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总助不想修罗场 第24章

这次不需要齐元霜捂眼睛了,陈方旬自己就很想捂住脸,然后赶紧离开。

耳朵要脏了。

沈廷佑匆匆解释道:“不是喜欢,只是倾慕。”

他就像是玩文字游戏那样,在楼竟风面前解释倾慕和喜欢的区别。

齐元霜小心翼翼问陈方旬:“方旬,你更早以前真的不认识他吗?”

沈廷佑这个语气,简直像是认识了陈方旬很多很多年。

起码得十年起步了。

陈方旬很认真地摇了摇头:“最多是前几年和楼总出差的时候,和沈先生打了个照面。”

就那一个照面,至于吗?

不过齐元霜的问话,也让他对自己的记忆产生了一丝困惑。

楼竟风显然也是那么想的:“你和方旬的具体接触,也不过是两年前他去接你离开会所,但你却藏着他少年时代的照片。”

齐元霜目光灼灼地看着陈方旬,楼万霄则是满脸走神,显然是在想那张照片上少年时代陈方旬略显青涩的面孔。

陈方旬无奈摇摇头,开始检索自己的记忆。

他对自己的生活、工作、所有物都有深切的控制欲,对自己的记忆更是,少年时代这个关键词一出,他把记忆的时间线重新拉到初高中,时间跨度长达六年。

半分钟后,他压低声回答齐元霜:“我不知道准不准确,沈廷佑可能跟我在收债的时候打过照面,应该是路上他被人围殴,我顺手处理了。”

齐元霜错愕地看着他,语气难得有点磕巴:“收债……是什么意思?”

陈方旬很坦然道:“那个时候力气比较大,会打架,缺钱,就去讨债公司当了一段时间打手。”

他完全不觉得这件事有什么问题。

以前干过的活多了去,他不仅干过帮忙讨债的打手,还送过快递,便利店收银员,烧烤摊师傅,送外卖,家教,酒店后厨,汽修,调酒师,简直五花八门。

某种意义上而言,现在“无所不能”的陈特助,是由以前四处兼职的少年陈方旬打下的基础。

“齐医生,你突然用这么纯良的眼神看我,我有点不太适应。”

“我看你一直是这个眼神,方旬,不要误会。”

陈方旬对齐元霜眼里一瞬间流露出的低落情绪有些捉摸不透。在他眼里,齐元霜一直似笑非笑,然后像鹈鹕一样,毒舌开炮全世界比较合理。

他处理人类的情绪情感问题,一直是提取然后概括,寻找解决方案。这件事他参考了很多人的做法,这才让自己处理这些事情时,看起来游刃有余一些。

“方旬哥,你为什么要救沈廷佑?”

楼万霄抓重点一直和瞎抓奸没区别,扭过头语气阴森,强行插进陈方旬和齐元霜的谈话之中。

“他们挡路了。”

陈方旬推了推眼镜道。

收债赶时间,他还要赶下一场兼职,一群人拦路就是耽误他宝贵的时间。

少一个小时就少赚几十块。

楼万霄那张脸,现在在他眼里就是左边写五十,右边写个万,陈方旬靠这个才没让楼万霄转回去看他的热闹。

“方旬,你要不还是辞职吧。”齐元霜幽幽道。

“正有此意。”

“如果不是他,我已经死了。”沈廷佑嗓音干涩,望向了茶几上老旧的相片。

他抓紧楼竟风的衣袖,小心翼翼道:“他救了我一命。”

仿佛这就能够成为他与陈方旬的免死金牌。有救命之恩在身,楼竟风再心狠手辣,也不能找由头惩罚他们两个人。

沈廷佑仍旧记得那天,面孔尚且青涩的陈方旬穿着一件黑色T恤,神色阴沉地将压在他身上的混混凶狠拽开,满是戾气地踢了那个混混一脚。

他很清楚地听见那群在他面前耍威风的混混,发抖地喊陈方旬“陈哥”。

少年时代的陈方旬和现在简直是两个人,那个时候沈廷佑能清楚看见他眉宇间的狠戾,深黑色的眼瞳里满是不耐。

最后面无表情扫了他一眼,带着人走了。

那一天沈廷佑是准备自杀的。

可陈方旬扫向他的那一眼,让他忽然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他想再次见到陈方旬,想到他面前说一声谢谢。

尽管那只是陈方旬的无心之举。

楼竟风神色难辨地注视着回忆中的沈廷佑,无声收紧了抓住沈廷佑手腕的手。

齐元霜和坐评委席似的,煞有介事开始点评:“不是我说,他们不会动一下脖子上那个玩意儿,思考一下你在其中的无辜程度吗?”

