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昼 第23章

顾怀天头刚点了一半,旁边陋巷突然又冲出一个手持砍刀直扑郑彬而去的男人,速度之快让他无暇组织语言,脱口惊叫:

“师父!同伙!!”

此时郑彬恰巧正背对着巷口。骤急事降,他听到了顾怀天的提醒,条件反射掉转过身,但根本来不及再做防卫,眼见着就要迎面接下一刀——

从与男人相反的方向忽地扑出一个青年,生生将他撞离了行进路线,自己掩在了郑彬身前。

男人见偷袭不成,恼羞成怒,回身挥刀向这个青年砍去。青年避无可避,只能抬起左臂护住头部。砍刀切肤破肉,他的左臂立刻血流如注,却硬是强忍痛楚顺势夺刀,右手立掌直劈男人颈侧,同时提膝重重顶击对方腹部,上下夹攻,这才让袭击者失去意识。

惊雷乍起惊雷乍落,事发突然,两个警察足足愣了十几秒。直到青年手中不稳、刀落在地“仓啷”一声,顾怀天才反应过来,连忙朝他靠了过去:

“同志,你怎么样了!坚持住!”

“我没、没事。”

棕发的青年抬起头,冷汗自额头鬓角不停滑落,连带湿润了一双褐色眼眸。

“王顾问?”实习警察吃惊道,“我还以为——你们没有回去吗?”

一时失神的郑彬这才如梦初醒,当即喝问: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原来是您啊,”王久武有些虚弱地露出一个微笑,“我想多了解下东埠,这里还没来过,所以……谁知道刚好就遇上……”

他脸色煞白,右手死死按着左臂的刀伤,鲜血却还是不停从泛白的指节间涌出,无声滴落。

“好了好了之后再说!”

郑彬用力扯掉王久武那截已被砍破的衣袖,快速帮他做了止血包扎,同时对顾怀天说道:

“把车开过来,先送这小子去医院!”

作者有话说:

首先来句求生欲,东埠的原型是民风淳朴哥谭市,所以请一定不要把它往天朝某座城市上套。

然后,我爆字数了(尬笑.jpg)所以只能把一章拆成两章,

往好处想,这样今明两天就能连更了不是!

不知为何我写起郑彬时更顺手,大概是因为我是个制服控(划掉)刑侦相关爱好者,家父也从事相关工作,四舍五入算有所熏陶。

郑队好像也确实是传统刑侦男主人设XD不过因为我看了太多主角是警察的刑侦文,想整个花花的,所以这篇文选择非警察又不那么“正面”的老王做了男主。

一想到老王“攻略”完成后郑队就会沦为工具人,不能再这么爽写之后,不知为何还有些小失落。

第28章 化冰(下)

等到郑彬把那几个人交给辖区派出所民警、自己赶来市医院的时候,王久武已经挂完急诊,正在缝针。

“大夫说王顾问运气不错,只是皮肉伤。他肌肉结实,穿得也厚,对方刀又钝,所以没伤到骨头,按时换药休养一段时间就好。”

听完顾怀天的话,郑彬一下子瘫坐在走廊长椅上,似是松了口气。

然而实习警察清楚地看到自己师父的双手正在颤抖。他想开口询问,却因对方痛苦的神情而咽下话头,一时不知所措。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响亮的大嗓门由远及近:

“老郑啊!呜呜呜,我的老郑啊!”

是林深。这人惊急交加愈发冒失,不时磕碰到别的患者,一边连声道歉一边朝急诊室这边奔了过来。

郑彬一下子从长椅上弹起:

“这里是医院,鬼叫什么!再说我还没死呢!”

“我这不是听到消息就连忙往这儿赶,来不及拎个果篮,再不嚎几声的话,岂不是显得我太不够意思,”林深假模假式抹了把眼泪,“老郑啊,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我说你——诶?”

他左看右看,又围着郑彬转了一圈,“你没事啊?”

“我没事,”郑彬烦闷地揉了揉眉心,“是那个姓王的被砍伤了。”

原本见老友没事又开始嬉皮笑脸的四队长听到这话瞬间严肃起来。

“老郑——郑彬!这我就要批评你几句了,你一个警察,让群众给你挡刀,合适吗!”

林深一身警服在医院本来就很显眼,嗓门又大,周围的病患被他吸引了注意力,听到这句话后纷纷向郑彬投来怀疑与不满的目光。这下即便是曾经的一队长也臊得脸上发烧,抬手就要捂林深的嘴:

“我没有!不是我让——”

“咱办案先讲客观再讲主观,”林深躲开了他的手,“你自己说,既定事实是不是人家王顾问替你挡了一刀?”

无法反驳,郑彬点了点头。

“这不就结了!老郑啊我可都听说了,人家王顾问当时来帮你查东大案,你是怎么对人家的?即使这样王顾问还出来帮你挡了一刀,这是什么精神!看看人家,再看看你,你是不是该跟人家说句‘谢谢’‘对不起’?”

林深边说边在郑彬前胸半轻不重地捶了几下。身着便装的刑警黑着张脸,却因为自己确实不占理,只能受着。

——王久武挑在这个时候走了出来。

他的伤口其实早就处理好了,准备出屋时发现居然来了个意料之外的助攻,索性便由着林深一头热地帮自己说理,然后在这个合适的时机施然出现。

“林队,这么巧。”青年假装刚看见林深,打了声招呼,面露微笑的同时眉头轻皱,做出一副勉强忍痛的模样。

果然林深反手就推了郑彬一把,“今儿就今儿了!快去跟王顾问道谢再道歉——阿天,我手头还有四队的案子得先走一步,不过今天你师父要是死要面子不认错,回去后一定和我说!”

