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后勤惊讶了一下,笑道,“真令人羡慕!那么、预祝您在这场音乐会获得圆满成功!”
“谢谢!”他向那名后勤人员道过谢,捧着那束花,凑近嗅了嗅,先前紧张不安的情绪一下子消弭殆尽。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宾客们陆陆续续入场,薛时坐在灯光晦暗的角落,以手背托腮,神情紧张地咬着手指。等到整间剧院的灯光突然暗了下去,薛时才回过神来,连忙坐正,环顾四周,发现原本巨大而空旷的大厅已经坐满了。
又过了片刻,舞台上的幕布缓缓开启,但是整间剧院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观众们在黑暗之中屏息静气等待着。
突然,只听舞台上“啪”的一声响,引得观众席传来一片惊呼。
一束蓝色的灯光自穹顶笔直地倾泻而下,照亮了舞台那一小块地方,那里,一个年轻人侧身而坐,面前摆着一架巨大的钢琴。
他皮肤很白,五官却迥然于高鼻深目的白人,而是一种透着东方气息的细致婉约,他双眸低垂,一双眼睛藏在深色的额发里,异常修长的十指自然地搭在琴键上,整个人都被笼罩在那束灯光里,仿佛一尊雕塑。
静止了几秒钟之后,他的十指缓缓动了起来。
没有任何隆重介绍,没有演奏者的开场白,他以一首钢琴奏鸣曲登场。他擅长的,从来就不是语言,生来如此。
一曲完毕,观众们沉默了一下,随即热烈鼓掌。
接着,按照编排好的顺序,他一口气演奏了十多首曲子,那双手仿佛永远不知疲倦地在琴键上跳跃着。
在他的带动下,他身后的管弦乐队也很快进入了状态,他们围绕着他,钢琴与管弦乐队的演奏相互交织、相辅相成,编织成华美的乐章。
那些音符,被钢琴师赋予了生命。
在唐人街的小酒馆里、在开往中国的船上、在上海的监狱里、在每一个孤寂的长夜,他把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所爱所恨,全都淬炼在跳动的音符里,写在稿纸上。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它们时而哀婉孤独,时而漂泊无依,时而险象环生,时而波澜壮阔,一如他迄今为止走过的人生。
这场音乐会全程没有任何人说一个字,观众们之中没有人知道那位年轻的钢琴师是谁,不知道他的名字,他从哪来,他要去往哪里,他所经历过什么,可是却好像跟着他一起经历了一场永生难忘的中国之旅,在阴谋之中沦陷,在绝望之中等待救赎,在爱与欲念之中沉沦。
在二楼的一处角落里,笔直地坐着一个东亚青年,他坐在第一排,面朝围栏一动不动,谁都看不见他的表情。曲终的时候,全场都轰动了,观众们全都站起身热烈鼓掌,他仍旧静静坐在那里,整场音乐会里,他都维持着一个姿势。
四周灯光亮了起来,莱恩静静坐着,连续不间断地弹奏了两个多小时,此时他的双手垂在身侧,十指都在微微发抖。
等幕布缓缓落下,詹姆士第一个奔上舞台,在一片欢呼声中拥抱了他,兴奋道:“我就知道你可以做到的莱恩!你真是太棒了,太棒了!”
布尔特先生站在不远处,他推了推眼镜,微笑着说道:“你做得非常好,孩子,我没有看错人。”
詹姆士放开他,一手搭着他的肩:“后面有许多记者在等着你,威廉姆斯先生在帮你顶着,我想,他们现在一定迫不及待想要采访你,但是,我们决定拒绝他们的采访,我们希望能保持你的神秘感,吊足他们的胃口,这对以后提高你的唱片销量有利。”
莱恩一怔,还未开口,管弦乐队的成员们都围了过来。都是一群热爱音乐的年轻人,一连许多天的排练,他们早就打成一片。戴维第一个冲上来,和另一名小号手合作,搂着他的腰将他举了起来,一大群人簇拥在一起,抬着他向后台走去。
果然,一进入后台,许多记者挤开威廉姆斯先生围了上来,狭窄的过道被围得水泄不通。莱恩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只得由詹姆士和戴维帮他开路,挡开那些记者。
场面一团混乱,镁光灯不停地闪,记者们也不顾阻拦,争先恐后七嘴八舌地向他问出各种问题,都被詹姆士一一挡了回去。
“李先生,我想请问一下,您刚刚的开场曲叫什么名字?”一名身材瘦高的男记者站在人群的最后面,高声问了这么一句。
詹姆士忙抢先答道:“那是李先生刚到中国时创作的,它还没有命名,以后您会知道的。对不起,请让一让!”
