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病房渐渐开始变得热闹,顾老板和陈管家来看过他两次,后来出入他病房的,就都是他的兄弟。
没过多久,那些活泼的年轻人便与她熟了,开始一口一个姐姐叫得热络,其中有一个盲眼的青年,听说是他弟弟,话不太多,每次都会给他捎上两本书,然后在病房里呆几个钟头,也不说话,只静静伏在床边,陪着他阅读。
入夜,李秋雨检查完她负责的病房,准备回去休息室稍微打个盹,却在楼梯转角遇上他。她狐疑地打量着他,见他脱掉了病号服,穿上了衣衫鞋袜,是个要出门的架势。
他把食指放在嘴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左右看了一眼,轻声道:“李小姐,我要出去一下,拜托你不要声张。”
“你……”要去哪?去做什么?会不会变得像上次那样?她突然有点担心。
“什么?”他有点困惑。
“没什么,”她垂下眼睑,“你要在天亮之前回来。”
他对她笑了一下:“好。”
他是一个很爱笑的人。
从那以后,他总是会在深夜溜出医院,然后在和她约定好的时间回来,这件事成为他们两个人的秘密。
她从来没有问过他出去和谁一起做了什么,她知道一些为人处世的原则,他不说,她便不多问,这种默契让他越来越信任她。
不久之后,他出院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陷入一种怅然若失的状态。
她又成了那个在人群之中默默无名的存在,每天沉默着进行重复的工作,刚刚萌芽的恋情,就这样死在泥土里,无人知晓。
然而两个月之后,顾家的汽车再度开进了医院大门。
她几乎是想也没想就跟着抬担架的人冲了出去,果然,她在被抬上担架的伤患之中再度看到了薛时。
他又成为了她的病人。她渴望与他重逢,却不得不在这种情形下。
顾家的小姐在回家途中被人绑票,这件大新闻全上海的人几乎都知道,却鲜少有人知道她是如何得救的,传言有各种各样不同的版本。直到现在她才得知,是薛时带人包抄了那伙匪徒的老巢,深入虎穴,救出了被绑架的顾小姐,也因此受了伤,再度入院。
“你在发什么呆,李小姐?”薛时自己捋起袖子,露出皮肤下的青色经脉,他把头偏向一侧,眼睛一闭,“来吧。”
李秋雨笑了起来:“不是那里。”
薛时愣了愣,突然明白了,脸上有点尴尬。他讪讪地拉好袖子,自己慢慢翻过身去,把整张脸都埋在枕头里,默默褪下裤子,露出一截白臀。
李秋雨看着他羞得通红的耳朵,强忍着笑意为他注射针剂。
这一次,他伤得并不十分严重,她也就默许了他每晚从医院偷溜出去。她想,也许他真的很忙,有许多事要做。
某天他的兄弟们前来探望,她从病房门口走过,无意间听到有人问:“时哥你晚上没睡好?怎么整天无精打采的?”
她敏锐地朝薛时望了一眼,却没想到他也正看向她,并且冲她用力眨了一下眼睛:“我和李小姐每晚秉烛夜谈。”
她突然感到心酸。
她想,他应该是在外面有个恋人,每晚从医院偷跑出去,是为了和他的恋人约会,并且,这件事他的兄弟们都不知道。
她默默收起了那点念想,努力将他当成一个普通的病患照料。
大约是察觉到了她突然的冷淡,薛时也收起时不时在她面前流露出的孩子气和玩世不恭,开始变得拘谨和陌生。
他出院的时候,她远远站在他曾经两度住过的病房里,从窗口朝外望,然而,他离开的时候,都没有回头。
她的生活又归于死寂。有些东西的消亡,是无声无息的,有些关系,如果没有人努力去维系,最后也就慢慢淡了。
几个月后的一个深秋,她收到了他的请柬。
那是在百乐门的一间小舞厅举办的舞会,地面铺着玻璃地板,玻璃地板下是彩色的霓虹灯,小舞厅里流淌着舒缓的音乐,李秋雨还是第一次到这样的场所来。
她空手而来,来了之后立刻就后悔了。没有人告诉她今天是薛时的生辰,她什么都没有准备,甚至连身上的旗袍都是借来的。
薛时是很有女人缘的一个人,他身边总是围绕着许多年轻的女孩,而他只是很有风度地笑着,转头就去找自己的兄弟喝酒,并不回应她们的热忱。
她一直都是个平凡的姑娘,在那些打扮时髦的女孩们中间,她透明得就像空气。于是,她躲在灯光昏暗的角落里,祈祷不要有人发现她。可是偏偏,薛时发现了她,放下酒杯,穿过人群朝她走来。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朝她伸出手作出邀请:“李小姐,可以陪我跳舞吗?”
