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你知道啊,你又没问,忙活几天又把这件事给忘了。”小羊抓了把脸,而后把蜂蜜塞给叶筝,“君子报恩十年未晚,你还来得及。”
像被封印在了路旁,叶筝呆滞地捧着两罐琥珀色的蜜,有种云里雾里的迷失感,“这也太……魔幻了。”
太阳烤得炽盛,小羊推着叶筝往回走,到树荫下躲躲,“魔幻什么呀,这叫缘分。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呃这个你爱修不修……快回去吧,这里太热了。”
叶筝胸口憋闷,怎么也笑不出来。从来没有一个人像黎风闲那样,知悉他所有狼狈。仿佛被刀子划了一道口,连最里层的秘密都被挖掘出来,袒|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第24章 蜂蜜
这不是一罐蜂蜜,一句谢谢就能抵消得过去。
叶筝没有办法平心静气地跟自己和解,是一次次的意外和疏忽,才让他的污点和丑陋无所遁形。回到三楼,他借着吸气的空隙,将顶在要穴上的烦闷和不情愿压下去,然后敲响黎风闲房门,“是我。”他说。
数秒后,门板从内侧拉开。有很浅和、润湿的香气逸散出来,是沐浴乳的淡香,叶筝随即意识到自己选错了时间。黎风闲刚洗了澡出来,头发还没擦干,浴袍扣带松垮地系在身前,穿得很随性。
沐浴露经过体温蒸升,散出某种馥郁醉人的香味。
视线恰好对上黎风闲微敞的领内,在紧实的线条上游弋闪过,叶筝恍忽地退了一步,收回那有点走歪的目光,把蜂蜜递前,“这是我助理从老家带来的,说要给你一罐。”
黎风闲想去接,却见他久久不松手,甚至把罐沿抓出了指印。半天没有下文,叶筝也不像要走的样子,就这样若有所失地站在门口。
“有话要说?”黎风闲问。
叶筝被他的声音唤回了魂,仿佛从梦中惊醒,他看见有水珠从黎风闲的发尾滴落,圆滚的一颗,就像他在梦里看见的那样,撞在玻璃上,又似击中了别的什么。
“文艺汇演……”叶筝不清楚黎风闲在想什么,也不知道问出去的话是否会有回应,直说又有点矫情,弄得跟回忆杀一样,伤春悲秋地背着感谢词。
一犹豫,到嘴的话就折成了两半。
他想,比起石沉大海,不如点到为止。
略去那天的枝枝节节,叶筝从简地表达谢意,“文艺汇演那天应该是病傻了,什么都想不起来……醒了之后第一眼看见的是我助理,就没多想……我才知道原来那天是你送我去的酒店。”他磕磕绊绊地组织语言,由于心里张皇,说话没有章法,都是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即便如此,他还记得要把正事留到最后,“不知道你今晚有没有空?想请你吃顿饭当谢礼。”
“今晚……”水蒸气洇渗过的音色有点微微的懒意,黎风闲正要开口,桌上的手机响了。他进屋接电话,背过身解开浴袍扣带,又将它重新系紧。宽松的棉质一下贴覆在了上身,勾描出英挺的肩背线。
虽然是再普通不过的浴衣,穿在他身上却有种与相貌不符的坚挺。大概是房间装修选采了冷色调,无形中给人带来一股深重的压力感,叶筝觉得胸间有些闷胀。
门边放着两个铁灰色的书架,有三层高,黎风闲从顶层拿出一本记事薄,翻动纸张时拖动出慢而沉滞的沙沙声。叶筝觉得那声音很近,像静电黏在耳廓滋滋作响,刺得他大脑皮层轻颤酥麻。
见黎风闲有了动作,叶筝从速转过身,揉着脸回到走廊上。
这通电话持续了十分钟。
叶筝在走廊上走完第七个来回,黎风闲换上了便装,手里拿着一个装满药盒的纸袋。看起来仍是往日那样,没有多余感情,眼里那点歉意被他压得很紧,在叶筝脸上稍作停驻,“抱歉,我今晚有事。”
“哦哦,”叶筝摆摆手,“没关系,那改天再说吧。”
正想再约时间,叶筝忽然被黎风闲的右手摄住了神€€€€
纸袋上两根红色粗实的绳子在食指上卷了一圈,缠得用力,在皮肤上勒出一种不真实的惨白。
叶筝动了动嘴唇,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我先走了。”黎风闲前走两步,经过叶筝时,他又回头,对叶筝说:“之后我都有时间,你定好日期再告诉我。”
“好。”叶筝下意识摸了摸耳朵,“那……再见。”
“再见。”
蜂蜜要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叶筝抱着罐子进厨房,将它放到柜子里。
他又给自己烧了壶水,刚一沸,阿姨就提着两篮子肉和海鲜回来。闲庭伙食是好,可常住的也就他跟黎风闲两个人,消化不了那么多,按这个量算,够吃上四、五顿了。
“叶筝呐。”阿姨将篮子放到流理台,看叶筝在开冰箱,以为他是饿了,“要吃什么吗?我给你煮?”
