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萧北城在丧失意识前,看到最后的光景。
作者有话要说:愉快的周末,愉快的万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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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 救赎
“瞧见了吗?那就是今年金榜题名的新科状元,得了皇上赏赐,这就要去做大官了!”
“瞧状元郎一表人材,长得煞是好看,也不知以后谁家的姑娘能有福气,做他的夫人呀!”
“哎哟,高中状元啊,那可得让我家的娃沾沾喜气,没准儿来年的状元就是他了呢!”
不知是哪位姨娘满心欢喜地说道,人群炸开一阵哄笑:“可没那个说法啊六娘,你那乖儿子生在花楼,说句不好听的,爹是谁都不知道。”
“承蒙司员外不弃,给你们娘儿俩赎了身去做小,你们非但不知感激,还得罪了府上的正主,没两天就被赶了出来,日子那么苦,连饭都吃不起了,还花钱供他读哪门子的书呢?还不如给富户家做长工,吃的是辛苦饭,倒也饿不死。”
六娘平日与人为善,与邻里太太相处融洽,但难保不会有人看不起她奴籍的出身,总会连带着儿子一起辱骂,这让她难过又丢面,灰溜溜地夹着尾巴逃离了人群。
她浑然不知这个时候,她那唯一的儿子就站在街角,一言不发注视着发生的一切,咬了咬牙,转身离去。
他也想高中,靠才华翻身做那人上人,可成功的路太窄,看着那些挤进功名路上的全是出身显赫的官宦子弟,他心中不服,想着忍辱负重去接近他们,那些官老爷又是不屑搭理他的,连让他提鞋都嫌脏了脚。
也许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吧……
司夜失魂落魄地走在街上,不知何去何从,既不想回到那个四壁漏风,有着不断给他施压的母亲的“家”里,也不想招摇过市,充当别人的笑柄。
“连逃都不知要逃去哪儿,果然失败透顶……”
他喃喃自语,忽听有人在近处搭话:“逃?为什么要逃?我都没逃呢,你小小年纪,可别胡思乱想了。”
一个好看的年轻人坐在离他不远的墙头上,两手扣在身前,掌中似乎藏了什么有趣的东西。
他见了司夜便跳了下来,两手拢在身前便难以掌握平衡,不慎摔痛了脚,疼得龇牙咧嘴好一阵才凑上前来。
他绕着司夜转了一圈,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个遍,一双黝黑深邃的眸子仿佛能一眼望进他的心,停在他面前,朝他眨眨眼。
“你知道该怎么做的,就算彷徨,你也清楚自己的路在何方,无需旁人指点。”
“你……你以为自己知道什么,也敢指手画脚!”
“我知道你最缺的是什么,金钱权势只是其次,你最需要的,其实是这个。”
年轻人向司夜伸出了扣在一起的两手,似乎是想将那藏着掖着的东西给他,司夜下意识接了过来,也学着年轻人的样子扣起手掌,他感受到了……掌中有东西翕动的触感,是个活物!
“别急着看,回去之后,你可以独享这份美好。”年轻人放了手,显得格外轻松,拍拍他的肩头,便蹦蹦跳跳地走了。
没出几步,他又停了下来,转过头,食指抵在唇上,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不过,可别忘了放它回去,记住了,所有美好的东西都只能独占一时,不要做贪得无厌的人。”
司夜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回了家,也许就是保持着两手相扣,僵持着臂膀的动作,一路上都被人报以怪异与好奇的目光。
可他不在意,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弄清那个人到底给了他什么,于是他迫不及待进了卧房,关起门来,放开了手。
他太过紧张,掌心生了一层细汗,粘在那东西的羽翅上,蹭花了一片鳞粉,虽然已经飞不起来了,可他还是能感受到那不同俗物的美……
€€€€那是一只羽翼黑蓝相间的蝴蝶,趴在他掌中,颤抖的羽翼有了缺口,六足死死抱着他的手指,仿佛卑微的哀求。
美……的确很美。
虫类的生命本就短暂,被无心折磨了一番,蝴蝶的寿命也就到了头,没挨过那个晚上,就死在了漆黑的瓦罐里。
“我没想囚禁它的,只是想治愈它的伤罢了。”
怀着愧疚,司夜为自己辩解着,依依不舍将蝴蝶埋在后院,这段回忆也便短暂地告一段落。
而续曲奏响时,是半年后,倾尽身家的他终于在科举考试中脱颖而出,在大理寺谋得了一席之地。
他再次见到了当年那个赋予了他“美”的概念的那个年轻人,知道了对方的名字,叫做林溪辞。
那人依旧年轻,依旧好看,回想当初是受了这位状元郎的点拨,他才能能选出一条正确的路,有今天的成就,他不由自主被那耀眼的光华吸引,像扑火的飞蛾一样靠近了那人。
他小心翼翼地发问:“您……您还记得我吗?去年,您、您曾经送了我一直蝴……蝴蝶。”
他以为那样出色的人该是贵人多忘事,不想林溪辞瞧着他仅仅是回忆了一瞬,很快便展露了笑颜:“我记得,黑蓝相间的蝴蝶,比巴掌还小,却很好看。”
“对不起,我没能照顾好它,它没活到第二天就……”
“果然还是这样吗。”那人叹了口气,“我遇到它的时候,它就只剩下了一口气,并不是刻意想让你背负死亡的沉重,只是希望它在生命的最后,能给予你坚持下去的希望……抱歉,是我自作聪明了。”
“不,如果没有您的话,我早在那时就走上死路了。”
当时林溪辞并没有听懂他这话,直到三年之后,司夜的母亲病逝后,一桩灭门惨案震惊了全京城,司员外一家老小十八口人,连带着做饭嬷嬷都没放过,凶手丧心病狂地用绳索将死者的遗体扭曲着绑成跪姿,排排摆在墙边,就像等待执行死刑的囚犯一般。
此案惊动了林溪辞,那时他就发现了司夜人格的缺陷,苦于他作案的手法极其巧妙,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便无法定他的罪,只好在各方各面限制他的职权,以免酿成更大的悲剧。
没有革职的原因是,林溪辞知道不久之后的自己也将对陈老太师及他的独子犯下如出一辙的罪行,他没有资格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指责司夜的过犯。
对于林溪辞的举动,司夜感到不解,自己一向敬他爱他,不奢求得到回响,只希望在那人身边留下一席之地就心满意足了,如此卑微的愿望,竟然也是奢望,为何他给了自己希望,又要让他坠身冰窟,感受无边的绝望与寂寞呢?
