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眯着眼目,暗自打量陈慎之,此子盯着一张其貌不扬的锅盔痴痴傻笑?难道锅盔暗藏玄机不成?
就在陈慎之傻笑之时,嬴政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突然道:“有人来了。”
踏踏踏€€€€
是马蹄之声,快速向他们逼近。
詹儿也被马蹄的声音吵醒了,不等查看发生了甚么,大量的马匹横冲直撞,向他们包抄而来,仿佛洪水一般快速聚拢,将他们包围在中间。
“哈哈,老大看快!是肥羊!”
“看来今儿个又有收获了!”
“全都绑起来,银钱点一点。”
是马匪!人数不少,大抵二十来人,各个配备着兵刃,驱马的便有十人不止。
为首的马匪头子身材壮硕,续着络腮胡,满脸的大胡子挡住了面貌,但听声音年纪应是不大,手握一把金头长戟,肌肉藏在简陋的麻衣之下起伏流畅,立坐马背,指挥着众多马匪,看起来威风凛凛。
马匪前来抢行囊,詹儿护住行囊,大喊着:“你们、你们这些盗贼!”
“盗贼?”马匪头子哈哈一笑,十足轻蔑,用大拇指指了指自己,声如洪钟:“知道我们是盗贼,还不快快把行囊放下?否则,要你们的小命!”
嬴政眼眸微垂,心中暗忖,原不是追兵刺客,只是一群马匪。
嬴政常年习武,区区马匪而已,想要自己逃脱根本不是问题,但眼下的问题是,嬴政自己的身躯还在陈慎之那里,按照上次的经验,也不知天明之时能不能互换回来,如今暂时按兵不动才是上策。
“盗贼?”一直没有开口的陈慎之突然开口了,开口竟然是一句反诘。
“无错!”马匪头子拍着自己胸口,很是自豪的道:“我们便是盗贼!快快把银钱交出来,就饶你们小命,否则……”
他说着,将金头长戟一横,舞得虎虎生风。
嬴政心中冷笑一声,不过是些花架子罢了,但眼下自己的身躯乃是一个羸弱书生,肩不能扛手不能提,还是暂时不要出头。
不等马匪头子把话说完,陈慎之挑了挑眉,仰起头来,毫无畏惧,直视马匪头子,笃定的道:“以我所见,您们并非马匪。”
“哦?”马匪头子似乎得了一些兴趣儿,道:“我们不是马匪,那是甚么?”
陈慎之挑了挑下巴,道:“「金有六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戈戟之齐;三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
陈慎之是个读书人,因着无知无感的缘故,他对甚么都无所谓,对甚么都不上心,唯独喜欢读书,可谓是书本一拿,谁也不爱。因为只有在书本中,陈慎之才能感知自己所不能感知的世界……
陈慎之所说的六齐,乃是《考工记》之中的记述,简单来说,就是青铜器的冶炼讲究。春秋战国与秦朝,将青铜器的冶炼推上了巅峰,纵使现代的高科技,也无法复原当时的青铜器盛世,而其中「五分齐」「四分齐」和「三分齐」都是兵器的冶炼方法。
陈慎之了然一笑:“你们手中的兵器精良,长戟之上还铸有兽纹图案,如此精致的兵戟,并非民间可以打造,而是出自朝廷。”
陈慎之每说一句话儿,土匪头子的脸色就难堪一分,笑容渐渐退去,变得严肃起来,道:“还有呢?”
“还有,”陈慎之双手负在身后,轻轻踱步,笃定的道:“想要拿到这么大量的朝廷兵戟,除非开放朝廷武库。”
“哈哈,武库?”土匪头子笑道:“你看我们这样的人,谁能够到武库?你猜错了!你……”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
陈慎之不等他笑完,也回给了土匪头子一个微笑,双目注视着不可一世的土匪头子,一字一顿的道:“逃兵。”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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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杀人灭口
逃兵二字一出,土匪头子的脸色瞬间落了下来,森然的眯着眼目:“你可知历法对逃兵的惩处?在秦人的土地上,谁敢做逃兵?”
