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热情 第34章

€€€€赵易安在我拍下照片后找我,让我帮忙去拍你们和别的学校的比赛,其实我不想去的,但是想到你,我就答应了。这张照片洗出来后被我当书签,我有时候翻书就会看见,一直没告诉你。

€€€€我本来把照片发到了微博,但是有好多人在下面问你的联系方式,后来我怕有影响就想设置仅自己可见。但其实也不全是这个原因,我有一点点不太光彩的私心,我不想让太多人看到你这么好看的样子。

€€€€可是我最后还是没有设置仅自己可见,我觉得你本来就这么好,应该被更多人喜欢。

秦煜看过一遍之后,捏着纸张发呆,意识在五味杂陈的情绪下不知道已经飘到了哪个远方。

等回过神来,他回到书房,将U盘插进电脑,点开了时初所说的那个视频。

他在电话中讲的时候,对于如何拿到签名只是讲了一句“每次去看球赛的时候...”也只是客观的叙述,其中艰辛只字不提。在视频中,他也是一个沉默的记录者,记录每一次比赛,球星进球的瞬间;记录每一次赛前准备或者赛后庆祝阶段,他试图挤进庞大的人群向被围绕在中心的球星要一份签名;记录每一次从不同州回程时沿途清冷的月色或者在夜色与黎明间透出的曦光。

视频的前五分之四,除了偶然与人群擦过时“please...sorry...”之类的词语,时初没有再发出什么声音,直到最后的一场球赛,球星终于在签名环节,拿过了时初手上的球衣。

他对时初说:“I remember you, pretty Asian boy.”

秦煜看不见时初的表情,只能听见他低声道谢,然后问球星,能不能帮忙写一句话给QinYu,他很喜欢你。

在向时初确认过秦煜的名字是哪几个字母以及要写什么话后,球星爽快地在球衣上签字,秦煜听见球星问,他是你什么人,兄弟吗?

短暂的沉默后,时初低声答:“我的爱人。”

这句话是用中文说的,被淹没在人群嘈杂的声音中,很快就没了痕迹。球星写完句子后将球衣递回来手中又马上被塞入其他纪念品,他签名都签不过来,刚才随口提出的问题已经被抛在脑后,那个人回答了吗?或许吧,他没有听到,也并不在意。

时初拿回球衣,即使知道对方大概率听不见,却还是说了谢谢。

视频在这里结束,有些突然,时初恰好从卫生间出来,在客厅没有看见秦煜,他放轻脚步到书房找他,却又停在门口没有进去,分寸把握得极好。

秦煜似乎是没听清,把视频倒回去,将声音开到最大又听了一次。

这一次,明明白白的四个字:

€€€€我的爱人。

秦煜抬起头,越过电脑屏幕看向站在门口的时初,在触及他目光的一瞬间,后者的脸轰的一下沸腾,视线挪开,好像不知所措,又强装镇定。

秦煜沉声重复了一遍:“我的爱人?”

这次没有犹豫,时初虽然小声,甚至声音颤抖的余韵未消,也依然坚定重复:“是的,我的爱人。”

这句话因为紧张而发颤,但说话的时候,时初强迫自己将视线转回来,话音落地,两个人于无声中对视。

与上次在车内的表白不同,时初将自己过去那些不愿言说的感情摆出来,想要一条条地展示给秦煜看。

他想起小时候时静给他做鱼汤,将鱼放在砧板上,肚子划上一刀,手伸进去将五脏六腑都掏出来。他觉得自己现在就像那条鱼,正在学着剖开所有防备将最柔软脆弱的一面赤。裸裸地展开在他人面前。

这不太容易,混着鱼内脏流出来的还有赤红的鲜血,而他的剖白也会让他战栗,让他不安,让他下意识想要寻求什么可以遮盖的东西,但同时他明白自己不必要再躲藏,他心甘情愿。

很久之后,秦煜问:“为什么不用英文回答?”

“我觉得那不太庄重。”时初小声说。

my love,一个在室友嘴里听过无数遍的词语,他几乎每换一任女朋友都要向所有朋友深情而隆重地介绍:“This is my love”,然后不出一个月,这个“my love”就又会换上新的人。

下意识地,时初不愿意用这两个单词来形容秦煜在他生命中扮演的角色。

秦煜合上电脑,最终没有再多说什么,他想自己也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今天发生的事情。

“那我先走了。”时初将文件拿在手上,走到玄关处,又回过头来嘱咐:“你记得吃点东西。厨房有蜂蜜,兑温水喝能缓解宿醉后头疼。”

已经打开了门,出去之前,时初听见秦煜说:“直接打车去。”

他愣了愣,“哦”了一声,又听见秦煜补充道:“小景不知道密码,赵易安胡说的。”

