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瞬间结巴了:“啊?按,按照原计划,吹,吹口哨不行吗?”
“再叫一遍。”
兰斯重复地说。
等等!
这个熟悉的语气。
一下子勾起了詹姆斯的惨痛回忆……关于某次被逼着吹了足足半小时口哨的可怕回忆。
笑容渐渐消失.jpg
——你确定不是因为‘我提议换威士忌,结果害你喝醉’的事来公报私仇吗?
——我不确定,但既然录音的事我负责,那我让你叫你就得叫。所以,我有什么理由不让你叫?
——我他妈刚刚还在帮你说话,你这个……Fuck off!
第37章 两个版本
显然,兰斯是在开玩笑的(也许)。
在接下来的录音中,他们都是正儿八经地工作着的,甚至为了避免詹姆斯太尴尬,在需要录那一段的时候,大家还主动地避出去,让他自行发挥。
一切看起来似乎都井井有条。
但他们的工作方式,让那位制作人依然有点儿不敢苟同。
在他看来,录音是一种对精确性和技术性都要求很高的工作。
有很多乐队在舞台上表现得异常精彩,可到了录音室都会折戟沉沙。因为在这里,没有任何感性的东西,也没有观众去聆听、去和他们互动,从头到尾,他们都只能孤单地演奏,旁边只有制作人在挑剔地望着他们,整个过程像是进行某种单调乏味的技术工作,而不是随性地去享受音乐。
据说在更早以前,录音室异常‘神圣’。
神圣到什么地步?每个工作人员都要穿不同颜色的制服,上下级分明,所有人都必须在自己的位置上工作,然后,大家一起在严肃和沉默中完成制作。
感谢上帝!
现在没傻逼这么干了。
可尽管如此,录音室对很多感性的音乐人来说,依然不那么愉快。
如今,兰斯野心勃勃地想改变这种情况。
他像是野兽圈地盘一样地霸占了整间录音室,试图彻底将这里变成一个实现自己全部音乐理念的根据地,让一切都符合他的心意、按照他的想法去进行,而不是听别人指挥做什么。
于是,他开始了。
先搞一个乱七八糟的框架,接着,就开始放任队友们的即兴发挥,一点点儿往里填充出不同的音色和旋律。
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演奏方式,自己的节奏、自己的情感和想法。
所以,大杂烩的效果只会变得很可笑。
可兰斯对此没有任何不满和消极情绪。
他一个人在录音室里待了足足三天三夜,处理所有的素材,并努力将一切整合到一起。
在此期间,詹姆斯、鲍德温和西奥都已经录完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
他们暂时没什么事做,自然也就没必要待在录音室里发呆,哪怕中间需要补录,也可以再赶过来,所以,他们就结伴约好一起出去玩了。
此时,对音乐没兴趣,又发现自己没办法帮弟弟做什么,正无所事事,计划回家,或者干点儿别的什么的林德刚好也加入了进来。
他充当了三个人的司机,以及‘遇到歌迷后,帮忙打掩护的’临时安保人员,带着三个人吃喝玩乐外加伦敦三日游!
工作那么久,那么久……
这一刻,终于可以玩爽了!
于是,等詹姆斯终于想起他的吉他手,跑去录音室探望时……
兰斯已经累得躺在录音室地板上睡着了,黑发凌乱地垂在额角,脸色黯淡无光,还有巨大的黑眼圈,隐隐有一种很脆弱的感觉。
尽管知道他睡醒后,依然是那个自负自恋又傲慢的混蛋,永远挑剔和嫌弃着周围的一切。
可这一刻,内心敏感,又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人士,詹姆斯的心中就涌动起了一种,想靠近他、想抱抱他,想问一句‘Are you all right’?再认真地告诉他‘你已经很棒了,不需要这么拼命’的巨大冲动。
可惜,兰斯并不领情。
当他发现詹姆斯试图给自己来个公主抱的时候,直接就是一句凶狠的‘Fuck off’。
后来,他还把这段倒霉的记忆完全从脑袋里删除了。
因为……
住口!
头不梳?脸不洗?牙没刷?邋邋遢遢睡地板上?那绝不会是我!
但他删除没用,不承认也没用。
因为詹姆斯后来上访谈节目,深情地把这件事讲给了全世界听。
这混账王八蛋!!
