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师徒文里的漂亮蠢货 第124章

就因为他不是强者,甚至还软弱无能,所以,白秋意才把他当块面团一样,揉圆捏扁。

如果,他有裴景元,或者是陆昭明一半的忍痛能力,或者是一半的强悍体格,那么,跟白秋意双修,是不是就不会那么疼了?

这么说来,倒是林时桑的错了,是他忍痛能力差,是他小身板不经折腾了。

林时桑撇了撇嘴,对陆师弟的话,提出了异议:“但我不这样认为,无论强弱,都应该有活下来的资格,而且……”

€€€€他也并不想站在白秋意的身边。他不想。

“师尊现在对你的喜欢,不过是暂时的,我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师尊只是看在你父母的情面上。所以才多看顾了你一些。借你罗盘也说明不了什么。”

林时桑:“……”

白秋意脸色阴沉,要不是现在不方便再出手。他真想把陆昭明的舌头割下来喂狗,就显得他有嘴了,是吗?

借小桑果罗盘,肯定是因为喜欢他啊,不喜欢自然不会借!

片刻之后,林时桑才说:“仙尊喜不喜欢我,对我而言,其实也不是很重要。况且……”

他捏着衣袖,一本正经地说:“他因为我父母的原因,才看顾我,但我也是因为父母的原因,才千里迢迢地过来投奔他。”

“我也没打算待在仙尊身边太久,等他回山了,我就会离开的。”

言辞之间,不卑不亢。

再装下去,他都要对自己的性别产生疑惑了。生怕自己以后裙子脱不下来了。

白秋意却突然有些黯然神伤。他现在听不得林时桑说“离开”这两个字。

“算了,反正你也不是师尊真正的徒弟,多说无益。”陆昭明摆了摆手,已经不打算继续说了。

但他才一抬起手臂,就突然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扯着他的胳膊往下坠。下意识低头一瞧,竟然瞧见一只枯瘦枯瘦,还乌黑泛青的小爪子。

不知道什么时候勾他衣袖上了。

林时桑惊讶地问:“这是鸡爪子吗?”

“怎么。你肚子饿了啊?”陆昭明瞥了他一眼。然后将小爪子取了下来,拿在手里打量,片刻之后。他才又道,“是人手。”

“人手?!”林时桑更加诧异,“人手这么小的吗?”

他头脑风暴了一下,思考着电视剧里面,法医都是怎么推断凶手处理尸体的,然后沉着脸,正色道:“这手骨纤细且小,应当是妙龄女子的手,在被砍下来之后,先经过高温水煮,再进行油炸,所以手骨蜷缩成了现在这般大小。”

裴景元:“……”

陆昭明:“……”

就连白秋意都十分惊讶,觉得林时桑很有想法,但此举未免太过麻烦了。

如果是让白秋意处理尸体的话,他会一张明火符贴上去,直接烧个干净。但这样有烟灰,他喜洁。

所以,也可以丢到后山喂狼,或者是炼制成尸傀,为自己所用。

若是尸体的骨架很好看的话,那把皮肉剔干净。把骨架切割开来,放在房里当个摆件也挺好。

片刻之后,陆昭明才一副吃了死孩子的表情问他:“所以,你曾经这么干过?”

“怎么可能!”林时桑赶紧双手捂脸,一副柔弱不能自理的娇羞状,“我可是个小姑娘,我哪里敢啊。”

“你最好是不敢。”陆昭明说,“我突然觉得,你有点可怕。”

“不过,我还是认为,这只是个孩子的手。”他捏着那只爪子,就跟把玩什么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一样。

看得林时桑汗毛都竖了起来。暗道一声,小变态。

“都别争了,那手的主人确实是一个孩子,而且。还是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孩童。”

裴景元出声道,不知何时已经走到了翻倒的第四具棺椁面前,手里还握着刚刚陆昭明读过的“玉男心经”。

林时桑和陆昭明互相对视了一眼。然后又凑了过去,就见第四具棺椁中,存放着一具孩童的尸骨,用红色的被褥包裹着,被褥已经破烂不堪,由于方才陆昭明把棺椁撞翻了的缘故,里面的尸骸都歪倒在地。

