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田螺小夫郎 第77章

大家都动筷子了,也不见他端碗。听到琛哥的话,就连宴清霜都看向他,“相公,吃饭了。”

“好。”顾庭风回过神来,见到夫郎乌黑清澈的眼睛正疑惑的望着自己,心下又是一软,恨不得凑过去亲亲他才好。

大家都在桌上吃饭,刚陆师傅没喝过瘾,感觉还差了点,又拉着文哥儿娘家的几位哥哥一起划拳喝酒,没怎么注意饭桌上。

倒是文哥儿几位娘家嫂子,哥儿弟弟听到这边的动静后,抬眼看了过去。

顾庭风她们自是认识的,那般俊朗的好相貌,别说村里,就是镇上都没有几个,高大修长的身躯往人堆里一站,最打眼不过了。

自打他夫郎从屋里出来,那目光就没移开过,饭桌上也照顾周全,时不时的给他夹两筷子菜,两人坐在一起小声咬耳朵,不知道他夫郎说了什么,听到后眼里全是笑意。

众人心里有些艳羡,别说在外头,就是在家里,又有几个汉子会对着夫郎这么温柔小意,处处照顾着,还不是吆五喝六的。

文哥儿二嫂突然笑了起来,朝大家似真似假的说道:“我当初就觉着庭风是个有本事的,还想把我娘家侄女介绍给他来着。”

这话一出大家眉头都皱了起来,人家都已经成亲有夫郎了,还说这话,不是明摆着惹人嫌吗。

偏偏二嫂像是看不懂别人脸色一样,自顾自的接着说:“那孩子你们也见过,乖巧听话,持家贤惠。”

“最重要的是这女子她好生养,不似哥儿这般,成亲四五载,肚子也没个动静的比比皆是。”

“这不,我那侄女去年也嫁人了,刚成亲不到半年,就为夫家添了个大胖小子,夫家都欢喜得很呢,听说庭风也成亲一年了,这……”

她话还未说完,就被顾庭风淬着寒意的眸子吓了咽了回去,“我成亲多久关你何事?别说你那侄女,就连嫂子你,若不是刚听了一耳朵,我瞧着都面生,还以为是打哪来的碎嘴妇人呢。”

他这话是半点没给她留面子,二嫂臊得面红耳赤,心里更是羞恼,这顾庭风竟这么不给她面子,刚想发作,就瞧见宴清霜淡淡朝她看过来。

“听说二嫂家里也有个哥儿,有这闲心还不如多操心一下自个吧!都有这遭的,别总盯着别人家里的事。”

“再者,你那侄女都成亲生子了,你还这般口无遮拦,就不怕坏了她名声?”

“我相公一个大老爷们儿,倒是不在意这些,可你侄女就不一样了。”

“若是不小心传到她夫家耳朵里,害的人家夫妻不合,岂不是二嫂你的罪过?”

文哥儿二嫂脸色发白,这哥儿瞧着温温柔柔,没想到也是个牙尖嘴利的,这让她到嘴的话只能硬生生憋了回去。

众人见她吃了个哑巴亏,心里快意,就连文哥儿阿娘也暗道一声该。

谁家都是有哥儿的,刚二儿媳那话不止膈应了顾庭风夫夫俩,更是指桑骂槐,说她家哥儿呢。

谁不知道她家文哥儿和女婿成亲好几年了,一直没动静。

为此背地里都不知道哭了多少回了,幸好哥儿命好,嫁了个好夫家,女婿和亲家都从未给过脸子,说过半句不是。

今年终于捡了个大胖小子,这二儿媳狭隘的,心里泛酸,含沙射影的想要中伤她文哥儿,反倒被人家夫夫俩说得头都抬不起来,看她日后还有何脸面拿这说嘴。

吃完饭文哥儿娘家人就先回去了,反正都在镇上,离得不远,可以随时过来看望。

顾庭风二人没有立即离开,宴清霜想再抱抱孩子,就进屋里陪着文哥儿去了。

外面陆琛瞧着醉醺醺的阿爹,和顾庭风对视一眼,兄弟两一起把人送回屋里歇着。

等把人安置好,陆琛突然开口道:“庭风,和我出去一趟呗。”

顾庭风不解,“去干嘛?”

