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愣了一下,随后脸色变得更黑,他大概没有想到本来剑拔弩张的气氛突然之间像变成了小学生吵架,刚才还满腔怨火想找个由头发泄,现在却突然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不仅没有激怒秦煜,甚至看起来还让他心情好了不少。
他狠狠瞪了尚处于宕机状态的时初一眼,警告秦煜说:“生科院生物实验班大二,时初,对吧?秦煜,既然你不在乎别人的眼光,那你猜他在不在乎?”
那个人说完就走,时初听见秦煜轻轻叹了口气,叫住了那个人。
“行了,不就是国奖吗,我自愿放弃,可以了吧?”
那个人停住了脚步,有些怀疑地看向秦煜。
“还有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校级奖学金、推优名额...哎我也记不清那些乱七八糟的,但之后只要我和你之间存在竞争,我都放弃,可以了吗?”
纵使时初再宕机,这时候也已经重新启动成功了,他听见秦煜这番话,直接一掌拍在他后背,咬牙切齿地小声说:“放屁!凭什么放弃?”
其实时初大脑还是乱的,因为秦煜这番话明显不仅仅是表面上说的意思,为什么在那个人以他作为威胁之后,秦煜才说要放弃。
他想到一个从没想过的可能,而这个可能又很快被他否定,但它又很快冒出头来,反反复复。
表白墙的事,秦煜今天的反常还有眼前这个人,这些事情搅在一起,让时初没办法在短时间内处理清楚,所以他只能抓着最主要的东西先处理一下。
现在最主要的,是秦煜要放弃国奖。
那可是国奖啊,那对以后保研、拿奖学金、申请出国或者找工作都是很大的帮助,秦煜怎么能说放弃就放弃?
他一时着急,忘了自己和秦煜现在的状态和处境,只顾着让秦煜清醒了,手劲也不小心大了点,拍在秦煜背上,发出沉闷的一声。
“我跟你...咳,咳。”秦煜被他这一巴掌拍得咳了两声,非常诧异地转过头看了他一眼,但眼中的情绪还是轻快而喜悦的。
他给了时初一个安抚性的眼神,之后对着那个人说:“我认真的,我一直觉得你也很有能力,如果我们能坦坦荡荡公平竞争,也许会成为很好的朋友或者值得尊敬的对手。但是你既然把这些东西看的很重,我也不是非得和谁争什么,放弃就放弃了。不过没了我,还会有很多人和你争那几个名额,我觉得你可以花时间好好想一下,是把时间和精力放在自己身上好,还是继续耍一些别人看不起的手段好。”
秦煜说完,等了几秒,那个人没回应,但也没离开。
秦煜微微笑了下:“最后,我说到做到,希望你也别再打扰别人生活了。”
说完秦煜不再看那个人,直接拉着时初往宿舍区走,经过一片小树林时,他放开了时初的手,转过身来直视着他。
周围有行人的私语和聒噪的蝉鸣,时初刚才一掌拍在人家背上的勇气早已经消失殆尽,现在更是连迎着秦煜的目光都不敢。
他低着头,甚至还想问一句,你不去操场吗?让别人女孩子等急了怎么办?
但是他知道此时不应该说任何话,等着秦煜说话就好了。
他有些没由来地慌乱,下意识地想逃,但心中隐隐的猜测又将他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秦煜果然开口了,他说:“好吧,本来看你心情不好,就想先不说了,但是谁知道碰见那孙子...那就今天说吧。”
第20章
“刚刚那个人,跟我一个班的,一直看我不太顺眼。最近又在和我争国奖,所以用了点手段把我一些事情闹到学院老师那边去了。”
秦煜叹了口气,语气认真:“所以,我要和你道歉,对不起。今天表白墙的那张照片就是他拍的,下面故意引起话题的人也是他。没给你造成什么麻烦吧?”
“什么事情?”时初愣了下,又问,“所以你知道今天表白墙发了什么?”
秦煜先回答他后面那个问题,“本来不知道,但是你在电话里那么问我,我觉得有点不对,就了解了一下什么事情...反正已经解决了。但确实是我不对,因为我你才会被放在风口浪尖,而且最近我找你找的确实频繁了一些。”
所以那条动态突然消失是因为秦煜去处理了?
