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为他端了一把椅子,他就坐在书铺靠里面位置翻看新刊印出来的地理风物志,外面阳光渐渐烈起来了,书铺里倒还是很凉爽的。
闵湘看得入迷,当被人踢到了脚的时候,他才从书的世界里回过神来。
抬起头,只见是一个面白如玉,桃花眼的少年,实在是俊俏得让门外阳光也失色。
看到这个少年,闵湘就愣了一愣,他几乎在瞬间就知道了他是谁。
因为他和他的姐姐长得太像了。
魏颐是个喜欢看书的,再说,在家里,除了看书,也没有别的娱乐,所以对书的需求量极大,择木书铺,是他很喜欢逛的地方,因为这里的书比较全,而且还有不少珍本,虽然价格相比起小书摊来要稍稍高些,但是这里环境好,在他有钱的时候,他也就不在乎那高一些的价格了。
进书铺,他就直奔地理风物杂记这一类书的书架来,别的都没注意。
因为看到了自己喜欢的书,他欢喜地将书拿到手里,又看到了另一本一直想要的书,一时没注意,就踢到了坐在一边椅子上的人的脚。
魏颐赶紧往后退了一步,也朝这人看过去。
这人也抬起头来看向了他。
魏颐看到此人就在心里赞了一声,心想这人真是一副好相貌,面白无须,丰神俊秀,一双眼如墨如烟。
魏颐对他点头一笑,道,“这位公子,刚才抱歉了,不小心踢到了你。”
闵湘笑着摇摇头,说,“没关系。这边的书,看的人一向少,没想到你这么喜爱,倒是和我有缘,我也爱看这类书。”
魏颐道,“小说话本,看的人多,不过我觉得风物志更有意思一些。像我这样,足不出京城,也正好能知晓别的地方的风土人情。我觉得很好。”
闵湘道,“这和我倒是相似,我喜欢知晓些各地风物,却并不是那么喜欢旅行,看这些书就正好了。”
魏颐道,“你不喜欢旅行吗?我倒很想出门走走呢,不过我还小,家里是不会允许我出门的。”
闵湘道,“我如你这般大的时候,也是想过要游遍天下的,后来真出去到处走一遍了,就再不乐意出门了。”
魏颐很奇怪,“为什么?”
闵湘笑着说,“大约是我不能吃苦。风餐露宿实在够难忍受的,即使不风餐露宿,就是骑马也累,坐马车也颠簸得难受,坐船稍稍好点,不过那得船好,不然坐小船也够呛。”
魏颐道,“原来如此。我没有出过远门,不知道有这些苦楚,这些苦,大约要吃过的人才明白吧。这位大哥,你都去过哪些地方呢。”
听他从原来叫自己的公子变成大哥,闵湘有点发怔,心想按照血缘辈分,我是你的舅舅。
不过,即使外甥就在面前,闵湘也没法和他相认。
他让一个伙计给端了一只杌子过来,让魏颐坐下,就对他讲了自己去过的地方的所见所闻,魏颐听得十分专注。
这样一讲,也就到了午时。
闵湘饿了,问魏颐,“小公子,如不嫌弃,同我一同去用午膳吧。”
魏颐这才回过神来,看向书铺面外,见到太阳的影子果真已经移到屋檐外面去了,已经是正午了。
他略微迟疑,说道,“没想到时间过如此快。我没同家里说不回去用午饭,看来必须得回家了。很抱歉。”
闵湘道,“无事,只是我和你意气十分相投,所以很想结识你罢了。”
魏颐道,“结识不敢。大哥文才人才皆风流,今日能够认识你,是我的福。”
闵湘笑道,“什么人才文才风流,我不过是一介开铺子的商人罢了。”
魏颐道,“商人又不是不能人才文才好,即使是书生,大多也只是迂腐之人,倒是大哥这般的妙人少见。”
闵湘被他说得开心,心想以前二姐是个不太苟言笑的死板性子,没想到她的儿子倒是很有意思。
闵湘道,“你倒奉承起我来了。”
魏颐笑道,“大哥心里开心,我以后来这家铺子里买书,就想着能给便宜些。”
闵湘愣了一下,就又笑了,“你真是个有意思的人。以后你只要来,我就让掌柜伙计给你便宜。不过我看小公子衣饰并不普通,难道还在乎那点银钱。”
闵湘虽然这样说,其实他是知道魏颐作为一向两袖清风的魏大人的儿子,恐怕没有多少零花。
魏颐被他这样说,倒也并不窘迫,依然非常从容,说道,“这身夏衣是家里刚做的新衣,今日第一天穿罢了。平常可没有这么光鲜。”
闵湘没有留住魏颐一起用膳,但是让仆从去包了红包和染红的咸鸭蛋给他,魏颐本不收,闵湘说这是端午的礼节,愿他身体安康,无病无灾。
魏颐只好收了,又道了谢,拿着闵湘送他的那几本风物志回去了。
要是一般人,魏颐自然不会收人东西,不过和闵湘谈天,他实在喜欢他,最后不好拒绝,就只得收下了。
魏颐好一阵子记挂着这择木书铺的老板,以至于经常来,不过之后却是没有再遇到他了。
问了掌柜,才得知他们东家很少来,魏颐觉得很遗憾,之后也就渐渐淡忘了这一天的事情。
第107章 番外
番外之再相见
魏家出事时,处在深宅里的闵湘过了好几日,在整个京城都将魏家的事讨论得沸沸扬扬时,他才知道这个消息。
后来魏家死的死,失踪的失踪,让闵湘又觉得时光重回了当年吴家败落时,不由十分伤怀。
容简对魏家,是能帮则帮的。
奈何也没能帮上大忙。
之后魏颐入了宫就没有出来,闵湘日日让容简去打探消息,其实也不用太打探,容简是早就知道他皇兄被魏家的幺子迷得神魂颠倒,在之前甚至把魏颐禁在魏府,派兵把守的。
魏家出事,魏颐入宫,他怎么可能会再放他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