一只手都被扯了下来。

“好小的孩子啊,难不成,此阵想要复生的,就是这个小娃娃?”陆昭明问道。

“还不确定。”裴景元翻开书,接着陆昭明之前没看到的地方,继续念了起来,“我与那公子情浓时,恨不得整日黏在一起,虽未成亲,他也没给我名分,但我与他如胶似漆,在荒郊野岭之中欢好时,就如同真正的夫妻。”

不得不说,大师兄念得比陆昭明念得有感情多了,而且还很流畅。

林时桑听到此处,还想感慨一二,陆昭明却已经低声骂道:“原来还是无媒苟合!好不要脸!”

这一句无媒苟合,也刚刚好戳到了林时桑的痛处了,说到底了,他跟白秋意之间,又何尝不是无媒苟合呢?

神色竟有片刻的黯然。

他的一举一动,尽数落入白秋意的眼里,白秋意也突然惊觉,一直以来,他确实没有给过林时桑名分。

也许,在二人真正合二为一之前,他应当在一个众目睽睽的场合之下,当众迎娶林时桑。

他的徒弟,他的妻。€€

第一百三十五章 他们好像在玩一种很新奇的游戏

林时桑想了想,然后状若无意地问:“一定需要媒人的么?”

陆昭明蹙眉:“你什么意思?”

“我……我我的意思就是说,一定要三媒六聘,八抬大轿抬回家,那才叫作喜欢吗?”

陆昭明道:“那不然呢?人家燕子生蛋之前,还知道先垒个窝,没名没分的,走到哪里都是一对野鸳鸯。”

原来如此,看来在修真界年轻人谈恋爱,也是要讲究名分的。连不通情窍,不近女色的陆师弟都懂的道理,白秋意却不懂。

一直以来,白秋意只怕都是把他当个漂亮玩意儿对待,从未想过公开二人之间的关系。

更别提什么名分了。

裴景元自顾自地继续念了下去:“但好景不长,约莫两个月,他就玩腻我了,对我越发敷衍,态度一日比一日冷淡,哪怕我穿着从前他最喜欢的衣裙,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出现在他面前,他也毫无反应,甚至连一眼都懒得多看。”

“我为了挽回他的心,也曾经像勾栏院里的倌儿……”话到此处,裴景元停顿了一下,重复念道,“倌儿,此人似乎是个男人。”

林时桑露出一副“我就猜到”的表情,但也没有多么震惊,他在白秋意身边待久了,自然而然对任何变态的床笫之欢,都习以为常。

所以,也就见怪不怪了。

而陆昭明却觉得,比当场吃了苍蝇还要恶心,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大男人这般不知廉耻,穿着裙子主动勾引男人,还学勾栏院里小倌儿的做派,简直丢尽了男人的脸面。

他愤怒地低声骂道:“好生不知廉耻!”

裴景元对此不做评价,神情自若,面无表情地继续念:“即便我如此自轻自贱,低三下四地向他求欢,他依旧对我不为所动,甚至还向我提出想要一刀两断。我追问他原因,他先是闭口不言,后来被我问烦了,便说他近日看上了自家的嫂嫂。”

“我知道他那嫂嫂,是一个长得妖里妖气,走起路来扭腰摆胯,连跟人说话都要捏着兰花指的伶人。”

林时桑眨了眨眼睛,感慨道:“哇塞,伶人……又是男的啊。”

他们好像在玩一种很新奇的游戏,简直迎面一盆黑狗血。

陆昭明对天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似乎已经词穷,也无力再继续骂下去了。

“那伶人是他大哥在戏园子里,花了一千两真金白银,才买回来的,娇养得跟什么似的,恨不得一天到晚都死在他身上不下来。”