“不用不用。”叶筝合上柜门,把冷气逼了回去,笑得一板一眼,“我就想拿几块冰出来兑水喝,壶子里没冷水了。”
“这样啊……”阿姨将买回来的草莓一颗一颗装进盆里,蓄水泡着,跟叶筝唠些闲话,“对了,我买了条鲈鱼回来,你喜欢怎么吃?清蒸还是红烧?”
叶筝不常进厨房,对鱼的认知仅停留在熟了和没熟之间,哪几类鱼适合清蒸,哪几类适合红烧,他完全没有概念。
职业缘故,叶筝录歌或者是开演唱会前都需要严格控制饮食,几乎顿顿吃草,不加调味酱汁,时间久了他已经没了世俗的那个欲|望,开水烫菜、白灼鸡肉,能下嘴的他都不挑。这下突然问他爱吃什么想吃什么,叶筝仔细想了下,好像真没心痒哪道菜。
深刻明白到这点,叶筝把选择权交还给阿姨,“按平常那样煮就行,我什么都吃。”
“我们一般都水煮,但辣椒太多怕你受不了。”阿姨把蔬菜放到水流下冲洗,溅起稀稀拉拉的水声,“你不是要唱歌嘛,嗓子金贵着呢,都没敢给你放辣椒。风闲特别交代了,要做清淡点。”
叶筝来闲庭这段时间,三餐是比较清淡,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是黎风闲的惯常口味,没想到是对方顾及他还要唱歌,特地安排的。
他和黎风闲凑整算是半个同行,尤其忌酸忌辣,这种狂野不羁的饮食方式让他乍舌,挑起半边眉问,“他……演出的时候也不戒口吗?”
叶筝自问只会在咸鱼时期馋一两勺辣椒酱,常吃肯定会挨小羊训,更别提小羊在这方面的戒备性,瓶盖歪了半分都能看出来,他敢开罐小羊就敢藏,狠起来甚至给他一锅端了。
“以前要上台的时候会戒,但风闲有两年没唱了。”阿姨怅惘地摇头,沥干菜上的水份,冷不丁转向叶筝,问他:“你们那电影啥时候开始拍?”
叶筝身形微僵,似乎还沉浸阿姨的上一句话里,然而他站得挺直,阿姨没觉察出来。
“差不多十月份。”叶筝说。
阿姨似懂非懂,“十月好啊,天气都凉爽点。”
之后又聊了几句无关痛痒的家常话,阿姨拿出菜板,嚓嚓切着青瓜,她刀功精湛,片出来的丝儿跟网上卖的护手神器不相上下。
叶筝心中一动,顿时生出一个想法,“阿姨,您能教我做菜吗?”
“嗯?”她笑了笑,手上动作不停,接着切完剩下那半段,“怎么突然想学这个?”
叶筝抓了抓头发,“因为有两场厨房戏要拍,主角又是个特别会做菜的,得学两招傍身。总不能让导演现场教我怎么切肉和面……”
说到这,叶筝不得不感谢姚知渝,还好写了两道有手就能做的菜。
阿姨:“好呀。其实做菜嘛,做熟手了一点儿都不难。”
叶筝用手机录音,一边打字记笔记,把阿姨讲的大概顺序写了下来。
“拿刀的时候手臂不要夹紧,放开一点,肉是会滑的,所以一定要按紧,然后慢慢往前推。”阿姨把切好的肉丝往碗里堆,她擦了擦手,想去拿酱油,却发现里面已经空了,“哎!我这脑筋是越来越不好使了,又忘了买酱油。”
现在时间还早,叶筝洗了把手,“我去买吧。”
阿姨自然是拉不住他,刀刚放下,人就一溜烟儿地跑没影了。
叶筝从架子里抽出把伞来,一开门,面前站了个白发过半的男人。他手抬空中,大概是想按门铃。
男人脸颊抽了抽,跟叶筝异口同声道:
“叶筝?”
“……吴老板?”
