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应琢又重新躺回到枕头上,借着台灯暖黄色的灯光,他用自己的眼睛描摹着我的眉眼,就这么看了许久,似乎觉得不够,他又伸出手,用手指摸了摸我眉毛上那道陈年疤痕。
因噩梦惊醒后,方应琢没有立刻重新睡着,而是开始与我聊天,他问我:“秦理,我是不是还没有问过你,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像小兔子啊?”
我开始回忆五年前自己的想法,一点一点转述:“我小时候是跟我奶奶在村子里长大的,那时候每家每户都会养些动物,我家养过几只大白兔,就是最常见的那种,粉耳朵,红眼睛,被我喂得很胖,它们几个的性格非常好,很亲人,有时候又表现得有些害羞,我觉得跟你在粟水镇的时候很像,所以就一直这么想了。”
我继续煞有其事地说:“不过呢,后来我又觉得你像垂耳兔,就是那种耳朵很长、耷拉下来的小兔子,毛绒绒的一团。”
“就像你微信头像那只一样吗?”方应琢问我。
嗯?方应琢怎么知道我的头像是什么?我们两个好像还不是好友啊。
不对。我的一切明明都被方应琢了解得一清二楚,只有我被蒙在鼓里而已。
“对,就是那样。”我说。
当初在兔咖看见那只霜白垂耳兔时,我就有了一点似曾相识的感觉,不然也不会为它拍摄那么多张照片,还将其用作社交平台的头像。
方应琢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原来我在你眼里是这样的啊……但我应该没那么可爱。”
至于方应琢的另一面,我也不是没有见识过,我忍不住笑了一声,说:“现在我就希望你能健健康康,像小兔子一样吃好喝好,别有太多烦心事。”
那天我与方应琢谈心到很晚,期间接吻三次,不知道嘴巴怎么就黏到了一起,其中最后一次双方险些控制不住,我不想显得自己过于急色,而方应琢担心我手上包扎过的伤口,两人最终用了极大的耐力忍下来,最终还是只停留在亲吻这一步。
但即便是这样也很好。
简单的触碰也可以交换喜爱与心意,有时候做什么反而变得不重要,只要陪在身边的是想见到的那个人就好。
双唇分开,方应琢轻轻碰了碰我手上的纱布,问我伤口痛不痛,我摇摇头,说不疼。这是真话,我这人从小到大忍痛能力极强,一旦过了最难忍受的那一阵,就没什么其他的感觉了。
我则伸出手去摸方应琢手臂上那条伤疤,问他这是怎么回事。这道疤痕出现在方应琢身上,就像白璧微瑕,令人惋惜,然而美人就是美人,即便有这一点细小的瑕疵,也是瑕不掩瑜。
“好像有一次偏头痛发作,很难受,为了让脑袋不那么痛,就顺手拿起桌子上的水果刀划了一下胳膊……”方应琢的说话声音越来越小,人也变得越来越心虚。
他以为我会训斥他,可我只感到心疼。
我轻轻捧起方应琢那条手臂,低头亲吻那道约有十厘米的疤痕,尽管这种做法也无法缓解方应琢当时的疼痛,但我还是想要做点什么。
一开始,只是轻轻的啄吻,到后来,我渐渐生出些别的心思。我低笑一声,扌罙 出一小截 she || jian,从上至下地顺着整条伤疤来回 tian || nong。
方应琢像是感到了一阵不轻不重的痒意,整个人瑟缩了一下,他下意识地想要抽出自己的手,却被我一把按住。
我变本加厉地继续,直到方应琢的脸色红得像是快要自燃,才松开了他。
第二日,我和方应琢是被一阵有规律的敲门声吵醒的。
我大概只睡了半个小时,方应琢应该也差不多。
谁大清早的扰人清梦……
方应琢睁开了眼睛,但还躺在床上,我便穿着睡衣趿拉着拖鞋去猫眼处看了一眼,看清楚来者的那一刻,我的心中顿时一惊,呼吸也随之一滞。
门外站着的人,竟然是方应琢的母亲,傅摇。
作者有话说
怎么样,开始甜了吧!
秦理口中“反过来也成立”的意思是,方应琢同样也是他的主人。嗯嗯,两个人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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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要做吗?”
方应琢见我迟迟没有出声,也从床上走下来,略显疑惑地问我:“门外是谁?”