第131章 四方酒楼

“以前跑商的兄弟,这不,好久没见过了,听到文哥儿生了个小子,就想趁此机会约着一起聚聚,喝一杯,反正你现在也没事,不如一起去。”

自打文哥儿有孕,陆琛这一年才跑了两趟商,而且还都是在附近的城镇,跑的短途,加起来去了半年不到。

以前一起跑商的兄弟想着许久未见了,正好昨儿个路过镇上歇脚,早些时候就叫人过来带话了。

都是一群糙汉子,一开口声如洪钟,怕吵到文哥儿和孩子休息,不愿意到家里来,就约在了镇上的酒楼里。

顾庭风想了一下,同意了,在门口和夫郎说了一声,然后和陆琛一起出门了。

陆家住的这条巷子叫清平巷,因为离主街较远,房屋租赁的银两也不贵。

所以居住的多是些商贩走卒,在镇上做些营生买卖,烟火气息倒是挺浓重的,平日里买东西也方便。

一出门口,左边是一家吴记醋铺,右边则是家早点铺子,刚出锅的包子馒头热气腾腾的,肉包子的香味和醋的酸味交织在一起,闻着倒挺有食欲的。

哪怕已经过了午时,铺子里的食客依旧不少,都坐在道路边上的凉棚里歇着。

没过多久,缀着葱花的馄饨、面条被伙计摆放在托盘上端着,送到长木桌上的食客面前。

巷口还开了两家香油铺子,估计是做生意发生了口角,各家的夫郎娘子站在道路中间,叉着腰在跳脚对骂。

就连后头的汉子也蠢蠢欲动,待稍有不对的苗头就要扑上去干一架才算完事。

顾庭风和陆琛没看这热闹,两人径直绕过围观的人群,出了清平巷,又走了差不多一刻钟才到主街上。

主街上就更热闹了,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各种营生买卖的铺子、茶棚,也比清平巷里大了不止一倍,还有伙计出来挥舞着巾帕招呼客人的。

陆琛和跑商的弟兄约在四方酒楼,那里顾庭风还算熟悉,以前去卖过几回猎物。

后面碍于它位置有些上不了台面,就没再去过了。

这四方酒楼虽是正儿八经吃饭的地方,但是它处在后街上,因着偏僻,除了歇脚的客栈外,镇上的青楼暗巷大多也都在里面。

一到晚上,绚丽的灯火亮堂起来,空气中飘散着浓重的脂粉气息。

销魂楼里一片欢声笑语,穿着绮丽薄衣的姑娘站在外面倚门而笑,迎来送往。

就连现在,申时刚过,楼里的姑娘就开始出来揽客了,艳丽的面容上娇俏一笑,香气弥漫的手绢捏在纤细白嫩的手指间,轻轻挥舞。

陆琛面上有些尴尬,他那帮兄弟有些还未成亲,又都是龙精虎猛的年纪,外面奔波劳累几月,总要找找乐子。

每次来到这都会在后街上的客栈歇脚,顺便放松一下,这喝酒吃饭的酒楼自然也捱得近了些。

顾庭风面色淡然,别人他也管不着,只是目光紧紧落在前面几人身上。

陆琛见他一直盯着青楼门口,跟着看过去,那里有几个弱柳扶风的姑娘,正笑意盈盈的对他们招手。

陆琛心里顿时一紧,暗忖道:这小子该不会是起了什么心思吧?

这弟夫郎还在家里等着呢,人也是他带出来的,真要起了什么心思的话,他回去后还有何脸面去见弟夫郎。

陆琛沉声道:“顾庭风!你在看什么?”

“看见两个熟人,”顾庭风收回目光,淡淡道:“走吧!先去找你那帮弟兄。”

陆琛狐疑的看他一眼,跟在他身后,又往青楼方向瞥了一眼,心里愈发惴惴不安,这男人的劣根性与生俱来。

就拿他那帮弟兄来说,一个个慷慨仗义,为朋友两肋插刀,可外面找的乐子却是一个不少,温柔乡里逛一夜,出来又是衣冠齐整的汉子。

庭风再怎么沉稳,也只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少年人而已,怕他经受不住外面的诱惑,做了什么对不起弟夫郎的事……

陆琛目光紧紧盯着顾庭风,正色道:“庭风,小霜温柔贤惠,善解人意,最重要的是对你掏心掏肺,你可不能做对不起他的事啊!”