他百思不得其解,越是困惑,便越是怀念那只停留过他指尖的蝴蝶,他开始四处搜罗人们赋予了“美”的概念的奇珍异宝,见过耀眼的珠玉,也触碰过斑斓的雀翎,可那些俗物在他心中终归不比当年的那只蝴蝶,于是他开始想方设法创造自己心中所追寻的美。
他最先下手的,便是灭门案中惨死的受害者,他挖出他们的尸骸,将遗体的血肉销尽,只留下一具可以留存千百年不朽不化的白骨,将其摆出各式姿势,在旁人眼里骇人而惊悚,却独独能取悦他。
他很满足,他很愉悦。
可是他所有的一切,都被那人看在了眼里。
那是东窗事发后第七个月,林溪辞的病情刚有起色,便在一个静谧的春夜孤身来见了他。
那人说:“司夜,若我知道当年的无心之言会害你至此,我情愿打从一开始就没见过你。你罪孽深重,罄竹难书,你若不能停下害人的举动,哪怕拼了命去,我也一定要阻止你!”
“证据呢?”
在大理寺当差的数年间,司夜已经练就了一身不动声色的冷静,他笑道:“凡事都要讲个证据,林大人无故污蔑人的清白,可得给个合理的说法,若有能定罪的铁证,就是把我推上断头台偿命也未尝不可。”
“如果你会留下那种东西,那么此刻站在这里说服你的人,也不会是我。”林溪辞叹了口气,“我自认看人的眼光一向不错,一眼便知此人的才华当往何处施展,可对你,我却是错付了真心,我不该太过在意才能,在为官以前,你首先应该学会做人!”
“所以,这就是你抛弃我的理由吗?”司夜低头注视着自己细瘦得骨节凸出的双手,玩味地摩挲着指尖,仿佛仍能感受到蝴蝶翅膀上的鳞粉蹭在手上的顺滑触感。
他不能容忍遗弃与背叛,那曾救他脱离贫困低贱,又在顷刻间将他推入深渊的司员外是,那看似温柔和蔼,却让他的童年变得无比压抑的母亲也是,甚至还有那只指引了他前路方向的蝴蝶。
面前这个人与蝴蝶并无不同,同样救赎了他即将步入歧途的人生,却又在他将幻象信以为真时,让他跌落无边的绝望。
他要让他付出代价,他要让他永远留在自己身边,照亮他未来的人生。
他不想放走他,更不想让任何人拥有他,他要独占……对,独占!
他要让他属于自己,且只属于自己,谁都不能夺走他,哪怕是皇帝!