陈方旬定定看着他,扯了扯嘴角。

这群人工作的时候将他当做“肱骨之臣”,很是倚重他,工作场合中,薪资福利每一样都很到位,培养他时也是格外认真的态度。

但一到感情问题,这群人的脑子好像都被丧尸吃了,把他一个无辜的社畜生拉硬拽拖进他们的游戏里,仿佛缺了他这么一角,这场纠纷就不完整了似的。

“还是太受欢迎。”齐元霜对陈方旬说。

“我更想当背景板。”陈方旬回道。

“说不准某个世界,方旬你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齐元霜想了想,给他合理的解答。

“……”

陈方旬保持了沉默,齐元霜立马就读懂他的脸上写着的情绪。

“那这个世界还是早点爆炸比较合适”——意思很明显。

齐元霜安慰他:“没事,世界完结就好。”

陈方旬抬起眼镜揉了揉眉心。

楼竟风和沈廷佑的交谈陷入了僵局,沈廷佑的话显然不能打动楼竟风这样老练的猎手,但与最初压抑的怒火相比,他的态度有明显的软化。

“我不知道,你与方旬还有这样的过往。”他慢悠悠道,抚摸着沈廷佑的左手手腕内侧。

那里有一条残留的刀疤。

沈廷佑瑟缩片刻,还是没有抽回手,任由楼竟风抚摸他的手腕。

楼竟风扣住他的后颈,把他压向自己,咬上了沈廷佑的唇。

这次不需要齐元霜帮忙,陈方旬很自觉地抬起手。

然而他却莫名其妙觉得有人在注视他。

陈方旬看向那扇玻璃,楼竟风搂着沈廷佑,却没有看怀中的人,而是抬起了头。

视线落下的方向,正是他们三个看戏“评委”藏匿的地方。

那双眼里带着笑,仿佛隔着那扇玻璃,在与陈方旬对视。

陈方旬:“……”

眼睛脏了。

齐元霜迅速从口袋里掏出眼药水递给陈方旬:“要吗?”

陈方旬点点头,接过了齐元霜的眼药水,摘掉眼镜往眼睛里滴眼药水。

“方旬。”

“嗯?”

陈方旬闭上眼,将眼药水还给他。齐元霜盯着他的手,开口道:“你的无名指上,是痣吗?”

那枚黑痣在陈方旬的右手无名指的内侧,不细看根本看不清楚,陈方旬也不知道齐元霜那个眼睛是怎么做到那么尖的。

“啊,是。”一枚痣而已,陈方旬还不至于那么小气。他朝齐元霜展开手,屈起无名指,特意把那枚痣露出来给他看。

那枚痣在无名指上,像是某种标记。

齐元霜的喉结情不自禁动了动。

“怎么了?”陈方旬见他盯着自己的手一脸出神,当他觉得新奇,又道:“手指上有痣应该不奇怪吧?”

齐元霜摇摇头,挑了挑眉:“不奇怪,很好看。”

陈方旬一脸古怪地看着他,显然不能理解他的想法,用食指指节推了推眼镜后,他又随口道:“我身上小痣还挺多,锁骨上好像有两个。”

这种东西没什么不好说的,毕竟是天生。

他以前也想过把唇边痣给点掉,不过他妈妈每次都喜欢用那双半瞎的眼睛温柔地注视他的脸,最后盯着他的唇边痣,柔声说“我们知知是有福气的孩子”。

说多了,他也再没动过点痣的念头。

点了怕他妈伤心,他不舍得。

“齐元霜,你够了没有?”

楼万霄忍无可忍,终于出言打断他们两个。

他真的受够了,办公室里面搞东搞西,办公室外面,说好来看热闹,齐元霜这个阴险狡诈的家伙却是直接勾走了他家的陈助理,不可谓不过分。

本来应该是他带着亲爱的方旬哥来看楼竟风和沈廷佑的热闹,然后他告诉陈方旬楼竟风和沈廷佑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会毁了他的一生。

这个时候陈方旬就会很了然地点头,然后认真深情对他说“我只会做小楼总你的助理”。

本来应该是这个发展。

楼万霄心里想的场景一个没实现。

他那心眼子歪到太平洋,陈方旬有搭话他也当没听见,反正老早就和齐元霜不对付,看他一直不爽,那就直接和他对着干。

在他心里,齐元霜就是志怪小说里吸食人精气的狐狸精,陈方旬是那上京赶考,倒霉落魄的俊美穷书生,狐狸精是要把书生的精气吃干净。

他有保护陈方旬的义务。

齐元霜莫名其妙看着他:“你怎么还在这。”

楼万霄:“……”

“怎么,要掉小石粒了?”齐元霜注视他的眼睛,察觉他嘴角残留的笑意时,难以言喻道:“你刚刚在想什么东西。”

那表情看着很蠢。

楼万霄想刀了他的心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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