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虐文后社恐病弱受只想睡觉 第166章

很显然,他又过敏了。

简安眠难受地皱了皱眉,艰难地睁大一双浮肿的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纯黑的大床上。

记忆的最后一刻,还停留在他将果汁朝快递大伯送出去的那一瞬间,结果大伯忽然用乙-*-醚把他迷晕了,然后他就失去了意识。

所以他现在这是乙-*-醚过敏了。

不对,那个人不是快递大伯,那是……

“嫂嫂,你醒了。”一道熟悉的温柔男声从门前传来。

简安眠僵硬地抬起头,对上了宴执宾镜片后一双眼尾上挑的桃花眼。

果然,是主角攻的变态堂弟。

简安眠突然好想哀嚎,为什么绑架的剧情会出现得这么早?!

二伯一家作为主角攻事业上最大的反派boss,直到全书快结束了,才下线的。

在小说后期,二伯一家和主角攻在商业上斗得你死我活,变态堂弟狗急跳墙,在主角受某次下课放学的路上,绑架了主角受,将主角受囚禁了起来。

那个时候,主角受已经被白月光等一众人虐得体无完肤,身心都遭到了重创,而变态堂弟的绑架,可谓是给了脆弱不堪的主角受致命一击。

主角受后面死那么快,变态堂弟能占99%的责任。

小说结尾,主角受被绑架了,主角攻才马后炮地意识到主角受对自己有那么重要,一鼓作气打败二伯一家,救出主角受,正准备摒弃过去的一切龃龉,和主角受重新开始。

可惜主角受被变态堂弟虐得太惨,本就病弱的身体已经破碎得不堪一击,整个人就只剩最后一口气了,几乎在救出来后没多久,就病死在了主角攻怀里。

无语的是,主角受死了之后,主角攻才明白了一切真相,这才知道,一直以来自己都误会了主角受,然后主角攻就疯了,先把所有曾经欺负过主角受的人搞死了,然后自己也跟着去了。

简安眠虽然不太清楚大结局的具体时间点,但绝对没这么早,也就放松了警惕。

此时的简安眠无比后悔自己的自大,他以为自己知道原著剧情,就能寝食无忧,但他也不想一想,现在还他妈有主线这种东西吗?这玩意儿不是早800年前就跑偏到银河系以外去了吗?

他居然还傻了吧唧地觉得,变态堂弟不可能跑到他家来找他,除非变态堂弟不要命了。

现在变态堂弟可不就不要命了吗?!

他现在仔细回想男人走之前说的话,“现在正是扳倒宴祖德和宴执宾的关键时刻”,这他妈可不就是快进到了大结局的意思!

可惜他当时完全沉浸在了和男人心意相通的喜悦中,正是智商跌入谷底的时候,完全没脑子思考别的。

简安眠:恋爱脑害死人!qwq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受到现在小说大环境的影响,现在大多数的小说都讲究一个双洁,除了官配,谁都不能对主角攻受有丝毫的玷污。

但是从逻辑上来讲,一个狂热的爱慕主角受的变态绑架了主角受,不可能什么都不做。

于是,作者就给变态堂弟安排了一个很骚的设定,那就是,变态堂弟其实是一个身心双重性无能,不仅硬不起来,对那档子事儿也没兴趣。

就,完美地保障了主角受的洁。

但是……庆幸个鬼啊!

简安眠在心里咆哮。

因为变态堂弟的性癖,是战损啊!!

变态堂弟最爱看美人受伤,但是他从来没有遇到过一个让自己真正心动的病弱美人。

直到主角受的出现……

于是,变态堂弟把主角受囚禁后,就开始了对主角受的各种疯狂虐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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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有强迫症,不允许自己收藏的艺术品有破损,所以倒不会给主角受制造伤口,就故意给主角受吃各种他过敏的食物,让主角受触碰过敏原。

主角受越奄奄一息,变态堂弟越兴奋。

但是变态堂弟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么一个完美符合自己性癖的美人,也担心自己会把主角受给玩死了,所以每当主角受快要不行的时候,他就给主角受吃过敏药,等养好一点,继续给主角受吃过敏原,就这么反反复复地摧残主角受的身体一整个月……

主角受居然能活这么久,都是一个奇迹!

