘算着借此机会见郑秋白一面,让郑星星抱上这个大哥的大腿,将来到燕城读书上学,都是轻而易举的事。

谁承想,郑秋白是这个态度,甭说来见一面了,连电话里和他们说句话的功夫都没有,直接挂断了。

郑虎腆着脸向护士站借座机,“小妹,你让我再给他打一个,这么大的事,他怎么也该来和我们一起商量商量。”

护士好心,借给了他,“快打吧。”

郑虎把电话拨通,笑哈哈道:“秋白啊,我是你二伯,你还记得呗,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

“……”郑爷闻言,答都不想回答,只想要挂电话。

却听对方又道:“我带着你小弟也到医院来了,这孩子现在身体不舒服,别的不说,你能不能可怜可怜这孩子,给他个地儿歇歇脚?来星星,快叫哥!”

话筒里静默一瞬,传来怯生生一句‘哥’。

郑爷的眉头立即打结,“你把孩子带到这种场合是什么意思?”

郑虎叫屈,“秋白,你这可冤枉二伯了,你不知道,你家现在就星星和你俩全乎人了,这种事儿他不来,谁来呀?”

“而且他妈也跑了,不着家,等他爹真死了,他奶也没几天好活了,这孩子,就没人养啦!”

这种可怜话不全是卖惨,说的也都是事实,照郑家如今的样子,郑星星不要说顺利上高中读大学,到城市里工作了,他能不能有口饭吃,都是个问题。

挂断电话后,郑虎打心里面有把握自己的法子有效,果然,不多时,一个穿西装的黄毛来了。

“我是郑老板的下属,”阿良目光锁定郑星星,“这是我们老板的弟弟吧?我们老板让我带走他。其他的还是他在电话里的意思,是生是死,他都不会干涉,全由您决定。”

阿良强装友好地冲郑星星笑了笑,只是他这不正经的长相,笑起来,也是三分凶气,“咱们走吧,小朋友。”

郑星星回头看了眼郑虎,下意识迈开步子靠进了阿良。

医院里的一切都让他恐慌,父亲的死,他没有悲伤,甚至连眼泪都流不出来,只有对自己弱小无能的哀伤,他不想继续在医院待下去了。

郑虎大惊:“啊,那我呢?我怎么办?”

“您当然是留在医院里面处理这些事情呀,我们老板很忙,没有时间往医院跑。”阿良从口袋里抽出一张名片递过去,“人没了也请不要给我们老板打电话了,打这上面就好。”

郑虎接过,那是一张殡葬公司负责人的名片,寿衣寿材,花圈棺材,一应俱全,甚至还有灵车业务,可以拉人回乡。

但业务再齐全也没用啊,郑虎手里,一分钱都没有啊!

他张嘴想要钱,阿良已经失去了面对孩子的亲和表情,眯起眼来,凶神恶煞,比他们镇子上要高利贷的还吓人。

郑虎一哆嗦,闭嘴了,眼睁睁看着阿良和郑星星大摇大摆离开。

逃出医院,郑星星才轻松地喘息起来,在满是消毒水的空间里,他连呼吸都不敢大动作。

“叔叔,你要带我去哪啊?”

“我先带你去买两身衣服,找个澡堂子搓洗一下,再带你去吃饭,然后咱俩一起去见我们老板,哦,不是老板,是你哥。”

“我哥。”郑星星小声重复起来。

‘哥哥’这个词对他而言其实是陌生的,他从小就知道有这样一个存在,却从没见过对方,家里连郑秋白的一张照片都没有。

而他的奶奶和爸爸,每每提起他哥哥与哥哥的母亲时,言语中流露出的怨气和愤恨,都是毫不减退的。

可郑星星一直觉得他们唾沫横飞骂人的样子很丑,他没有见过那两个人,却也没有被家人的恨洗脑。

他记得学校老师说过,不能从旁人的语言中去认识一个素未谋面的人。

有时候,郑星星也会想有一个哥哥,尤其是见到他的同桌能穿上哥哥淘汰下来的半新衣服时。

如果他也有个大几岁的哥哥,那他也可以捡哥哥的衣服穿,这样就不用一年四季,都没有一件合身的衣裳了。

不过现在,郑星星也得到了合身的衣裳,还是全新的。

阿良带着这孩子,在商场一楼的运动男装店铺买了不少t恤短裤内衣运动鞋,买到郑星星的眼睛瞪的像铜铃,他开始慌张了,“不要了,不要了!叔叔!这些我穿不完的!一件上衣就够了!”

“那怎么够?”阿良看着郑星星腿上的奥特曼短裤直摇头,他老家十岁的侄子都不肯穿这种幼稚的款式。

“放心吧,这花的都是我们老板的钱,也是我们老板知会过的,你只管看有没有喜欢的,这些对我们老板来说都不算什么。”

没见过什么世面的郑星星捏着手里柔软的纯棉t恤,在这一刻,已经彻底被那素未谋面的哥哥俘获了。

金玉庭里上班的郑爷其实有点后悔自己的妥协,但他知道作为孩子,面临至亲离去时那种煎熬的感受。

他对郑达伟的冷漠于情于理,却不想把还是个小孩的郑星星牵扯其中。

死亡,对一个小孩来说,要面对还为时太早了。

在郑星星到来前,郑爷拿出阿良从那家洗浴中心带回来的“线索”。

座机一旦主动呼出,就一定会有通话记录,稍微动动按键就能调出来,但其实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调出座机的通话记录,更不知道他们通话号码会被保存。

