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的童养媳,婚书上的女孩手印一般认为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并增加劳动力,而女儿迟早要嫁人还要赔一份嫁妆,生养女儿宛如帮别人家养媳妇,嫁女儿时还要忍受一次亲人别离之苦,所以富裕家庭把女儿送人家当童养媳的大有人在。
因此许多人家一生出女儿,即便有能力抚养,也会寻找适合人家送出去,或交换,买卖,指腹为婚,为小孩预做婚嫁规划等。
同时嫁娶或买进来的女孩多半做为儿子的妻子看待,就是所谓童养媳,而自己生下的女儿,也多半会嫁娶买卖或送给别人家做童养媳。
由于古代亦有一夫一妻多妾制的习俗(就连皇帝也只能娶一个老婆也就是皇后)。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妻则不可再娶。如果男方将童养媳纳为妾氏,男方成人后可再行娶妻。为此童养媳成为古代社会有富裕人家的一种生活常态之一。
再有就是一些贫困家庭无力抚养儿女,就把女儿卖与富家子弟或家境较好的家庭作童养媳,而家境一般的家庭为了节省儿子娶妻的费用,于儿子年幼时买一个女孩回家来当儿子的妻子,这样男家多了一个帮助劳动的成员,而女家则减轻经济负担,一举两得。也有些家庭为了让女儿得到较好的生活环境,就把女儿给较富裕的人家收养作童养媳。
亦有少数是男家较为贫穷,为了攀附而为年幼儿子娶富贵人家的年幼女儿为妻。
有些家境一般的家庭还会互相交换女儿作童养媳,有些女孩在婴儿时已经被卖到婆家,吃家婆的奶长大,称为“婆养媳”。
亦有一些被收养的女孩为了报答养父母养育之恩而自愿当童养媳。还有一种是本身没有儿子,希望藉收养童养媳,为自己带来儿子,继后香灯,称为“等郎妹”。
这些童养媳一般都会比男方大年纪,可以照顾未婚夫。
虽然童养媳婚姻不特定必然是买卖婚姻的结果,但即便正常婚娶,依然可能会有严重婆媳关系问题。但也有一些童养媳婚姻,是以属于买卖婚姻而成立,她们地位一般较低,常要从事大量的家务劳动,有些会被婆家虐待,形同奴婢。
但有一些较为幸运的会有比在亲生父母家中好的生活,有些还有机会接受教育,虽然她们的待遇通常不如公婆的亲生子女(例如课余时要做较多的劳动、受到较为严苛的管教等),但在亲生父母家中,可能完全没有机会读书,并过着贫困艰苦的生活。也有许多被婆家视如己出的,在婆家过着不错的生活。
可是这样的人家少见啊,太少见了!
到长大后,童养媳就会和丈夫圆房,仪式从简。如未婚夫于圆婚前就去世,或未婚夫不愿意和童养媳圆房,婆家可能会容许童养媳改嫁,或送回娘家,有些则会正式收为养女,视为女儿看待。
更有些婆家会把童养媳卖作奴婢或娼妓,或强迫童养媳改嫁他人。
这样的事情,温润怎么可能同意?他都恨不得抄起棍子打死她们!
“我是温秀才,秀才功名有二十亩地免税,我还是秀才里的廪生,加五十亩地,所以名义上,我有七十亩地免除赋税!”温润淡然的道:“老王家一共二十亩地种了粮食,我男人走的时候,可是托付给了张大爷家,一年给二百斤粮食就可以,二百斤粮食,还养活不了我们家一个小妹妹?我打算在这里再买五十亩地,一共七十亩地的赋税,难道还养活不了一个小丫头?童养媳?真是笑话!何况我是见过马里长的人,马里长可是跟我说了,你们跟我们家没关系了。”
马里长可不是那长舌的汉子,这些都是杨大婶跟他嘀咕的,但是温润没说,他怕这帮女人八卦起来,什么都敢说,闹起来,什么都敢骂出口。
就听刚才那话的意思吧!