然而现在即将面临摧残的,是他自己……

他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想要活下去了,结果还是逃脱不了死亡的结局吗?

鼻腔控制不住地涌上一阵酸涩,简安眠心脏一揪,豆大的眼泪止不住地砸落下来。

他才刚跟男人心意相通,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和男人说一句“我喜欢你”,他怎么就要死了呢呜呜呜呜呜。

耳畔传来宴执宾兴奋的低喃:

“哭吧,哭吧,嫂嫂哭起来最美了,漂亮得简直让人恨不得用舌头将嫂嫂的全身上下都舔舐一遍,然后一口一口,把嫂嫂的血肉生咽下去,看看嫂嫂的内里是不是也像外表一样,那么让人兴奋和痴迷。”

简安眠瞬间打住:“……”

妈的,老子不哭了!!呵呵呵,还想用老子的眼泪满足你的性癖?去死吧你个死变态!!!

看到简安眠止住了眼泪,宴执宾遗憾地叹了一口气,用戴着塑胶手套的手小心翼翼地捏起简安眠的下巴,黏腻的目光扫视简安眠沾满泪水的潮红的脸,嘴角缓缓勾起一抹笑:

“乙-*-醚过敏吗?”

简安眠艰难地喘息,垂下的眼睫毛控制不住地颤动,咬着牙齿,两只纤细的拳头死死地攥着衣摆,颤抖又坚强地忍受宴执宾的打量。

明明脆弱得好像一碰就碎,却偏要摆出一副坚韧顽强的模样,让人实在忍不住想要一点一点地将他摧毁呢。

宴执宾松开了手,转身将自己带进来的一只皮箱打开了。

“乙-*-醚的剂量不好控制,还容易晕倒,尘螨太脏了,这两个就算了,”宴执宾问道,“除了乙-*-醚和尘螨,还有什么?”

简安眠不言不语地垂着眼皮,捂着胸口艰难地喘气,脸颊红肿而潮湿,好像一个精致又易碎的瓷娃娃。

宴执宾也不在意简安眠的不回应,自顾自地低喃道:“可惜不知道你有哪些过敏原……不过也没关系,尝试的过程也是很美妙的,正是因为未知,所以每一个结果,都有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他打开皮箱,将里面的瓶瓶罐罐一个个地拿出来,一次摆放在桌子上。

然后拿起了第一个瓶子,转身,微笑着面对简安眠:“那么我们就从第一种开始……一个个地尝试吧。”

简安眠:……妈的,这是把他当成了实验小白鼠吗?还一个个试,死变态!

……

警局里人头攒动。

宴氏的当家主母、华国当今享誉世界的天才少年画家竟然在自家被绑架,自此下落不明。

警局即刻设立办案组,开展调查工作。

别墅门口的监控忠实地记录了简安眠被绑架的全过程。

“宴执宾易容成了快递员的样子,借由快递签收的借口,诱使简安眠打开了门,然后用乙-*-醚迷晕了简安眠,随后用蛇皮袋将简安眠伪装成了快递的样子,通过快递车带出了别墅……”警察快速讲述着绑架经过。

宴执陌血红的眼珠从屏幕里倒地不起的少年身上艰难地挪开,痛苦地闭上眼睛:“现在掌握的线索有哪些?”

宴执陌的嗓音冷冽得如同寒冬腊月,整个人都弥漫着一股灭顶的压抑和阴暗,让人只是站在他的身边,就忍不住想打哆嗦。

警察倒吸一口气,快速回答:

“我们立刻追查了原快递员和那辆快递车,发现原快递员被绑在快递仓库,身份证明和衣服都被抢走了,而快递车在离开别墅后,紧接着停在了一个快递站里,在快递站,宴执宾将简安眠单独带出了快递车,重新换了一身着装,然后从后门离开,上了新的货车,货车经过了一处没有监控的地方,然后失去了踪迹。