但说到底,司夜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大理寺卿,职权有限,更遑论与羡宗相争,只有一个办法,能让林溪辞永远留在他身边。
所以,他发了疯一样想把林溪辞也变成自己的藏品。
作者有话要说:林大人处处留情(不是
这里说明了司夜对林爹爹的感情,真的是很复杂,他很感激从前把自己从自杀路上救回来,给予他活下去的希望,又给了他大好未来的恩人,却因为逐渐偏执,心理变态而扭曲了这种感情,当林爹爹发现他的罪行,想要阻止他的时候,他会觉得自己被恩人背叛,被尊敬的人抛弃了,绝望之下,他想要把那人彻底留在自己身边,哪怕是成为他的藏品之一。
我觉得司夜是一个只会与尸骨产生爱恋感情的变态,所以他对林爹爹的执着并不是爱情,只是一种变态的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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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3章 口供
“越氏私塾里,那几具骨架是我的母亲,司员外,还有他的妻妾与儿子,灭门案后,我将他们的遗骨挖了出来,剔去血肉,制成了不腐不朽的标本,让他们永远在那里向我赎罪。”
囚室里,审讯司夜的江临渊与做着笔录的白烬对视一眼,两人眼中都是掩饰不住的震惊,后者握笔的手都抖了起来,不敢相信自己所听到的一切。
私塾一战时,奉太后懿旨前去清剿匪徒的赤牙卫轻而易举控制了妙法教的乌合之众,未能及时得到支援的缙王夫夫差点就要成了司某人的刀下鬼。
然而惊心动魄的一刻,大理寺少卿君子游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是说服了曾身为律法捍卫者的上司缴械伏法,这是众所周知的结局,现在已经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更有甚者已经将这段佳话编纂成话本,茶楼酒肆里的说书先生都得会说上一段,不然都不好意思开嗓。
缙王本人心口正中一刀,去了大半条命,人到现在都没清醒过来,自然也听不着这些烦心事,踏踏实实在王府睡着,倒也没人敢去搅扰。
而君子游残了两手,听沈祠小嘴白话半天,比那背了书的先生还能叭叭,心道这种无稽之谈怎么还会有傻子信啊?不过他因那一句“缙王夫夫”心花怒放,倒也没特意让人去辟谣,觉着就这样以讹传讹倒也没什么不好的。
他跟萧北城那个听了自己绯闻,当场就能把嘴噘到天上去的小心眼儿男人可不一样,只要是他爱听的,编得再假都没关系。
他落这一身伤自己还没说什么,江临渊那边先在心里叫起了苦,都不知提审司夜这个老上司的时候该怎么说话才能不激起他的逆反情绪。
说来也怪,司夜算是束手就擒的,明知是死路一条,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也不该隐瞒什么才是,因为对他而言一条罪状和十条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都够他被凌迟几千刀下锅涮肉片。
但他表现出的状态实在异常,从私塾被拉到大牢,他都是一脸平静,好似早已做好准备迎接死亡的垂危老者,从坐在这把椅子上,就开始滔滔不绝地供认自己的罪行,思路清晰,条理分明,甚至不需要江临渊多问。
为保险起见,江临渊还是给他上了镣铐,他的情绪十分平稳,让人分不清是真的认了命,还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若说有什么反常之处,便在于他手里死死抱着的标本。
江临渊没能看清,大致瞥了眼,是一只羽翅黑蓝交错,光泽依旧鲜明的蝴蝶尸体,虽然经过一场乱战,但有木板的裹挟,似乎并没有受到外力的破坏,仍然保存完好。
白烬曾试着拿走他手里的东西,好让他端正被审讯的态度,哪成想只要靠近他,不用碰着蝴蝶,他就会像一只发怒的狮子,疯狂嘶吼起来,并有伤人与自残的倾向,万不得已,江临渊只好许了他特权。
“我以妙法蛊惑无知百姓信教,会挑选那些外貌体形特征符合我想象的人,成为我‘画卷’的献身者。”
“你是指,那些被灌注蜡油惨死的受害者?”
司夜就像没听到江临渊的问询,顾自说了下去,并没有被他的干扰打乱节奏,“‘画卷’是我一直以来的理想,也是精神寄托,小时候你们应该都见过家里门户上贴的年画,叫《诸仙降妖伏魔图》,那也是妙法教法的前身。”
他抱着蝴蝶标本,两脚翘在了椅子的边沿,把自己缩了起来,呈现出一种“生人勿近”的防御姿态,额头垫在膝间,话音又闷又轻,仿佛并不是说与人听的,只是他自己向上天的忏悔。
“诡棺案是定安侯做的,他把几具棺材都挖了出来趁夜送到京城,是因为他知道君子游回京了,只要他在,我的行动必将受限,他有信心我不会对林溪辞做出一样的事,可他没有想到,我会让金万财那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去搅局。”
的确,当时所有人都认为京城内有能力藏匿多具棺材而不被发现的就只有吉祥寿材铺这个绝妙的藏尸地,根本没想到是出于定安侯府。
既然如此,那金万财又是怎么死的?
司夜交代:“金万财留着无用,是个打妻骂儿的混账不说,还喜欢自作聪明模仿我的作品,你们不是都瞧见了吗,他家里的瓦瓮中用油膏封存了一些残肢断臂,那都是他令人作呕的‘杰作’,他迟早会惹出事端牵连到我,所以我也以他向往的方式结果了他。”
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对了,他会浑身裹着纸死去,并不是因为他是开棺材铺卖纸活的,而是因为君子游来到京城后,经手的第一桩案子,也就是花魁案时,他是以两个纸人解开迷局的,这样想来,金万财死的也不算太亏吧。”
“完全不能理解你衡量得失的标准。”江临渊简短地答道。
“事发之前,金万财就已经死了,所以那个月他没有机会去说服他的妻儿回家,尸体在冰天雪地里难以腐化,按说该是天衣无缝,我以为他不会发现异样,根本没想到他会从尸体眼睛的浑浊度作为切入点,推测金万财早已死亡……你曾身为他的部下与亲信,就从来都没怀疑过他为何懂得验尸之道与破案逻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