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知道自己每次醒来后,外面的天色都会换一轮。
约莫睡了有五六天,林时桑到底还是因为过于饥饿,而不得不起身。
再不吃点东西,垫垫肚子的话,他很快就会跟棺椁里的老兄一样,腐烂成一堆白骨。
林时桑饿得难受,要不是因为觉得太恶心,而无法入口,他都想试一试,常年吃腐肉为生的臭老鼠,吃起来是什么滋味。
想来应当同竹鼠的味道差不多,也许肉质会更加鲜嫩。比较适合烤着吃,把老鼠皮扒干净,放在火堆上烤,等烤得油滋滋的,颜色金黄。
荤香味就出来了。
光是这样一想,林时桑的口水就没有出息地往外淌,看着棺椁角落里,正啃他鞋底的灰扑扑大老鼠。目光都炽热了许多。
但林时桑还是没有饥渴到如此地步,坚决守卫着最后的底线。不到万不得已,他还是不想吃老鼠。
林时桑强迫自己不要再去想着吃老鼠,勉强起身,吃力地将棺椁盖子推开,明媚温暖的阳光,瞬间洒了下来。
他深深呼了口气,又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但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有了上一回的逃跑经验,这次林时桑很明显谨慎了许多。
为了不被白秋意再度逮住,他不仅需要隐姓埋名,还得乔装改扮才行。
但俗话说得好,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林时桑由此可以延伸出一个至理名言,那就是看起来越没问题的地方,就越有问题。
所以,他打算反其道而行,不仅要乔装改扮,还得打扮得惊世骇俗,完全颠覆他此前的形象才行!
不仅不能走在路上畏畏缩缩,贼眉鼠眼€€€€否则,白秋意不抓他,当地的县衙都得抓他€€€€还得尽量惹人注目才行。
最好就是男扮女装,还得在胸前垫俩大馒头€€€€不行,才一想到馒头,林时桑的口水就又流出来了。
他吃力地往棺椁外面爬,心里又暗暗琢磨开了。以往他男扮女装,都是在白秋意的逼迫之下,万般无奈之举。
那么,白秋意肯定想不到,林时桑竟然为了躲他,而自愿穿女装!
光是穿女装也不行,哪怕弄俩大馒头,还是不行,必须想点损招……
要不然,把肚子也垫垫,装孕妇?
林时桑觉得此法可行,白秋意肯定做梦都想不到,他居然无耻到一个大男人去假扮孕妇!
还是那种怀胎八月,眼瞅着就要生产的孕妇!
因为长时间饥饿的缘故,他的手脚一点劲儿都没有,差点没从上面摔下来,好不容易从棺椁里,爬了出来,林时桑气喘吁吁,瘫软在地,好半晌儿没爬起来。
一边喘气,一边继续想。
这还不够,越是细节缜密的谎言,越是容易令人信服。一个怀胎八月的妇人,不好好在家待着,在外头招摇过市,太不合常理了。
所以,他还得给自己编造一段不凡的狗血经历,譬如,他的夫君出轨了他的妹妹,然后私吞了他的家产,并将怀胎八月的他,赶出家门,任由母子二人自生自灭。
再譬如,夫君意外惨死,留下了怀有身孕的妻子,哪知小叔子狼子野心,居然伙同外人,诬蔑他在外偷野男人,还指责他腹中揣了个野种。
不仅吞并夫君生前给他们母子留下的家产,还要拉着他沉塘。
再再譬如……这例子就多了,反正只要足够狗血,足够悲惨,就很容易吸引别人的眼球。
到时候,无论走到哪里,林时桑都会遭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他这个人会迅速让方圆百里的老百姓熟知。
如此一来,就达到了林时桑的目的!
林时桑觉得自己简直太聪明了,并且干劲儿十足,胜利的曙光就在他的眼前。
为今之计,他需要一些衣物,来乔装改扮自己,然后,再重新回到之前待过的青石镇。
其一,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其二,他可以顺道儿打听打听白秋意等人的去向。
其三嘛,他真的快要活活饿死了,方圆百里也就青石镇一个镇,他不往那去,还能在山沟沟里茹毛饮血,当野人吗?
