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你睡觉短篇合集 第582章

那个囚犯的喉咙被三哥划开,血溅了满地。

爸爸的手上染了鲜血,他慢慢松开手,惊吓一样后退了几步。

小王子捂着嘴,不敢发出声音。

二哥按住了三哥想要拔刀的手,大哥拿着刀柄,表情阴冷地地旋转着,将三哥的心脏搅碎,血滴滴答答落下,流到了小王子的脚下。

妈妈惊慌地说:“他死了,我们怎么办?”

三哥倒下去的时候,小王子才明白,妈妈说的“他”,不是指三哥。

那个囚犯死了,没有人会对小王子感兴趣,或许是出于一点点愧疚,他们允许小王子留下了三哥的尸体。

小王子始终坚信三哥会醒过来,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好好告别,三哥不会忍心不和他打一声招呼就离开。

他等了好久好久,终于等到三哥回来,三哥拼尽全力从地狱里爬了上来,重新守护在了他的身前。

我爱趴在三哥的心口,听那空荡荡的声音,三哥没有心跳,没有呼吸,我什么都知道。

但没关系,我的心脏替他跳,我来替他呼吸。

我知道他很着急,他想要让我远离爸爸妈妈他们,他想要快速教会我捕猎和生存技能,他怕自己撑不住,我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活不下去。

但是我不会成长的,我只能一直弱小,他才能永远不离开我。

三哥问过我的那个问题,那个关于“小王子为什么不愿意跟三哥离开”的问题。

我想,可能是因为小王子觉得,自己和爸爸妈妈他们是一家人,他们流淌着相同的血,带着相同甚至更恶劣的劣质基因,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变态,只有跟着他们,他才能找到归属感。

但是三哥死后,小王子的想法发生了变化,那是他选择留在这里,不逃跑的原因。

我是那样努力地守护着这个幸福的家呀,他们为什么不明白呢?

如果末世没有到来,我们会是什么样子?

暴君一样的爸爸会继续酗酒赌博,变得更加残暴,美丽的妈妈仍光鲜亮丽地出入各种豪门宴会,大哥会做出更多丑陋的“艺术品”,蔷薇花下的尸骨也会越来越多。

三哥考上很好的大学,远离这个家庭,直至警察闯入家门,发现懵懂的我正在握着刀杀死一只青蛙。

不是所有人都讨厌末世。

我是个变态,越危险的事情,我越喜欢得要命。

我小的时候,杀掉了很多青蛙和老鼠,秩序崩塌后,我终于可以杀其他东西了,终于可以……杀人。

熊跟在我的身后,抱着他的泥土娃娃。

我温柔地询问他:“他有没有欺负过你?”

熊憨憨地点点头。

我拧断了那个人的脖子。

我喜欢的人都是好人,我讨厌的人都是坏人,所以我杀人毫无压力。

我避开了三哥,并希望他不要那么快找到我,这样我可以多做一点坏事。

可是这些人真的好烦,明明只露了一面,很快就把白袍扯掉了,他们还是那么快记住了我的脸。

在云杉林里废了一点时间,终于短暂把他们甩开,我抬头看看山上,一个冰冷的家伙忽然抵住了我的后脑。

熊愤怒地龇起牙,雨落了下来。

“郑锵哥哥,”我喏喏地说:“你要杀掉我吗?”

身后的人沉默了几秒,枪口挪开了。

“我在棉花田里等了你很长时间,”郑锵淡淡地说:“但是我好像错了,你不需要我的保护。”

“我有哥哥,”我轻快地转过身,弯起眼睛看他,无害地说:“不用你来多管闲事。”

郑锵:“……”

我觉得他就要发脾气了,但是他忽然俯身凑近,眯起眼睛盯着我,开口道:“太过分了,利用我来刺激你三哥,现在还说我多管闲事。”

我抿起唇,皱眉道:“你不许告诉他。”

郑锵直起身,似笑非笑说:“你以为他不知道?他在陪你演戏罢了。”

我捂起耳朵,大声说:“我最讨厌你这种呆瓜了,和那个多管闲事的老爷爷一样,总是让我心口发堵,快点走开。”

郑锵被我吼懵了,张了张嘴,我趁机甩开他跑进了林子里。

我希望他不要多管闲事,不要死在我面前,我最讨厌呆瓜,明明很脆,一拳就可以打爆,还非要去做一些没意义的事。

我快步向前跑,直至周围只有我一个人的呼吸,我才慢慢放缓脚步。

抬起头,那座教堂就在高悬的瀑布上。

粘稠的血从垂落的白袍后缓缓流出,我坐在桌子上,轻晃着腿,垂眸看着椅子上披着纯净白袍的那个老头儿。

他实在太老了,我实在想不明白人怎么可以老到这个程度。

他的肤色几乎透明,眉毛和眼睫都是白的,脸上的褶垂了下来,就像小时候邻居家那只堆身上满褶皱的八哥犬。而且他太瘦了,瘦得像一根光秃秃的树棍,我只是轻轻一掰,他的腿骨就折成了两段。

当我踏进这个教堂的时候,看到那个坐在窗边的白袍人时,我就知道我猜对了。

这真是一个有趣的老家伙,他拿着望远镜欣赏着这场狂欢游戏,手边甚至放着一杯醇香的红酒。

我走到他的身旁,随着他的目光看下去,发现这真是一个绝佳的角度,避难所的所有角落全部一览无余,包括,那个肮脏的奴隶区,还有我精心照料的那块棉花田。

“你要尝一尝吗?可爱的孩子,”老头儿苍老的声音柔和地对我说:“这可是末世之前的酒,非常珍贵。”

我蹲下来系紧自己的鞋带,说:“三哥不喜欢我喝酒。”

“就是那个爱上自己亲弟弟的家伙吗?唔……在那块棉花田里,真是激烈。”老头儿笑了起来,说道:“他也是一个怪物。”

我抬起手,攥住他的小腿,轻轻一掰,一声清脆的响声后,他的腿像饼干那样折断了。

他笑得更加开怀,我无理的做法好像取悦了他,他点点头,说:“在那个雨夜的奴隶区,你进行屠杀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

被这样的人注意到,真是一件恶心的事。

“只有穿白袍的人才有资格来到这里,我一直期待着有一天这扇门被推开,来把我杀死,”老头儿笑得浑身颤抖:“我期待了很久很久,欢迎你的到来。”

有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我忽略掉他神经质的笑,询问:“末世之初你就建立了这里,是怎么做到的?你早知道末世会来吗?”