她有些惊慌:“我不会跳舞……”
“没关系,我教你,你跟着我就好。”薛时笑道。
她四下张望了一下,最后在他眼神的鼓励下,拘谨地伸出手。
他搂紧了她的腰,将她拉向自己,在舞池里随着音乐摇摆,两人用只有彼此能听到的声音交谈。
她搂着薛时的肩,羞赧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过生日,没有准备礼物……”
“你能来我就很高兴了。”
“生日快乐。”
“谢谢。”
他跳舞跳得很好,然而李秋雨注意到,他的眼神很空,他好像是在看着自己,又好像在怀念什么人。
她没有多问,她一直是个本分的人,从不多事。
那晚,她喝了一点酒,察觉到她的脚步有些摇晃,薛时体贴道:“我送你回去。”
坐进车里,他靠进后座解开领带,笑了笑,无奈道:“真累,弟兄们非说二十岁很重要,一定要办的,我没办法,只好由着他们闹,幸好有你在……”
她在薛时愕然的眼神中吻了他。
她喝多了酒,她自己知道,只是她不知道酒能让她大胆到那种程度,让她主动亲吻他,迫不及待想要一个答案。
汽车夫还没有来,车里只有他们两个人,薛时垂着头沉默了很久,最后开口:“对不起,李小姐,我很抱歉。”
她得到了答案。
那之后,李秋雨再也没见过他。
李秋雨后来结婚了,她嫁给了和她在同一间医院工作的医生,他老实憨厚,是个好人。
平凡的人就该过平凡的人生,不应当有太多的奢望。
举行婚礼的前几天,她和未婚夫出去准备婚礼事宜,因为大雨延误了,很晚才回来,却发现家门口停着一辆黑色汽车。
看到他们回来,那汽车的车门打开了,一个陌生的年轻人举着伞走出来,他穿得西装革履,头发纹丝不乱,皮鞋擦得锃亮。
那年轻人将一个小巧玲珑的盒子捧到她面前,彬彬有礼道:“李小姐,这是时哥送你的新婚礼物。”
她皱着眉,接过那个盒子,条件反射地望向那辆汽车。隔着重重雨帘,车中的光景看不真切,李秋雨本能的感觉到,车中的人也正透过雨帘望着自己。
直到那辆汽车开走之后很久,未婚夫赶上来,好奇问道:“谁呀?”她才恍过神来。
“一个……故人。”她说。
那个精致的红绒盒子里是枚戒指,她看过之后,就将盒子放进梳妆台的抽屉,锁好。
窗外一直下着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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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攻其实是很好的一个人,特别善良。
第29章 29、扣子
深夜,赵煜城从监狱一处偏僻的侧门走出来,沿着两旁建筑物的阴影走得又急又快。
开始下雾了,风也是又湿又冷,他裹紧了大衣,将衣领向上拉了拉,掩住口鼻,警觉地朝四周建筑物黑€€€€的缝隙之间望了两眼。
他又向前走了一段路,在一个空旷的十字路口停下来,悄悄把手探进怀中,握紧了枪,冷冷说了一句:“兄台何不痛快点,出来说话?”
树影中慢慢走出一个黑影,赵煜城倏然掏出枪,利落地转身瞄准那个黑影,却在看清来人的瞬间犹豫了一下,放下枪,一脸诧异道:“怎么是你小子?”
