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昼 第22章

他在看海。

提起东埠湾时,世人只晓得它是可以奉上财富的天然良港,就连本地人也忘了它的明艳海景曾带来多少心灵慰藉。波光粼粼,东埠湾是镶在阴阑煦视野尽头的苍蓝琉璃,几日无风,海面上只有细小浪花翻涌,几痕玉沫忽现乍隐。

闲暇时间年轻人总爱眺望这片海,坐观它潮起潮落风云变幻。

“你想去吗?”

王久武已经收拾好了托盘刀叉,如常把水杯和抗病毒感染药放在阴阑煦手边,见这人服药时眼睛还望着那片碧海,于是他提议道:

“正好最近有空。但现在不是看海的好季节,海边风冷,你不能下水,不过我可以陪你在海滩走走,记得穿厚一些。”

“不。”

“好吧,”尽管不明白为什么年轻人天天看海却不愿靠近海边,不过也没有非让他去的理由,王久武就由着这人性子来,“那你有其他想去的地方吗?这几天我都可以带你去。”

阴阑煦看了他一眼,随手把水杯拨到一旁,“坐下。”

青年依言走到另一边,背靠着墙壁侧坐在窗台上。半边身子被和煦的阳光烘照,如有一只温暖的手轻轻拂过,王久武因此眯了眯眼,可他的神情并未有所松懈。

同他相反,对面的人懒散惬意,跟着他的动作也慢悠悠地调整了下坐姿,随意地将脚搭在了他的腿上。

几年相处下来不需言语王久武便能理解阴阑煦的意思。隔着家居服的布料,青年帮这人按摩起又开始酸胀的小腿,但他自己的肌肉却一直紧绷。

“你这几天一直心神不宁。”

对面的年轻人满足地半眯着双眼,缓缓开口询问,“出什么事了?”

许是饱腹后的愉悦感促使阴阑煦有此闲心多聊一句,王久武可没有自作多情到认为这人会关心自己,不过他还是认真答道:

“没什么事——不过就是因为没什么事。我到现在都没收到基金会的指令,有些担心。”

“想必是你的上级偶尔发次善心,给几天假让你休息一下。”

“我又不是为了休假才加入基金会的。”

王久武苦笑着摇头,随后正色道,“我静不下来,我不想白白浪费时间,这几天我一直在揣测基金会的下一步打算,想早做安排。”

阴阑煦没有回应,于是他又开始“自言自语”:

“或许基金会正准备在东埠设一个哨站——事实上我觉得早该这么干,毕竟这座城市不知为何总出疯子与变态、犯罪率高得离奇,不明白为何基金会之前在东埠毫无动作——我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做些前置工作,比如物色哨站设立地点。”

“尽管去做。”对面的人懒洋洋地哼出一声。

“还得继续和东埠警局搞好关系,毕竟要长期合作——”

一道银色闪光在王久武脑海划过,他又想起了说过类似一句话的那个男人。凌凛提到“长期合作”后没多久,让他和阴阑煦“暂留东埠”的指令就发到了青年手中,这一切只是巧合,还是在凌教授的那双琥珀瞳仁之下,真的藏有什么不可触碰的秘密?

——如果能有富余时间,也许我该去查查这人的背景。

“用不着打点整个警局的关系。”

搭档的话打断了王久武顾自跑偏的思路。

只在某些时刻阴阑煦才会开口给出意见,除此之外不是沉默聆听就是神游天外。然而尽管这个年轻人惜字如金,他的话语却仿佛带有某种魔力,明明谈吐舒缓不曾威逼,却总能让对方顺从他的心意。

这次也一样。

几乎在阴阑煦发声的同时王久武便立刻重新整理了自己的思路,下意识地认同了他的话:

“有道理,那样未免过于耗费精力,先拿下将来会和基金会往来密切的警队,剩下的留待以后慢慢接触了解。那么,首选目标就暂定为刑侦大队一队,因为根据东埠警局的‘三定方案’,我发现基金会最为关注的‘凶诡血案’,一般都是由他们负责——”

说到这里时,王久武顿了顿,提起了另一件事:

“听说了吗,郑彬已被免职,不再担任一队长职务。”

阴阑煦闻言抬眸扫了眼王久武脸上的表情,冷淡地讥讽道,“怎么,你难道要为他感到惋惜?”