如此考虑清楚之后,林时桑又回到了之前偷衣服的农户家,这回他大着胆子拿了几件粗布麻裙。
无以为报,他就又故技重施,在房屋周围画点符咒,保护这户农家的安全。
之后就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开始乔装改扮,把自己收拾成一个怀胎八月的妇人,但有一点麻烦的是,他的脸长得太美了,无论怎么弄,都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哪怕就是往脸上抹把锅灰,他还是漂亮,还是好看,眼睛水汪汪的,极有神采。
总不能毁容吧?
林时桑尝试了几次,终究没忍心对自己漂亮的脸蛋下手,只好又往脸上抹了点泥。
他是这么说服自己的,处处反其道而行之,谁说乔装改扮,就得往丑了改?
正常人的思维都是往丑了改,他偏要反着来,也许,这样更能蒙蔽住白秋意的双眸。
待林时桑再次踏足青石镇时,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镇子死气沉沉的,好像比之前看起来荒凉了许多。
明明是大白天,街道上愣是房门紧闭,莫说是人了,就连条狗都看不到。
才短短几天时间而已,也不知道此地又经历了什么。
林时桑回到了此前住过的客栈,发现客栈还开着门,他壮着胆子走了进去,大堂里也是空空荡荡,一个人都没有。
尝试着喊了几声,掌柜才从角落里爬了出来,看见他,就一副青天白日活见了鬼的样子,脸色煞白地啊啊乱叫。
还捞到什么,就噼里啪啦往他身上乱砸一通。
林时桑灵巧躲过,更觉得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他故作可怜地说:“我只是路经此地,想进来讨碗水喝,不是什么乞丐。”
他故意把自己垫出来的假肚子,往掌柜眼前晃了晃,更可怜地哽道:“看在我这未出世的孩儿面上,能不能再给点吃的?”
那掌柜明显愣了愣,手里还举着板凳,闻言便问:“你不是鬼???”
“大白天的,哪里来的鬼?”林时桑一阵郁闷,“而且,我刚刚就是从外面进来的。”
掌柜似乎还有点犹豫,仔仔细细地打量了面前的妇人一阵,才把板凳放了下来,从柜子后面走了出来,一边擦汗,一边颤声道:“莫怪,莫怪,最近镇子上不太平,莫说是晚上了,就是白天也没人敢在外面乱走动。”
“你坐着等等,我去给你弄点吃的来。”
等掌柜再回来时,手里已经端了些饭菜,林时桑一闻到饭菜香,就一阵头晕眼花,口水都要淌下来了。
也顾不得多问,拿起馒头就开始造,一边吃,一边问:“怎么会闹鬼呢?”
按理说,不该闹鬼的,毕竟不久前,一群玄门弟子才刚刚在此住过。若是附近有什么邪祟,必定会被清理干净的。
掌柜沉沉叹了口气,才缓缓道:“这事说来话长,半个月前,来了一群道爷……”
“咳咳咳。”林时桑有被吓到,他记得自己离开时,只在客栈里住了三天而已。
怎么就半个月前了?
这也就是说,他在棺椁里睡了十来天!
天呐,他是猪吗,居然这么能睡?
居然也没被活活饿死,奇迹,这是个奇迹。
“我没事,你继续说。”林时桑咳了一阵,又继续大口大口吃饭。
掌柜继续道:“那群道爷住在小店,有一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楼上突然就打了起来,动静非常大,鲜血都从二楼地板,渗到一楼来了,我愣是没敢上去看。”
“等第二天,那些道爷走后,我才敢上楼,发现一地的血迹,但没见到死人。本以为这事就过去了,没想到当天晚上,就出事了。”
“负责打更的老汉,夜里被活活吓疯了,说是看见一个白毛血衣女鬼,在外面飘着。”
“后来,又有人意外撞见了,也是白毛血衣女鬼,那女鬼在半空中飘着,一边飘,嘴里一边发出可怕的声音,也不知道在念叨什么!”
