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又在偏宠小娇O啦 第31章

那可就别怪他无情输出了。

林霁云记忆力还算不错,把说小表弟不配的学子的诗复述了一遍,说实话,作诗水平是一种很抽象的东西,但这位的诗绝对算不上惊为天人。

他点评道:“整首诗用典用得太多,全是照搬前人的智慧,基本没有自己的思想,最后结尾的升华主旨部分也像是为说新诗强赋愁,这首诗有技巧,但不多,论感情,更是没有,通篇我只看到了偷懒耍滑。”

“这位同窗,按照我的标准,你的水平太差,你留在诗社浑水摸鱼也很可耻吧。”

被林霁云点评的学子登时脸涨得像快吹破的猪皮一样,想反驳但是又无从下嘴,林霁云和他们盲目贬低张慧安的做法不一样,他是从专业角度去分析的,每字每句都点评得有理有据,针针见血,他的鉴赏水平没林霁云高,连为自己的作品驳辩的能力都没有。

其他人听完林霁云的一席点评,只觉得林霁云辩论的能力太强了,而且理由也很站得住脚,大家原本以为参加造物社的学子只会蛮力干粗活,没来参加诗社是怕露怯,现在看来,人家只是懒得来,作诗水平现在没看到,但鉴赏水平在诗社里都算顶尖的。

而且林霁云还长得这么漂亮,顿时很多人都不由自主对他心生了亲近之意。

有些人开始小声帮忙说话,嘀咕不该对张慧安这样。

李禹然没想到舆论就这样被造物社的人逆转,他有点气急败坏,“这里是诗社,不是什么造物社,有些人应当自重,不是诗社成员,就别在别人的地盘撒野,我是副社长,我觉得张慧安作诗水平不够,所以他就应该离开,轮不到外人插嘴。”

林霁云本来想结束发言了,没想到副社长为了踢小表弟出诗社都放弃理智了。

他摇了摇头,要是平常他都懒得和这种人对话,实在浪费唇舌,可他今天是为了小表弟出头,林霁云对副社长道:“副社长是觉得自己作诗的水平可以留在诗社是吗?”

“那当然。”李禹然不知道对方这么问是什么意思,但是他可是创社之初就被推举为副社长,除了自己用心经营势力之外,他的作诗水平虽比不上康启文,但也很不错,这样领导诗社众人才会服气。

因此林霁云这么问他的时候,他很自信的回答了当然。

“那你有没有想过,你作诗的水平为什么可以留在诗社呢。”林霁云懒得再和他扯皮,直截了当道:“是因为你出身富庶,从小有看不完的书,家里也会给你请有名的名师,你作诗的能力才有如今的水平,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有些人出生在农户,家里条件只够供他读书,老接触的师也是科举落榜的秀才,他们能考上太学就已经用尽了力气,更遑论在诗词上进修。”

“你瞧不起作诗水平比你低的人,可是如果你出生在农户,接触不到能因材施教的名师,以你的天资,你以为还能达到现在作诗的水平吗?我怀疑你连太学的门都跨不进。”

“你出生优渥,没人会说什么,因为你的运气好,可仅仅因为你运气好,就瞧不起那些出身不好但仍旧在努力的人,甚至排挤他们,这就无耻至极了。”

草坪上诗社的所有人都安静了,就连一直专注于阅读的社长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放下了手中的书。

林霁云的这一席思想超前的话,不仅震惊了李禹然,更是震惊了在场所有出身优渥的富家子弟,他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小到大想要什么都很简单,但他们从没想过,自己抛去家庭光环,属于他们的个人能力还会剩下几分。

而那些出身贫困的学子,听到林霁云的话,已经快要落泪了,他们千辛万苦好不容易考上太学,以为人生会翻天覆地,可事实是在太学,有钱有势人家的孩子比他们更有能力,他们再努力也一时半会赶超不过他们,那种痛苦只能往心里咽。

林霁云才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他该说的都说了,正准备带小表弟走,就看见小表弟坐在一旁,正星星眼地看着他。

第37章 约会

张慧安事后主动退出了诗社。

先前他想留在诗社是为了拓宽人脉, 多认识一些朋友,让自己在太学更有用,但是听了表哥的一席话, 他突然悟了, 结交那些富贵的‘朋友’于他而言根本没那么重要, 他进太学立身的根本就是勤学苦读,朋友不会给他任何助力。

好好学习才是提高自己的正途。

况且诗社有李禹然那样自以为是的人存在, 他也不想继续呆着了。

后来张慧安听说社团把李禹然的职位撤下来了, 显然大家都把表哥的话还是很有作用的,李禹然在当副社长的时候就借助职位作威作福,本身有些人就对他不满, 如今没了副社长这层光环, 跟在他身后的人少了不少,成了别人口中的笑柄, 很是落魄。

