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的地在半山腰的位置,两个人一前一后沿着山路往下,手里还杵着一根木棍,生怕摔了。
两人刚到山脚,沈正初就过来了,一脸严肃,“你们俩怎么也不少背些,别再压着。”
第53章
沈凌之深吸了一口气, 急促道:“爹,我娘又装满一筐了,正等你呢, 爹我不和你说了,不行了, 我得赶紧回去卸下来,背不动了。”
沈正初急忙上前一步, “那还等什么, 先把筐放地上, 我背回去,樾哥儿, 你也快放下。”
沈正初说话的功夫, 林樾两人已经大踏步绕开了, 只有沈凌之的声音远远传来, “爹,你快去吧, 我们马上就到家了。”
“哎, 你们别走那么快, 小心摔了。”
“知道了!”
林樾和沈凌之拐过弯脚步就慢下来了, 没法子,本来割了一天荞麦就腰疼,这会儿背的又重,实在走不动了。
刚进院门, 两人“哐当”一下就把竹筐放地上了,整个人瘫坐在地上,靠着竹筐呼呼喘气,好半晌才直起身。
林樾解开竹筐上的麻绳就开始卸荞麦, 最上头的还好,用手一扒就出来了,但筐里的压得太结实,愣是掏了好半天才掏出来。
匆匆回灶房喝了口水,两人也不敢再耽搁,荞麦还全在地里,再耽搁天黑前就真的没法儿背完了。
万一今晚下雨,没背完的荞麦就要被淋坏了,辛辛苦苦大半年才得了这么一点粮食,要是真的被雨淋了,心都得滴血。
走到半路,林樾就听到后头有人喊他,一回头,果然是沈淮之背着一个大竹筐正大步流星地朝他们走过来。
走到近前,还没等说话,沈淮之就先抬手把林樾和沈凌之背后的竹筐都拎下来,随后塞进了自己的筐里。
“我背着,你们歇会儿,上坡路不好走。”
沈凌之当即欢呼,“哥,你真好。”
林樾犹豫了一瞬,也没拒绝沈淮之的好意。
“地里没多少荞麦了,我们能背完的,你就不应该请假,要是耽误了读书就不好了。”
沈淮之摇摇头,“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不会耽误的,早点儿干完也能早点休息,你别担心。”
三人到地里的时候,沈正初刚好走到地头,见他们过来,朝沈淮之点了点头,随即看向林樾和沈凌之,叮嘱道:“你们俩别背太多,不差这点儿。”随后就径直走了。
时候不早,宋寻春也没啰嗦,让沈淮之把刚装好的那一筐背走,接过空竹筐又开始装,林樾和沈凌之也上前帮忙,等筐都装满后才各自背上一筐往家赶。
青山如黛,暮色四合,村子里陆续有人家已经点上了油灯,沈家一行人才把地里的荞麦全部背回家。
但依然不能休息,除了一开始背的那两筐荞麦摊开晒了,后面的都是随意堆在院子里,现在还得收拾。
看着累得直喘气的林樾和沈凌之,宋寻春轻叹了一声,“你俩坐着歇会儿,等我做好晚饭再叫你们。”
两人这会儿都是直接坐在地上,林樾一下子愣是没能站起来,只能就着这个姿势,缓缓道:“娘,你也歇会儿,等我喘口气儿,我去做饭,今天有些晚了,咱们吃个焖饭吧,省得麻烦。”
沈凌之也摇摇晃晃地抬起手,“我去帮忙烧火。”
还有活计在等着,宋寻春想了想也没拒绝,“那成,你们歇会儿再去做饭,等明儿你们再好好歇歇,不用跟我们下地了。”
是的,收完荞麦也不能休息,荞麦地里残留的麦茬明日就得趁早处理焚烧,紧接着就要开始收高粱,等院子里的荞麦晒干,脱粒后就得立马晒高粱。
宋寻春拿了耙子就开始收院子里的荞麦,一翻就尘土飞扬,林樾和沈凌之也坐不住了,互相搀扶了一把站起身,一人去后院拿柴火,一人去灶房淘米洗菜。
今晚林樾就做了一个腊肠焖饭,怕吃着噎嗓子,又煮了个白菜汤,还有白天掰的苞米,也来不及做饼子,只能直接水煮,等一家人坐上饭桌,外头已经黑透了。
翌日,林樾和沈凌之都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洗漱完,林樾去灶房准备午饭,一会儿得送去地里,沈凌之则摸了竹席,触感温热,随后就拿着耙子,把昨晚收起来的荞麦重新翻出来继续晾晒。
晌午,一家四口仍然是在地头吃的午饭。
沈淮之只请了两日假,一日背荞麦,一日背高粱,后续的晾晒扬场都是林樾几人干的。
这一忙就是四五天,万幸这几日天都是艳阳天,唯有最后一天是个阴天,一家人都提心吊胆的,生怕下雨把好不容易晒干的高粱给打湿了。
等忙完地里的活计,林樾和沈凌之又开始摆摊了,这回还加了一个新鲜苞谷做的饼子,苞米磨成浆,加入糯米面和糖拌匀成面糊就可以了。