“当然不,虽说郑彬对待案子上算个不错的警察,但我对他的印象没那么好,‘免职反省’也算他咎由自取,”基金会顾问冷笑,在搭档面前他没有进行伪装的必要,“提到郑彬是为了接着说现在的一队长。一队基本都是些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没有可以接任的人,所以这一职务由林深暂时兼任,他就是——”

理。

“他就是那个在小会议室‘遗失’重要U盘的冒失警察,”阴阑煦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尤其是在认人方面,“相比起郑彬,林深思虑单纯,你只需利用这段时间随便帮他破个案子,足够博取他的好感。”

“林深本人倒不难对付,麻烦的是他与郑彬的关系。”

在腕表上点了几下,王久武把林深的资料转发给了阴阑煦,不过对方并没有抬腕查看的意思,于是他只能向搭档简单口述:

“林深和郑彬是警校同班同学,毕业后同期进入东埠警局工作,两人交情匪浅。东埠警局二把手宋柏出身一队,他让林深而非别人来兼任一队长,恐怕不可谓毫无私心。我听到消息,林深已把具体工作交派给郑彬,也即是说,一队其实仍在郑彬的掌握之下——我们要想拿下一队,就还是绕不开这个控制狂。”

“早跟你说过,该‘帮’一队换个队长。”

阴阑煦就像谈论天气一般随意说道。

这个倚靠着软枕的年轻人神情慵懒,灰色发丝柔顺披垂,反射着浅金的光晕。平素毫无血色的皮肤在清晨阳光下少了一丝苍白骇人,被映照得几近透明,简直叫人分不清他与他在玻璃上的映像哪个才是虚影。

灰眸雪肤,文艺作品中对“精灵”的描述似乎同样可以用来形容这副少见的混血容颜。即使正包裹在一件亲切柔软的家居服中,阴阑煦也仿若随时会隐掉身形,从世间消散而去。

有时王久武会由自己的搭档联想到“出尘”一词,比如说现在。

不过一旦这个人开口说话,“出尘精灵”便会当场飞走,留在原地一个混迹于人群的危险分子——

“我可以代劳,保证做得干净。”

正在帮他按摩的手停了下来。

阴阑煦顺势坐起身,正视对面的青年,果然,那人已眉头紧蹙地审视着自己。

“条件是?”王久武沉声问道。

“两天自由活动的时间。”

基金会顾问思考片刻,也提出了自己的条件,“一天,而且你要开启定位,同时不能离开市区。”

“不行。”

“或者有我陪同,这种情况下你的活动范围可以放宽一些。”

“不。”

“那我就不能答应你,”王久武眉纹愈深,“搭档期间我得对你负责,按照上级指令,你的一切行动都必须向基金会报备——甚至包括你这个突然冒出的想要自由活动的念头。”

年轻人再次倒回软枕之上,侧过了脸,重新望向窗外。

见他已没有继续交谈的意愿,褐眼的青年也只能叹口气,自己往下说道:

“那就先说到这里吧,回到郑彬这个问题上。我会按照我的方法尝试与他和解,倘若这次失败,我再考虑你的提议。”

——王久武这几天确实没有闲着,他反复翻看郑彬的资料,心里渐渐有了打算。

郑彬父母均已过世,自己离婚独居,无儿无女,一人吃饱全家不愁,“除了烟瘾外无不良嗜好”,又是个油盐不进的脾气,似乎难以接近。

不过他有个明显的弱点:

郑彬是一个警察。

作者有话说:

读者们!这是我最后的存稿了!你们收下吧!

曾有朋友建议我修正老王的形象,觉得男主这么“反面”恐怕不太好。但我琢磨了一下,我自己就是个带恶人社畜,老王又能带善人到哪里去呢,况且要是写个伟光正男主的话,干脆让郑彬这个队长当主角好了嘛,一转传统刑侦推理套路hhh

第27章 化冰(上)

飞溅的鲜血让郑彬大脑一片空白。

他没想到这种事又一次发生在了自己身上。

……

东埠棚户区。

或者说得直白一点儿,东埠贫民窟。

商贾皆趋之若鹜,政要似过江之鲫,疾驶的豪车碾过崭新的百元大钞……这座北方都会富庶至此,敛财如山,却仍不肯让所有人都能分得一抔。贫富分化在东埠是如此严重,势利的金钱只会一股脑涌进富人手中,一栋几十层高的写字楼就足以分割出两个世界:顶楼衣着光鲜的高级白领喝着咖啡,思考如何在今晚的商宴中艳惊四座;楼底衣着破旧的劳苦大众捡着垃圾,计算能不能在晚饭中给孩子多添块肉。

这些疲于生计的所谓的“底层人员”,就聚居在城区边缘的棚户区中。

?倾城?