“当然,”他的眼神忽然沉了下去,愤怒地咆哮:“基因污染无法控制之后,他们开始偷偷建造‘乐园’,我是那里的工程师,却没有被选中进入‘乐园’,真是一群冷血无情的家伙。”

“乐园在哪?”

他激动的心情好像一下子平静了下去,一双混浊的眼睛盯向我,目光重新变得柔和,他说:“好孩子,看在我们重逢的份上,杀掉我吧,我真的没有勇气杀掉自己。”

我站起来,微微俯身,看着他的眼睛,乖巧和善地说:“如你所愿。”

我把玩着短刀,刀刃在指尖飞转,刀影映着山下燃起的火光。

雨水淋淋沥沥模糊了窗外的夜,把火光折射得光怪陆离,被教堂顶部的彩色玻璃花窗打散,洒在了昏暗空荡的教堂里,神圣的十字架好像也被感染得潮湿和悲伤。

安静地听着门外渐渐走近的脚步声。

是那样的熟悉,仿佛刻在骨血中一样,我的心脏期待地咚咚跳着,听着脚步声停在了教堂大门后。

粘稠的暗红血液滴滴答答落下,染黑了昂贵的地毯。

我缓缓抬起头,门开了。

“爸爸妈妈。”我跳下桌子,眼睛里欣喜的泪水再也忍不住,顺着脸庞淌下,落在紧握的手背上。

我的家人们那么聪明,他们果然没有让我失望,我们是一家人,我能想到的,他们当然也能想到。

他们应该夸奖我的,如果不是我先杀掉这个叫做勒切的老家伙,他们是没办法到达这里的。

可是他们看到我的时候并没有那么高兴,他们站在教堂门口,警惕地打量我,似乎在思考我为什么在这里。

当他们的目光看到坐在教堂的长椅上安静玩泥塑的熊时,似乎一切又变得合理了。

“类类,你怎么在这里?”大哥先开了口。

我欣喜地向他们跑过去,扑进了爸爸怀里,依恋地说:“你们终于来了。”

脸上一阵灼烫,爸爸推我的手缓缓垂了下去。

他们真的很少愿意这样安静地听我说话,我真的很开心,很满足。

我们坐在教堂的长椅上闲聊,火光透过彩色玻璃花窗在教堂里投下漂亮的影子。

我坐在爸爸妈妈中间,提议道:“我来讲一个故事吧。”

妈妈微笑着看我,我有点不好意思,小声说:“我没有三哥讲得好,你们不要笑我。”

大哥轻闭着眼睛,靠在椅子上休息,他没有打断我,是默认想听的。

我轻咳了声,认认真真开口道:“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一个富饶的王国,王国里住着一个小王子。”

“小王子有三个哥哥,大哥是一位勇士,他骁勇善战,征服了很多侵略者,所有人都惧怕他,二哥是一位绅士,被很多公主爱着,好多人都想嫁给他,三哥……他是一个大英雄,英俊、勇敢、聪明、善良,他拥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优点。但小王子是个笨蛋。”

或许我的叙事水平太无聊了,爸爸都睡着了,将头轻轻靠在我的肩上,我没有动,怕吵醒他。

我继续道:“小王子的爸爸是个国王,他仁慈、英明,所有人都喜欢他,妈妈是皇后,她美丽、大方、和善。他们都爱着小王子,小王子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笨蛋。”

二哥看着我,眼睛瞪得很大,他听得最认真,我被他看得有点紧张,继续道:“小王子虽然很弱小,但是他真的在努力守护着这个国家,虽然他被背叛过很多很多次,但他还是不忍心去做坏事。”

“可是,在家人们不小心把他弄丢的第37次后,他还是舍弃了家人,”我有点难过地说:“因为总是可以把他找回来的三哥死掉了,家里没有人肯再要那个只会浪费粮食、什么也帮不上的笨蛋了,可最让他生气的是,他们居然也不要三哥了,这是不可饶恕的。”

我叹了口气,自己也觉得这个故事索然无味,我实在没有讲故事的天分,让气氛变得这么压抑。

“爸爸妈妈,大哥二哥,”我尽量轻松地笑笑,有点羞涩地说:“谢谢你们听我说这么多,我只是想告诉你们一件事情。”

“我和三哥恋爱了!”我举起双手,欢呼道。

没有人应和我。

我缓缓扫过家人们苍白的脸,腥甜的血液顺着教堂的椅子蔓延,滴落,空荡荡的教堂里一片死寂。

我落寞地垂下眼眸。

教堂的门被重新推开,我没什么精神地抬起眼眸,三哥站在雨夜里看着我。

大雨毫不留情地淋在着在他的身上,他全身湿透,一道闪电照亮了他的脸,他俊美得让我痴迷。

雷声滚动,他抬起长腿,走进了教堂。

门被关上了。

我站起来,笑着看他,无辜又天真地歪头问他:“三哥,要把类类吃掉吗?”

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有艺术感的地方,很适合被他惩罚,与他结合,我甚至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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