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骞诧异地低下头:“你没睡着?”
孟绪初没应,过了两秒睁开眼,和江骞略显犹豫的视线对上,以为是对方两只手都抱着他不方便开门,没多想便按着肋骨微微起身,压下了门把。
那瞬间,耳边传来叮叮咚咚的脆响,江骞居然在门口挂了一串风铃。
孟绪初循声抬头,看见的就是一颗颗漂亮的白色贝壳,高低错落连成串,轻轻摇晃着撞击风铃管,脆生生轻响着。
紧接着房间里灯光亮起,又是一整间房的贝壳,比起在孟绪初家里看到的有过之无不及。
这座老式的建筑里,每一个角落的装饰都华贵,但江骞的房间却很简单。
一眼可以望穿的面积,洁白的墙面,灰色的地砖,一张桌子一张床,简洁到极致,衬得那些华丽的贝壳装饰像凭空出现在里面,格格不入但主人分外珍惜。
孟绪初手指僵了僵,这才明白江骞犹豫的源头,心里腾起一种手脚发麻的不自在。
他转过头,不可避免地对上江骞的眼睛,心里一乱,仓促移开视线。
江骞也没说话,拍了拍他的背,抱他走到床边,弯腰很轻地把他塞进被窝里,再盖好被子。
两人心照不宣地沉默着,江骞关掉卧室里的主灯,只留下床头一盏昏暗的小灯,转身去洗手间里接热水。
暖光从洗手间门缝里溢出,孟绪初仰头看着床边的小灯,感到心脏格外汹涌地跳动着。
他有一肚子话想问江骞,非常急切,立刻就要知道。
但视线开始模糊,带着镇定作用的止痛药逐渐生效,经久不散的疼痛在身体里变得麻木,他的意识也随之模糊。
当江骞再次回到他身边,用热毛巾给他擦脸时,他已经说不出话了,只觉得热气像温泉一样包裹着他,蒸腾着脸颊,让他几乎瞬间陷入沉睡。
“江骞……”孟绪初眼睛都睁不开了,用气声喊着江骞的名字,比起说话,更像是某种呓语。
“在呢。”江骞握住他的手指,俯下身,轻轻摩挲着他缠满纱布的手背。
那里刚刚划破了好大一条口子,牢牢固定的针头嵌在皮肤里,被那么用力地扯掉,皮开肉绽,血顺着手指流了一串。
江骞很是心疼地托着他的掌心,看着隐隐还要渗血的纱布,自言自语般:“以后别总是这样了……”
孟绪初其实没有彻底睡着,知道江骞在他身边,离他很近,也能听到他说了什么。
神经敏锐地绷着,他很想问问江骞为什么要说“总是”,但话到嘴边只能变成嘴唇轻微的开合。
“你……”孟绪初喃喃的:“你到底……”
最终没能说出口,困倦洪水一样将他吞噬,他最后的一点力气化为指尖无意识的颤抖,轻轻挠了挠江骞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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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绪初身体太虚弱,恢复意识前体温就一直时高时低,这次睡过去后又没能很快醒来,反复发着烧。
就这么一连昏睡三天才勉强恢复了精神。
醒来时江骞不在,有个医生来给他检查了一遍,撤掉了快要在胳膊里生根发芽的留置针。
房间里恢复安静后,孟绪初支撑着下了床。
他躺了太久,双腿都没有力气,稍微动一下肋骨疼得要命,勉强走了几步后,只能坐到轮椅上,疼出一脑门汗。
他微微倒吸着气,弓着要捂住肋骨,足足缓了好几分钟才把这阵疼痛熬过去,之后再也不敢逞强,摇着轮椅去洗手间洗了把脸。
江骞的房间面积不大,哪怕是坐轮椅也很快就能逛完。
孟绪初身边没有手机,联系不到人,自己待了一会儿头一回开始因为孤独而发呆,破天荒地感受到什么叫做百无聊赖。
江骞窗前也有贝壳风铃,很淡的蓝色,在微风里一下一下轻盈晃动,孟绪初下意识伸手去碰,堪堪隔着一寸的距离,怎么也摸不到。
他尝试着伸长手臂,换来的就是身上骨头咔咔一响,没有愈合的肋骨发出即将散架的警告。
他吃痛地收回手,再也不敢乱动。
连和风铃玩的权利都被剥夺后,孟绪初纠结半晌,最终没抵得住无聊的侵袭,打开门,推着轮椅晃荡了出去。
他活了二十大几年,永远在为各种各样的事奔波忙碌,真的猛一下闲下来,竟然习惯不了,不找点事做浑身都不自在。
但他不敢走太远,牢记着这里不是自己家,走得很小心很安静。
这栋房子内部结构复杂,每一条走廊都四通八达,电动轮椅不需要自己动手,孟绪初就一路留神记着路,以免待会儿找不到回来。
迷路事小,万一江骞找不到他发起疯来就很麻烦。
下午阳光很好,屋梁顶部的彩色玻璃映得地面璀璨生辉,楼下草坪广阔,鲜花招摇绽放着。
一路没有遇见其他人,孟绪初晃荡一会儿渐渐感到力不从心,调转方向准备回去,忽然听到另一侧走廊里传来说话的声音。
他刚才从那里经过,知道那边有一间活动室,大概是这栋房子里的其他人要进去玩。
而让他为难的是,活动室是开放式的,没有门窗遮挡,他原路返回势必要从那里经过,并和那些人打上一个照面。
孟绪初其实有点累了,不太想和素未谋面的人寒暄,更不想坐在轮椅上被人围观。
他咬了咬唇,犹豫着要不要换个路线,反正这栋房子到处都是走廊,一定能够有另外一跳路可以绕回去。
只是那样就不知道要耗费多少时间了,孟绪初叹了口气,陷入两难。
€€€€“已经十一天了,赛恩斯什么时候才能让我们看一眼他带回来的男孩?”