尽管毫无心理准备,我只好如实回答:“是你的妈妈,傅摇。”
门外除去傅摇以外,她的左右两边各站着一位穿黑色西装的保镖,傅摇同样穿着一身黑,是一套修身的黑色连衣裙。
闻言,方应琢脸色一变,表情与刚才的我别无二致。他蹙起眉头,语气中有几分显而易见的焦躁:“她来这里做什么……”
毕竟,这里不是方家任何一栋房子,只是我一人居住的出租屋。
我们昨晚才正式在一起,如今一睁眼就看到这个手段严酷的女人,很难不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
傅摇为什么会找到这里来?她想干什么?
傅摇又敲门三声,见状,我朝门外说:“稍等一下。”
我和方应琢换了身衣服,穿戴整齐,我才将门打开。
这还是我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见到女明星,的确是一张令人过目不忘的脸。再加上精心的保养呵护,傅摇丝毫不显年龄,只看外貌,没人看得出她已经年近半百,看起来不过三十出头,与方应琢走在一起,别人恐怕要以为他们是姐弟。
方应琢果真长得很像他的母亲。我的视线在那两张十分相似的面孔之间来回逡巡,尽管五官和脸型几乎一致,两人一个美艳至极,一个清冷脱俗。
不过,我的审美当然会带有我个人的主观色彩,在我眼里,方应琢当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人。
“你来这里有什么事?”方应琢神色冷淡,随手拢了一下头发,我适时地递过去一根扎头发的小皮筋,方应琢便简单地束起了低马尾。
傅摇向前迈两步,走进了屋内,而后关上门。她说:“在外面讲话不方便。”
我和方应琢刚才亲昵的举动被傅摇看在眼里,我想,她应该不难猜到,她从小严厉管教的儿子到底还是落在了我手里。
傅摇的视线淡淡地扫了我一眼,而后又落在方应琢身上:“真是没想到,你们到底还是在一起了。”
方应琢说:“而且不会再分开。”
“方应琢,你觉得值得吗?”傅摇问方应琢,用一种审视的目光将他来回打量,“我明明为你铺了一条人人羡慕的道路,你就这么轻易地放弃?”
“我认为我们之间没有探讨这个问题的必要。”方应琢不愿继续谈论这一话题,“我和你的想法从来就不一样。”
我忍不住对傅摇冷哼一声:“你儿子被你们养成这样,没有误入歧途就烧高香去吧。”
不会养给我养。
傅摇似乎没有想到我一个外人还会突然插嘴,脸上闪过一丝愠怒,但又被她压制下来。
“我今天找过来,只想告诉你一件事,”傅摇的语气依旧冷静,神色却染上少许疲惫,“你父亲在医院里被下了病危通知书,你现在过去见他最后一面吧。”
听见这话,我难免感到震惊——虽说我通过方应琢的日记得知,方应琢父亲的身体状况一直不大乐观,只是没有对方应琢开口讲过,后来方应琢当众出柜,父亲受了刺激,病情又进一步加重。
方应琢听见这话时,脸上的表情无悲无喜,似乎只是在听一个陌生人的故事。其实我能够理解他,不是所有人都对至亲怀有极其浓烈的感情,就像秦志勇当年乘车坠落山崖的时候,我只恨不是自己一刀捅死了他。
不过,方应琢没有拒绝,他点了点头,说:“好。”
眼见方应琢即将跟随傅摇一并离开,我立刻上前一步,拉住方应琢的胳膊,也跟了上去,“我不放心你就这么跟她走,我一起过去,不进医院。”
到了小区楼下,我也没有让方应琢上傅摇的车,谁敢保证那个女人不会做出一些失控的事。我叫方应琢去开那辆停在小区楼下的宾利添越,然后,我坐在了他的副驾。
宾利添越一直紧跟着前面那一辆黑车行驶,最终停在了一所医院的停车场中。我对方应琢说,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方应琢下车后,我看着方应琢跟随傅摇以及两位保镖离开。
我坐在车里想,无论发生什么,如果方应琢身边还有一个人陪着他,总归会好受一点吧。
方应琢的家事我不便插手,我又开始想自己未来的道路,按理来讲,等这些事情过后,我应该回到创合科技继续工作,但我现在又产生了一点其他的想法。我忽然有了更想实现的事。
那天,我从清早等到了夜晚,期间,我想过方应琢是不是不会回来了,但这种念头很快又被我自己否定,我相信方应琢一定会回来,因为这里还有我在等他。
就在我想要闭上眼睛睡一觉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屈起指节轻轻敲了敲车窗,车窗外的人正是方应琢。他拉开车门,重新回到了车内,对我说:“对不起,让你等了好久。”
“你一共让我等了10小时23分钟。”我说。
方应琢露出愧疚又抱歉的神色,又要再一次道歉,而我却继续说下去,“但我们分开的时间有1825天,也就是43800个小时,所以10小时根本不算什么。”