兰斯这辈子都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是想气死我吗?”
总之,<她今年十六岁>就这么录完了。
这首歌录得其实不怎么样。
没有经过任何精心准备,也没有搞什么几十次排练后,让大家变得整齐划一,反而从头到尾有点儿像是在薄冰上翩翩起舞,每一个动作都危险而美丽。
“这肯定会非常糟糕。”
在听之前,制作人就信誓旦旦地说。
但下一刻,他就被歌曲的效果震撼了。
不完美,绝对的不完美!
可有些东西本来就不需要完美的。
不完美才是摇滚啊。
那是一头自由的野兽,你不能把野兽关进笼子里欣赏。
你得让它尽情地去奔跑,仅仅是在它跑偏时,冲上去揍它一顿,逼它回到正确路线上就可以了。
必须松弛适度才行。
但只有最专业的人才能听出来,哪些是精心编排的,那些是纯粹瞎几把即兴发挥的。
这完全不合逻辑,明明一堆乱七八糟的元素拼凑在一起,为什么反而有一种浑然一体的感觉?
大概是因为……音乐不是技术。
它本来就应该是真实的,发自内心的,有灵魂,有生命,有力量的。
制作人在听完整首歌后,就呆住了。
然后,他深深地望着兰斯说:“你可能不知道,你做出了一首年度金曲。”
兰斯微微一笑。
他平静又自信地回答:“不,我知道。”
听听!
这世界还有比他更傲慢的人了吗?
没有!
这是行星乐队发行的第二首单曲,和<烂草莓>一样,依旧AB两面。
当然,这回是截然不同的风格。
AB两面都是一首歌,两个版本。
A面是口哨版本,B面是现场版本。
在口哨版本中,詹姆斯是在极端放松的情况下,笑着录的,边吹还边朝周围的队友眨眼睛。
所以,全程把那一段旋律吹得活泼又俏皮,仿佛是一名情窦初开的少年,正热情地朝着小姑娘发出了某种邀请。
这个版本一出,立刻就被电台播放了。
而且,这一次不是那种在固定时间里进行吝啬地短暂播出,还只播一遍;相反,好几个时段都进行了循环播放,并且,一举攻占了青少年最喜欢收听的那几个音乐节目。
而另一个现场版本的发展也不逊色。
不知道兰斯是怎么想出来的,他完美地复制了当时现场的效果,在某些地方甚至还采用了观众们声嘶力竭尖叫的音频素材,作为背景音,它整体设置的结构很巧妙,不喧宾夺主,却又将那种现场才会有的气氛烘托到了极致。假如有歌迷买了这张唱片,应该起码能从中感受到至少百分之六十的现场火热度。
从这一点儿来讲……
詹姆斯十分敏锐地发现:这混蛋之前说什么喝醉全忘记了,果然都是瞎话!
但不管怎么说,由于现场版本的某些不和谐性,是没办法在电台播放的。
兰斯干脆将这个版本做到了极致,旋律制作得更加激烈,节奏也异常凶猛,甚至可以说,整首歌唯一稍稍缓和的部分,可能只有詹姆斯后来独自录下的那段令人震惊的喘息和若隐若现的单音呻吟部分。
这个版本由Mixer唱片公司运作后,迅速被推销到了各大俱乐部、酒吧还有舞厅等场所。
每天晚上,如果走到某些特定的街道,人们往往会听到一声无耻地嘶吼‘她今年十六岁,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这直接导致,在一些特定圈子里,现场版本比口哨版本更受欢迎。
因为它代替无数荷尔蒙旺盛的青少年们发出了内心深处隐藏,却又从不敢轻易言说的声音。
世界开始变得不真实起来。
一群从北方利物浦来的年轻小伙子,一个‘说话都不利索,每回被记者采访,叽里咕噜一嘴利物浦土话,可能还需要人帮忙翻译’的主唱,居然在英国最时尚的城市伦敦中掀起了一轮新的青春风暴?
可事实就是这么不真实。
乐队男孩们好看的外表,节奏感十足的强劲儿音乐,令人饱受惊吓和咋舌的现场表演,与众不同又鲜明独特的个性,全都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让他们迅速地成为了新一代的话题人物。
同时,无数电视节目制作人也向他们发来了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