莱恩突然停住了脚步,不知为何,他特别想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已经在心中为这首曲子命了名。
他朝那名记者招了招手,那名记者非常兴奋,奋力排开众人挤到他面前,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
“致吾爱,檀溪。”莱恩淡笑了一下,回答了他的问题。
他在十八岁那年冬天,在一栋中国人的房子里,在一场热闹的婚礼上,百无聊赖,首次演奏了它,所有人都在忙着交际,他以为没有人在听,可是,他不知道,有一个人躲在窗外,听见并记住了这首曲子。
至于之后种种,更像是一场命中注定的巧合。中国人把这种巧合,称为缘分。
他现在特别想见到他。
为了不在观众们中间引起任何注意,薛时等到大厅里的人散得差不多了才离开座位,走灯光幽暗的过道离开了剧院。
他在皇家歌剧院外面的广场上抽了根烟,吹了一会儿凉爽的夜风,才走向停在路边的汽车,驾驶座空着,那位他临时雇来的白人汽车夫不知道偷懒跑去了哪里。
他拉开车门,刚在后座上坐定,一大束鲜花突然凑到他跟前,他一惊,这才意识到因为自己有些精神恍惚,一直没发现后座已经有一个人坐在那里了。
莱恩又把花束捧回自己面前,深深地嗅了一下,笑着看他。
薛时表情有些不大自然,喉结上下动着,哑声问道:“怎、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我……以为你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
莱恩仔细瞧着他,见他眼神躲躲闪闪的便索性一捏他的下巴,强迫他转过脸来看着自己,问道:“哭过了?”
“没有,”薛时连忙斩钉截铁地否认。沉默了一下,他才鼓足勇气,直视着莱恩的眼睛,轻声道,“音乐会很好,我很喜欢……”
“你的花也很好,我很喜欢。”莱恩轻抚着他的脸,在他唇角吻了一下,带着暧昧的吐息,轻声说道,“用了我的姓氏,就是我的人了,李檀溪。”
狭窄的车厢里漾着百合、鸢尾和矢车菊的混合香气,薛时举起双手,乖乖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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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新年快乐、病毒退散、躺着鼠钱、团团圆圆~
第68章 68、恶魔之眼
叶弥生一直住在医院病房里,在焦虑之中等到了手术的日子。
当两名白人护士即将把他推入手术室的时候,叶弥生突然喊了一声:“等一等!”说罢伸出手,朝薛时的方向挥了挥。
薛时知道他心里紧张,快步走过去,弯腰握住了他的手,柔声安慰:“时哥在这,时哥会一直等到你做完手术出来,别怕。”
叶弥生紧紧握着他的手,颤声道:“李先生呢?李先生怎么不在?”
“李先生最近很忙,等你做完手术,他就会来医院看你了。”
“我、我想跟李先生道个歉,船上的事,是我不对,是我任性,胡乱猜忌他,”叶弥生闷闷地说道,“我怕我这一进去,万一出不来,以后就没机会跟他道歉了……”
“说什么傻话!”薛时打断他,“只是眼睛的手术而已,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
“凡事总有个万一……”
“快去吧,睡一觉就好了。我屋里煲着汤呢,等你做完手术,就可以一起喝汤了。”薛时放开他,朝医生和护士们示意可以开始进行手术了。
叶弥生不再言语,他眼睛上蒙了纱布,一直面朝着薛时的方向,被推进了手术室。
薛时转过身的时候,背后却多了一个人。莱恩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正捧着一只纸包站在那里,纸包里漾出食物的香气。
薛时在一旁的长椅上坐了下来,努力朝他笑了一下,问道:“不是说今天要去百代公司灌录唱片?”
“偷跑出来的,来看看你们。”莱恩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将手中的袋子递给他,“吃点东西。”
薛时接过,朝里面看了一眼,兴趣缺缺地将纸袋折好,放在膝盖上,轻道:“我不饿。”
“紧张吗?”
薛时沉默了一下,点点头:“嗯,有点。”
莱恩伸手过来握住他的手,薛时回握了他,勉强笑了笑:“我没事。”
“虽然有点紧张,但是也很开心。等了结了这桩事,回到上海,我就跟他们摊牌,往后,咱俩就可以过上清净日子。”
这时,走廊尽头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两人一同抬头,发现两名警察正快步朝他们走来,他们都统一穿着制服,戴着警用头盔,一名警察年长一点,稍胖,蓄着胡须,另一名警察十分年轻,瘦高个,瞳色很浅,看上去刚刚入职不久,制服还是崭新的。
两人走到近前,那名年长些的警察目光在两人身上轻轻扫过,用英文问道:“谁是薛时?”
虽然他把“薛时”这两个字的发音说得很奇怪,但薛时听出是在叫他,立刻从椅子上站起身,他不懂如何用英文表达,便朝自己一指,点了一下头。
莱恩跟着站起来,朝那两名警察问道:“发生了什么?”
那老警察将一张护照亮出来给薛时看了一眼,问道:“你认识他吗?”