“初步判断宴执宾在监控消失的地方,再次换乘了货车,做了全新的妆容,但是那段时间,进出那块区域的货车一共有上百辆,之后分别向十几个不同的方向行驶,每一个方向又将进行上百次的货物交换……

“目前我们的线索就断在了此处,想要通过嫌疑人的行动踪迹找到目的地的方法暂时失败,我们需要更多的行动轨迹,再或者,寻找和目的地有关的线索,直接锁定目的地,比如,宴执宾及其亲属好友名下是否有不为人知的房产,除了宴执宾,还有没有其他人参与此次绑架,他们有可能将被害人藏在哪里……”

此时的宴执陌,已经被漫无边自责和悔恨淹没了。

他反复质问自己,当时小朋友要和他一起去上班的时候,他为什么不同意?如果他带走了他的小朋友,他的小朋友是不是就不会被绑?

最让他痛苦不堪的,是他根本不敢想象,宴执宾会对他家小朋友做些什么。

他的眠眠,他的宝贝是那么娇气,身子弱得要命,恨不得一阵风就能刮跑了。

那可是他放在心尖尖儿上细细呵护宠爱的小宝贝,平时捧在掌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他好生养了一整年,才好不容易将病殃殃的小朋友养回一点血色。

这一遭,不知道又会被蹉跎成什么样,他家小朋友的身体,怎么受得住?!

“好的,谢谢,”宴执陌喉结干涩地滚动,狠狠咽下喉口浓烈的血腥味,“麻烦带我去一趟看守所,我想和宴祖德见一面。”

……

简安眠刚才被宴执宾喂了一口桃子汁。

他的身上已经起了丘疹,那些红色的小疙瘩密密麻麻地布在他白皙的皮肤上,仿佛有无数的小虫子在啃食他的血肉,噬骨般的刺痛和瘙痒。

他还止不住地咳嗽、哮喘,好像有一只无形的大手攥住了他的胸肺,让他喘不过气,他必须把嘴巴张大,急促地呼吸,好像快要溺死一般,喉咙里发出沙哑撕裂的低喘。

他的眼睛也好痒,生理眼泪根本控制不住地往外流,他好想用手挠,可是男人说过,不能用手挠眼睛,很脏,而且男人一定会生气的。

“……”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宴先生。

他好委屈,他这一年被男人养得太好,实在是养娇了,男人什么时候让他受过这种苦?

如果是宴先生,肯定不会让他碰过敏原。

那个男人看到他的过敏原,简直比他自己还要紧张,抱在怀里细细呵护着还不够,得把他含进温暖的嘴里、捧在柔软的心里,还得在他脚下铺上细腻的地毯,生怕他磕着碰着。

别说让他触碰过敏原,他平时连一丝风都没吹过,真正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分明就是养了一个宝贝。

宴先生怎么还不来救他,呜呜呜呜呜呜呜。

简安眠模糊的视线,看到宴执宾兴奋至极地盯着他,整个人都激动地疯狂颤抖,脸庞涨得跟他过敏一样红,那一副斯文败类模样的金丝眼镜都震动得歪斜在了脸上。

简安眠顿时心头一阵怒火中烧。

他好生气!那个变态看见他哭,明显被戳中了性癖,一脸欲望得到巨大满足的模样,得亏他阳痿,要不然他都得原地激动地打上一炮了。

heitui€€€€heitui€€€€heitui!!!

简安眠一边痛苦地掉眼泪,一边紧紧握住怀里的陨石项链,仿佛这样做,就能减轻一点痛苦似的。

这是男人送给他的定情信物,是他身上唯一和男人相关的东西了。

当时他还抱着早晚要死的念头,置男人一颗炽热的真心于不顾,在男人送他项链那么浪漫的时刻,还傻了吧唧地说将来要把项链还回去。

他还想着,这条项链如此贵,男人应该把他送给自己真正爱的人,而不是他,一个早晚要死的他。

现在回想起来,因为他的怯懦和退缩,他和男人真的错过太多时光。

而男人,早在一开始,就已经将他的真心从胸膛里完完全全地剖了出来,放置在他触手能及的地方。

他只需要轻轻松松地一伸手,便能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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