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然缩回了手。
宁绥其实还是有点儿害羞。虽然已经结婚了,但是趁着植物人不能动,暗暗揣测他的能力,总归是不那么敞亮的行为。
“算了……”
季郁呈听见小妻子嘟囔:“再大也应该没我的大。”
季郁呈:?
季郁呈差点气撅过去。
没有男人能容忍妻子说自己不行。
即便是禁欲如季大少爷,在这方面也不能免俗。
他一门心思只想让宁绥把刚才的事情完成,看看到底谁不行。
季郁呈有预感娶这个人进来,自己一定会折寿,这才结婚第一天,小妻子就已经让他兵荒马乱。
灵魂不需要睡觉,以前的夜晚季郁呈静静躺在自己的身体里,也不会觉得困倦,但现在才被宁绥折腾一会儿,竟然有种疲惫到想要捏一捏眉心的感觉。
一只冰凉的手忽然真的揉了揉他的眉心。
季郁呈一顿。
宁绥微微抬起头,窗外透进来一些光亮,他盯着季大少爷的脸看,嘟囔:“怎么感觉你比白天老了一些……”
季郁呈:“……”
宁绥躺下去,在被窝下方牵着季郁呈的手,闭上眼睛,嘴角忍不住微微翘了起来:“有点兴奋,睡不着,这还是我第一次和别人睡一张床呢……”
季郁呈的手比宁绥的大,把玩起来让人很有安全感,虽然是不能动弹的植物人,他的手指却也比宁绥的温暖。
最关键的是,握住了他的手,他不会缩回去,也不会将宁绥丢弃。
而且还是个非常好的树洞。
季郁呈还在生气刚才宁绥说他老。
心里只想冷冷回怼,矫情什么,你是孤儿吗?小时候没和你爸妈睡过一张床?
小妻子的脑袋蹭了过来:“小时候在福利院,我和小禹都是睡不热的体质,总想爬到对方床上一块儿睡,但宿管不让,一查寝就把我们揪起来赶回自己的床上……”
季郁呈一滞。
还真是孤儿……
“不过你的手指怎么这么长,”宁绥的注意力又很快转移,在被窝底下比划着,“唔,比季之霖的还要长一些……”
季郁呈上一秒良心还有些受到谴责,下一秒瞬时血气上涌,差点没被气醒过来。
就说他刚才怎么又摸又蹭的呢。
自己和季之霖虽然性格大相径庭,但到底是兄弟,非要找相似之处,还是能找到许多。
原来居然是把自己当成弟弟的代餐……
敢情是嫁不了季之霖,只好在自己身上找季之霖的影子。
好,好得很。
季大少爷心中一片阴鸷。
……
这边,“正餐”季之霖还没离开。
他换了双运动鞋,不放心地在别墅院子里跳起来朝二楼看了半天,但半小时前大哥的房间就熄灯了,他看也看不出所以然。
要不是别墅里没树,季之霖都要忍不住爬到树上去朝季郁呈的卧室看。
……应该不会同一张床吧。
宁绥是为了气自己,目的已经达到了,没必要真的牺牲自己和一个植物人睡同一张床。
虽然这么想,但季之霖心里隐隐地还是有些不安。
从小到大,季郁呈无论什么地方都比他优秀,全方位地吊打他,见过季郁呈的人,就再也看不上他季之霖。
可现在,季郁呈都已经变成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掉的植物人了……自己总不至于不如一个植物人。
老爷子偏心得厉害,不仅在季郁呈和季之霖的教育上有所偏重,公司的股份持有不同,就连这老宅,都没准备季之霖的房间。
这大半夜的,季之霖只能回自己住处。
他带着有些烦躁的心情,掏出车钥匙,朝车库走去。
一打开车门,他怔了怔。
暖黄的车灯下,副驾驶座上放着一盆盆栽,白色花盆很干净,是一棵巴掌大的仙人掌。
旁边还有一盒洗过的干净的草莓。
季之霖找了找,没找到落款的卡片。
但他还是忍不住笑了。
宁绥就是这样的,有点像湿漉漉的小野猫,虽然有点难哄,可心总归是在他身上的。
刚才饭后他好像进了一趟厨房,难道就是去洗草莓?
