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他的八字里,天生就没有“安逸”两个字。
不知道沈公馆里有什么正等着自己,拥抱时,他将一张已经签字盖章,但还没有填写数额的支票,悄悄塞进了裴筱的睡衣口袋。
出乎意料的是,等他到了沈公馆,发现沈克山这次是真的病了,前几天刚出院,他进门时,正好看到护士拔掉老头手背上的输液管。
沈克山是个极其古板守旧的人,以前不舒服也都是看中医居多,这次连吊瓶都挂上了,看来不是装的。
对于父亲生病这件事,沈璁内心毫无波澜,就算有人现在告诉他,沈克山就是被他气病的,他也不会有任何愧疚感,只是想着,怪不得何沈公馆最近会如此安静。
大概是因为身体的原因,又或者对上次的不欢而散多少有些忌惮,今晚沈克山的话并不多,没有再阴阳怪气地旧事重提,反复试探。
他甚至没有提到裴筱半个字。
沈璁觉得,刚才派人找到裴筱家门口的事,可能只是沈克山对自己的一种警告。
毕竟裴筱现在还一个人在家里,他多少也收敛了些,和沈克山维持着表面上的和平,总算对付过了元宵节这顿所谓的“家宴”。
虽然“貌合神离”并不是什么好词,但至少想象中的父子大战并没有发生,不过,沈璁的心里还是不大舒服。
因为不管什么方式都好,他不喜欢有人“警告”自己。
饭后他很快离开了沈公馆,上车时也没有说话。
司机已经习惯了,每次沈璁离开沈家大宅的时候,看着心情总是不大太好,所以他也没敢多问,只老老实实把车开回了马斯南路。
沈璁换鞋,脱衣,大喇喇地倒在沙发上,直到喜伯给他泡好了茶,端到手边上,都没有说一句话。
他已经两天没有回家住了,一直都是每天早上要去公司前,才回来匆匆洗个澡,换身衣裳;某一个瞬间,他觉得自己实在不适应,家里太空旷了。
“喜伯。”他端着茶杯,半天没有掀开盖子,眼睛不停绕着整栋别墅上下打量,“你觉不觉得,家里太空了?”
“……啊?”
喜伯和司机一样,都习惯了沈璁从大宅回来,总会有一段心情烦躁的时间;刚才他见沈璁不说话,本来都准备上楼去帮对方收拾房间去了,但刚一起身,沈璁突然就来了这么一句,让他一时都没转过弯来。
“少爷,以前太太就不喜欢吵闹,所以家里一直只有我和老婆子两个人;之前也是你自己说习惯了这样,才不让安排下人的,怎么……”
“要不我明天就去物色几个手脚勤快,嘴巴严实的佣人回来?”
沈璁放下茶杯摆了摆手,“我不是那个意思。”
沈克山今天的“警告”,也算是给他提了个醒,他和裴筱平静安逸的十几天,已经结束了。
因为就算没有沈克山,没有这个“警告”,年也已经过完了,按之前说的,他只是“买”下了裴筱的一个“假期”。
百乐门早就开门营业了,之前在裴晓家时,他也见过李茉莉来找裴筱,应该是夜总会那边来催促裴筱回去“上班”的。
其实之前他想过,和裴筱就像之前那样也可以的,反正他还有很多事要忙,裴筱也可以有自己的事情做。
为了能在那个小阁楼上住的舒服些,除了安排人装电话,他还让张秘书去联系了家具厂,准备给裴筱屋里屋外都翻新一遍。
但现在,他突然打消了这个念头。
沈克山不可能永远病着,沈公馆不可能永远安静,夜总会里也永远不缺盯着裴筱的眼睛€€€€
人要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他才能完全安心。
“喜伯。”面对着眼前马斯南路这栋空荡荡的房子,沈璁靠在沙发上,缓缓闭上了眼睛,“我想……”
“带他回家。”
第27章 玫瑰梦
关于自己居然会突然萌生出带一个“外人”回家的想法, 其实就连沈璁自己都被吓了一跳。
面对马斯南路那个空空荡荡的家时,某种感觉的确会特别强烈,但当他离开了那个环境, 尤其是在公司里忙得不可开交时,那种感觉似乎正在被逐渐冲淡。
或者, 只是在他的内心深处, 根本不愿意去面对。
他很清楚,裴筱不仅是戏子歌“女”, 还是个男人, 无论如何他也不可能名正言顺地“娶”对方过门, 光明正大地在一起。
事实上,不止是裴筱, 他从未有过任何关于结婚的念头, 就算未来真的必须要有那么一天, 也一定只是躲不开的商业联姻。