旧城改造工作推进了这么多年,这片棚户区却还是在原地屹立不倒,里面的人不肯迁出低廉的租房,外面的人居然就真的将他们弃之不顾。看这偌大一座东埠,胴体美丽而肢端溃烂,不思如何疗愈,竟只是砌道长墙用以遮羞,将城市丑陋的边缘隔离出市民的视线。

——郑彬实在不想来这里。

事实上,恐怕所有警察都不愿来。警察能智斗顽贼,亦能勇擒恶徒,却依旧对棚户区里的一切束手无策,身临此处除了让自己的心脏不断揪痛外无法可做。世间无奈众多,一腔热血有时也不得不冷却片刻。

今天若不是为了查案,郑彬肯定不会带着顾怀天进入这片棚户区。先前结合法医尸检所得的年龄身高死亡时间等信息,一队在失踪人口库中检索出了几个疑似目标,排查到最后,就只剩失踪多日的洪招娣。这个女人现年三十二岁,无业,失踪前就租住在棚户区。

如郑彬所料,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果然一时应付不了接下来的工作。

顾怀天本身家境不错,又被分配到东埠这座繁华都市实习,之前哪曾见过这般毁败光景:堆满垃圾的地面污水横流,衣衫褴褛的老者一路乞讨,不时还能看到肢体残缺的人踟蹰而过。棚户区与城区的巨大反差令顾怀天震惊不已,内心翻涌的悲悯折磨得他痛苦不堪,当被要求向这些人打听洪招娣时,仅是远远望着那些麻木浑浊的双眼,就让实习警察丧失了朝他们迈出一步的勇气。

郑彬心里也不好受,但这是在东埠工作的必要历练,于是他还是板起脸,一边呵斥自己的徒弟一边催他快去问话。

于是郑彬一共犯了三个错误。

他不该为了低调行事而换下警服便装出行;

他不该为了锻炼徒弟就只带着顾怀天同行;

他不该在治安堪忧的棚户区引起别人注意。

——等到郑彬有所察觉的时候为时已晚,四个持刀的人已经向他和顾怀天包围过来。

虽说未免憋屈,但任务在身不好节外生枝,于是郑彬掏出钱包放在地上,拉着顾怀天后退了几步。

然而那四个身材瘦弱的男人似乎并非求财,口中怪叫,挥舞着砍刀冲了过来。

骂了句“哪有拦路抢劫直接奔着灭口来的”,郑彬闪身躲开劈来的刀刃,一脚踹在那人后腰上。身旁的顾怀天不遑多让,小伙子刚出警校,身体素质正值巅峰,一记鞭腿直接踢得另一个人头昏眼花。随后师徒二人拉起架势,很快便利落地摆平了剩下的两个。

不过今天的侦查任务这下也告吹了。

郑彬叫顾怀天立即报警,自己动手扒掉了这四个“劫匪”的外套。说来奇怪,四个男人刚才还张牙舞爪一副要拼命的架势,被撂倒后却莫名乖顺起来,也不挣扎也不反抗,任由郑彬将他们反剪双手用外套捆在了一起。

心下纳闷,郑彬便俯身察看这几个人的情况:他们全都目光呆滞、涎水四流,对外界的刺激几乎没有反应。拉过其中一个人,郑彬撑开他的眼皮,发现这人瞳孔涣散,下睑结膜紫绀,眼球表面有细小的出血点——

“落海”!

郑彬曾听同事谈起过,这种致幻药于十年前在黑市流行开来,自此熄扑不绝。据说服用者会感觉如坠大海,一路下沉,溺水入肺却不窒息,身遭尽是怪奇生物游弋徘徊,似在深海陆离光怪,由此得名“落海”。因其成瘾性强、幻觉显著,加之不知为何只有东埠本地才能出产,所以炒价昂贵,一旦沾染必定倾家荡产,害人匪浅。

这帮人的表现十分符合吸食“落海”后的特征,意识脱离肉体沉浸在幻觉之中,徒留一具躯壳化为外人眼里疯癫异常的暴力狂。郑彬啧了一声,身处棚户区,饭都快吃不起了,居然还要砸钱去换几场瞬息湮灭的虚假幻梦,真是无可救药。

“阿天,记得跟辖区派出所说明情况,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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