不过这和他们没什么关系了,张慧安已经铁了心要在造物社发光发热, 每天除了学习就是忙瑞国公府婚房的事, 他根据表哥的流程图,把一些技术性不高的事情全都包揽在自己身上,实在不会还可以请教表哥。

林霁云倒乐得轻松,自己每天养养花赶赶稿, 晚上和君颉聊聊天。

日子很是舒服。

这天林霁云正要给百日葵浇水, 养了一个多月的百日葵此时身姿已经完全拓展开了,因大燕地理位置靠南,气温比北幽稍高, 加上土壤更适合种植, 百日葵像是久旱遇甘霖, 长得很是旺盛,就在这秋末的时候,竟然还养育出了一个小花苞。

这让林霁云很有成就感,虽然百日葵在这个月份本来就能开花,可是这是他自己辛辛苦苦养出来的哎。

林霁云很感动,也感受到了种植的乐趣。

当天晚上就忍不住给君颉寄信,炫耀自己把百日葵养开花的事。

等到这周休沐,林霁云回家,三哥办事效率很高,在他们在太学的一个星期内,已经找好了合适的窑洞和匠人。

窑洞位于京城近郊,位置有点远,但是胜在窑洞很大,里面工具一应俱全,林霁流很是走运,这窑洞原本是一个琉璃师傅的,但因为家里老娘生病,需要南下回乡照顾,所以低价急着卖了这窑洞,正巧林霁流碰上,捡了个漏,才花了不到六十两银子,就把地契给拿到了,而且因为林霁流交钱爽快,师傅还给他介绍了本地手很巧的琉璃匠人。

三哥带着林霁云和孙常威去参观窑洞,没什么问题便准备开始培训烧制玻璃的匠人。

就这么一来一回,回到京城内已经是近黄昏了。

林霁流还在和孙常威商讨什么时候开始培训匠人,林霁云在一旁有些坐立难安。

在太学的时候,林霁云就答应君颉放假的时候去皇宫陪他过夜,可是没想到仅仅是去一趟窑洞就已经这么晚了,如果回家的话,二哥肯定嫌弃太晚不准他出去了。

因为这是林家的马车,林霁流让车夫先送孙常威回家。

到了孙府,马车停下了,孙常威准备下车,林霁云犹豫了一路,最后还是硬着头皮跟三哥道:“三哥,今晚我想在孙常威家住。”

林霁流没想太多,只认为他贪玩,道:“太晚了,明日你们再一起玩。”

回家了可就没理由出来了,林霁云撒娇道:“三哥行行好吧~”

孙常威本来一只脚都已经踏出马车了,听到马车内的对话,突然想起来自己兄弟还有一个不被家庭认可的红颜知己。

这种时候不帮忙怎么能说是好兄弟?

他立马掀开车帘,同林霁流道:“三哥就让霁云来我们家住吧,明天我保证把他完完整整送回去。”

林霁云没想到孙常威这个时候还会帮自己说话,感激地看了他一眼。

孙常威回了一个包在兄弟身上的手势。

既然孙常威都这么说了,林霁流也没有挽留的道理,况且大家都熟识,林霁流对林霁云道:“晚上别惹祸,见到孙府长辈记得要叫人。”

林霁云连忙点头。

林霁流这才放人。

两人忙不迭下了马车,等林家马车走远后,林霁云对孙常威道:“谢谢你了,不然我三哥肯定不放我走。”

“咱们之间还说什么客套话,兄弟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孙常威十分仗义,不过毕竟是未满二十的少年,好奇心很重,他小声道:“你今天还去佳人那过夜呀,要不要我派马车送你?”

林霁云把佳人听成了家人,还有些奇怪,不过他谢绝了孙常威的好意。

让孙家的马车送他去皇宫,这不和自曝有什么区别?

孙常威嘿嘿笑了两声,以为他害羞,便也不多说了,挥手跟他道别。

林霁云也拜拜,自己一个人往皇宫的方向走了。

越往皇宫的方向走,居住的宅子便越少,林霁云到了玄武门,小何子已经在等着他了,见到他,便恭敬道:“林公子安,奴才给您领路吧。”

林霁云点点头。

然而小何子带他走的路却很奇怪,不是去乾清宫的方向,林霁云不解道:“我们这是去哪?”

