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生不了,不过是假孕而已。
既然徒儿想跑,那么师尊就给他这个机会。
临别前,江寒溯依依不舍,明明每天都和徒儿形影不离,如胶似漆,但他就是想得紧,恨不得时时刻刻都连在一起才好。
他有时候都怀疑,徒儿上辈子是不是他身上的一根肋骨,为什么一眼看不见徒儿,连骨头都疼。
师尊到底还是离开了。
天色也暗了。
李锦绣望着帐子顶上的海棠花,突然觉得寝殿空荡荡的。
从前有师尊在不觉得,眼下倒觉得冷冷清清的。
昨夜做|狠了,现在身体还很酸痛,李锦绣咬着牙,撑着身子坐了起来,换了身干净衣服之后,就脚下虚浮地走出了殿门。
他什么东西也没拿,把师尊曾经送他的所有宝贝,包括那柄长剑,一道儿留了下来。
之后就沉默着下了峰,果然在峰脚被结界拦住,好在李锦绣早有准备,较为吃力地破开结界之后,气息有些不稳。
他忍不住又回头望了一眼,心里酸涩不已,这里曾经是他从小长大的家,如今到了不得不离开的时候了。
李锦绣跪下,对着师尊寝殿的方向,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之后就起身,抹了抹泪,踏着夜色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此次一别,他就是死,也不会再回来了。
外面自有他的一方天地!
第72章 锦绣带球跑
李锦绣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动身前往感化寺。
一则,去打探打探小舟弟弟的情况,伺机而动把人带走。
小舟弟弟虽然混账,一天到晚总想干|死哥哥,但弟弟毕竟是弟弟,李锦绣往后可以慢慢管教他,实在不行绑起来大嘴巴抽他,但定不能眼睁睁看他被修真界几大门派围剿而死。
二则,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就算师尊发现他逃了,也定猜不到他敢在师尊眼皮子底下招摇。
三则,万一被师尊再度逮回去了,李锦绣也有理由说,自己是想师尊了,所以才偷偷跟过去的。
下了山后,李锦绣就把身上的锦衣华服换下来了,当粗布麻衣往身上一穿,竟有一种返璞归真之感。
临下山时,他什么东西都没带走,就把换下来的衣服拿到当铺典当,那老板绿豆大的眼睛滴溜溜乱转,一开始还想坑李锦绣一道儿,但没坑成,高低是换了一百两银子,满满当当装了一钱袋。
行走江湖,身上没个防身的武器总归不行。
李锦绣又去了武器行,把还没捂热乎的钱,转手换了一柄还算看得过去的长剑,虽说比起师尊从前所赠的命剑,这简直就是一把废铁,但李锦绣如今仗着艺高人胆大,只要他有一剑在手,等闲之辈根本近不得他的身。
还跟店老板讨价还价,额外赠了他一把暗器短刀,刚好可以塞进长靴里。
俗话说得好,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多留个心眼也没坏处。
当李锦绣背着把剑,掂着已经扁扁的钱袋子,踏出店门时,忍不住仰头望天,心想,从今往后又是我一个人了。
他没有哀伤太久,找了个面摊,一口气干了三碗云吞面,还是有点没饱,就又买了五个素包子,一路走一路啃。
他其实更喜欢吃肉包子,但毕竟如今无依无靠了,也没什么钱财傍身,总得省吃俭用些才好。
可才啃了两个包子,李锦绣突然觉得一阵恶心,胃里紧接着翻江倒海,站在路边扶着树干就哇啦哇啦吐了个昏天地暗。
但他没想太多,只当是这包子不干净,气得把剩下的包子全给丢了,擦擦嘴继续上路。
越走越偏僻,人烟也越发稀少。
还没走小半日,李锦绣就饿得头晕眼花,眼瞅着寻不到人家蹭食,只好打了只山鸡,拔毛剖腹,清洗干净,然后生火架起来烤。
好不容易烤好了,可还没吃几口,又是一阵恶心。
李锦绣怀疑自己吃坏东西了,强行忍了忍,吃了半只烤鸡,剩下半只用树叶打包起来揣怀里,准备下顿再吃。
就这样行了两日路,便在距离感化寺十里开外的清泉镇暂且落脚,此地偏僻,但也混聚了不少闻讯前来的修士。
李锦绣模样俊美,又生了一双异眸,实在让人一眼难忘。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便用一块皮革挡住了左眼,只堪堪留下一只冰蓝色的眼眸,还特意在脸上用墨汁点了很多麻点。
走路时弓腰驼背,还长短腿。
任谁见了,都不会有兴趣再看他第二眼,除非是想欺负残废。
但李锦绣不是个吃素的,不至于被人欺负。
感化寺被烧成了灰烬,罪魁祸首早已经逃之夭夭。
附近聚集了好多修士,李锦绣生怕遇见了老熟人,得知小舟弟弟没事之后,也赶紧脚底抹油跑了。
在外面东躲西藏了一个多月,李锦绣日日留心修真界的动静。
因为宿文舟火烧感化寺,修真界最近动荡得很,时不时就发生火拼,江寒溯一时半会儿大概也抽不出身抓他。
在一处荒僻的客栈里,李锦绣又开始犯恶心,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总是不得安生。
只好转移注意力,强迫自己静下心来思考怎么解决小舟弟弟的事。
据他这些日子以来明里暗里多方打听得知,一月前,有个年轻人乔装打扮来到感化寺。不知因何,跟寺里的僧人起了争执,一气之下,就往僧人的斋饭里投了尸毒,意图加以控制。
被住持发觉时,尸毒已然攻心,只得千里迢迢传信给素有“玄门仙手”之称的医师,江宗主现身一救。
然而江宗主当时身体抱恙,不便下山,只好派遣座下亲传弟子远赴感化寺送药,这才及时将那几个僧人救了。
等僧人们醒来后,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清楚了,原来那个乔装改扮的年轻人,正是御尸宗的少主宿文舟!
