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华屋与旗袍美人 第11章

  简单冲了个澡,换好一身体面的西装,在离开前,他特意拉上了卧室的窗帘,甚至还低头吻了吻裴筱睡梦中那颗漂亮的泪痣。

  这样的句点,已经足够完美。

  走出卧室后,那一点点罕有的温情彻底烟消云散,沈璁雷厉风行地下楼,简单吃了点东西,就准备出门了。

  “喜伯。”在门口换鞋的功夫,他接过喜伯递来的外套,顺带问道:“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喜伯一边侍候着沈璁穿上大衣,一边道:“少爷放心。”

  “嗯。”沈璁点点头,“我到了公司,车子会开回来;你等着裴老板收拾好,再让司机‘亲自’送他回家。”

  “这……”

  喜伯闻言,手边的动作都跟着顿了顿。

  之前不管再怎么“胡闹”,沈璁也从来没把自己的车安排给别人单独使用过,更何况他很清楚,现在的司机是沈克山的人。

  但他说话时刻意咬重了“亲自”二字,又似乎就是故意要让沈克山知道。

  “少爷……”喜伯忍不住劝道:“你犯得上这么明目张胆地跟老爷置气吗?”

  想起之前的某些回忆,沈璁觉得,是“犯得上”的。

  既然沈克山一直对儿子花天酒地的事无动于衷,那便让他看看,自己的儿子还可以多混账。

  “老头儿不是喜欢儿子跟自己像吗?”沈璁冷声道:“我现在的德行,难道不像年轻时的沈克山?”

  “可是……少爷……”喜伯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沈璁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算上在国外的那些年,沈璁也从来没有带过同一个人回家第二次。

  他原以为沈璁对裴筱,多少是有点特别的,但没想到,就算特别如裴筱,也是可以被沈璁利用的,而且很可能,仅仅就是为了让沈克山不那么痛快而已。

  或许在沈璁心里永远有一杆天平,所有人或事都只是上面的砝码,可以随意称量,计算。

  “你就不怕老爷找裴老板麻烦吗?”喜伯担忧道。

  “为了个上不得台面的理由,跟一个在他眼里无比下贱的戏子歌‘女’过不去?”沈璁不屑道:“沈克山好面子,他跟我不一样。”

  “在上海滩混了这么多年€€€€”他一边说着,一边取下挂在衣帽钩上的围巾,转身离开前才道:“他要脸。”

第11章 平安夜

  裴筱一直在床上赖到了快五点,上海的冬日,这时候天都快黑了。

  看着窗帘外的光一点点暗下去,可沈璁还是没有回来,他才懒懒地从床上爬了起来。

  进浴室前,他刻意拉开了窗帘,果然,等他洗完澡出来,一套干净的衣裳已经摆在了床上。

  喜伯送来的是一套马褂长衫,样式普普通通,甚至还有些过时,但能摸出来用的是极好料子;是男人的衣服没错,但好像并不是沈璁的。

  因为沈璁要比裴筱高大许多,肩宽背阔,但裴筱穿戴好后却发现,这衣裳居然意外的合身。

  “咚咚咚€€€€”

  就在他疑惑时,房门被人轻轻扣响。

  “进来。”

  “裴老板。”喜伯低着头进屋,手上端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少爷很少在家用饭,屋里没有厨子,吃食备下得也少,你将就着用点。”

  “车子已经在楼下等了,裴老板打算什么时候走,可以随时吩咐。”

  虽然话里没有什么太明显的情绪,但作为夜总会里八面玲珑的交际花,裴筱自然是懂得人情世故的;他知道喜伯这便算是下了逐客令了,而且好像莫名带着些不悦。

  “麻烦了。”

  他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客气地道了谢,便看见放下碗后转身已经走到门边的喜伯却突然停住了脚步。

  “倒还挺合身。”喜伯眼神打量了裴筱一圈,“总算老头子还没老花眼。”

  “这衣裳是少爷十几岁时候穿的,那会的男孩子长得快,今年做的衣服,明年就穿不上了;我看着这料子好好儿的,就没舍得扔,一直放到现在,果然跟裴老板的身量相当。”

  说完,他便转身推门走了,只留下裴筱一个人呆呆地站在卧室里,眼神一点点暗下去。

  刚从屏风后面走出来时,裴筱就看出来了,喜伯转身离开的样子明显是不愿多留的,就像对方之前跟他说话的语气一样,淡淡的,很显然并不打算跟他套近乎。

  那为什么还要跟他解释这么多?

  他隐隐有种感觉,喜伯是想告诉他,这是沈璁小时候的衣裳,穿不了了,不要了,所以,他也不用像第一次那样,再把东西送回来了。

  这是沈璁的授意吗?

  让他不必再费心寻些由头,当做二人再次见面的借口。

  他也很希望是自己敏感,想多了,但当他试探着将手伸进衣兜里,果然还是摸到了厚厚的一沓法币€€€€

  足有第一次的三倍还多。

  这么些钱,放到普通人家,够精米细面地吃一年饱饭了。

  外面人都说,沈家七少爷出手阔绰,果然不是瞎掰的。

  裴筱盯着手里的法币,微微牵起嘴角,露出点苦笑。

  钱既然能揣在兜里,这事就算不是沈璁的授意,他也一定是知道;裴筱只是后悔,后悔中午迷迷糊糊的时候,为什么要拉住沈璁的手,让他赔那身衣裳。

  沈璁还是跟以前一样,太温柔了,温柔得让他一时昏了头,居然生出了点荒唐的非分之想。

  现在这些钱,莫说是赔上那两身被扯破的旗袍,省着点花,开间裁缝铺子卖旗袍也够了€€€€

  再加上身上这套马褂长衫,裴筱明白,沈璁这是打算彻底跟他断得干干净净,再也不扯上任何关系了。

  没有想象中的痛彻心扉,也没有话本戏文或爱情电影里那些顾影自怜,对镜垂泪的桥段,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沈璁是什么人,能垫着脚从对方身上讨来点温柔,已经是赚来的了。