顾怀天愣了一下后连连点头,他之前也觉得郑彬处处针对的做法有些过分,只是不敢言语。

和那时在小会议室里一样,林深匆匆地来又匆匆地走,话刚说完人就已经到了电梯口,原地留下一个脸色愈发难看的男人,与一个装作不明就里的青年。

只见郑彬脸上白一阵红一阵,憋了半天,最后吼出一句:

“谁用你帮!”

“师父!”实习警察也提了提音量。

瞥到王久武左臂上缠着的雪白纱布,郑彬自知不占理,喉咙里滚过一串含糊声响,烦躁地踱到一旁,像在经历剧烈的心理斗争。

然而四周静下来后,先前被林深打断的回忆便重新涌入了郑彬脑海,一剂猛烈痛苦直接注入四肢百骸,霎时催垮了男人的身形。

他再次瘫坐在长椅上,双手又开始颤抖。

整。

“抱歉,是我反应太大了,”郑彬用手捂住了脸,声音不稳,“我不是冲你,只是,你挡在我前面的时候,很像我曾经的搭档——他就是为了掩护我,才牺牲的——我不想再看到有人因我……”

身边一阵轻微风动,应该是那个褐眼的青年在自己邻旁的座椅上坐了下来。

“我这段时间为了更了解东埠,浏览了过往新闻,知道了一些事情。如果我没判断错的话,现在的一队除您外都是些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是因为它是新重建的,对吗?原来的老一队——”

“‘9·27’特大恶性袭警案。”

王久武不再言语,静静听郑彬倾吐痛苦的回忆。

“七年之前,东埠比现在还要混乱,闹出一伙报复社会的疯子。老一队接的案子,本来一切顺利,临了却被内鬼出卖,抓捕行动中了埋伏,除了在后方指挥的宋队——宋局外,只有我侥幸活了下来……”

郑彬的手抖得更厉害,低低呜咽起来。

“我的搭档也姓王,王天材,也是将近一米九的大高个。9月27号那个下午,几分钟前他还在笑谈晚上庆功宴的事,几分钟后就倒在了血泊里,八刀,全砍在动脉上,直接就没了……还有其他五个前辈……他们都是为了保护我……”

一只手轻轻搭在了他的肩上。

“我能理解,郑队,我能理解,”王久武轻声说道,“我也曾有目睹战友牺牲的经历——我当过兵。在边境线巡逻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遭遇了流贼……也是只有我活下来了。”

郑彬闻言愣愣地抬起了头,扭过脸看向青年,只见这人的眼眶同样湿红。

没有互相安慰,两个男人良久对视,一切尽在无言。

直到郑彬深吸了口气,随手抹了把脸,结束了这个话题:

“不管怎样,最后案子结了,全员伏法,老一队大仇得报。虽然那之后我浑浑噩噩了很长时间,老婆也因为无法忍受跟我离了婚,但我还是挺过来了,并且着手重建一队。也是因为治疗心理创伤,我得以和凌凛结识,这么一看不算太亏——总的来说,都过去了。”

差不多到时候了。王久武心想。

果不其然,郑彬习惯性地又想摸烟,手揣进口袋才意识到身在医院,只好尴尬地清了下嗓,言归正传:

“那什么,谢谢,不过下次别这么干了!我不想欠你情,而且我是警察,应该是我挡在前面。”

“师父,”旁听的顾怀天小声提醒他,“还有一句。”

郑彬瞪了徒弟一眼,自己抓耳挠腮了一会儿,终于狠下心把早该说的话说出了口:

“之前是我不对!再怎么说你也是被派来帮忙的,我却因为私人原因处处设卡,太不地道。听凌凛说我好像是有什么,什么控制格?发作时就会让我失去理智。不过我说这个并不是想为自己开脱,只是想让你知道,我对你本人没有偏见,甚至现在一想,我似乎还挺欣赏你小子的——反正,我顶多就能说到这儿了,接不接受我的道歉是你的自由。”

“我当然接受。”

褐眼的青年温和地笑了笑,“我也有错,应该刚到东埠就向您报备,这样第一次见面时就不至于发生误会——过去的事情既然已经过去,眼下我又得在东埠多逗留一段时间,希望郑队您能给我提供一个弥补的机会,让我帮您解决一个案件,作为我的道歉。”

郑彬皱起了眉。

王久武暗道不妙,似乎自己没把握好言谈节奏与跨度、又触到了这人的禁区。他刚想尝试挽回,旁边的男人做了个类似抽烟的动作,开口道:

“一队手头确实有个案子,女性死者生前就租住在棚户区,所以我今天会带着阿天去那儿。不过眼下一队负担不大,人手比较充足,暂时用不到你们基金会。”

幸好,王久武在心里松了口气,不是强硬拒绝的语气,就还有回旋的余地。

“棚户区鱼龙混杂,有些灰色地带警察身负公职不便涉足;而如果不是警察,没有此多顾虑,行事上也就更方便灵活。”

基金会顾问意味深长地说道,“倘若真有这种需求,请您尽管找我。”

郑彬看了他一眼,显然明白青年话中的意思,没说什么,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护士念到了他的号码,叫王久武过去结下手续,交齐费用。于是两人打住话头,暂时作别。临走前郑彬多提了一句,“你明天来趟警局,带上你那搭档。”

……

青年接过护士递来的笔,刚签完字没多久,手机蓦地震了一下,收到一条未知联系人的短信:

“很荣幸能与昼光基金会合作,一切是否顺利?”

“十分顺利,交易结束,期待下次合作。”他打字回复。

——几秒之后,基金会顾问再次掏出手机,又编辑了一条短信:

“钱款打到他们家人的账上。那几条毒虫留着只是祸害,后续我们会处理。”

作者有话说:

我基友对这部分有一句评价,“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我觉得言重了,但道理似乎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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