陈慎之微微一笑,的确,秦朝对兵役的要求很严格,士兵从军之后,待遇十足的好,甚至可以说一句,当兵是挤入上流社会最快的办法,只需要砍下敌人的人头便足够了。在秦始皇刚刚统一天下,四地八方的残存贵胄还在动乱的情况下,当兵可是美差。
然,当兵亦有当兵的风险,尤其是逃兵。在战场上,如果不听从军令,不只是本人会被惩处,严重者斩首,甚至被分在同一个伍的士兵,全都会受到牵连,同罪论处。
若有手脚不干净的,则会处以墨刑,也就是刺字,大多刺在面上,还有的会被剜掉鼻子等等。
这般严苛的惩处手段之下,秦军的逃兵少之又少,无人敢越雷池一步。
陈慎之并不理会土匪头子的反问,指了指他手中的兵戟,道:“「物勒工名,以考其诚」。”
“物勒工名”是春秋时期开始的制度,其实便是字面意思,将制作者的名字,雕刻在兵器上,《吕氏春秋》中也提到过这四个字。在秦朝,「物勒工名」是普遍现象。
陈慎之道:“你们的兵戟上,都有磨损的痕迹,巧了,正正好儿全在一个地方,我猜……这并非甚么磨损的痕迹,而是刻意将工名抹掉,对么?”
土匪头子阴沉着脸面,眯起眼睛,上上下下重新打量陈慎之,不过他打量的是秦皇嬴政的躯体,陈慎之笃定的语气,加之嬴政本就威仪的体貌特征,让陈慎之此时此刻,仿佛一位降世之神!
土匪头子冷声道:“好啊,你都猜对了,真真儿是聪敏!然则,在如今的秦地,聪敏便是大罪,可惜了,这是你的大不幸。”
詹儿面色露出明显的惧怕,向后缩了缩,躲在后面,但其实暗暗沉肩提肘,已然做好了准备,将藏在袖中的暗箭准备好,死死捏在手中。
无错,詹儿并非一个普通的小童,别看他年纪不大,但其实会武。他本是齐国贵胄田儋家中的小仆,因着受到了田儋的恩惠,为了报恩,被田儋安插在了齐王建幼公子的身边。
詹儿平日表现的唯唯诺诺,胆子甚小,甚么都惧怕的模样儿,因此田慎之对他十足放心,以为詹儿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童,将他带在身边儿,无有任何怀疑。
他哪知道,其实詹儿一点子也不简单。
连詹儿都戒备起来,嬴政如何能看不出土匪头子眼中的杀意呢?当即眯起眼目,只可惜他现在的身子是一介柔弱书生,也不知若是土匪头子真的发难,自己有没有胜算逃离。
陈慎之非但不畏惧,反而迎上一句:“怎么,猜中了便要杀人灭口?”
土匪头子不说话,握紧了手中的兵戟。
陈慎之嗤笑了一声,他顶着嬴政的容貌,嗤笑起来更是冷酷,道:“区区逃兵,连我这位小兄弟都打不过,还想笑掉旁人大牙不成?”
他说着,抬起手来,“啪啪”拍了拍嬴政的肩膀。
嬴政甚么大世面儿没有见过,突然被陈慎之拍了两下肩膀,愣是给他拍懵了去,如今这是甚么情况?甚么场面儿?怎么突然谈到「小兄弟」了?
嬴政当下低声道:“你做甚么?”
陈慎之八风不动,面容上还挂着那冷酷的嗤笑,低声回答:“想活命,便听我的。”
嬴政「装傻」道:“他是土匪,我一区区寺人,如何能与他比划?”
陈慎之摊开掌心,用食指轻轻摩挲着掌中的薄茧,道:“何必如此妄自菲薄,你可不是个区区寺人。”
土匪头子不给他们窃窃私语的机会,似是吃了陈慎之的激将法,「哈哈哈」一串大笑,鄙夷的盯着嬴政,兵戟“唰!”一转,戟头指着嬴政的鼻子,笑道:“他?!你说我打他不过?笑话!”
“哈哈哈!”
“不知小儿!”
“顽笑!笑死大伙儿了!”
土匪们一起跟着轰然大笑起来。
嬴政何时被指过鼻子,自从他亲政以来,从未被人这般轻贱过。
他心中冷嗤一笑,分明顶着陈慎之那张柔弱万千的书生面目,却莫名生出一股冷漠的高人气场来。
嬴政微微抬手,淡淡的道:“讨教了。”
“等等,”陈慎之此时开口,大有些不依不饶:“阁下一看便是有地位之人,今日与我兄弟讨教,没有点子彩头儿么?”
“彩头?”土匪头子哈哈大笑,似乎在嘲笑他们的无知:“你还想要彩头?好哇!亦无妨,你们若是赢了,彩头随便开,我绝不反口一句,然……你们若是输了,三个人的脑袋,都要留下来!”
陈慎之点点头:“合情合理,倒也公道。”
陈慎之的话仿佛大言不惭,彻底激怒了土匪头子,也击中了他的好胜心。
“好!”土匪头子长戟一摆,朝着嬴政的脑袋瓜子削去:“今日爷爷便指教指教你这个乖孙儿!”
