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流氓想占你便宜。”姜危桥在他耳边说,沙哑的声音气息如此不稳。
浓厚激动的情感从那样的亲密中传达过来。
让他无暇顾及别人的目光。
让他沉溺,让他忘乎所以。
*
唐彦从回忆里挣脱出来。
姜危桥正在最后一点夕阳中,温和地看着他,只是说:“你等我啊。”
过了十来分钟,屏幕亮了,姜危桥从小餐厅里提着一个大袋子跑过来,坐回驾驶位。
“我买了炒饭、炒面,还有爆米花、辣条,可乐……哦对了。这个你爱吃。”
姜危桥递过来一个纸袋子,唐彦打开一看:“鸡蛋汉堡?”
“以前你大学外面就有一家做这个的。你尝尝看。”姜危桥邀功一样期待,“看有没有那家做得好吃。”
唐彦试了一口,熟悉的记忆回来了。
他吃过太多山珍海味,跟着父母也见过无数饕餮大师,真有什么能让他觉得好吃的,那确实很难。
即便是鸡蛋汉堡,也不过是一种街头快餐,算不上什么美味。
可是现在去吃,却有别的感觉。
他好像已经有一阵子,没有吃过这样的东西了。不只是鸡蛋汉堡,在街边上支一个小摊位,做一份炒面、烤一份冷面、等一份蚵仔煎、吃上几口麻辣烫……那样的日子,也过去很久了。
“好吃吗?”姜危桥问。
“好吃。”唐彦说。
“十五一个。”
唐彦沉默了片刻:“忽然没那么好吃了。”
“就是,真的好贵。”姜危桥很肉痛,“这地儿也太黑了。你试试炒饭,还有那个炒面……都比外面贵一倍。”
一边喊着贵,两个人一边自然而然地把碳水爆表的饭都吃了。
电影开场。
姜危桥将广播调频到电影声道。
于是两个人都安静下来,一起沉浸在电影的世界里。
《情人》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故事,一个中国富翁爱上了一个白种少女,他们曾经热恋,又因为家族、因为尊严、因为种族和国界而分开。
许多年、许多年以后,女主接到了那个来自遥远国度的情人的电话。
“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意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电影结束了。
车内一片安静。
姜危桥回头瞧见了唐彦看着外面那块儿播出字幕的大屏幕,还有他不曾藏起来的、挂在脸颊上的泪。
外面的夜色中,泪水折射着屏幕的光,像是天上的星星,落在了唐彦的脸颊上。
落在了姜危桥的心里。
“唐彦。”他喊他的名字。
“嗯?”
唐彦转过头的那一刻,他没有克制自己的冲动,凑过去,亲吻了他的唇。
€€€€你曾那么的优秀、那么的骄傲,那么的热情迷人。没有人不深陷对你的热爱。
€€€€可是对我来说,饱受摧残却依旧坚持的你更令人着迷。那时的你,和现在的你,我都热爱。
那些脸颊上的泪在轻颤中落在了唇齿间的缝隙中,湿润的嘴唇有点凉意。
好凉。
就像唐彦。
是一颗孤独的星星。
属于他的……
星星。
第13章 记忆如昨
四年多前。
【决定好了去哪家大学了吗?】
手机震动了一下,唐彦抬头看了看图书馆里埋头复习的学生们,于是收拾了背包离开,很快他的位置就被师弟师妹抢占。
边往出走,他边发微信给唐诗岚:【还没。】
【你外公是LSE校友,他希望你选择LSE的经济类学科继续深造。】母亲的微信很快回复过来,【我知道你拿到了两家大学的offer,但是你应该慎重考虑外公的建议。他一直对你有很高的期望。】
【LSE感觉跟我心里想去的地方有差距。】
【如果世界上最好的学府之一都与你的人生规划有差距,那么你想做什么?】唐诗岚问。
唐彦看着手机里那条微信,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抬眼看天。
是啊,自己到底想做什么呢?
他父亲入赘进入了从没想过的高门,外界对于父亲的这个选择一直质疑不断,于是父亲拼命努力,通过一切方式去证明自己并不是为了钱才选择了入赘。
不光是在慈鑫的工作。
还有平时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
甚至是自己……
€€€€要听话。
这是父亲对他全部的要求。
要听话,成为一个乖巧的、懂事的、能够配得上唐家这个家族、配得上慈鑫这样的巨无霸企业的孩子。
这个校园里的每个人都有要去的地方,有了自己的人生选择,对于他来说又该如何选择?
继续按照规划好的道路,去往英国深造,然后回到慈鑫,成为外公的左膀右臂,将慈鑫的版图再扩大一些,证明他父亲的基因没有问题,证明他父子两个人对这个家族有所用途。
这本来是他的命运。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在即将完成这个未来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很厌倦也很迷茫。
穿过图书馆前的密林,再穿过几条校内主干道就可以抵达宿舍区。
“唐彦!”有车在他身边降速,同班级里另外几个从南方过来的富二代摇下车窗。
温州的那个问他:“怎么一个人?要不要跟我们去玩?”
说完还挤了挤眼睛,于是唐彦知道,那个玩的地方大概不太正经。
广东的接话:“你别叫他,他家教严,四年了约了多少次都不一起出去的。”
“对哦。乖乖牌嘛。”
几个人在车上笑起来。
“去哪儿?”唐彦问。
“啊?”
“我问你们,去哪里玩?”
车里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诧异地对唐彦说:“新开了个夜店,听说妞儿特别多特别正,还特别会喝,放得开。”
这确实是以前的他绝不会去的地方,就算是在富二代的圈子里,他也是那个拘谨古板的“乖乖牌”。
要听话,要懂事,要乖巧……
可是他今天想疯一回。
于是他上了车,坐在后座上的时候,其他几个人还在愣神。唐彦把书包放在自己的膝盖上,表情平静地对开车的温州同学说:“还等什么?开车。”
*
他在那家叫做新兰亭的夜总会里待了一会儿,就已经觉得与现场的气氛格格不入。
舞池里挤满了乱舞的人群。
刺耳的音乐充斥着耳膜,捶打着人的神经。
包厢里外,明显不是服务员的男男女女穿着漂亮浮夸的衣服在来回穿梭。跟他一起来的那几个富家子弟已经早就融入其中了,不仅如此,甚至跟另外一个包厢为了进去的姑娘们拼起了业绩。
一会儿这边开瓶马爹利。
一会儿那边开瓶人头马。
最后这边上了两个拉菲的七层酒台,才算是勉强镇住了场子。等到全夜店通报,且一堆人涌进来拉彩带喝彩讨要红包的时候,唐彦终于是忍不住偷偷挤了出去。
他从二楼的旋梯上了顶层的露台。
今天晚上有点冷,还有点雨,露台没开放,显得有些萧瑟。不远处的什刹海波光粼粼,空气里带着潮湿的新鲜。
有人在拐角那个遮阳伞下坐着,正在抽烟,昏暗的光线中,一个火星一闪一灭。
€€€€果然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才是最折磨人的。
唐彦深深呼吸了一下,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
“下面的味道果然不怎么好,对吧。”
他回头去看,那个抽烟的人正在跟他说话。
“要不要来坐会儿,透透气。我把这边几把椅子都擦干了,伞大,淋不到雨。”那个人说。
于是他走了过去,坐下来,离对方近了,才看清了对方的模样。
他以为对方是个年龄较大一点的社会人,可是这会儿去看,才发现对方面容显得很年轻,甚至有点青涩感,似乎年龄不大,穿着这边统一的制服,即便如此,高挑的身段也掩盖不住。
“抽烟吗?”年轻人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