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昼已焚 第2章

我之所以知道它,只是因为我少年时曾在一个人的家中,伴着这该死的曲子入眠。

乐声连绵,梦境中,男人手中的匕首泛着寒光。

我知道,这个梦即将迎来终点。

未来,它再出现一次€€€€那就是在真真正正、会死会流血的现实之中。

而就在最后的最后,我的意识其实已经逐渐清醒,而先前梦境中被尘土充斥的鼻腔竟突然有了反应。

似真似幻间,我闻到了一股奇异的气息。

那是森林和水雾的味道,泛着细微的苦涩和凉意。这味道并不刺鼻,反而清澈柔和,却唯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更不应该出现在一个准备杀人的男人身上。

我睁开双眼,狂风从打开的窗棂中席卷而入,吹开了我枕边的本子。

我看着我记下的那段话:“这就是命运,认命吧”。

……我终于想起了说话人是谁。

祁昼,这是他的名字。

他是左利手,个子很高,瞳孔比常人浅,是澄澈的灰蓝色。某些角度下,发丝在阳光下会泛起微妙的银色。他从前并不喷香水,但如果挨得很近……那种皮肤相贴,交换呼吸的距离,会闻到一种奇异的冷香,带着点清澈的苦涩,能让人想到原始森林中,孤寂地生长了几百年的参天巨树。

祁昼并不是纯粹的华裔外貌,是因为他有一半的挪威血统。母亲是挪威人,喜欢北欧的古典乐、特调香水,死于他的少年时期。

我们相交于19岁的春日,曾一起度过一段荒唐放浪的生活,相伴逃离学校,飞离故土,在荷兰羊角村泛舟,在法国深夜沿着铁轨喝酒,在挪威山顶看极光然后做?爱。

不过,我自认是个自私凉薄的混蛋,而且那些都是年少玩闹罢了,我也很久没有想起他了。

如今,对我重要的只有一件事:祁昼即将在未来和我困在一座废墟中,他手执利刃,告诉我两个人只能活一个。

最开始,我也曾想过,避免被困废墟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但很可惜,根据目前的信息和我以往的经验,我不知道此事会在何时何地发上,躲避起来难上加难。而更让我心神不定的是,就在昨天,我刚确认消息,祁昼不知什么原因来了我所在的小城。这更应证了预言的真实性。

因此,相较而言,另一个危险似乎更容易处理。

那就是祁昼会杀了我。

而我,要先下手为强。

很简单的。

€€€€在祁昼在黑暗的废墟中将我变成一份储备粮之前,找到他,迷惑他。

然后……杀了他。

第2章 酒吧的反义词

话虽然这么说,但我原本以为找到祁昼也要费一番功夫,却没想到一切顺利得令人诧异。

此刻,我站在Daydream酒吧昏暗的内堂,笑盈盈道:“我来应聘服务生,我不要工资和提成,反而愿意给您一些金钱补偿,只想招待顶楼靠窗包厢里的贵宾。”

