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儿子,阿耶就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君臣又说了会儿话,殷开山这才告退。
圣上待人出去后,便笑着冲身边的老太监道:“朕看那殷明晦是个有才的,江州的事情处理得那么利落,这老狐狸竟还能睁着眼睛说他儿子不中用,他儿子要是不中用,全长安城的男儿恐怕都不中用喽。”
老太监笑着陪着,至于附和,那是傻子才会做的事情。
殷开山火急火燎地回到家,先去看了女儿和孙女,这才叫了儿子去书房。
谭昭有点懵:“啥?”
“你自己的聪明,自己去圆,陛下要见你。”老父亲端着茶,老神在在道。
“哈?”这年头做皇帝的,这么清闲的吗?没事还管朝臣家没用儿子的吗?谭昭狐疑地看向便宜父亲,“阿耶就不能搪塞过去吗?”
他不信殷开山没这本事,都当到丞相了,咋还卖儿子不手软呢!
老父亲对此,也非常坦然:“你也在外面潇洒清闲五年了,有本事还藏着掖着,你也体谅体谅阿耶当官不易啊。”
……你那分明就是乐在其中!有本事,你致仕回老家养老呀。
第228章 一个正经人(九)
腹诽是这么腹诽,但谭某人体谅暴躁老爹的不易, 还是没有忤逆不孝地说出来。
繁华热闹的长安城里, 总归是不缺新鲜事和稀奇玩意儿的, 太平盛世,最适合混迹街头, 浪荡度日,而且他亲爹还是当朝丞相,那真是给个神仙都不当的。
“少爷, 少爷您慢点儿!”
少爷显然并没有慢下来的意思, 谭昭拎着壶从小店里买的竹叶青, 也不喝,就这么提着, 边走还边拉着好不容易出来走一趟的少年僧人介绍这介绍那, 才几天的功夫啊, 俨然一个长安城活地图了。
论玩儿这件事, 谭某人自然是各种翘楚。
“你是佛门中人,我就不请你吃酒了, 等下次舅舅酿了素酒, 再请你喝。”
出家人荤酒不沾, 但素酒除外, 虽也有僧人不喝, 但如今的佛门并没有严苛的规定,再则如今佛门兴起,宫里的陛下还请洪福寺的住持喝过素酒哩。
“小僧不胜酒力, 恐……”
“这样啊,那就果子甜酒,玄奘你喜欢吃什么果子?桃儿?李子?还是寒瓜?”正说着呢,人就窜前面去了,美其名曰给闺女买礼物。
玄奘:……舅舅好生活泼。
但总归鲜活的人,更讨人喜欢,至少玄奘下山以来,同舅舅相处最为轻松,他可以谈佛法,也可以听舅舅讲些他未曾听闻过的东西,或趣事,或稀罕物什儿,竟也奇迹般地并不冲突。
或许他师父在这里,也会很喜欢他舅舅的。
谭昭提着东西回来,就看到少年僧人掐着佛珠微笑,看着心情不错的模样。
“我说了吧,出家人也得出来见见世人,佛渡自己,也渡世人,你不瞧瞧世间百态,还能活活把自己憋出佛理来不成?”
“阿弥陀佛,舅舅说的是。”玄奘觉得这话非常有道理,是他太拘泥于形式了。
“……”这种认真的性子,也不好,开不起玩笑。
街上热闹地方,自然是舞坊和酒肆,晚上更往里面走,就更加热闹了,但谭某人还没丧病到这个地步,只略略介绍了前头部分,就带人找了家素斋馆坐下了。
“这里的素斋,据说做的那叫一绝,你可别说什么出家人粗茶淡饭的话,能吃好的,为什么要去吃粗茶淡饭?”
玄奘觉得自己永远都说不过小舅舅,他拿不出平日里舌战群僧的讲经口才,也就听之任之了,出家人既来之则安之,阿弥陀佛。
谭昭一乐,他最近在长安城里玩得心有些野,说话都眉飞色舞的:“这便对了,据说连城外洪福寺的和尚来城中讲佛,吃的也是这家的斋菜。”
则话音刚落下,便有身着僧衣的沙弥走了进来,一行三人,打头的年长些,后头跟着俩小和尚,显然是熟客,小二马上就迎了上去。
谭昭定睛一看,这才发现这家素斋店对僧人是不收银钱的。
“这老板,很会做生意嘛。”
玄奘不解。
“打响名声,赚好声誉,以小博大,生财之道。”谭昭竖起了一个大拇指,不过他说得小声,只有两人能听到。
玄奘显然并不懂这里面的门路,只道听不懂。
‘“听不懂便罢,既然遇上同僚,要不要去打个招呼?”谭昭随即转移话题。
玄奘思考片刻:“确实该如此。”
谭昭自然不好掺和和尚们的事情,他一个俗人,带着出家的侄子过去,像什么样子?还不如低头乖乖吃菜。
但显然,安静吃顿好的没那么容易。
这不,刚吃了五分钟,那边的和尚们已经相谈甚欢起来,他就收到了来自河伯的私信语音聊天。
一般来说,他都是无视的。但这不无聊嘛,就接了听听。
然后,他就不得不抹油跑路了。
是真的要跑路,不是口头说说那种,不过临走之前,他还告诉小厮他的去向,只让小厮在位置上等甥少爷回来。
另一个小厮倒是想跟上去,但追不上啊。
追是追不上的,因为谭昭一出了素斋馆,就直接腾云驾雾往城外而去,不过还没等他出城外十里地呢,就被人给堵住了。
准确来说,是一个他想都想不到,却认识的神仙人物。
这位神仙,就是如今还不是司法天神但已经是天庭战力天花板的二郎神杨戬。
此时此刻的杨戬,竖瞳神通开着,身着一身银甲,谭昭死活想不到,冯兰一个小小河伯被迫娶亲的事情,天庭竟然劳动了这位的大驾,他是该说天庭办事效率低呢,还是应该吐槽天庭杀鸡焉用牛刀?