莱恩如实把警察的话翻译给薛时。
薛时眉头紧蹙,点点头。那张护照是他给葛重阳,让他以方小毫的身份随他们一起到伦敦的,他怎么可能不认识。他心里隐约知道,既然警察找上门,肯定是小毫子犯事了。
那老警察朝身后的年轻警察使了个眼色,那个年轻人立刻走上前来,取出一副手铐,直接就铐住了薛时的双手。
老警察冷声说道:“我想你该去见见他,跟我们走吧。”
“等等!”莱恩挡在薛时面前,急道:“先生,我想您一定是哪里弄错了。”
老警察上下打量着莱恩,问道:“对不起,您是这位先生的朋友吗?”
“是的,我是。”莱恩回答。
“您知道吗?那个孩子死了,他的尸体今天早上被人发现在河畔,他还那么年轻,真是太可怜了!而我们查到,在前些时日,有目击者看到死者与这位中国先生在街头发生争吵。”老警察看了薛时一眼,继续道,“目前,他是唯一的嫌犯,我们需要将他拘禁以便进行接下来的调查。”
莱恩怔住,露出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薛时听不懂,但心中大约也知道他们说的是关于小毫子的事,他怕莱恩无端受到牵累,忙走上前来,对莱恩说道:“没关系,我跟他们走一趟,等弥生手术出来,你替我跟他说一下。什么都不要想,等我回来,好吗?”
莱恩表情凝重地点点头。
薛时被那两名警察带走的时候,詹姆士刚好提着一篮水果走上楼,看到有警察,又看着薛时手上的手铐,吃了一惊,问道:“出了什么事,薛老弟?”
“詹姆士先生,我要离开一下,”薛时和詹姆士之间一直是不冷不热的,此时有求于人,只得放低了身段,表情诚恳,“替我照顾好他们两个,拜托你了。”
“当然是没问题,可是能不能先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詹姆士还想询问,却被莱恩拉到一边。
薛时深深地望着他,给了他一个安慰的眼神,被那两名警察带走了。
叶弥生做了一个梦。
他其实一直涉世不深,因为自幼时就眼盲的缘故,他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未能记住许多人。他梦到了父亲母亲和家中仆人,梦到了幼时读书的学校,和蔼可亲的洋人女教师、大胡子校长、总是提醒他别迟到的敲钟老伯、会捉弄他的调皮男同学、每日与他分享饼干的女同学,到后来梦中的场景慢慢变得破碎,他生病导致失明了,离开了学校。
家道中落之后,他一直在混沌之中度过,在那段暗无天日的时光里,他对一切都无动于衷,就只是麻木地活着,可是很奇怪,他偏偏就记得一个人。他没有见过那个人的模样,因为他们相遇的时候他已经失明了,可是他却能清清楚楚感知到那个人。那人说话的样子,那人笑的样子,那人抱着他,认真说着“别怕,有时哥在”的样子……很温暖,很温柔。
叶弥生惊醒的时候,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在手术室里了,鼻息间是他所熟悉的病房的气味,他把手覆在眼睛上,发现眼睛上依然蒙着厚厚的纱布,与进入手术室之前无异,但是眼睛周围的皮肤毫无触感,似乎是麻醉剂的药效还没过。
一场手术过后,眼睛毫无变化,是不是说……手术失败了?
四周一片寂静,一个人都没有。眼睛仍有一些不适,他默然坐在病床上,试图独自消化掉失望的情绪。
反正原本也没有抱多大的希望,叶弥生默默地想,只是……时哥怎么办呢?时哥费了那么大周折带他到这里来治眼睛,恐怕现在要失望而归了。
房门传来一阵响动,有人走了进来,叶弥生立刻打起精神坐直了身体,面上带了微笑,朝来人的方向问道:“时哥?”
莱恩和詹姆士对视一眼,都没出声。莱恩走过去,在病床边坐了下来,轻声道:“是我。”詹姆士立刻附和:“还有我。你现在感觉怎么样?”
“感觉还好,”叶弥生勉强笑了笑,又问道:“时哥呢?”
詹姆士静默了片刻,走过去对他说:“薛老弟出了一点麻烦,他现在被警察带走了,不过不要紧,我想这只是一场误会,他应该很快就会回来的。”
叶弥生脸上的笑容倏然敛了下去:“被警察带走了?为什么?”
“你还记得小毫子吗?就是和我们一起搭船过来的那个孩子,”詹姆士道,“那孩子,他死了,他们认为薛老弟有嫌疑。”
“什么、小毫子死了?!他们、他们怀疑是时哥干的?”叶弥生惊得坐直了身体,急道,“在船上,小毫子和我们一直相处得不错,时哥那么喜欢他,怎么可能会做这种事?!证据呢?理由呢?动机呢?无凭无据怎么能随便抓人?而且你们、你们就那样眼睁睁看着他被警察带走了?”
詹姆士按着他的肩示意他放松:“我知道你很着急,但这里不是上海,我们没有办法阻止警察把人带走,去调查一桩凶杀案。你冷静点,安心养病,不要想太多,这件事交给我们来处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