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池霆冷笑。
商初时抓抓耳朵,不明白池霆对商秀妍的排斥从何而来。
到了市区,商初时本想让池霆把他丢在路边,他骑单车回去,谁知道池霆特地把他送回家。
商初时受宠若惊,终于想起来池霆是他顶头上司,“池董,您不是忙着去赚大钱吗?”
“不急在这一时,顺便,我也想去看看那两小鬼。”池霆说。
“他俩不在,”商初时立马说,“萝卜去参加夏令营了,胖丁被小乐天带去拍电商童装去了。”
“哦。”池董敷衍地回答。
池霆把商初时一干人的情况摸得清清楚楚,自然也知道胖丁在当童模的事。
甚至,他有让助理周一零安排下去,给胖丁接些轻松又赚钱的私人单子。
车子一路开往老式小区,池霆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商初时觉得,池霆真的不对头。
春光……不,夏光大好,这人不去赚大钱,跑他这来搞什么?
怀揣着令人头秃的疑惑,商初时打开家门,让池霆进去。
身体还没恢复,商初时在车上就昏昏欲睡,却一直强撑着。
到了家,他没力气招呼池霆,只让池霆自便,随后爬到床上,眼睛一闭就睡了。
正是八月初,顶楼的气温自不必说,简直跟蒸笼有得一拼。池霆转了两圈没看到空调,只好把电扇打开。
破旧的风扇像风烛残年的老年人,摇头时发出吱吱的响声,风力也小的可怜。
前些天来的时候,池霆没有好好观察过,这会才发现,这屋子真的很拥挤,毕竟要容纳两大两小,杂物四处堆积着,跟库房一样。
电视柜上,堆着好些小药瓶,池霆拿过一看,都是治疗心脏病的,有些是儿童专用药。
艾尔莎在调查商初时的时候,顺便查到,他和胖丁都有心脏病。
商初时情况比较严重,胖丁要好一些,但随着年龄增大,或许会跟商初时一样,心脏慢慢不堪负荷。
池霆心情沉重,放开药瓶后走进卧室里。
两居室的房子,即便是主卧也不大,一张床占据一半位置,再来是巨大号的衣柜,大概塞满了商初时和两个小孩的衣服。
床上,商初时正蜷缩着酣睡,大热天里居然满身冷汗,瑟瑟发抖。
池霆拎过空调被搭在他身上,又在床边坐下,手掌下意识地覆在商初时脑袋上。
“你上赶着往我身边凑,就是为了给两个孩子找后盾?”池霆低声问。
商初时当然听不见,回答他的只有急促的呼吸声。
可即便商初时不说,池霆也知道,他为什么不排斥自己跟孩子们接触,甚至,主动请他融入两个孩子的生活。
他怕自己心脏病加重,有一天突然撒手人寰,两个孩子会沦为孤儿,无人照应。
所以,冒着孩子们被抢走的危险,也要做好打算。
对池霆来说,商初时的心思真的很好猜,他以前就是这样的人,嚣张归嚣张,可没有半点心眼,哪怕被最亲近的人算计了,也死活发现不了。
对付那些有心机,会装傻充愣博取同情的人,他一点胜算都没有。€€
第四十一章 商初时与狗不建议入内
晚上,商初时是被萝卜的笑声给吵醒的。
听到那天真无邪又显得有些豪放的声音,商初时一时间不敢相信,这居然是他那个稳重成熟的“萝卜爹”发出来的。
平时,可能是因为爸爸跟弟弟都太不叫人省心,萝卜总是显得老成持重,不苟言笑,永远是很端庄沉默的姿态。
商初时都不敢想象,他从肚子里到如今养了四年的孩子,也有如此单纯烂漫的一面。
震惊之余,更多的是心酸。
要不是他不靠谱,萝卜也不会这么早熟。
感伤了好一会,商初时不灵光的大脑才反应过来:他爹为什么笑得这么嗨?
商初时赶紧下床,结果脚刚沾地就因浑身乏力,双膝一软跪了下去。
他连拖鞋都来不及穿,跌跌撞撞地跑到厨房里。
狭窄的厨房中,萝卜站在小板凳上洗菜,池霆很居家地系着围裙,拿着锅铲,在噼里啪啦的油星子中,不知道说了什么,把萝卜逗得哈哈直笑。
商初时愣了。
这才见过几次,为什么就这么玩得来了?这让含辛茹苦把孩子们养大的他,莫名有种背叛感好吗?
他心情万般复杂,直到池霆回头,“要么去穿鞋,要么来帮忙。”
商初时还没做出反应,萝卜先吸了一口气,飞快跑去给商初时拿拖鞋,并且交代下去。
“爸爸,我今天在夏令营学到拼模型了,老师说要跟家长配合完成,爸爸先去看说明书好不好?”
商初时被安排得明明白白,依稀觉得他儿子这么殷勤很古怪,因为萝卜的智商和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等都远在他之上,一切手工作业,萝卜从不要他参与。
他还想追问,但是被萝卜给糊弄过去了。
抛开池霆为什么要在他家做晚饭的疑问,商初时在桌边坐下。
桌上是一大堆模型零件,商初时本以为很简单,结果拿过说明图一看,眼睛里霎时出现好多代表晕眩的圈圈。
他错了,他不该低估那个超智商夏令营的手工作业,不该用幼儿园普通水平来衡量他萝卜爹的水准,更不该当着池霆的面,即将暴露自己低智的一面!