时至今日,我已大概摸索出与方应琢的相处方式,他这个人容易多想、内耗,即便不是他的过错,也喜欢一并揽到自己身上,我刚好相反,我是个就事论事,没什么多余情感的人,方应琢是我唯一的例外。他柔软、包容、耐心,那么在面对这样的方应琢时,我要做得比他更好,让他明白,人生的容错率那么高,就算他真的犯了错,在我这里也是可以被原谅的。
“我爸脑溢血二次复发,没抢救回来。明天早晨送去灵堂。”方应琢说,“我妈竟然表现得很难过,她对自己的丈夫应该是有些真感情在的。事情闹成现在这个样子,她也没有多余的精力来管我,毕竟这么多年来我在她眼里毫无长进、到底还是没能成器,她一下子就想通了,甚至告诉我,等到我爸葬礼结束,她会移居北美,不再干涉我的任何事,就当没有我这个儿子。”
方应琢慢慢地勾起唇角,露出一个令人惊心动魄的笑,他继续说:“我对傅摇说,你这话说得太晚了。”
我忽然感到有些荒谬,还有些讽刺。别人眼中无可挑剔完美无缺的方应琢,生在他们家当儿子,而那对神经质的夫妻竟然还不知足。
我轻轻地摸了摸方应琢的手背,想到他在日记中写下的,从小到大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娱乐时间,于是我又开始设想:“如果你跟我一起长大,我一定带你漫山遍野地疯玩,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用看别人的眼色,也不用担心自己做得是不是不够好。”
“你就是这么长大的吗?”
“对啊。”
从小到大没人管我,我一个人无拘无束惯了,后来跟着秦志勇去了粟水镇……这么一看,我这样的生长环境,没有误入歧途也该去烧几根高香。
方应琢回握住我的手,“所以我们是注定会遇见的。”
他一点一点地靠近我,亲了一下我的唇角。方应琢似乎很喜欢接吻,无论是他亲我,还是被我亲,都会表现得格外黏人。但我也十分乐意在这样的过程里纵容他。黏黏糊糊地亲了一会儿,方应琢又想得寸进尺,也不在乎我的手受没受伤了,他微微眯起眼睛,那双天生微微上挑的丹凤眼觑人时,当真像一条颜色与外形美丽至极的毒蛇。
如果被咬一口,会毒发身亡吗?
对此,我丝毫不恐惧,反而隐隐期待。
我又听见方应琢问:“秦理,要做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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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超出预期
要吗?
一般情况下,我不太忍心拒绝方应琢的请求。
可是……现在这个场合真的合适吗?
犹豫片刻,我只好煞风景地出声:“方应琢,我们现在是在医院停车场,这儿还有监控……”
显然,刚才的方应琢似乎忽略了这一点,经我一提醒,方应琢不悦地皱起眉毛,轻啧一声。
昨晚,我曾信誓旦旦说过我们是彼此的男朋友,我当然想跟方应琢发生点什么,更何况我们还没正式确定关系的时候就已经做了些普通朋友不会做的事……
见到方应琢不太高兴的样子,我便耐心地哄道:“那我们换个地方?你来定好不好?”
方应琢也不推脱,说了个地方的名字,是那栋郊区的别墅。方应琢说:“那里的地方比较宽敞。”
方应琢此言一出,我心中难免有些凄凉——首都房价是出了名的高,租房价格自然也居高不下,我一个没背景没积蓄的北漂上班族,那个小房间还是我货比八家选出来的,卧室那张床一个人住是足够了,但如果再多一人确实很局促。更何况那张床恐怕承受不住剧烈运动。
于是,方应琢又一次把车开回了那栋郊区的四层别墅。从离开这里到再回来这里,中间相隔还没到四十八小时,但就是这短短两天的时间,发生的变化却堪称翻天覆地。
一路上,我一直在琢磨一个事情。还在粟水镇的时候,我跟方应琢互帮互助,也分不出上下,再后来就是隐喻酒吧那天,方应琢趁人之危,拉着我在这辆宾利添越里干偷鸡摸狗的勾当,第二天我的双|tui 里侧还微微破了皮……但不管怎么说,这些都不是最后一步。
这笔账,我怎么着都应该向方应琢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我看着方应琢线条秀美的侧脸,以及搭在方向盘上骨节分明的手,我怀疑自己的眼神稍显下流,有点像村里恶霸打量他的压寨夫人。方应琢像是用余光感知到了我的视线,勾唇笑了笑,问我要不要听歌,然后打开车内蓝牙音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