“后来,他大哥也确实是因此而死,在一个平常的夜晚,喝了点酒,趁醉与那伶人玩乐,还未至子时,就马上风了。”

“伶人死了丈夫,自然而然就没了靠山,即将被赶出府门。按理说,这样一个出身低贱,只会以色侍人的伶人,连我半根手指头都比不上,却偏偏把那负心汉迷得团团转。”

“从这事上,我才真正明白,什么叫作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还不如偷不到。”

林时桑点头道:“对,男人有时候就是这样贱。”

陆昭明一听,顿时就不乐意了:“桑桑姑娘,麻烦你不要一杆子打翻一船人,好不好?这天底下好男人多的是,不要因为写这本书的主人遇人不淑了,你就如此断言,实在太武断了。”

顿了顿,他又面露温色地说,“师尊就是全天下最好的人,倘若不是因为师尊清心寡欲,六根清净,应该就会给我们找个师娘了。”

“他必定会对师娘很好很好。”

林时桑暗暗撇了撇嘴,心道,清心寡欲,六根清净,这跟白秋意半点关系都没有,好吗?

还有就是,怎么没找师娘啊,找了啊,人家兔子都知道不吃窝边草,白秋意就不是呢,先是喜欢同门师姐,现在又把魔爪伸向了座下亲传弟子身上。

白秋意对自己的道侣委实很好呢,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还不分昼夜地双修,恨不得死在他身上。

白秋意听见此话,眉头蹙了蹙,真想把陆昭明毒哑。

“我说,为何你俩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雪琼的安危在你们看来,已经完全不重要了,是吗?”裴景元出声打断二人的对话。

二人互相对视一眼,很识相地闭上了嘴巴。不过三人心里都大概有数,都找到现在了,雪琼大概率是没有生命危险,因为阵法并没有成功,死人并未复生,那么活人自然也没有死。

不过林时桑突然想到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那就是七具棺椁都同时打开了,怎么就没人想起来,先飞快地一一查看,要是没找到人,再重头逐一翻找棺椁?

然后,他就问出了口。

话一出口,裴、陆二人就用很诧异的目光看着他。

林时桑:“怎……怎么了吗???”

裴景元道:“起死回生是禁术,所布下的阵法是有讲究的,随意打乱顺序后果很严重。”

“会死人的。”陆昭明补充道,“小师妹要是还在里面,并且没死,倘若我们随意打乱阵法的顺序,她或许会当场受到反噬而死。”

原来这就是他们不急不慢,逐一翻看棺椁的原因。

林时桑明白了,这些乱七八糟的术法,他不懂,他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抱歉。

不过转念一想,他会高数,还懂英语,这俩货却不懂,可见,术业有专攻,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大不了就慢慢学。

所以说,他们还是得先搞明白,死的人是谁,又是何人为他设下此阵。

而这些问题,都需要从大师兄手里的《玉男心经》中,寻找出答案。

大师兄好像是个莫得感情的读书机器,面不改色地继续念道:“这种薄情寡义的负心汉,我留着他过年吗?当然是要让他付出代价。”

“他既然对我的爱弃之如敝履,那么,我就让他知道,我对他的恨是何等浓烈。”

“死太便宜他了,我花钱买通了那个伶人,然后给他下了点东西,不致死,但会令他失去生育能力。甚至,再也无法行人事。”

“因为不能行事,他的脾气日渐暴躁,动辄打骂身边的人,伶人受不了他的脾气,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卷走他家的钱财跑路。后来,他又迷上了赌,把原本富有的家底,输得一干二净,连双亲都被他气死了。”

“堵在我胸口的怨气,终于消了。我开心了。”

林时桑暗暗咋舌,该说不说,此人当真是有仇必报。

念到此处,裴景元翻了一页,然后又继续面无表情地给二人念:“但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薄情寡义的贱男人,竟然胆敢勾引我兄长,我那兄长也是个瞎了眼的狗东西。”

“就这样,两个我曾经深爱过,并且交付过身心的男人成亲了。”

林时桑:“好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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