“这外面的姑娘再好,看看就行了,可别真动什么歪心思啊!咱陆家的男人可不是那种三心二意,见异思迁的人,而且小霜还在家里等你呢。”

顾庭风倏的停下脚步,额角跳了几下,拧紧眉头看向他,“你在胡说八道什么!”

陆琛见他满面怒容,讪讪一笑,“这、这,我刚瞧你一直盯着那青楼门口看,还以为你……”

顾庭风没等他说完便打断了他,表情不善的看着陆琛。

“我就是隐约瞧见了同村的两个熟人,多看了两眼,别成天想些有的没的,回去也别对小霜乱说话。”

顾庭风真是有些动气了,他夫郎的好自是不用别人说,也不需要和谁比较,就连陆琛在这种腌€€之地提起,他都觉得是对夫郎的不尊重。

“哈哈,原…原来如此,是我误会了。”

陆琛心虚一笑,脸上更尴尬了,当即梗着脖子大步往前走。

这下轮到顾庭风疑心陆琛了,约了朋友在这种地方不算,那心里的弯弯绕绕他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对方就已经先入为主了。

看了是该要找个时间,和师傅好好说道说道了。

陆琛走在前面,突然感到脊背发凉,愈发觉得自己刚才像个傻子。

………

两人到了四方酒楼,陆琛那帮弟兄早已在那等着了,都是一群走南闯北的汉子,为人豪爽,不拘小节,除去某些方面不提,的确是值得深交的人。

顾庭风和陆琛刚吃了午饭不久,还不算饿,跟着动了一下筷子。

主要是酒喝得多,十斤一坛的清酒连叫了好几次,陆琛酒量又不行,不敢多喝,全靠顾庭风撑着。

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抹了一下嘴巴,瞧见小口抿酒的陆琛,调侃道:

“我说阿琛,这一年多没见,你这酒量还是老样子,半点没见长啊!得亏你叫了个兄弟过来,要不然和你喝酒还真是喝不尽兴啊!”

第132章 熟人

“我这酒量估计就到这了,长不到哪里去了,让他陪你们喝吧。”

陆琛指着顾庭风,“不过都别喝太多啊!我弟夫郎还在家里等着他回去呢。”

“放心吧,我们也喝得差不多了,吃菜吧,吃菜就行,这家店的熏鸭和水晶蹄膀还不错,都尝尝。”

大家心里也是有数的,而且明儿一早还要赶路到府城去买卖货物,喝多了耽误事。

就都歇了酒碗,各自一边吃菜,一边聊着跑商路上的所见所闻。

顾庭风听着倒是觉得有趣。

这跑商的队伍多是天南地北的跑,路过州城小镇就下去交换货物。

然后再到府城、都城进行买卖,去的地方多了,见识自然也就广了。

虽听着有趣,实际上这口饭也不是那么好吃的,有时候路过偏僻、荒无人烟的地,风餐露宿不说,一路上更是十分险峻。

杀人不眨眼的土匪他们也遇见过,只得乖乖交了货物保命要紧,过得也不是什么安生日子。

都打算再跑两年,手里头攒些积蓄,回家娶亲生子,或者守着家人过日子才是正途。

就连陆琛也都是这样想的,以前在附近城镇跑商,文哥儿也是跟着他去的。

吃苦受累不说,路上的确也危险,遇见难缠的刁民,费番口舌还算好的,急眼了动手的情况都有。

加上现在有了孩子,定然是不能再冒险了,他俩手里也算有了点积蓄,就打算在镇上做些小买卖,过安稳日子。

众人吃吃喝喝,聊完跑商,话题又转到了其它上面。

葛大海是跑商队伍中的一员,满脸风霜显得有些老态,实际上他三十岁还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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