这个饼受欢迎的程度堪比鸡蛋饼,但只卖了三天就停了,一是苞谷有些硬了,二是磨苞谷十分浪费时间,有这个功夫都能烙两锅饼了。
不过林樾也琢磨出了新的东西,一个鸡蛋半桶小麦面糊,烙出来的饼再包上酸辣土豆丝炒肉丝,一个饼能卖三文钱。
这天一早,除了沈淮之照常去了私塾,其他人都在家里,地里暂时没什么紧急的活计,宋寻春便打算跟着林樾两人一起去镇上摆摊。
林樾听后十分惊喜,笑道:“那我们今天多做一些吃食和糕点,除了在摊子上卖,我和凌之再换着去街上转转,肯定能多卖出去一些。”
宋寻春松了一口气,她本来还担心给他们添乱,“那我到时候就跟着你们,帮着收拾桌子洗碗什么的,你们也能歇口气。”
沈正初每年得空的时候就爱去河里捞鱼,虽然不是每次都能捞到,但就是爱去,今天他也是这么打算的,等宋寻春母子三人去镇上,他就先去山上砍柴,回来就去捞鱼。
沈凌之正忙着调面糊,听完立马接话道:“爹,我觉得你今天肯定能捞到大鱼,要是捞到,咱们晚上就买块豆腐,回来炖鱼汤喝吧。”
宋寻春横了他一眼,“你就惦记着吃。”
但只停顿了片刻,她就开口了,“上回樾哥儿做的炸小鱼吃着也好,捞到小的也不错。”
沈凌之皱着鼻子,也不说话,就一直看着他娘,愣是把宋寻春都看得不自在了。
沈正初就像没看到他们的眉眼官司,自顾自道:“要是你们到家我还没回来不用等我吃饭,我估摸白天捞不到什么鱼,还是得等晚上。”
宋寻春还想再说什么,就听到外头来人了。
“堂哥,堂嫂,你们在家吗?”
这声音听着不太熟悉,宋寻春和沈正初四目相对,明显都没想起来是谁,灶台前的林樾和沈凌之更是茫然。
此时沈家灶房里有些乱糟糟的,桌上是刚做好的凉粉,面筋和凉皮,还有刚蒸熟的面条,是预备着做凉面的,灶台前则是几个木桶,里头都是刚调好的面糊。
“你们坐着吧,我去瞧瞧是谁,等会儿要是进来就直接去堂屋,省得收拾灶房。”宋寻春说完就起身出去了。
宋寻春拉开院门,看着门外一身布衣的夫郎,眉头一皱,脑子里回想了半晌才想起来这人是谁。
“堂弟,你怎么来了?快进屋坐。”
来人叫沈方初,是沈正初隔了好几房的堂弟,宋寻春嫁过来没两年他就嫁出去了,宋寻春隐约记得他是嫁到清溪村了。
见他突然来家里,宋寻春实在有些摸不着头脑,两家人并不十分相熟,以前他们没分家的时候,沈方初一家倒是常来家里,沈方初的爹和沈爷爷虽然不是亲兄弟,但脾性像极了,都是偏心眼儿,不过沈爷爷偏心的是大儿子沈德初,沈方初的爹偏心的是小儿子,也就是沈方初,因此,沈方初和沈德初关系也更亲近一些。
沈方初上前就拉着宋寻春的手臂,笑道:“没事儿就不能来找嫂子吗?”
这话说得,宋寻春自然不能应,只轻笑了一声,“哪里的话,上回见你还是去年在大哥家里的时候,这不是有些突然吗?你来我和你堂哥都高兴。”
两人在门口寒暄了两句,宋寻春就把沈方初迎进去了,路过灶房朝里头喊了一声,“凌之,倒两杯水过来。”
“知道了,娘,马上就来。”
沈方初也不说他是为什么来,就和宋寻春东拉西扯了一通,一会儿回忆从前,一会儿又夸沈淮之有出息,娶的夫郎也好。
“嫂子,不是我说,你家这儿夫娶得是真不错,上回我去镇上碰巧见他们摆摊,那生意做的真是没话说。”
宋寻春笑得矜持,但话里是掩饰不住的骄傲,“劳你夸他,他们那生意也是小打小闹的,赚不了几个钱,就是农闲做着玩儿。”
说话间,沈凌之端着水进来了。
杯子刚放下,沈凌之就被沈方初拉住了,“哎哟,不过一年不见,凌哥儿就这么大了,嫂子好福气,上门说亲的该踏破门槛了吧。”
宋寻春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但转瞬就消失了,含笑道:“没有的事儿,凌之还小呢,我和他爹都想着多留他两年。”
说到亲事,沈凌之哪好还留在这里,当即就想挣脱开,没想到沈方初拉他拉得紧,硬是没挣开。
沈方初拍了拍沈凌之的手臂,又扭头看向宋寻春,笑逐颜开道:“嫂子,不瞒你说,我今日来确实是有事儿要和你们说。”
宋寻春终于反应过来了,这八成是要问凌之的亲事,她立马拉过沈凌之,交代道:“凌之,去叫你爹,就说娘有事儿找他。”
沈方初这才放开沈凌之的手,笑眯眯地开口,“凌哥儿可别害羞,是好事儿呢,快去吧。”
沈凌之没觉得哪里好,但还是转身去了灶房喊人。
第54章
沈正初刚坐下, 对面沈方初就迫不及待开口了,“堂哥,堂嫂, 我今儿来是受人之托,你们是不知道, 咱们凌哥儿那也是远近闻名的,长得水灵, 又有手艺, 谁不想娶这样的夫郎?”