本质上,他的婚姻根本不可能是什么两个人基于爱情的,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誓言,而是上海滩两个庞家族之间利益交换的一纸合约。
他又没有心,怎么可能会有爱情, 裴筱跟了他,最好的结果,无非是成为第二个窦凤娘。
可他却不想当第二个沈克山。
他太了解自己了,跟沈克山一样, 他自私自利, 薄情寡性, 之所以现在能跟裴筱的相处能这么融洽, 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裴筱之于他,还保持着某种致命的性/吸/引/力,
但他自己也不能确定,在同住一个屋檐下这样令他陌生的亲密关系里,这样的吸引力还可以维持多久,他们又会在什么时候两看相厌。
唯一可以肯定的,也只有他不会像当初沈克山家暴母亲那样,跟裴筱动手。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所以第二天,他硬是在公司待到了八点过,等天都黑尽了,看着身边饥肠辘辘的下属都不敢走,他才离开了公司。
“少爷。”凯迪拉克上,在汽车发动之前,保镖回身问道:“下午孔少爷派人来传话,说今晚在玫瑰梦设了酒局,让您下班可以赏脸去放松放松。”
“少爷,您去吗?”
玫瑰梦,跟百乐门一样,也是法租界里的一家夜总会,甚至开业时间比百乐门更早;但也正是因为开得太早了,现在已经显得有些老旧,比起百乐门来,在装修规格,场地规模等方方面面都要略逊一筹。
之前车子从门前开过时,沈璁看见过两回,连招牌上的霓虹灯都暗了;他实在没什么兴趣,也就一直都没有进去过。
眼下他心里还藏着事,便更没心情了。
“不去。”他面无表情道:“回家。”
“是,少爷。”
得令后,车子很快发动,隆隆驶向马斯南路的方向。
沈璁阖眸靠在座椅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事一件件晃过,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酒局是孔立文攒的,这人别的本事没有,察言观色,溜须拍马可谓一绝,从那天弹子房的事就能看出个大概来。
这么个鉴貌辨色,八面玲珑的人,也根本就不缺钱,想巴结自己,为什么偏要选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夜总会?
沈璁越想越觉得这事蹊跷。
他坐直身体,敲了敲前排司机的座椅,截停了汽车。
紧接着,汽车很快就掉了个头,开向了玫瑰梦的方向。
*
“不不不,马五爷€€€€”玫瑰梦夜总会一楼的卡座内,裴筱正用力推开面前的酒杯,“我是真的不能再喝了!”
跟普通的红酒或威士忌不一样,他面前这个大杯装的可是烈性的伏特加,满到推搡中洒出来的部分都把他的旗袍都沾湿了,目测没有半斤也得四五两。
这一杯酒若是真下了肚,就算喝不死,他今晚也得交代在这。
他熟练地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指尖点在马五的胸口上,撒娇道:“您也心疼心疼裴筱啊。”
“嘿嘿€€€€好好€€€€”
马五一脸猥琐的痴笑,一把抓住裴筱的点在自己胸口那只手,色眯眯地摸着美人的手背却还不满足,另一只手已经搭在了裴筱的肩膀上,直把人往怀里拽。
裴筱见状不妙,佯装要起身去拿桌上的打火机,帮马五点上那根叼在嘴边,但一直没来得及点火的香烟。
这些都是他平日里惯用的小伎俩了。
夜总会里的公子哥们,他各个都开罪不起,但若轻轻松松就被人占了便宜去,别说他心里愿意不愿意,这本来就是个掉价的事情。
平时那些豪绅富贾的二代们,多少都有些包袱在身上,为了家族的颜面,也不好在众目睽睽之下硬来;加上裴筱的一些小手腕,若即若离地给点小甜头,就能把他们拿捏得死死的。
但马五不一样,他是个混帮派的粗人,眼见裴筱要溜,抬手就将人拽了回来。
这一把用力太猛,裴筱的后背重重地撞在沙发靠背上;他吃痛嘶声,还来不及反抗,就被膀大腰圆的马五死死擒住。
“怎么?!”马五满脸横肉,凶神恶煞道:“裴老板啊是不给面子?”