酒吧有四层,供应经典美式鸡尾酒,装饰考究有格调,很适合路过打卡的清客。每层酒水价格依次提升,会出现更有特色的特调,也有其他“特色服务”。

而四楼顶层包厢,其实已和一楼天壤之分,它其实每晚只接待一组客人。而今天拥有那里的客人,便是我的目标。

趁酒吧服务生领班€€€€一个打扮精致的男人,打量我估价的时候,我环顾四周,正看到那包厢的窗前正站着一个端着酒杯的人。

他微微探身,月光混杂着喧闹的霓虹灯影,落入红色的酒液中。对面江风习习,拂起他宽大的米色衬衣,勾紧了肌肉的轮廓,紧绷的腰线像一把蓄势待发的弓。

但男人的姿态又是松弛的,微长的发丝安然垂下,勾出轮廓分明的侧脸。月光将他的发色衬得更浅,仿佛一株安静的漂亮植物,正在荧荧地发着光。

那人关上了窗。

他并没有看到我,但十年未见,我还是第一眼认出了他。

祁昼,果然在这里。

*

说起来,我会到这酒吧来找他还颇有一些戏剧性。

这座城市只是一个临湖的二线城市,并非我和祁昼十年前相识居住的繁华地,事实上,如果不是那个预兆死亡的梦,我这辈子也不会想到自己和祁昼还会有半点瓜葛。

但命运从此刻便开始开我的玩笑了。

寒假期间,除了过年那几天外图书馆也需要轮值。只是学生大多不在,自然也更清闲。

我一边想怎么刺探祁昼的行踪而不引人怀疑,一边心不在焉地走进图书馆大堂,然后一抬头,和一双灰蓝色的眼睛蓦然对视。

那一瞬间,我以为自己还没睡醒。

因为大厅有两排一人高的人像展示板,总共得有二十来个。每张都印着一个长发微卷、瞳色灰蓝的男人。他没有笑,像是站在高高的主席台前,右手搭在一本黑封书上。

……竟然真是祁昼。

总来借书的圆脸女孩苏玲玲从展板后面气喘吁吁地钻了出来,拜托我帮忙搬东西。

我这才知道,祁昼居然是这所学校的荣誉博士和客座讲师。十年过去,他如今已成了颇为著名的投资人和企业家,算个公众人物,想杀他恐怕难度比预想更高。

“祁老师现在已经在我们市了,节后就在学校里办客座讲座,”苏玲玲给我递了瓶矿泉水,“今天太感谢老师了!需要的话我给您留张票,就是不知道您对零和博弈感不感兴趣……”

我很清楚,我的这声“老师”和祁昼的含金量区别有多大。有句俗语叫”既怕兄弟过的苦,又怕兄弟开路虎”,男人总是争强好胜的,同辈竞争更是什么情况下都越不去的本能。

女孩说的算委婉,但其实潜意识里无非是觉得一个图书馆临时工听不懂那些高级的经济学理论。

谁会想得到……十年前,祁昼还是个备受欺凌、父母双亡的可怜少年,我当时也是个半大孩子,就怀着满腔的优越感和一点皮相的怜爱,在高中图书馆里,每天给人家读那些没用的诗集,还自作聪明想救他帮他。

……我那时当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因此,此时此刻,我除了生死危机的压迫感外,又对祁昼多了一层隐秘的嫉妒。这让我内心的焦躁又升了一重,几乎忘了维持好“贺白”这张和煦的面皮。

*

知道祁昼在本市后,事情便好办了许多。

我自己原本就不干净,总担心有人上门寻仇。因此,落脚这个城市后,便与一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本地痞帮保持联系。而祁昼这样的贵人大驾光临,动静恐怕不会小。

果然,我得知祁昼落脚于这座二线城市最贵的酒店,祁总关键人物,自然应酬繁多。今晚也不例外,就在这座Daydream酒吧。

卖消息的人收了我的钱后,还再三确认我是不是要去找祁昼麻烦,说这样的大人物,给十倍酬金他们都不敢惹。

我笑着说:“多想了,我怎么敢?只是崇拜祁先生罢了。”

……

€€€€“只是崇拜祁先生罢了”。

这句话,同样也成了我给酒吧领班的托辞。

领班手里扣着我的身份证,目光在我的脸上、颈部、腰侧流连,这样围着我转了一圈后,冷笑道:“呵,崇拜?以前没少勾搭过大人物吧,……你长得虽的确很可以,气质和脸算我这么多年见过不错的,但如果觉得男人只看这些就能被勾起性趣?未免太幼稚了,你懂不懂?”

酒吧领班的视线嘲讽,他的目光落在我的黑框眼镜和扣到喉结的白衬衣上。

我含着笑,低头开始解扣子。一颗、两颗、三颗,一直露到胸线,露出大片苍白的皮肤。底部露出一点艳丽的红,远看有些像是团燃烧的火。

那是一片荼靡艳丽的红色纹身,是一朵一半盛放,一半凋零的花。

领班的视线在我的纹身上停留了一会,神色渐渐暧昧起来,像是更信了几分我的说辞。

然后他往上看:“……脖子上那是什么?”