“我们村那周屠户家, 一打听到我们是亲戚,就立马去了我家, 想让我帮忙问问咱们家是个什么章程?想给凌哥儿找个什么样的夫婿?”
“这周家想说的是小儿子, 今年二十岁, 就比我们凌哥儿大一点儿, 要我说大一点儿好,年纪大会疼人, 小周也是个俊后生, 还有一门杀猪劁猪的手艺, 这屠户别的不说, 起码是亏不了嘴啊,而且他家条件也不差,咱们凌哥儿要是嫁过去绝对不会吃苦的。”
宋寻春刚张口想说话,就被沈方初打断了, “堂嫂,咱们这么多年亲戚,你还不知道我吗?凌哥儿要是嫁过去,我肯定会关照他, 保管没有人能欺负他,这不比去什么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好啊?”
宋寻春:这不就是知道你是什么人嘛。
“劳你惦记了,我们凌之还小,至少今年是不会考虑他的亲事的,那周家儿郎都二十了,可不能耽搁他。”
宋寻春说得委婉,实则就是拒绝了。
然而沈方初就像没听懂一样,自顾自地接道:“也不是说今年就要成亲,咱们先定下来,明年再成亲也成啊,这定了亲,周家那小子也有紧迫感,肯定会努力挣钱攒聘礼,等明年凌哥儿嫁过去,这日子不就越过越好了吗?”
宋寻春眉头一跳,这人真是一如既往,只听自己想听的话,她扭头看沈正初,结果沈正初愣是没搭茬,就这样大咧咧地翻了个白眼。
宋寻春:“……”
没法子,宋寻春只能轻推了他一把,他自己的亲戚,还是自己解决吧。
沈正初瞬间坐直,严肃道:“方初,你也是的,这么大年纪了,还不知道不能随便做媒的道理吗?要是成了皆大欢喜,这要是出了问题,多遭埋怨啊!更别说你们还是邻居,要是因为这事儿闹矛盾,岂不是影响你们邻里关系。”
“再说了,这说亲有专门的媒人,找人家帮忙说亲得给钱呢,他们找你不会是想省钱吧?”
沈方初:你才年纪大,你全家都年纪大!还有什么叫为了省钱,人家给他送礼了……咳咳,这个就不用说了。
“堂哥,我这不是好心嘛,这年头想找个有手艺的多难啊,我也是为了凌哥儿好,你怎么能这么说我。”
沈正初拿过宋寻春的杯子喝了口茶,缓缓道:“知道你是好心,你堂嫂这不是谢过你了吗?堂哥也谢谢你惦记凌哥儿,但这亲事还是算了。”
沈方初硬是想不通这俩人怎么想的,到时候把自己哥儿年纪留大了嫁不出去不就完了?
“堂哥,我可是想着凌哥儿是我侄子才来说亲的,小周在我们村有不少人惦记的,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沈正初总觉得不对劲,他们可不是这种有好事儿会互相惦记的关系。
“我家凌之没有这种十里八乡都晓得的名声,他周家是从哪里知道的?不会是你说的吧?”
沈方初眼神热切地看着沈正初夫妻俩,“堂哥,堂嫂,你们可别谦虚,我们凌哥儿自个儿有手艺,淮之又是个读书人,想来说亲的肯定不会少,这周家知道凌哥儿多正常啊,再者,我倒是想说我有个待嫁的侄子,但还没找到机会,人家自己就来找我了。”
看他还想再说,沈正初有些不耐烦了,说了要多留凌之几年,怎么就是听不懂人话。
“方初,我和你堂嫂都想着多留凌之几年,这门亲事不用说了。”
沈方初急了,“哎,堂哥你别急啊,咱们先见见人,到时候你们肯定会满意的,而且这小周长得也周正,凌哥儿肯定会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