据几名受害僧人所言,那小魔头特来感化寺还愿,顺便供了九九八十一盏佛灯,但非是给死人供奉,而是供给活人,出手还相当阔绰,这本来是好事一桩,偏被其中一个僧人发现,供予之人竟是早就死在三年前的李锦绣!
而李锦绣的大名,放眼修真界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人人皆知他曾经是灵剑宗宗主座下最受宠的小徒弟,其师待他极好,不仅不嫌弃他卑贱的出身,也不计较他从前的遭遇,数十年如一日地悉心教导,将他从处处受人冷眼,饱受欺辱的阴沟臭虫,精心打磨成了一块华光珠玉。
就在所有人都道李锦绣是修真界难得一见的后起之秀时,他竟当众欺师灭祖,剑指昔日恩师,最终落得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虽说人死罪孽消,江宗主心地仁善悲悯,不再计较此事。
但修真界本就是是非之地,风言风语一经宣扬,就跟春日的柳絮一般四下纷飞。
因此,那感化寺的僧人也知李锦绣不是个好人,但这世间同名同姓之人,不知凡几,遂没多想,更何况小施主是为活人供灯,而李锦绣却是个死人。
只不过在做法前,无意提及了昔日李锦绣的离经叛道,岂料就同那小施主起了争执,更不曾想事后会被投|毒!
宿文舟行迹败露之后,死不悔改,直接御尸血洗了感化寺,还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李锦绣得知这些时,气也不是,恨也不是,倘若宿文舟就在他跟前,他非得冲过去狠狠给这个不省事的混账东西几脚不可!
小时候明明是那样天真可爱,心地善良,连只蚂蚁都不忍心踩死,怎生长大之后,竟变得如此凶残?
一言不合就血洗屠戮?
此等恶行自然引起了众怒,再加上御尸宗这么多年以来,四处欺压正道修士,门下弟子各个作恶多端,穷凶极恶,一时间消息火速传遍修真界,各家联手结盟,势必要将御尸宗一举歼灭!
而就在昨日,才在一处隐秘的峡谷中,捣毁了御尸宗的一处巢穴,双方发生一场恶战,各有伤亡和俘虏。
但听闻并未抓到那小魔头。
李锦绣想到此处时,又是一阵恶心,胃里翻江倒海,难受极了。
说来也奇怪得很,自从他下了山后,胃口就突然变大了很多,不管怎么吃就是吃不饱,恨不得时时刻刻都把肚子塞得满满当当才行。
可每次吃过没多久,就会反胃呕吐出来。
刚开始他没太当回事,胃口好,他以为是自己逃出生天太高兴了,恶心想吐则是吃坏了肚子。
岂料今晚尤其恶心得厉害,吃什么吐什么,吐到最后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身上所剩不多的钱也花光了,眼下只能住在客栈的下等房里,睡着硬|邦|邦的木板床,盖着发霉阴潮的被褥,想喝口热水都没有。
明明恶心反胃,可肚子里却空荡荡的,饿得他一阵头晕眼花,心里早就后悔了,自己赌什么一时之气?
竟把师尊曾送他的宝贝,一样不带地留在了峰上,那些东西分明就是他应得的!
凭体力劳动获取酬劳,他才不觉得羞耻!
装什么清高!
钱财是多好的东西,为什么不要?
李锦绣舔舔干裂起皮的唇,恍惚间又想起之前被自己丢掉的三个素包。
早知道现在饿成这副狗样,就应该把素包揣怀里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揣这么久早该馊了,可馊的东西他又不是没吃过,吃不死人的,总比饿得难受强。
不行!
一想到饭馊的味道,李锦绣就更恶心了,伏在床边哇啦哇啦吐,可肚子里一点食也没有,吐了半天只吐出几口青黄的液体,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把胆汁吐出来了。
隐隐嗅到隔壁飘来的荤香,是糖醋排骨和清蒸鲈鱼!
李锦绣不由自主地干咽起口水来,活生生的人,总不可能躺着饿死。
索性就撑着身子,咬破手指的一瞬,嘴里尝到了血腥味,当即就更恶心,也更想吐了。
李锦绣强忍着难受,快速在自己的手背上,画了一道儿隐身咒,之后就起身,摇摇晃晃地寻着香味穿墙而去。
要死不死的,隔间住的居然是几名散修,背着长剑,腰间挂着葫芦,还有降妖的网绳,怀里隐约还露出一角镜子。
若是没猜错的话,十有八|九是显身镜,专克隐身咒!
李锦绣暗暗直呼倒霉,怎么遇见了同道中人?
但他肚子里的馋虫被桌上香喷喷的饭菜勾活了,脚跟生了根一样动弹不得。
冒着随时可能被发现的风险,李锦绣厚着脸皮,坐下来一起吃了。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他不嫌弃几位道友。
“要我说啊,这事说到底了,还不是怪那个人?”
“谁?”
“还能是谁?当然就是李锦绣啊,谁不知道他当年跟御尸宗的小魔头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倘若不是因为江宗主护得紧,外人不敢动他,早把他当共犯弄死了!”
李锦绣一边趁人不注意,偷摸吃点糖醋排骨,一边竖着耳朵听。
“说起来江宗主真是倒霉,怎生就收了那样一个狼心狗肺的徒儿?”这名散修看起来有点年纪了,摇头叹惋,“当初江宗主是真稀罕他,走哪儿把他带到哪儿。说起来很多年前,我也是见过那小子的,长了一副好模样,看着也机灵,跟在他师尊身后规矩有礼,还会帮他师尊的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