季之霖坐进车子里,启动引擎,打开手机搜索页面。
仙人掌的花语是……外刚内柔、坚强、将爱情进行到底。
隐晦的,带着点儿忧伤的情意。
季之霖心里头猝不及防地柔软了一下。
他捧着那盆仙人掌,忽然有点儿后悔那个让宁绥替嫁的决定了。
但是宁绥……宁绥虽然会怪他,可永远不会离开他的,对吧?
*
翌日早上,医生过来对季郁呈进行例行的身体检查,宁绥在这之前就起来了,助理在外等着,开车送他去S大。
按理说这几天应该进行一次“回门”,但宁绥没这个安排,季老爷子也没兴趣管小辈的这种细枝末节的小事。
宁绥回到宿舍时,曹诺和方大诚破天荒地正在打扫卫生,戴着纸帽子满脸灰,见到他吓一跳:“你怎么来了?”
宁绥诧异,这俩人是标准的男大学生,平时袜子都不洗。
他走到自己的书桌前,丢下包,倒了杯水,一眼发现自己的书桌也被清理过:“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这不是想着你心情不好,来了宿舍发现一团乱,心情更不好么……”方大诚讪讪地拿着扫帚。
结果宁绥哪有心情不好的迹象?
他穿了件宽松的套头毛衣,颜色还是新鲜的奶黄,这颜色放在别人身上就是灾难,但宁绥个高腿长,巴掌脸,皮肤又冷白,乌漆漆的眼睫又浓又长,活脱脱像模特来走秀的。
再看他脸上的颜色,干干净净的,白瓷一般,别提有多容光焕发了。
一点儿室友们想象中憔悴和胡茬都没有。
“我能有什么不好。”
宁绥笑着打开书包,打算去上今天计算机系的专业课。
还没找到课本,曹诺说:“我们帮你把假也给请了……”
宁绥:“……”
但这谁能想到啊,曹诺和方大诚心说,他们还以为宁绥和季之霖分手,要萎靡几天呢。
以前宁绥可是天天往季之霖他们系跑,跟着季之霖上他们金融专业的课,还断绝一切和其他男人的来往,谁看了不暗叹一声爱得深沉!
何况这次还是被迫嫁给季之霖的植物人大哥,指不定要消沉几天,没办法来上课呢。
他们能做的不多,宁绥很看重学分,他们怕宁绥因为旷课丢了成绩,所以帮宁绥提前请了假。
……他们是不是多管闲事啦?
两个室友对视一眼,忽然有点儿怏。
宁绥看在眼里。
“那太好了哇,你们是不是也没课?”
宁绥过去帮忙把垃圾袋提起来,神采奕奕地提议:“大扫除完,咱们去吃火锅吧。”
宁绥朋友不多,他很珍视每一段关系。
你来我往嘛,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
反之……
他把自己不用的东西也清理了一番,小心翼翼地拎着两个大垃圾袋,手臂伸得老长,戴着耳机,心情畅快地朝楼梯拐角走。
楼道下正好上来几个人。
“哟,这不是宁绥嘛。”
抱着纸箱子上来的是管理系607的几个人,也是宁远溟的室友。
宁远溟走在最前面,手里只拿了个手机,正在和谁打电话。
“怎么今天还来学校?不用找个地方痛哭一场啊?”
走在最后面染了银色头发的那个人立刻上前几步,嘴角的奚落最明显,其他几人也都嘲弄地看着宁绥。
这几人是宁远溟的朋友,但不知道宁绥和宁远溟的关系。
在这些人眼里,宁远溟是宁家堂堂正正的小少爷,而宁绥只是个穷亲戚。
穷亲戚总惦记正主的东西算什么事儿?
要知道季之霖和宁远溟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即便宁远溟不要,也轮不到宁绥,更别说现在宁远溟勾勾手指头,季之霖立刻就回到了他身边。
宁绥花了三年时间,也没能取代宁远溟一分一毫。
可不得躲起来哭?
即便这会儿瞧着看不出什么难过,也是强撑着的吧?
“有水……”宁绥欲言又止。
银头发往脚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