本来秦煜不知道这件事情的,是自己在电话里模棱两可地问他才让他去主动处理这些事情,还是因为自己,不然他不用那么大费周折的。所以秦煜也觉得他们见面太频繁了吧。
时初脚尖蹭着小路上一颗松动的石子:“那我们以后还是不要...”
话还没说完,就被秦煜打断了。
“不行,就要。”
时初惊诧地抬头,难得在秦煜脸上看见了紧张但执着的表情。
他的语气依然坦荡:“他在表白墙下的评论有些并不算是无中生有。我确实喜欢男生,但我觉得这又不是什么错误,没什么好隐瞒的。”
“但是,”秦煜刚刚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时初,这时候却移开了目光,盯着旁边一棵树,表情不太自然,“我没跟你说,因为我对你确实心怀不轨,我怕说了之后把你吓跑,可是我实在忍不住了。”
时初再次宕机,他觉得自己此刻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独自待着,来消化今天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秦煜还在说,像是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宣之于口。他说今天特意穿得好看一些,室友还笑他跟个初中生一样把所有心思写在脸上,可他就想在喜欢的人面前更好看一些。他说那个人把他喜欢男生的事情闹到学院老师那边去,但他觉得无所谓,心中有偏见的人才觉得这种事情会是污点...
说到最后,秦煜几乎是小心翼翼地、满怀希望地看着他:“所以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很喜欢你。”
秦煜眼中的情绪太明显了,就那么直白地、坦荡地表现出来,没有任何掩藏与克制。本来该是一个两情相悦的圆满结局,但是时初的心脏却突然难受起来,像是爬满了蚂蚁,使他坐立难安。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也许根本就不想直面这个问题,于是他只能挑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试图转移秦煜的注意力。
然而秦煜耐心回答完他提出的那些问题,又总是会绕回来,好像一定要在他口中听到一个答案。
不是没有一瞬间的惊喜,但被步步紧逼的感觉后知后觉地攀附上来,让他很难受。
最后秦煜还是看出他的不对,自己先退了一步:“好吧,你别有压力,我只是跟你说一下,也不是非要...那我们还是朋友吧?”
那天回宿舍之后,他翻来覆去一晚上没睡着,把所有事情梳理一遍之后,他发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他不明白秦煜为什么喜欢他。
他对一切没有确定答案的事情总是不安,于是这成了他单方面认为秦煜另有所图的证据之一,不过倒也解释了为什么之前秦煜一直在想方设法地和他接触。
他发给秦煜很长一段消息,条理清楚地分析了自己没什么值得喜欢的地方,并且劝说秦煜不要因为他而放弃本可以获得的东西。
他认为自己说得已经很清楚了,但是秦煜秒回了他一个哭笑不得的表情包。
他本来以为今天秦煜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过段时间自然会放弃,可是他没想到,这个人竟然真的那么执着。
自从那天之后,他又开始躲着秦煜,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可秦煜好像天生就不知道什么叫做受打击,依然找各种理由和他见面,到后来,连理由都不找了,明明白白和时初说,我就是在追你呀,我在等你同意那天。
即使时初从小就做好了以后独身一人的准备,但人心总是肉长的,他不是没有触动。
于是,在夏季结束那天,时初身边有了一个人。
如果忽略时初心中从一开始就对这段感情的不信任,那这看上去似乎会是很完美的结局。
就像小时候老师讲公主和王子的故事,告诉小朋友他们从此以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其他小朋友沉浸在完美结局中,只有时初在想,那之后呢,他们会不会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枯燥生活中慢慢厌倦彼此,然后分开。