  人在脆弱的时候或许都会有些短暂的幻想,但他现在已经醒了。

  因为都是北方人的缘故,喜伯的手艺是他久违了的家乡的味道,他安安静静地吃掉了一整碗馄饨,汤都没舍得剩下,然后坐进了那辆凯迪拉克,临走前,还客气地跟喜伯道了谢。

  还有那沓子法币,他也没忘记拿走。

  同样的手腕玩两次,不止沈璁会感到无趣,连他自己都觉得没什么意思。

  他不怕沈璁像之前那样,粗暴地进/入自己的身/体,但他怕对方的温柔会像一条毒蛇,钻/进他的心里,就不肯再出去,还要骄傲地吐着蛇信,嘲笑他愚蠢又贪婪。

  这次沈璁是玩够了,他也不想再继续。

  收了钱,他在沈璁眼里才不会是个麻烦,这样他们才能彻底两清。

  十二月的雨,每落一场,就添一层寒,两场雨后,终于到了外滩年轻人最时髦的节日€€€€

  圣诞节。

  果然如裴筱所料,沈璁没有再出现。

  *

  黑色的凯迪拉克里,沈璁刚结束了一天的会议,看着车里堆成小山的请柬,紧了紧眉头。

  “怎么这么多?”他有些不耐烦地问道,随手将手边的几张请柬扔到一边,懒得一个个看。

  “少爷,这已经是我筛选过的了……”副驾的保镖一脸为难道:“今晚是平安夜嘛,凑热闹的人肯定多,这些留下的,都是家世清白,地点也安全的,少爷可以放心,随便挑一个就是。”

  沈璁闻言,烦躁地扯了扯领带。

  他从不来不在酒桌上谈生意,因为他不会允许酒精影响自己的判断,但酒桌上维护各方关系的应酬交际,肯定是避免不了的;很显然,这些请柬也不过是找了个过节的由头,想攀一攀和沈家的关系。

  这让沈璁突然想起个人来。

  “这里面,有孔家的请柬吗?”

  “有。”保镖一边肯定道,一边回身在被沈璁扔在脚边的请柬堆里翻找了起来,“我记得,是孔立文少爷派人送来的。”

  自从上次一顿发作之后,沈璁已经很久没见到对孔立文这个人了。

  那晚的事,是孔立文倒霉,正好撞到他被沈克山闹出一肚子火的枪口上;但他之所以对孔立文发那么大的火,其实不过是将计就计。

  一开始,他只是打算找地方喝杯酒,放松一下,并没打算跟谁发泄;刚尝过裴筱的滋味,他对那晚孔立文的安排的确不甚满意,但凭他的心性,想要藏住这点心思不被人瞧出来,根本易如反掌。

  他之所以大发雷霆,把火全都撒在孔立文身上,之后还故意将人晾在一边不管,为的就是现在这个局面。

  那晚之后,孔立文被吓得好长一段时间不敢出现,但拿好的地在那摆着,钱已经花进去了,眼下入了冬,孔老爷子的身体也一天天不济,他也不可能干等着。

  约莫也有两个礼拜过去了,他能拖的关系,该求的人,应该都已经找了一个遍,现在,他应该很清楚,自己手里的烂摊子,除了沈家,没人敢接。

  他敢再次把请柬递到沈璁手边,就是最好的证据。

  眼见布置得差不多,沈璁知道,也该收网了。

  现在再跟孔立文坐在同一张台面上,价码只能任他开。

  他看着还在一堆请柬里忙活的保镖道:“你还记得请柬上的地址吗?”

  “记得。”保镖立马道:“在百乐门二楼的包厢。”

  百乐门的一楼有舞池、舞台,还有吧台和几个为数不多的卡座,供客人欣赏表演,而二楼则是许多私人的包间,不止地方宽敞,还有道上的打手看守,极其私密,关起门来,想干什么都可以。

  其实沈璁一直知道,经常有人酒过三巡,拉着身边的舞女就要往二楼去,到底是做什么,自然不言而喻。

  但他嫌外面的地方脏,还从来没有上去过。

  有上次那件事的前车之鉴,孔立文应该是不敢再整什么“花活”了,毕竟他走前留下的那句“俗不可耐”,孔立文应该到现在都不知道是在骂谁的。

  就凭孔立文的出身,要是能有这个脑子,也不至于混成现在这样,满世界求爷爷告奶奶都不成,最后还是得厚着脸皮,壮着胆,往沈家递请柬。

  既然如此,他特意选在二楼,大概只是图个清静,这人看来是真的绷不住了,今晚就有事情要谈。

  “别找了。”沈璁靠向身后的真皮靠垫,缓缓阖眼前吩咐道:“直接过去吧。”

  果不其然,等他到了百乐门,上了二楼,孔立文已经早早迎在了电梯口,身边那群狐朋狗友一个都没带,来的都是有份参和了那片地的豪绅二代。

  甚至,孔立文连平时在沈璁身边处理文件的秘书都邀请来了,看这架势,他是恨不能今晚就把这合同签了。

  沈璁若无其事地跟一群人客套地寒暄了两句,对着战战兢兢的孔立文,也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他被一群人簇拥着往包房的方向去,却隐约听到以安保严密著称的百乐门二楼居然传来一阵争吵,甚至是打斗的声音。

第12章 罂粟红

  跟沈璁一样,裴筱之前从没上过百乐门的二楼,因为他也知道这楼上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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