时初立马反应过来他在说什么,他看了眼密码锁,眼睛弯成一个很浅的弧度。

第49章

信纸上的字迹时间不长,凑近了还能闻到淡淡墨香,秦煜又看了两遍,将信纸和其他东西收起来,随手放进了抽屉。

时初跟说他可以看完了这些东西再决定要不要礼物,然而他不准备主动联系时初。

这段时间,时初做的很多事都出乎他的意料,和以前不太一样。所以他有些摸不准如果没有收到自己的消息,时初还会做出什么。

过了一会儿,手机响了。时初发消息说文件已经送到,丝毫没有提起球衣的事情。秦煜回了个“好”,没有立刻退出聊天页面,他猜时初应该会问些什么。

但时初竟然不再多话,再一次提醒他记得吃饭之后就没了动静。

秦煜起身去冰箱里看了一圈,都是自己平时喜欢的水果和一些不需要复杂烹饪就能做出不错味道的蔬菜。他自己不怎么做饭,所以时初也没有买处理起来相对费时的肉类食品。

秦煜关上冰箱门,去兑了点蜂蜜水,喝下一口,他拿起蜂蜜罐子看了看€€€€不太甜,很合他口味。

太妥帖了,秦煜心情复杂地放下杯子,也没有去拿餐桌上日期新鲜的鳗鱼饭。

如果做这一切仅仅是为了让他收下球衣,那他当然可以收下。但一旦有了这次,下一次时初还会再找机会做类似的事,而他不想白白受人恩惠,也不想给时初不必要的错觉。

最主要的是,时初现在仿佛忘了球衣这件事,对它只字不提。然而秦煜知道他既然铁了心想送出去,大概不会那么轻易善罢甘休,那么他又会再用什么理由说起这件事?

疑惑占据着秦煜心中很小一块位置,但没要多久,它就被了然代替。

再次前往卫生间时,秦煜看见了放在洗衣机上的球衣,没有了外面的纸袋,依然被放在盒子中,安静地诉说着送礼者无孔不入的心思。

怪不得帮忙送文件还要背着包过来,秦煜差点气笑,拍了照给时初发过去,问他:故意的?

答案显而易见,时初回复:

€€€€反正放我这里也没用对吧,球星肯定也希望它在喜欢自己的人手中。你要是实在不想要就扔了吧,不要给我说就行。

秦煜没说要不要,他看着时初回复的文字,逐渐平静下来。隔了会儿,他提起一件看似无关的事情。

他说,你还记不记得我之前给你讲过我高中学数学竞赛的事情。

-

时初从出了门之后心情就不错,在老杨发消息来问他东西“推销”出去了没时,他想了想秦煜的态度,谨慎地给老杨说应该推销出去了。

刚把这句话发给老杨,手机屏幕上就显示秦煜发来新的消息。时初满怀期待点进去,看见数学竞赛几个字时愣了愣,在脑海中搜寻一圈,想起了曾经聊天时秦煜给他讲过自己的高中时期。

与他让家长和老师都无比头疼的英语成绩相反,秦煜高中时最喜欢数学,在英语可怜兮兮徘徊在及格线附近的同时,他的数学十次有九次是满分。

凭借着出色的成绩,他被选入数学竞赛班,但在一场有关于省队选拔的考试中,有一道题他做不出来。

秦煜给时初说,当时他所有题都做完了,离交卷只差那一道题,可他就是找不到解题的思路。时间结束的铃声响起,他站起来等待监考老师收卷,那一瞬间他就知道自己与省队无缘。

最后成绩下来,与他预料的一样,他与省队之间的距离,恰好是那一道题的分数。

“后来高三的某堂英语课上,我漫无边际地发呆,想起那时候没做出来的那道题,突然之间灵光乍现,竟然有了完整的解题思路。”说起这段往事的时候,秦煜正和他走在夏夜月色铺满的小道上,他的手被牵着,听见秦煜遗憾地说,“可那有什么用,我已经不在那场考试中了。”

随着这段记忆浮现脑中,时初几乎立刻就明白了秦煜的意思。他小幅度跳跃着的心沉静下来,很快就漫上一层潮水,像夏末的海边,泛着苦味。

刚才的喜悦和隐约的期待将他衬托的愈发像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儿,他不得不再一次重新厘清此刻面临的现状,试图从秦煜的态度中寻求能够突破的关键点。

这对他来说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幸好他也并没有天真到以为仅凭一段视频、几句话就能将以往那几年时间可能带给秦煜的伤害一笔勾销,这样的结果不算在他意料之外。

只是刚才发给老杨的那句话在这样的情况下显得有些不知好歹,他试图撤回无果,只好再可怜兮兮地补充一句:好像又被“退货”了。

这样的表述并不准确,因为秦煜既没有将球衣扔掉,也没有再让时初把东西拿回去。

他点到为止,在时初回他“还记得”之后,换了个话题。

他说,球衣我收下了,谢谢你。不过你也知道,很多人送我礼物,实在推脱不掉,我也不会扔。

时初当然知道,秦煜从小到大被不少人追过,很多人送他东西,他从来不收。不过也有例外情况,有一些在价值上并不贵重,但充满着他人心意的物品,即使秦煜三番五次的拒绝却还是无法退回,他也会将东西好好保存起来。