温润要不是脾气好,早就气的动手啦。
这样的长舌泼妇,就是欠打!
“什么没关系了?我可是他们的伯娘,就算是分了家,分了宗,分了族那又如何?血浓于水!”这二伯娘可是个泼妇,这会儿叉着腰,一张血盆大口叽里呱啦的说起来没完:“我可是为了她好,一个没爹没娘的女孩子,不趁着小时候赶紧找个婆家,还等什么呢?在家养着白吃饭啊?”
这是这个时代的人固有的观念,在农家人看来,女孩子就是不如男孩子,毕竟重男轻女么,男孩子可以传宗接代,可以下地干活,甚至是读书科举,改换门庭。
女孩子能干什么呢?除了帮忙做家务,就是嫁人了。
第21章 五不娶
好一点的会针线,绣花什么的做出来东西,卖给布庄好贴补家用,不好一点的跟着下地种田,当男孩子一样用,等到长大了,换一些彩礼,嫁出去就是了。
农家的女孩子都是如此,所以农家的女孩子很少长得漂亮的,也很少柔美,因为她们根本美不起来,手上在很小的时候就会变得皮糙肉厚,哪怕是当绣娘,也只是一双手好一些,其他的就免谈啦!
小门小户的人家要是有漂亮女孩子,就会十分珍惜的养起来,将来可以攀高枝啊!
而豪门大户的小姐们,那就更要好好的养好,这可是联姻的重要道具。
但他们这里就是个乡下地方,王玫还是个没爹没娘的女孩子,都没人教养的,二伯娘有一句话说的很对,像是这样的女孩子,长大了也很难嫁人。
因为世人有五不娶。
有一句话说得好“家有贤妻,胜过良田万倾”,由此可见,如果能够娶到一位贤惠的妻子,那真的是三生有幸了。
因为妻子在婚姻和家庭中都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与小妾还不一样,加上古代想离婚可不容易,如果选择的妻子不如人意,那么对于父母、自己以及孩子而言,那简直就是地狱,每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五不娶,是源于先秦时期对于嫁娶的限制,与七出,三不出同为古代婚姻法的蓝本。
最早见于西汉末戴德的《大戴礼记€€本命》。
五不娶为逆家子不娶、乱家子不娶、世有刑人不娶、世有恶疾不娶、丧妇长子不娶等。
男婚女嫁,是天经地义人之常情,在老百姓眼中,婚姻有“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的重要性,所以,自古以来,人们特别重视“择偶”、也就是慎重挑选自己的人生伴侣,不是说随便娶一个回家就完事,古人择偶有“五不娶”的讲究,也就是说有五种女人、不能娶回家。
首先第一种不能娶的,是“丧妇长女”,也就是家中母亲去世比较早的长女(长女,就是大女儿)。
古人说“养子不教父之过,养女不教母之过”,过去的女孩子,主要是由母亲教导,怎样做妻子,怎样当妈妈,都是由母亲言传身教,如果母亲很早过世,长女就要承担起母亲的责任,但是她又没有学习的榜样,一切都只能靠自己的坚强,所以性格必定就很刚强。
古人娶妻有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娶一个温婉的贤妻良母,所以,古人认为从小没有母亲教戒、性格刚烈的女孩子,不适合做妻子。这种思想在今天看来很不公平,但在过去却造成了很多女子的不幸。
古人娶妻“五不娶”,第一就是丧妇长女不娶。
第二是“世有恶疾不娶”。所谓世有恶疾,主要是指两个方面,一是指遗传疾病,二是指不良嗜好,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基因不好,所以不能娶;
第三种“世有刑人不娶”,也就是说她的父辈祖辈有人犯罪的不能娶回家,按照过去的说法就是要“家世清白”,娶妻得娶清白人家的女子,家世不能有污点,古代名声很重要,起码嫁人之前很重要;
第四种,乱家之女不娶,也就是说女孩子的父母如果作风不太好,比如母亲水性杨花父亲嫖赌逍遥,这种家庭的女孩子,恐怕也很难成为贤妻良母;
最后第五种,逆家之女不娶,什么是逆家之女呢?这里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指父母不孝,俗称逆子,父母不孝女儿自然也看在眼里学在心里,将来娶回家也有可能不孝顺父母;还有一种就是本身比较叛逆的女子,个性很强我行我素,不服从管教,这种女孩子也不可娶。
那么从过去“五不娶”的习俗可以看出,古人的婚姻观念,主要还是深受女子必须“三从四德”的陋习影响,顺从、贤惠,是娶妻择偶的基本要求,很不幸的是,王玫就属于“五不娶”之一,她没有亲娘!