与几个月前送他去崇明岛相比,这小子黑瘦了不少,眉宇间已经没有了当初刚进监狱时的傲气和戾气,倒是能看出一点愁云惨雾的意思,面上虽然是笑着的,可是明显有些底气不足,似乎是强撑出来的。
赵煜城收了枪,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半夜三根的,你跟着我干什么?鬼鬼祟祟的!”他刚出监狱就发现自己被人盯上,害他紧张了半晌。
这么寒凉的夜里,薛时穿得很单薄,再仔细一瞧,他穿的竟然是一身病号服,赵煜城几乎可以肯定,这小子是从医院偷跑出来的。
薛时扶着一棵法国梧桐,半边身子都倚靠在树干上,长出了一口气,声音有些沙哑:“赵看守长,我们在岛上出了一点事……后来陈管家来接我,就这么出狱了,我自己也没想到。”
“嗯,听说了,那些事老白写信告诉我了,”赵煜城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臭小子,还没来得及恭喜你你就走了,出狱了是好事。”
薛时犹豫了一下,低声道:“我想见见李先生,托人去岛上,他们说他已经被送回这里来了。”
赵煜城突然就沉默了,过了一会儿长叹了口气:“小子,你呢,最好听我一句劝,既然出狱了,狱中的事你就别再过问,今后在外面好好过日子,别再惹是生非了。”
薛时表情瞬间冷了下来,沉声问道:“你什么意思?李先生怎么了?”
“他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触怒了情报局,被关进了地牢。地牢历来都是收押重犯的地方,那里的囚犯禁止与外界接触,而且由上头直接统筹,不归我们管,所以,我虽然很想帮你,但是我真的没办法。”
薛时还发着烧,这个消息于他来说不啻一个惊雷,他脸色煞白,几乎要站不稳,忙靠着树干缓了口气。
赵煜城知道他身上带着伤,三十多鞭硬生生扛下来,现在还能从医院跑出来站着和他说话,他不由得佩服这小子的硬骨头。
“他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是你得明白,地牢那种地方,一旦进去了,想要活着出来,希望渺茫……”
薛时脸色灰败,缓缓弯下腰,靠着树干坐下了。
“回去吧,这事我帮不了你,回去好好养伤,这件事,忘了吧,你无能为力。”
“不!”薛时突然抬起头,语气坚决,“我决不放弃,你们得帮我!”
“赵看守长,我知道你们的秘密,谁也不会猜到,大名鼎鼎的斧头帮帮主王玉清王九爷,这个全国通缉的要犯,此刻就藏身在监狱里,他就是王九!”
赵煜城眼神一凛,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将他提了起来,厉声道:“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薛时缓了口气,迎上他锐利的目光:“你可以选择现在就杀了我灭口。”
赵煜城默然放开他,把脸瞥向一边。杀了他,不可能,九爷欣赏这小子,之前在监狱里时,九爷授意他处处维护这小子,怎么可能说杀就杀?
“九爷在狱中对我一直很照顾,我对九爷没有恶意,”薛时脸上露出哀求的表情,“只希望九爷能看在过去的情份上,帮帮我,帮帮李先生。”
赵煜城想了想,从衣袋里掏出纸笔,刷刷地写了些东西,写完之后撕下那张纸塞给薛时,冷声道:“听着,地牢的囚犯,每三个月可以洗头剃头剃须一次,顺带检查囚犯的精神状况,因此他们每三个月只有这一次接触外界的机会,你去这个地方,找一个叫剃刀郑的剃头匠,有什么需要转达的,就托付给他,我们能做的,仅此而已。”
薛时接过纸条,仔细收好,有气无力地笑了笑:“谢了,赵看守长,也替我谢谢九爷,感谢他在狱中多方照顾,这笔人情债我先欠着,日后你和九爷若是有难,我薛时定当全力以赴……”
赵煜城朝他摆了摆手:“行了,话别说得太满,九爷不需要你惦记着,你呢,有本事就想办法把李先生弄出来,他那样的人,若是断送在地牢里,就太可惜了。我们只能帮你到这里,剩下的,要靠你自己了。”
地下牢房非常潮湿,墙上泛起一圈一圈椭圆形的白色盐霜,大大小小形状不规则,如同一张张带着恶意的嘴。一盏电灯从屋顶上垂下来,地下牢房,自然是没有窗,电灯就终日亮着,偶尔不堪负荷地闪烁两下。
牢房里有一张简陋的床,陈旧的被褥散发着霉味,被褥下翻卷出一把几乎腐烂的稻草,还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角落里有一个矮墙围起来的厕所,这就是地牢的一切陈设。
莱恩坐在椅子上,自嘲地笑了笑,这是又回到了他所熟悉的单人牢房,尽管这里的条件比他原来的那间牢房差多了。
这一次,不会再有人来打扰他了。
每一天,他唯一能接触到的活人便是一个矮瘦干瘪的狱卒,狱卒从来不说话,只是把食物从铁门下方的开口里送进来便默默离开,去往下一间牢房。等到估摸着用餐时间差不多了,又折返回来,从铁门下方的开口里收走空餐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