郑爷赌的就是郑达伟这最后一通电话,没被清除。

他拿过自己桌面上的座机,盯着上面的号码输了进去。

嘟嘟嘟,话筒里响起待接听的忙音。

一声,两声,自动挂断。

再拨,还是如此。

好像这个号码已经被主人弃用了一般。

郑秋白蹙眉,这电话打不通,他的线索似乎就要断了,因为那洗浴中心的人,压根没有反水的迹象。

阿良今早说,那地方的人谈起这件事,说的都是一个模样,就好像提前备好的模板一样,任凭他怎么偷摸打听,许诺点钟加钱,都没有松口的小姐。

这其实也正常,那第二伙人明摆着是真下狠手的亡命徒,手段够狠,将郑达伟折腾成了那副德行,谁能保证出卖他们,不会被报复回来。

比起钱财,还是小命珍贵。

只是郑爷觉得,他这辈子的所作所为,好像不至于有一位对他恨之入骨的仇家。

说仇家似乎也不太准确,这个人应当并不了解他,才会异想天开,拿郑达伟做威胁他的软肋。

这种被人在暗处偷窥的感觉叫人不快。

郑爷更希望那个人如言问泽一般跳出来,与他明面上的硬碰硬,而不是在暗地里做膈应人的老鼠。

心堵的厉害,郑秋白沉沉舒了一口气,先将桌面上的东西收拾干净,闭着眼靠在老板椅上调整情绪。

他不想把这些烦心事,带到家里去让霍峋见到。

甚至他也还没把这有些恐怖的糟心事,讲给霍峋听。

至少现在,这些事都是冲郑秋白来的,霍峋不该也不能牵扯其中。

洗了个澡,换上干净衣服的郑星星,虽然还黑红黑红的,像条瘦巴巴的红薯干,但至少是包装精美的红薯干了。

阿良这才放心带着他去见小老板。

郑星星坐了人生里头一遭电梯,踩着软和好似海绵的地毯,一路跟在阿良身后,紧张到心脏要跳到喉咙眼儿,两只手别在身后,搅在一处,对接下来的事情既盼望又害怕。

他已经意识到,这里,连同他素未谋面的哥哥,其实是他这辈子都碰不到的云端,他是地里的韭菜苗,他哥哥应当是天山上的雪莲花。

他这韭菜苗怎么好意思站到雪莲花面前?

于是郑星星一路低着头迈进办公室,不敢四处打量,只敢看脚上的新凉鞋与脚下花团锦簇的地毯。

阿良叔叔的声音响起:“老板,我把星星带回来了。已经在外面带他洗过澡吃过饭了,看样子他晕车的不舒服,歇会已经好不少了。”

一道清清冷冷的声音回道:“嗯,你辛苦了。”

郑星星的心扑通扑通跳得更欢,犹如过电,不由得放缓了呼吸。

他听到了男人从座椅上起身的声音,又听到了一迭脚步声,很快,一双锃亮的皮鞋出现在他眼前,鞋尖正对着他的镂空凉鞋。

郑星星本来就矮,只到郑爷的胸口,还一直低着脑袋缩着肩膀,似乎在瞧地毯。

郑秋白不知道他在看什么,看得这样入神,于是轻声问:“星星,你看什么呢?我这地上有钱吗?”

一句‘星星’,唤得郑星星耳朵都酥了。

他一个激灵抬起头,率先入目的,是他哥哥的脸,一张精致到叫人屏住呼吸的脸。

在小镇上生活的郑星星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人,他发誓,就连电视机上都没有过!

郑星星心顿时嘎嘣一下,像是刚才蹦的太欢了,现在一脚踩空,直接跌进了云端里,他傻傻的张开了嘴,却蹦出个单音节,“啊€€€€”

郑星星世面见得太少,这时候自然出了大洋相,面对郑秋白,他真是一句话也讲不出了,嘴像是被胶水黏住,只剩一双眼睛往外冒光。

郑爷被这敬仰和惊艳都写在脸上的黑小子逗笑了,刚刚那点担心烟消云散,他自我介绍道:“我是郑秋白,和你有一半的血缘关系,比你大不少,叫我哥就行。”

郑星星立刻应声,清脆道:“哥哥!”

这声音中气有力,不似郑秋白刚刚在电话里听到那般半死不活,看来年轻人底子不错,这么快就恢复好了。

“你在燕城这段时间,就先住我这里吧。”郑爷叫阿良以他的名义在楼上开了一间套房。

郑星星却以为是要他们一起住在这间办公室里,忙不迭点头,“好、好的,我睡地上就可以,这地好软,比我家里的炕铺上棉被还软。”

“怎么能让你睡在地上?”

“我们不是要住在这里吗?我只看到一个床,”郑星星指了指郑爷办公室里宽大的真皮沙发,黝黑的面庞上,一双眼睛像星子似的闪闪发亮,又笑出洁白的两排牙,“哥哥,你睡床,我睡地上。”

“不住这里,有专门的房间。”

当郑星星被郑爷拿着房卡,亲自送到金玉庭的套房里时,这黑小子又呆滞了。

他站在玄关处,不敢往里走。

刚刚他哥哥专属的屋子就已经很舒适很豪华了,眼前的屋子,更是富丽堂皇,地板里面好像有金子,天花板上装的都是水晶吊灯!

郑爷走了几步回头看他,“怎么了?不喜欢这个房间吗?”

郑星星现在哪里谈得上喜欢不会喜欢,他十足的惶恐,一个劲往门边缩,“太大了,哥哥,我、我还是不住这里了。”

这地方一看,就不是小钱能住到的房子,说不定比他们镇上一栋楼都要贵。

哥哥已经给他买很多东西了,他不能贪得无厌,那就太讨人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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