老师告诉他不会的,可现实告诉他,你想得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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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初把手上的照片放进相册,想再把其他几张找出来一起放进去,到时候把相册带走,可还没等他找到下一本夹了照片的书,手机铃声就响起来。
接了电话,江浩言的声音极其严肃,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他说:“时初,快回学校,实验楼起火了,我们实验室就在起火点附近。”
时初脑子翁地一声,连电话都没来得及挂就出了门。
江浩言这句话代表着什么不言而喻,他们所有人的实验成果都在实验室,如果实验室被烧毁,不仅所有的实验可能都要重新来过,甚至连他们能否按时毕业都成了问题。
这一去,就是两天两夜。
火是由于检修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电路燃烧导致的,幸好当天实验楼中没什么人,除了两位检修工人受了点轻伤之外,没有什么其他人员伤亡。
但由于实验楼中存放有易燃易炸物品,本来不大的火借势而上,烧了半栋楼。
火不用时初他们救,但他们实验室受损严重,接下来几天他们都需要在已经烧黑的实验室找到一些残存的实验材料和数据资料尽力补救。
48小时,不眠不休。
并不只有他们实验室那么倒霉,这栋实验楼存放着不少极为重要的器材与成果,其中许多,甚至是一些人多年的心血,却被一场大火付之一炬。
时初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因为前段时间要外出学习,他提早完成了前一个阶段的实验,把相关的数据与成果都做好了分析与处理,而新阶段的实验才开始没多久,就算要重新开始做,也算不上太难。
但实验室其他一些人不如他幸运,他陪着其他人,一边安慰一边帮他们补救相关材料。
他出门的时候没注意手机,到了学校也一心扑在实验室上,中途似乎有电话打过来,但手机被他随手放在了其他地方,他手里没空,就没管。
第一天晚上想起来要和秦煜说一下突然离开的原因,但手机没电开不了机,他也没带充电线,就算了。
两天之后,他才精疲力尽地从学校回家,眼底的血丝昭示着他的疲劳。
他早晨八点到家,本该是上班的时间,但推开门,秦煜的身影赫然入目。
他坐在沙发上,身上穿的还是那天出去办事时的衣服,脸上的疲态看起来不比自己少。
茶几的烟灰缸中按满了烟头,但仔细看都没燃尽,像抽烟的人吸了两口又摁灭。
时初放轻了脚步,一句“怎么了”还没问出口,就听见秦煜干涩沙哑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
时初听过类似的语气。他小时候,母亲每一次被打之后都会为父亲找各种理由,明明被打的人是她,她却依然为那个男人说话,依然试图通过做各种事情让那个男人回心转意,她依然希冀着那个男人能有一天变好。
可是并没有。
于是,终于有一天,她说,离婚吧。
那时候,她的语气很轻,但时初知道这和以往她说气话或者别的什么话的时候不一样,她已经对父亲绝望了。
所以她的语气决绝,没有回转的余地。
从此之后,时初知道,一个人拼尽全力但还是未能获得想要结果时,是会用这种语气说话的。
现在,秦煜在他眼前,用这种语气和他说,
“时初,分手吧,我累了。”
第21章
两天前,秦煜在外办完事,将车开去生鲜超市买了大堆食材。虽然时初说了是给他做饭,但他买的几乎还是时初爱吃的东西,其实也没有特意,就是自然而然地那么做了。
毕竟多年的习惯。
结账的时候遇见了公司曾经的员工,一个文文静静的小姑娘,因为升学在两年前离了职。她排在秦煜旁边那一队,和他平行站着,朝这边瞄了好几眼,一副想打招呼又不敢的样子。
秦煜余光看见了,觉得眼熟,在脑海中搜寻一圈,想起这个小姑娘,于是朝她点了点头,笑了下。
小姑娘受宠若惊,磕磕巴巴和他打了招呼。两个队伍前面的人都没有挪动的意思,于是小姑娘过了会儿又把头转过来,小声跟秦煜搭话,问他买这些东西回去是要自己做饭吗。
如果再早个几年,秦煜一定会说,不,是我男朋友给我做饭。
但他早已经过了那个逢人就将自己的情绪表达出来的年龄,眼前这个人和他也并不熟,没有多说的必要。
所以他只回了一个简单的“嗯”。
倒是小姑娘想起了什么,指着他袋子中的一盒芝士牛肉卷叫道:“这是给时哥买的吧!”
这家超市的芝士牛肉卷很出名,爱吃的人不少,时初就是其中之一。但也正是买的人多,牛肉卷供不应求,每天限量供应,动辄要排几小时的队去抢。
如果不是因为要买这盒牛肉卷,秦煜早就已经在家了。
但一盒十个人里面有八个人都爱吃的牛肉卷怎么足以让小姑娘想起时初?秦煜看了她一眼,带着点儿探寻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