我笑着摸向喉结下方的纯黑的choker,它正好完整地遮住了那条狰狞的割喉伤口。

我轻轻笑道:“就像您说的,一点哄骗人的’幼稚” 的小把戏罢了。”

领班微微沉默,伸出手指,比了个数字。我将钱给了他。他便递给我一套黑色的服务生套装。

“看你自己本事了。”

服务生套装是普通燕尾服,我依旧敞着白衬衣,只披上黑色的外套于烟鱼尾,端着香槟,进了酒吧电梯,按了最顶层。

下毒,是最优雅有效,悄无声息的方法。或许唯一有难度的是毒药的获取,但这对我来说不是问题。

我有很好的化学基础(讽刺的是这还是少年时那人亲手教我的,他的确是个理科天才),又有一些接触大学化学实验室的机会。

我知道怎么用一些不起眼的生活常见品和容易获得的用品,配置出能在几乎没有气味,并且能在数小时后让人致死的毒药。不过为了方便过审,我就不细说配方了。

我的盘子中一共有三杯酒。

电梯门打开,我到了顶楼,那里只有一个巨大的包厢,四面是通透的圆弧落地玻璃,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这座深夜的城市,最左边一扇窗可以打开,先前祁昼就站在那里。

包厢中有一个巨幕屏,可以做卡啦OK用,正在播一首北欧老歌。

祁昼正在独自唱歌。我没想起这首歌的名字,只看到MV中一条细舟顺着清澈的河流,淌过童话般的彩色街道和小屋,流入郁郁的森林中。

祁昼的嗓音像秋日的流水,低沉、温凉。

我没有驻足,低头步入包厢,将香槟放在每个人面前。

€€€€最左边那杯,我留给坐在包厢中央的祁昼。

祁昼似乎沉浸在曲子中,自然也没有注意到我这个毫不起眼的服务生。

话说回来,我既然敢来这里,便是自信他认不出我。

十年过去,少年和青年男人的骨相原本就有变化。再加上我头部受伤也殃及面部,做了手术,整体轮廓柔和了许多,与先前更是不同。

类似的情况,喉部的伤虽然没让我嘶哑失语,却也多少改变了嗓音。

退一万步说,即使我现在皮相一般无二,单凭迥异的气质,我觉得就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也认不出我,更何况祁昼了。

这倒并不是个比喻。很巧,竟然包厢里的三人我都认识,有一位还真算是我的便宜发小,或者说从前的跟班更为准确。

祁昼左侧的男人穿着花衬衫,左手一排三个大珠宝戒指,把宝格丽戴出了土匪的效果,正是我的暴发户发小,徐立发。

而祁昼右边那位是个女人。

我将酒杯放完后,侍立在旁。包厢宽阔,因此低眉顺目的我就像一株安静蛰伏的食人花,丝毫不引人注意。

北欧歌曲中的间奏都特别长,歌曲间隙,他们闲聊了几句。€€徐立发提到了一个名叫周灼的男人。周灼死在十年前。前几天是他的忌日,徐立发用这个理由约祁昼出来,还带上了自己的堂妹,一起来到这个酒吧。

很好,这是什么?年轻人的新潮祭祀方案,组团祝这死了的倒霉鬼“忌日快乐”?

不过换个角度,一个人死了十年,还能有人记得他的死期,已经算格外不容易了。

一般这种情况,只有两个可能:

要么对死者特别情深意重。

要么这倒霉死者死的特别惨、特别死有余辜,让围观群众印象深刻、拍案叫绝。

祁昼始终很安静,坐在包厢角落的钢琴前,跟着音乐弹奏起来,琴桌上摆着我专为他倒的“那杯香槟”。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回到顶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