说话声传进耳朵,话题有关于江骞和自己,迫使孟绪初停了下来。
“好像身体很不好,赛恩斯都说不让我们打扰了,或许再过几天就能见面吧。”
“克丽丝不是见过吗,真的像传说里那么漂亮吗?”
“呃……确实很漂亮。”
这是唯一一道熟悉的声音,孟绪初脑海里浮现起刚醒来时,见过的那位金发碧眼的大美女。
只是克丽丝听起来有些气馁:“我好像吓到他了,赛恩斯再也不允许我上楼。”
另一个女声说:“我昨天帮格雷医生拿药的时候也看了一眼,老天啊,你们知道吗,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好看的亚洲面孔,我本来一直分不清亚洲人的脸!”
克丽丝附和:“是的!你看见她的眼睛了吗,是黑色的!那么亮吗,像小鹿一样,比我结婚用的黑珍珠都亮!”
“怪不得赛恩斯要为了他跑大半个地球去亚洲。”
“赛恩斯真的把他的小鹿带回来了我才惊讶,他去了两年,我都以为他追不到人不好意思回来了。”
“老实说,我们谁都不觉得赛恩斯竟然还能交到男朋友,他脾气那么臭。”
“也不能这么说,毕竟赛恩斯长得很帅,”一个男声插话进来:“而且他是个富有耐心的猎人。”
“赛恩斯有耐心?”女生大笑起来:“你忘记他去亚洲前补习中文,但是发疯一天撕了三本书吗?”
“额……他只是不爱学习,但小时候我陪他在原野里打猎,他可以为了猎到一只鸟等待一整个下午。”男生强调道:“总是他确实是一个优秀的猎人,我们必须承认。”
去亚洲前恶补中文,孟绪初没忍住勾了勾嘴角。
那对江骞来说大概确实很困难,这点孟绪初深有体会,毕竟当初他第一次罚江骞抄书学中文时,江骞痛苦茫然的表情还历历在目。
大约花费了大半年的时间,江骞才能略微耐心地待在书桌前,将三字经的前两页从头抄到尾。
直到后来连孟绪初自己都深刻认识到,抄书对提升语言能力没有丝毫帮助后,江骞才得以免除这项刑罚。
“哦等等,我那天偷偷拍了一张他的照片!”那个女生突然说。
孟绪初心也跟着陡然紧了一下,不知道在紧张什么。
“虽然偷拍别人不好,但我实在太想让你们看了,”女生说:“赛恩斯虽然脾气很坏,但眼光真的很好!”
孟绪初扶额,尴尬得想要悄悄逃走。
“额……我好像见过他。”那个男生突然犹疑着开口。
孟绪初猛地停了下来。
后方没有了声音,旁人似乎也格外震惊似的,空气凝滞两秒。
“怎么可能……”克丽丝说:“谁都知道赛恩斯是第一次带他回来。”
“对,没错没错,所以我不是在这里见的他。”男生说,“你们还记得赛恩斯和布鲁争继承权的那年吗?”
“对!就是那年!”他肯定道:“当时布鲁和亚洲的一股势力私下策划着什么,结果受了重伤从索马里回来,没多久就死了,赛恩斯才得到了继承权!”
“那年他其实也去了索马里,还多待了三周才回来,你们都不记得了吗?”
“可不是说他在那里是去帮布鲁处理后续吗?”克丽丝皱眉:“你一定认错了科特。”
“才不是!”叫科特的男生激动起来:“后续其实一周就处理好了,但当时赛恩斯一直待在索马里的一家医院!”
他回忆着,当时赛恩斯一直都独来独往,不让任何人跟他一起去医院。
科特能有机会和赛恩斯去一趟,还是因为当时他陪赛恩斯在码头处理事情,中途赛恩斯突然接到一通电话,紧接着就仓促离开,甚至没工夫管他。
他还记得那时候医院走廊里很乱,有个看上去五六十岁但十分儒雅的亚洲男人带很多人堵在里面。
整个走廊几乎都挤满了亚洲人,中年男人从病房里接走了一个异常好看的男孩子。
那个男孩子似乎刚刚惊醒,情绪极其不稳定,手背的吊针被挣脱,汩汩留着鲜血,被他父亲模样的中年男人拍着背安抚了好久才勉强平静下来。
当时科特就跟在赛恩斯身后,看着赛恩斯猛地停下脚步,隔着乌压压的人群注视那个方向。
漂亮男孩手上的血弄得到处都是,但来接他的中年男人并不在意,很耐心地安抚着,看上去是真心爱护他。
赛恩斯盯着这一幕看了很久,眉宇间密密散布着让人弄不明白的情绪,让科特不敢出言打扰。
良久赛恩斯才垂下眼,像还有什么留恋的事一样,停顿了一下,而后默不作声地后退,转身,消失在拐角的阴影里。
就好像他从来没有出现过。
科特一直都记得那个男孩子,就像克丽丝说的,他有一张非常独特且美丽的亚洲面孔,眼睛乌黑,晶莹剔透,仓皇的神态尤其像他们小时候在原野里,见过的迷路的动物。
哪怕时过境迁,时光让这个男孩子的脸庞变得更加消瘦,也抵消不了那一眼留下的深刻印记。
“没错,是他,”科特喃喃道:“我发誓我不会认错。”
“那天以后,赛恩斯再也没有去过那家医院。”
第55章
孟绪初僵硬地愣在原地。
他记得这一天的。
一直都记得。
五年前的船难,所有人都受了伤,穆海德父子自顾不暇将他丢弃在海上,自己逃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