“后来,那女鬼还来小店几次,我看得真切,满头的白毛,穿着血衣,散着发,在半空中飘来飘去,念念有词,极为骇人!”
林时桑埋头干饭,听见此话,略微顿了一下,心想,那肯定不是白秋意。
首先,白秋意是黑毛,呸,黑发,其次,他特爱干净,对干净的要求,几乎到了变态的地步,穿的是白衣。
再其次,白秋意走路不用飘的,直接是闪现,神出鬼没,来无影去无踪。
最后,白秋意是个男人,在这点上,林时桑可用项上人头担保。€€
第一百四十七章 他还怀了你的娃!
林时桑对白毛女鬼没什么兴趣,他就只想赶紧吃饭,最好再打包一些吃的,躲回之前的棺椁里。
再睡个十天半个月,睡醒就吃,吃完就睡。没吃的了,就出来找。
先躲几个月再说,他就不信白秋意能有那么好的耐心,满修真界掘地三尺地疯找他几个月。
就算有滔天的怒火,几个月时间也应该消得差不多了,况且,白秋意对双修之事,执着沉迷到一种变态的地步。
以往林时桑在时,两次双修的间隔时间,连一晚上都撑不过去。白秋意恨不得时时刻刻都压他身上。
几个月不开荤,那怎么可能?没准白秋意很快就会物色到新的目标,渐渐的,就会在和其他人双修时的愉悦中,忘记林时桑了。
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想到白秋意还会跟其他人双修,林时桑就觉得胸口莫名有点堵得慌,但他也没往其他方面胡思乱想,只当是自己吃急了,饭菜堵着胃了,所以,放慢了速度,开始细嚼慢咽起来。
“对了,小娘子为何会孤身来到此地?还沦落至此?可是遇见了什么难事?”掌柜又把目光落在了林时桑身上,满脸困惑地询问。
不明白一个身怀六甲的妇人,怎么独自出门,还如此狼狈形容。
林时桑早就想好了说辞,他把嘴里的鸡肉往嗓子里一咽,然后就开始了声情并茂的表演:“说起来都是泪!奴家原本是和夫君一起出门做生意的,谁曾想走在半道上,遇见了山匪,他们杀了我夫君不说,还将他大卸八块,更是抢占了我们所有银钱!”
话到此处,他还恰到好处地哽咽起来,“原也是要杀了我的,但我已怀孕多月,生怕孩子胎死腹中,成了那传闻中的子母煞,就把我放了。”
“可怜我怀胎八月,孤身在外流浪,没吃没喝,露宿荒野,要不是因为这腹中的孩子,我早已随我那夫君去了!”
说完之后,林时桑又抓起一只鸡腿,一边哽咽,一边往嘴里塞:“我不能就此消沉,我得多吃些才行,为了我这腹中即将出世的孩儿,我一定得振作起来!”
掌柜听得直摇头叹气,面露动容之色,似乎相信了这番说辞,并且极其怜悯这位怀胎八月就死了丈夫的可怜妇人。
“倒也是个可怜人,我原应该留一留你,但最近镇上频繁闹鬼,大家都说,那白毛女鬼是生前被人冤枉偷汉子,然后肚子里的孩子,也被打掉了,死不瞑目,所以怨气冲天的,一直在周边徘徊,就是为了找她的孩儿。”
“现在家家户户的孕妇,都被藏在地窖里,生怕会被那女鬼盯上,再被剖了肚子。”
林时桑:“……”
他嘴里的鸡腿,瞬间就不香了。
不过转念一想,他是修真者啊,还有不低的修为,不就区区一个白毛女鬼,有什么可怕的?
他能直接把那白毛女鬼,打得连亲娘都认不出来,好吗?
所以,他又继续啃鸡腿,并且假模假样地敷衍了一句:“哇,我好害怕哦。”
掌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