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给我一点,我不会走到这个地步的。”
“我——呃!”
他话没说完,就被季沐熙一脚踹了出去,季沐熙对他方才的控诉充耳不闻,只是道:“这一脚,是你囚禁恶心我。”
季沐熙身上的伤口源源不断地流出鲜血,浅色的衣衫渐渐被血染成刺目的红色。如此恐怖的出血量下,他的身体却依旧如杨树般挺拔,一丝颤抖都没有。
乔斯羽躺在地上,刚想扶着地坐起来,叫他一脚踹在头上,再次狼狈地仰躺了下去。
季沐熙却没有移开脚,他的鞋踩在乔斯羽的脸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对方。
乔斯羽通过鞋缝勉强能看出他的身影,鲜血模糊了视线,却没有模糊季沐熙的身影。
乔斯羽突然觉得像是有棉花堵在了嗓子眼里一般,吸饱了他的血,叫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流着眼泪,只能轻声喊:“熙熙……”
真的很不公平。
为什么偏偏抵触他?
季沐熙的脚缓缓下移,直至踩住了他的胸膛。
而后他俯下身,用锋利的、冰冷的匕首轻轻拍了拍乔斯羽的脸。
“什么熙熙,”季沐熙扬起一个从未在他脸上出现过的、张扬至极的笑容,“出了这里,哪怕是男主过来,也得尊称我一声‘季队’。”
外面很快传来了整齐的脚步声,无数警察推门而入。
季沐熙站直了身子,看着乔斯羽被扣走,他看着乔斯羽,低笑道:“感谢大哥送来的一等功。”
他的笑容明媚又阳光,是从来没有属于过乔斯羽的风景。
季沐熙看了他一眼,便没有再给他任何一个眼神,他难以被乔斯羽刚才的话触动,只觉得恶心。他在现实的时候因为孤儿也被人冷落嘲笑过,也没见他自己成了毒贩。
自己做坏事还想把原因归结于自己不爱他。
神经病啊。
说起来这个世界能不能再把男同化进神经病的范畴,大爷的这世界的男同一个正常的都没有啊!
“季沐熙!”
迟泽川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季沐熙回过头去,看见了迟泽川担忧的神情,他刚想给迟泽川说自己没事,倏地眼前一黑,直接栽了过去。
……
一片黑暗中,季沐熙感觉自己好像坐到了一个书桌前,书桌上有一本书。
书名是《我们雨天见》。
季沐熙翻开了书页,第一句话写在了扉页——“爱你的灵魂从未磨灭,爱你的故事永不完结。”
好耳熟,总感觉在哪里听过。
季沐熙一时想不起,也就没再为难自己,直接作罢,往后翻去。
后面似乎是个前序——
那天,成都下起了濛濛的小雨,烟雨缭绕,缭绕得黄昏都多了一层晦暗。
意料之中的车祸并没有发生,我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的男生救下了。
他有着一双雨夜也明亮的眼睛,这是一双语言难以形容出来的眼睛,一眼就能望进人心里去。雨打湿了他的碎发,湿漉漉的贴在脸上。
他真好看。
他站起身来,朝我伸出了手,这是我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
因为救我,他的衣服脏了很多。
我不知道要不要去牵他的手,若是牵了他的手,好像他的手也会因为我变脏。
但最后我还是握住了他的手。
他的手好热。
我想给他说“谢谢”,但是我说不了。
这时差点被我连累的司机回来了,虽然他的语气很难听,但是没有逃避责任,他也看向我,我只能给他示意我说不了话。
司机把联系方式给了我,仓促离开了。
司机一走,那男生也离开了。
我愣了一下,心底莫名空落落的,大概是因为,这是第一次被人救下吧。
我有点舍不得离开,在原地站了很久,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很远的地方。
雨下得越来越大了,余光中我好像看到什么东西,拾起来,是一个学生证。
证件照上的男生笑得很开心,是一种别人看了也会忍不住笑的笑容。
在这个学生证上,我第一次知道了他的名字。
他叫季沐熙。
可惜我哑了,喊不出来他的名字。
只能做一下口型,多亏了只能做一下口型,叫我发现,他的名字念出来,是微笑的口型。
在这之后,我每天都会去这条巷子里,希望遇见他,把他的学生证还给他。
可惜那条巷子,他再也没有来过。
我又想,如果去他学校,会不会遇见他。
可是每次只是到了校门口我就停了下来,去找他这件事叫我莫名觉得羞耻,因为我总是会忍不住去想,他这种人,应该是学校里人缘很好的学生吧。
说不定救我也只是一时善举,贸然前去,遇到对方奇怪的目光怎么办呢?