但不管咋地吧,现在不管杀鸡还是杀鱼,都没的杀了,现在杀到他头上来了。
天要亡我啊!
谭昭难得一口老血哽出来,更让人吐血的是,这人一开口,就来了这样一句话:“你这凡人,身上竟有那猢狲的气息!”
“……”你们的鼻子,能不能不要这么灵?!
死敌人设真是到了哪里都不崩啊,这个亚子居然还闻得出来,哮天犬附身吗?
不过这也让谭昭意识到,自己这混沌珠在真神仙的手底下,估计是混不下去了。遮个七七八八就等于有猫腻,简直更可怕,比如现在。
殷元什么人,虽然系统已经走了门路送对方去投胎了,但只要去查一下殷元的生平,就知道跟他有多么货不对板。
毕竟河伯教他本事这种说法骗骗人和鬼还行,骗神仙就有些难了。
“你究竟是何人?”
谭昭试图自证清白:“上仙容禀,我真的是个好人啊。”
“看来你是不打不招了!”杨戬的性子,显然还没有日后的板正,在还没有经历天条的荼毒前,他也是个桀骜不驯、胆大妄为的神仙。
这一言不合就开打,简直比猴哥还猴哥。
没想到三百年前的杨兄竟是这种人,岁月这把杀猪刀啊,谭昭被迫拔剑对敌,当然其实他也有些激动,毕竟学了法术这么久,他算是头一回真刀真枪跟杨戬对打,虽然对方没有三百年后那么强,但他只是个修法萌新而已,仍旧只有人家岁数的零头。
系统:hello?萌新?你怕不是对萌新有什么误解吧。
[你敢说我同他们神仙比,岁数算大的吗?]
系统:……你这个相对论有点儿违心了,你一个人跟神仙比,也是厉害了。
谭昭一点儿都没脸红心跳,他这会儿正疲于奔命呢,原本他以为他在杨戬手下走不过百招,没想到对方居然越打越来劲了?
怎么肥四!
冯兰在水晶宫里走来走去,到底还是心下惴惴不安,左思右想,他也没想到自己一封求救信引来了天庭大魔王,大魔王又不好唬又请不走,最后还是让这尊大神得知了野神被捉获的真相。
他原以为大神就此离开,却没想到大魔王去了一趟地府,就说要去找殷元一探究竟。
这以往他连衣角都沾不上的大神,他如何能拦住啊!
但……为了娶媳妇,拼了!
做了决定,冯兰立刻捏了一个法身留在水府之中,自己则冲着长安城的方向而去。飞了大概半柱香的功夫,他终于在长安城外的一处山中腹地找到了大神和……大侠的踪影。
夭寿了!
天庭真君竟与一凡人缠斗在一起,是神仙的沦丧,还是凡人的崛起?
而且,河伯撩着树叶瞧了瞧,怎么还有种你来我往、不相上下的感觉?唔,也不对,真君似乎并未出狠招,倒是有种见招拆招的感觉?!
冯兰觉得自己眼拙啊,盯了许久只看出了一个道理:他这个神仙,果然还不够未来岳父一指头的。
……这人间,真是太让河伯心伤了。
“再来!”
谭昭已经提不起剑了,再怎么说他也真是个凡人,特殊点,就是个有法力的凡人而已,怎么可能跟神仙相提并论。
他摊在地上,非常咸鱼地开口:“累了,要抓快抓。”
杨戬对此痛心疾首,凡人就是不努力,要努力些,就这天分,早该飞升位列仙班了。
等了许久,也没等来锁链的声音,谭昭睁开眼睛:“不抓我?”
“……你那么想被抓?那本君就满——”
谭昭立刻一个刺溜儿就窜起来了,那叫一个迅速:“没呀,真没这意思,我就一小老百姓,斗鸡走狗的衙门纨绔子弟。上仙喝酒不?上好的竹叶青,窖藏三载,您闻这酒香,是不是醇香极了?”
冯兰扒着树,此时此刻他的心跳八十迈。
他咽了口口水,虽然当神仙不久,他连上天庭的机会都没有,但这并不妨碍他从土地那儿得知天庭神仙们的八卦啊,这其中之一,就有这位非常不好惹的二郎真君。
人玉帝外甥,桀骜不驯,凶起来能将山劈开,天庭第一不好惹的人物。
此时此刻,居然答应了殷大侠的邀请,在这荒山野地……喝普通的凡酒?这事情说出去,小城镇的土地公都不信呐。
也幸好河伯站的地方,听不到里头在讲什么,如果他听得到,或许此时此刻已经要打消娶人家闺女的主意了。
“说说吧,你和那猴子的关系。”
谭昭开始装糊涂:“什么猴子?”
杨戬笑了一下,莫名意气风发:“还需本君点明?便是那从石头缝里蹦出来,自命齐天大圣那只,这天上地下难道还有第二只这般令人讨厌的猴子吗?”
你看,有时候人听不到真相,就会幸福许多,河伯也同样适用于这条真理。
第229章 一个正经人(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