大三时有一个外国语学院的学妹为秦煜折了几千颗纸做的星星,装满了一个巨大的玻璃罐,在某场球赛结束后拿去送给他。

秦煜在看到巨大玻璃罐的同时震惊到水都忘了喝,周围有不明事实的人在起哄,他看了坐在观众席上托腮冷静盯着这边的时初两眼,连连摆手拒绝称已经有对象了。

女生顺着他的视线往观众席上看了看,不掩自己遗憾失望的表情,但还是执意将星星送出去,直言本就是专门为了秦煜折的,再给谁都不合适,让秦煜自己处置。

赛后,秦煜捧着罐子过来,问他能不能把东西留下。时初的表情中看不出丝毫波动,他笑眯眯地说,你自己的东西,怎么处理都行,不用问我。

“你怎么一点都不吃醋。”秦煜玩笑般嘟哝两声,换了认真的语气,他说,“我没有其他意思,就是觉得不管怎么说,这是别人一点一点折出来的,不管是随便送给其他人还是扔掉好像都不好。”

时初知道的,秦煜一直是这样好的人,他从不糟践别人的心意,连拒绝他人的告白都会小心又认真。

所以他知道秦煜不会真的扔掉球衣,才敢直接将东西留在他那里。

不过放在当下的场景,这句话比起上一句更让人难受,对于时初来说,这是一种近乎温柔的残忍。

秦煜在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他€€€€对于我来说,你现在和别人没有什么不同。

时初在临出门前听到秦煜说的那两句话,以为这会是他们之间关系缓和的开始,现在才后知后觉地发现,秦煜的初衷也许仅仅是出于对熟人的关心和对不必要误会之间的解释。

是他将自己一开始就摆在了比起点略高的位置,以为和秦煜之间有过的那几年至少代表着自己多少会有些不一样。

现实告诉他,他要做的,大概并不是简单的“和好”,而是从零开始,在修正错误的同时,试图让自己能在秦煜那里重新变成“和别人不一样”的存在。

在意识到这个想法的瞬间,他也发现自己没有多少把握。他很少去做没有把握的事情,可如果对象是秦煜,他几乎毫不犹豫地想去尝试,即使结果可能一败涂地。

第50章

过年前的这段时间,时初没再去秦煜公司,也没想方设法去见他。

一方面年末大家的事情都很多,他实在腾不出时间,也自觉不去给秦煜添乱。另一方面,既然已经明确了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秦煜那边的态度,他还需要一些时间来好好思考他与秦煜之间存在着的问题。

研究所那边的项目在一月底完成了一期,时初本就是作为协助人员过去帮忙,一期完成之后就可以退出项目组。但项目负责人看重他在工作中表现出的能力,向他递了橄榄枝,极力邀请时初毕业后入职研究所。

时初没同意也没拒绝,只说自己还需要考虑。负责人大方表示他可以等待答复,于是时初安心将这件事暂且搁置下来,专心投入自己的毕业论文。

论文已经完成了初稿,趁着离寒假还有几天时间,时初找机会与导师约了时间当面指导。

导师名下几个学生,时初是他最不操心的。他看过论文,指出了一些还需要斟酌修改的地方,再给了颗定心丸,话里话外都是不需要担心毕业的意思。

时初放下心来,道完谢走出导师办公室,看见江浩言靠在墙上朝他笑:“不错呀,忙成这样还能不耽误正事。”

来见导师的时候,江浩言就在办公室,时初没想到他还等在这里,点了点头就要走。

江浩言却不只是简单打个招呼,他跟上去,拉住时初,问要不要一起去吃午饭。

几乎条件反射般将被拉住的胳膊抽出来,时初皱了眉,对他说自己已经有约了。

当然是推辞的话术,很长一段时间,时初尽量避免和江浩言单独相处,对他所有或公或私的话题也只进行最简短的回复。

他私自用自己手机接秦煜电话这件事,始终让时初心存芥蒂。除此之外,他对江浩言总是有一种隐约的排斥。

这是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像动物嗅到危险的气息,本能地想要远离。

成年人之间的疏远,往往不需要大张旗鼓地撕破脸皮,日渐减少的联系就能让大家都心照不宣。

时初以为江浩言能明白,但对方显然在装傻,依然打着“同门”“朋友”之类不好让人拒绝的旗号来有意无意地靠近他。

偏偏他又最擅长将话说得模棱两可,让人想将话说清楚都找不到理由。

“有约?谁啊,”江浩言笑着看他,一副揶揄的表情,“不过也是,不是谁都能像你一样有这么长的空窗期,你早该去过自己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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