我说不了话,对方应该也看不懂手语。
分明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末了,我也只是一天到晚蹲在他的学校门前。明知没有多少可能,却舍不得走。
那会儿我就想,我只看一眼。
或许真的是缘分太浅,连这一眼我也没看见过。
我总是想他,忍不住去关注和他有关的所有事情,可惜能找到的所有信息都太少,最终也只是关注了学校的公众号。
偶尔有上天眷顾的时候,我会在校门口听见他们班的同学讨论他的事情。
那会儿我就想,他一定是个很优秀的人。
优秀到旁人忍不住去讨论他。
就是在他们嘴里,我知道了他毕业入伍的消息。
这说明此后在这座学校前都不会再看见他了。
我觉得很难过,我又回到了我们最开始相遇的小巷里,天气很好,没有下雨,他也没有来。
我在成都待了好几年,每天都会看天气预报,有下雨的天,我就会早早去那条小巷等着,有时雨下得比较大,回去没几天我就会生病,有时下得又比较小,零零星星,像是蚊虫在皮肤上飘过似的,什么也感受不到。有时也会被天气预报欺骗,等一天也不见一滴雨点。
唯独不见似当年的那种雨。
自然也等不来想见的人。
直到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他们学校的优秀校友墙上,看到了他的消息。
原来已经成了特种兵队长,原来已经去了西南边疆。
知道消息的那天,成都又开始下起了小雨。
我没有去小巷,我买票去了他所在的地方。
我租了一个房子,房子破旧贫穷,正像我这个人。
他的身份已经成了我难以企及的程度,或许一开始我们之间就是云泥之别,只是那场雨模糊了我的眼睛,叫我总是毫无自知之明地想他。
在火车上时,我总是很兴奋,还很忐忑,我想,我一定要把学生证还给他。后来又想,他已经是特种兵队长了,他看过的美景、他见过的繁华、他接触过的良人也该将他记忆里关于我的那最微不足道的一部分取代得完全了,他该不记得我了。
或许从一开始,我就是无足轻重的人。
我们本就是擦肩过客,是我对他的念念不忘单方面产生了不该存在的联系。
意识到这一点,我看着火车外一直后退的美景,耳旁是火车上各种人声的嘈杂,鼻息之间是各种食物混杂在一起又臭又香的味道。
我张开嘴,无声喊了一下他的名字,不清晰的窗户上,映出我丑陋难堪的面容来——嘴巴是笑的,眼睛流了滚烫的泪水。
我一直觉得叶落萱害我哑掉是多此一举,比起哑掉我更希望死掉。很明显那个对我家恨之入骨的女人也知道这件事,所以她选择了前者。
若是她在这里一定会很满意,因为这一刻我真的很恨自己是哑巴。
我连喊一声他的名字都做不到。
但是到了那座小镇的时候我还是开心了不少。喜欢一个人喜欢到了极致,只是和他生活在同一片地方的这点小事,都会叫人很开心。
我要再活下去几天。
又是一个雨天,比起那年的那场小雨,这边的雨明显大了不少。
我将要走出站台,头上突然撑起一把伞。
在远离成都八百多公里的小镇,他再一次、梦似的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第78章
如果这是一部小说, 那么这一段久别重逢的情节会很浪漫。
可惜这里是现实,于他而言,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他主动来找我, 无非是因为——
他查案子, 怀疑到我了。
我没有贸然提出帮他的要求, 因为我不知道他想做什么,我提出来, 会不会干扰到他的调查。
他把我送了回去。
喜欢的人才是房屋最温情的装修。
他进来我屋的时候, 这是我唯一的想法。
他一直在打量我的房间, 虽然知道他许是出于调查任务打量的,但是我还是有一点难以难言说的自卑难堪感。早知道就租一个好一点房子了, 或者说, 买一栋好一点的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