第25章 隐秘
“吴先生。”叶筝眨着眼更正了称呼。
“老板”虽不是贬义词,可用来打招呼总归欠妥,吴先秋是锦禾的老板,但锦禾跟他叶筝又没什么关系,由他嘴里叫出来像在套交情。
算起来这是他第三次跟吴先秋见面,前两次有罗安牵线搭桥,倒没有冷场。罗安这人优点有限,口才是他为数不多上得了台面的活儿,哪怕叶筝明确拒绝锦禾的好意,他也能体面地收尾,不会让两个人难为情,大家还能有说有笑碰个杯。
只是现在不一样,他跟吴先秋互相僵持着,叶筝搜刮半天也没能刮出一句下文,反是想起了段燃那句话€€€€
“有人说他是吴先秋的私生子,吴先秋没否认。”
叶筝是没想通吴先秋为什么打算签他到锦禾,他的优势在于会写歌,不过锦禾不缺创作型歌手,多一个不多,更枉论他负面新闻缠身。叶筝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就算锦禾想搞慈善,渡他于水火之中,也不至于海角天涯追到来闲庭。
所以吴先秋是来找黎风闲的。
叶筝目光定在吴先秋槁黄的脸庞上,整个人病秧秧的,胡子也没修,嘴巴周围黑了一圈,连身上那件衣服看起来也半新不旧的€€€€
明明是这季的最新款式。
又胶着了许久,他们仿佛都在等对方先开口。
这进退两难的局面,终于是吴先秋先让一步来缓解。他转身点起了烟,委顿地问:“风闲呢?”
叶筝跟着松了口气,他带上门,走下梯级,“他出去了,可能没那么快回来……要我跟他说一声么?”
“不用。”一根烟抽完,吴先秋偏过头,见叶筝穿得甚是休闲,手里拿着伞和零钱,跟从自己家门走出来一样。他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心思一沉,吴先秋用力搓了搓指尖,把香烟的滤嘴捏得变形,“你要去买东西?”他问。
“对。”叶筝跟吴先秋拉开了身位,那蒙蒙的雾团堵得他难受。他鼻子是闷死了,可耳朵清明着,听出了吴先秋埋在话音里的不高兴。叶筝以为是他没“请”人家进屋坐一坐,顺便泡杯茶、聊聊天什么的,所以惹得吴先秋心里不痛快。
可闲庭不是他家,他没权利私自把人请进家门。
抚心自问,叶筝看不出黎风闲和吴先秋之间的关系有多好,按理说他都能拿着闲庭的钥匙进出自如,吴先秋为什么还要按门铃?
退一万步说,就算黎风闲跟他有血缘关系,“私生子”也不是一个好头衔,谁能忍受这样的代称?叶筝理解不来吴先秋的不爽。
“我能跟你一起去吗?就当散散步。”吴先秋嗒一声弹开烟夹,又从里面叼出一根烟,不过这次他没点,光咬在嘴里解馋。
话说到这份儿上,叶筝不好拒绝,便答应跟他一起去。
杂货店在街尾,路程不远。吴先秋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把金属质材捂出温度,眺向远处的霞光问,“来闲庭是因为《幻觉》吗?”
他是从岑末那边知道的《幻觉》,因为这部电影,岑末和她的经纪人吵了一架。起因是经纪人不同意她接《幻觉》,理由一共两点。
第一,她是女配,以岑末现在的身份地位去演简昔年,跟做公益没区别。要是岑末有意进军大荧幕,他能找到更好的本子,何必接一个戏份不多片酬不高的配角来委屈自己?
第二,《幻觉》的制作班底全是来路不明的新人,看上去是为了冲奖才搞这么一部“文艺片”,以原著的大尺度,能不能拿到公映许可证和电审字号都成问题。别到时候过不了审,只能做海外发行,白白浪费岑末的精力。
于是经纪人以保持形象为由,替岑末拒绝了这个剧本。
想到后来发生的事,吴先秋眼皮轻跳一下。
他不懂岑末为什么会看中简昔年,但他舍不得拦她,所以他向岑末提了个要求,只要岑末答应下来,他会同意岑末签这部电影。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想接这部电影吗?”
这句话吴先秋问过岑末,如今也用相同的方式来问叶筝。
叶筝笑笑。这时风变大了,卷得他尾音松散,有些听不真切,“巧合吧,而且我挺喜欢这剧本的……”
“喜欢是理由吗?”
“是啊,喜欢还不够吗?”叶筝抬起头,笑弯了眼,眸光跟天上摘下的橘色糖纸一样,浸润在微光当中,令人如沐春风。
吴先秋凝着神思考,直到打火机被他压出一道飘乎乱晃的火苗,才轻叹道:“以前是我看错你了……”
他音量不大,被风声盖了过去。
杂货店就在面前,叶筝没闲心思去管吴先秋说了什么,对他来说买酱油才是正事,再磨叽下去饭都要凉了。
叶筝推门进去,牵得风铃叮叮铛铛的,之前听阿姨说过,这间铺子在伏秋开了好几十年,从爷爷辈熬到了小孙子,历经三代,挺不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