唰€€€€
长戟迎面削来,嬴政赤手空拳,他深知陈慎之这身体羸弱不堪,分明便是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花架子,若是想要和一个常年舞刀弄枪的马匪硬碰硬,决计不可取,因此并未用力,而是拿出巧劲儿来。
长戟已到跟前,嬴政甚至负手而立,两只手都负在身后,脚步一闪,“唰!”素衣飘飘,土匪头子这一枪竟然打空了,直接戳在地上。
空!
戟头锋利无比,戳在地上「入木三分」,嬴政眼睛一眯,“啪!”一脚踹过去,正好踹在戟头上,戟头本就戳在土地里,嬴政一踹,正巧将戟头卡在石头缝隙中。
土匪头子想要抽回长戟,哪知道一抽,兵戟纹丝未动,心中咯噔一声,这才警觉起来,然则已是晚了。
嬴政又是一踢兵戟,双手完完全全背后,整个过程连一根手指头都未动,直接用巧劲将土匪头子拽下马来。
土匪头子一声大喝,“嘭€€€€”真的直接坠马,摔在地上,一时间尘土飞溅,将他一身麻衣裹的灰扑扑的。
“老大!老大!”土匪们吃了一惊,飞冲下马来,去扶土匪头子,谁也没想到,他们的老大竟是被一个文弱书生给打败了。
詹儿亦是足足吃了一惊,握着暗箭指节发白,方才「公子」那两下,简直高深莫测,詹儿愣是没看清楚发生了甚么,「公子」的武艺绝对在自己之上,若是自己没有搞清楚状况,贸然出手刺杀「公子」,那么后果……
詹儿心中凉丝丝的,越想越是如坠冰窟,自己跟随「公子」这般多年,愣是没看出,公子是个深藏不露之人,武艺竟如此出神入化。
难道……难道公子当真并非小白脸儿,而是一直处心积虑?
詹儿心惊胆战,他哪里知道,如今他的「公子」并非真正的公子,此时此刻的陈慎之正支配着嬴政的身体,而陈慎之身体里那个武艺深不可测之人,其实是秦皇嬴政!
土匪们眼看大哥受辱,纷纷亮出兵刃,将陈慎之三人围在中间,仿佛瞬间要将三人剁成肉泥,方才能一解心头之狠。
土匪头子从地上爬起来,断喝道:“做甚么?都退下!”
“敬诺!”身边的土匪立刻退下,整齐划一。
陈慎之挑了挑眉,更加确定他们是士兵。“敬诺”这种用于,可不存在于民间,土匪对他们头子的态度和行动,完全是出自秦军的军事化管理,一板一眼。
也能看得出来,这些土匪很敬重他们的头子,起码是心服口服。
土匪头子爬将起来,喝止了土匪们,拍了拍自己身上的黄土,阴沉的脸色瞬间云开雨霁,哈哈大笑起来,简直变脸比翻书还快。
“爽快!爽快!”土匪头子连连抚掌,欢心的道:“我章邯自负从未输过,如今却被你一个书生打败,今日是心服口服!还要多谢你承让!”
章邯?
陈慎之听到这二字,不由多看了一眼那土匪头子。土匪头子一脸大胡子,看不清容貌,但年纪大抵是年轻的,身上麻衣粗服,没有甚么太多特征,看起来平平无奇。
然陈慎之却听过他的大名,且如雷贯耳!陈慎之喜欢读书,他的日常便是沉浸在书本中,无论是什么书他都喜欢。因此陈慎之知道的历史非常丰富,更别提「章邯」这样赫赫有名的名人。
章邯,乃是秦朝最后一员大将。秦二世二年,陈胜派遣大将周文进攻秦军,《汉书》中记载周文军队十万之众,而《前汉记》中记载周文军队一百二十万之众。
无论是十万,还是一百二十万,在秦朝那个人口尚且不繁盛的年代,均是「大兵」。秦二世闻声,心惊胆战,与€€臣商量,无人敢支一声,此时已入朝廷的章邯主动请命出征,但朝廷当时能拨用的军队十足有限,根本无法对抗周文大军。
于是章邯最终带领骊山刑徒军,迎战周文。刑徒军是甚么?别说是正规军,连野军都算不上。刑徒二字,便是犯人的意思,骊山有众多犯人,朝廷发给他们兵器,章邯就带领着这样的杂牌军出征。
谁也没想到,章邯百战不殆,大败陈胜,一路披荆斩棘,无往不利。
陈慎之眼眸亮堂起来,黑亮的眸子中仿佛流淌着银河彩星,唇角一挑,幽幽一笑,道:“即我这小兄弟赢了,阁下该履行彩头了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