按说明图的整体示例来看,拼出来的模型应该是一架长一米,宽七十五厘米的军事坦克,而这些细碎的零件里,最大的仅有指甲盖大小。
十分钟后,商初时连图纸都没看懂,根本无从下手。
不行不行,绝对不能让池霆那狗东西看贬了!
商初时把图纸翻来覆去地研究,时不时朝厨房里吼,“笑个屁,打扰老子拼凑的思路了!”
厨房的大笑戛然而止,片刻后转为低低的憋笑,把商初时气得脑壳疼。
半小时后,池霆在厨房里喊,“开饭。”
商初时霎时冷汗涔涔。
完蛋,他还没搞懂图纸!
萝卜颤颤地端着一个盘子出来,踮起脚放在餐桌上,正想对商初时说点什么,结果座机响起了。
“是乐天叔叔打来的,我去接。”萝卜心情很好,连跑向座机的姿势都格外天真烂漫,好像身体里的老干部被池霆给打飞了。
商初时腹诽片刻,去厨房帮忙端菜。
这顿饭,池霆做得很丰盛,牛肉煲,酸菜鱼,鱼肉茄子,可乐鸡翅,炒青菜,土豆丝,还有一份西红柿鸡蛋汤。
都是些可口美味的家常菜,而且色香味俱全,营养也全面,让商初时忍不住直流口水。
“池董,你厨艺好像越来越好了?”对池霆会做饭这件事,商初时一点不意外。
池霆摘掉围腰和手套,丢在一旁,随即扫了商初时一眼,似笑非笑,“你吃过我做的菜?”
商初时嘿嘿一笑,“没,我恭维您的。”
池霆没多问,端着牛肉煲去客厅了。
商初时看着那道鱼香肉丝,不由傻傻一笑。
记得以前就读贵族中学时,学生们家里都非富即贵,食堂菜色虽然丰盛,但相对的价格也高昂。
池霆跟宋昀借住在商家,为了省钱,一日三餐基本是两人轮流做,用保温桶带到学校。
商初时跟宋昀一个班,得知午餐是池霆做的以后,心里痒痒的,总想尝尝看。
偏偏池霆老避着他,不肯给他吃,他只好天天缠着宋昀,想办法跟宋昀换餐。
作为一个碰瓷专家,商初时想了很多办法, 比如先把宋昀的保温桶打翻,注意角度和力道,不要让饭菜漏出来,再顺理成章地道歉,把自己的餐盒换给宋昀。
但是,他接连试了几天,回回把保温桶给彻底打翻,饭菜汤水洒了满地。
还不等他把餐盒递过去,宋昀默默捡起保温桶离开了。
商初时捶足顿胸,下午本想悄悄往宋昀课桌里放几袋酸奶和水果,偏偏宋昀那会很孤僻,天天窝在座位上,连厕所都没去过。
小霸王歉疚归歉疚,该继续的也得继续。
又是一天中午,眼看到了开饭的时间,食堂里沸沸扬扬的,学生们各自打饭落座。
当天的午餐是海鲜大餐,但商初时一点胃口都没有,发动全部狐朋狗友,终于在角落里找到正偷偷拿出保温桶的宋昀。
一看他靠过去,宋昀双手直抖,狼狈地把保温桶藏到身后。
商初时心里那叫一个猫挠似的,瞅准角度想去撞保温桶,但宋昀也学乖了,各种变换角度,死活不让他靠近。
两人僵持 了至少半小时,最后还是宋昀灵光一闪,猜出他的意图,怯怯地提出,“商少,要不,我,我们换着吃吧。”
商初时眼睛噌地发亮,比猫眼睛还熠熠生辉,但嘴上却傲娇地说,“哼,你们做的这种东西,狗都不吃!想用这种垃圾食品换我的海鲜套餐,你当我傻是不是?”
说着,他还吸了一下口水,自以为做得很隐蔽,但宋昀看见了。
宋昀内心估计是想打死他的,可不得不很识时务地说,“偶尔尝尝霆哥做的菜也不错,我,我还没吃过大龙虾呢,我们换着吃,好不好?”
“哼,看在你这么诚心求我的份上,我就把我的海鲜套餐施舍给你好了!”
语气再不甘不愿,话音落下的时候,商初时已经夹起一筷子鱼香肉丝递到嘴边了。
池霆毕竟也是个大少爷,豪门的继承人,在这之前几乎没进过厨房,厨艺算不上好。
鱼香肉丝本是没有鱼的,池霆却会错了意,在里面加了鱼肉,吃起来反而怪怪的,肉丝也切得粗细不一,有的像豆芽,有的像黄鳝,还没炒熟。
客观地说,很难吃,但是商初时吃得津津有味,连没炒断生的萝卜丝都觉得格外美味。
宋昀把龙虾肉塞进嘴里,味同嚼蜡。
他看看商初时满足的神色,再想想平时商初时针对他的无理举动,总觉得好像发现了什么。
“我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宋昀委屈地嘀咕。
自那以后,商初时就经常跟宋昀换饭菜吃,还威胁宋昀不许告诉池霆,要不然就叫他爸妈把他们赶出去。
初中三年,池霆的厨艺越来越好,从最开始的难吃,到后来的色香味俱全,商初时在他不知道的地方,见证了他厨艺的进步历史。
直到池霆先一步升入大学,商初时再也没吃过他做的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