小何子回道:“是陛下让我带您去的,到了您就知道了。”

好吧。

他们一路七拐八拐,等到了地方,已经星垂夜幕了,眼前是一片平静的湖泊,湖面上还有枯萎的荷叶没有打捞,周围没有点灯,只有湖边的一艘游船上有星星光亮,映照出来一个隐约身形修长的人影。

林霁云以前在宫内打工过,皇宫内大部分地方还是熟悉的,这可里却从来没有来过。

小何子见人影慢慢走近便躬身离开了,林霁云望去,发现人影正是君颉。

君颉今日穿了一身白色锦衣,配上金色锦带,比往日少了威严,更像是一位翩翩而来的浊世佳公子。

林霁云很喜欢,小跑过去抱住他,夸赞道:“你今天穿得很好看。”

“是吗?你觉得好看,我以后就多穿。”君颉轻轻吻了小妻子的额头,因为天黑,怕他摔着,便拉起他的手,慢慢走向游船。

走得近了,林霁云才发现,游船上除了点了许多烛火,还在甲板摆了满满一矮桌的吃食。

君颉道:“怕你没用餐,便让人准备了点吃的。”

林霁云今天在郊外跑了一天,本来就饿了,君颉还准备了这么多好吃的,简直让他满意得不能再满意了!

上船后林霁云立即在矮桌旁的锦垫上坐下,开始干饭。

君颉陪他坐下来。

明月东升,风声簌簌,在皇宫中很难得有这么人烟稀少的地方,林霁云感概道:“我在宫里打工的时候都不知道有这处地方。”

君颉望向波光粼粼的湖面,声音平静,“这是我下令荒废的地方,先帝还在时常常外出游玩,不理朝政,一两天还好,时间长了不上朝,大臣便开始劝谏,他耐不住烦,便动用国库在宫内修建了这处活水湖,湖底连通津水,使得湖水日日清澈,当时耗费了不少人力,建好后他便在此夜夜笙歌,这片湖水是皇宫里最热闹的地方。”

“我登基后觉得这处很讨厌,本想填平湖水,后来觉得花费甚巨,便暂时搁置,让宫人日常不必维护,后来国库日渐缓过气来了,有了钱之后重来这处,又觉得实在不必为此劳钱费力,国库有钱不如用来补贴兵力,最后下令宫人封锁此湖,不得靠近。”

“你不喜欢这里怎么还带我过来?”林霁云好奇。

君颉轻轻笑了一下,“只有这里没人,能好好和你呆一晚上,况且错的是人,景色风光又有何辜。”

关于先皇的事,林霁云那时太小,其实并不太了解,只隐隐约约听过父亲在家感概自己生不逢时。

他知道君颉事业心很强,有那样的父亲拖后腿,君颉一定很难过。

林霁云忍不住过去坐在君颉的怀里,轻轻抱住他。

“现在这个国家被你治理得很好呀,先皇的影响已经被降到最小,那日在杏园,很多文人都在夸你,太学里也有许多学子立志为你效忠。”

“那你呢。”君颉侧脸贴着他的耳畔,“你对我有什么想法。”

君颉呼出来的气轻轻拂过林霁云的皮肤,引起阵阵战栗,林霁云被他弄得很害羞,本来不想回答,但想到刚刚谈到先帝时君颉有些落寞的眼神,顿了顿,还是伸出双手,捧住君颉的脸。

“如果我有卧龙凤雏之才,一定誓死为你效忠。”

林霁云没见过历史上有名的贤君,但君颉的努力他是见过的€€€€每天起早贪黑,不是上朝便是批奏折,连午休都没有,比ABO世界的996工作制还疯狂。

林霁云觉得,君颉在那些皇帝面前,也绝对不会逊色,绝对是值得效忠的对象。

这是林霁云的真实想法,但说完却见君颉目光灼灼地望着他,好像有万千情绪。

林霁云顿时觉得不太妙,刚准备起身就被君颉一把掐住了腰。

他轻轻吻过林霁云耳垂,又一路吻到唇畔,两个人信息素契合度太高,只是轻吻就很快情动,都有些呼吸不畅了。

林霁云此时浑身散发着甜甜的花香,简直在惹人犯罪。

接下来要发生什么林霁云太清楚不过了,他望了望空无一人的四周,在外面还是有点害怕的,“……你先放开我嘛。”

“不放,也不想放。”君颉回答得很干脆,他一把抱起林霁云,把人抱进船内。

船内有早就铺好的床铺,林霁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不禁怀疑君颉一开始是不是就不怀好意。

可是现在思考这些都已经太迟了。

第38章 花草社爆火

翌日, 林霁云浑身酸痛的醒了。

他们还在船上,林霁云望着摇晃的船舱,想起昨晚的细节, 忍不住面红耳赤, 捂住自己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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