玫瑰梦只是家小夜总会,没有那么多自诩体面的上流人士小少爷,平时裴筱到这样的场合登台,为了安全起见,他是不会出来应酬的,基本是下了台就走。
但今天马五送上了十个花篮,那可是夜总会里的最大的十个花篮,不是一般花店里的鲜花;一百个大洋才能买一个的花篮,够普通人家吃上好几年的了。
对于在夜总会,靠着花篮的抽成和打赏赚钱的歌女舞女来说,这可不是比小数目。
而且最重要的是,因为今天状态实在欠佳,裴筱登台一共就唱了两首曲子,中间居然忘词错音十几次;这样大的失误,若是放在寻常歌女身上,只怕早就被观众赶下台,让夜总会的老板撵出门去了。
可眼下居然还有人愿意花大价钱捧场,这波应酬,裴筱是逃不掉的。
“马五爷€€€€”虽然肩膀被马五攥得生疼,但他还是努力地挤出笑容,强作镇定道:“干嘛发这么大的火啊?要不裴筱陪您€€€€”
“别跟我扯那些没用的!”马五大手一挥,身后的马仔立刻把刚才那一大杯伏特加递到了他手上。
杯沿抵在嘴边,裴筱只能用力抿紧唇缝,洒出来的酒汤顺着下颚,滴落在了他旗袍的领口上。
见状,马五咬牙切齿道:“瞧不起我马五,阿是?”
裴筱眼眶微红,尽量维持着一个体面的表情,深深地吸了两口气,轻声道:“不敢。”
他知道有些事是躲不掉的,只得认命地勾下脑袋,上唇刚碰到酒杯里的伏特加,杯子却被人一把夺走。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裴筱身上,毕竟不管是美人醉酒,还是美人落泪,都好看的不得了;包括马五自己在内,没有人注意到,是谁突然夺走了酒杯。
“操!”
马五一脸杀气,嘴边净是不堪入耳的脏话;他猛地起身,正准备看看是谁这么不知死活,却被自己刚才那杯伏特加兜头浇了个透。
“找死啊!”
他旋即暴怒,身后的小弟也纷纷回过味来,将手伸向腰后别着的长刀。
但就在下一秒,所有人都看到马五哆哆嗦嗦地举起了手,大声喊道:“别动!都他妈不准动!”
小弟们不明所以,纷纷收回准备抽刀的手,这才看到,已经有一把枪,指在了马五的脑门上。
保镖身后,沈璁上前两步。
他轻轻拍了拍保镖的胳膊,示意对方把枪放下。
一直走到马五面前,他还是带着自己那副标志性的笑容,斯文体面,温文尔雅。
然而两人错身而过时,他却看都没看对方一眼,只一直盯着裴筱肩头被马五攥皱了的那块布料,然后冷声道:“马五爷,好大的排场啊。”
他缓缓躬腰,伸出一只手,轻轻抚平裴筱肩上那块皱褶的地方,看上去一脸云淡风轻,但再开口时,却叫场上所有人都后背一凉。
“连我的人都敢碰?”
他哑着声音道,说着缓缓起身,对上马五的眼神,唇缝紧抿,目似含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