而且以族谱上的记载来看,老王家这一代,就她一个女孩子。
除却二伯那一支,她就是老王家这一支的长女……还没个娘!
这样的女孩子,日后的确是很难找到婆家,除非给丰厚的嫁妆。
可能会有人家要,但是那样的话,孩子嫁过去,估计也是吃苦的……温润一想到这里,就觉得生气:“什么吃白饭?你这妇人毫不讲理,我自己的妹妹自己养活,用不着旁人瞎操心,以后我家王玫出嫁,十里红妆,羡煞旁人!”
结果他说的太文雅了,对方根本没听懂。
倒是张大娘,听了这话笑了,一看对方没听懂,还特意解释了一下:“这是说将来王玫出嫁,嫁妆给的丰厚。”
一直跟着来的那个什么冯家的,终于开了口:“能给多少?”
“起码我妹子必须大红花轿抬出门,而不是就这么走人。”温润知道这个时候,他不能不表态,他就是要让自家妹子金贵起来:“到时候,车马牛羊,金银珠宝,一个都不能少。”
按照这个时代的女人们的生活方式,给她们一个丰富的嫁妆,是她们为数不多的可以挺直腰杆子的东西。
那女人眼睛一亮!
“不过那也要我妹子及笄之后,我给她相看人家,而不是给人去当什么童养媳,真以为我温秀才是纸糊的吗?”温润口风一转:“你们这次来闹事,我会找村长和里长说一说,再不济,我还知道衙门口朝哪边开。”
到底是个秀才,说话是有一定的分量的!
二伯娘也被他这“大手笔”给镇住了。
不过这个时候,二伯娘朝跟来的那个红衣服的妇人使了个眼色。
那个妇人一甩手里的红色手帕:“我说温秀才啊……?”
“你是谁?”温润厌恶的看了她一眼,这个女人的形象,真的像是一个长舌妇。
“我ьEǐЬEī是媒婆,是县城里头的孙媒婆!”孙媒婆自报家门:“我是来给你家王玫提亲的,别看是童养媳,冯家肯定当自家姑娘一样的看待。”
“你不用说了。”温润抬手制止了她的话:“孙大嫂,我知道您是媒婆,做的就是保媒拉纤的活儿,但是我王家的女孩子,不给人当什么童养媳,也不给人做小,只当正室,只嫁人,不待年。”
第22章 收了钱啊!
温润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孙媒婆还能说什么?
眼看着这事儿就“黄”了,二伯娘受不住了:“不行!必须要带王玫走。”
“笑话!”温润也不再保持笑容了:“我看谁敢强抢我家妹子!”
真当他好脾气啊?
身后的两个弟弟,已经一人一把菜刀,护在了妹子身边。
王玫吓得眼泪汪汪,她虽然小,但是也知道童养媳是什么意思。
二伯娘在三个孩子的记忆里,就是个老巫婆,坏女人!
跟她走?别做梦了!
“我是她伯娘,我说了算!”二伯娘已经放弃了好说好商量的准备,打算来硬的了。
“你算什么东西?”温润还生气的,他板着脸站在那里,一身的青衣直缀看着就那么正气凛然:“我们家的兵役都牵连不到你们家,还想做我们王家的主?做梦去吧!你们要是敢进入大门一步,咱们就去县衙大堂上,论议论公道!”
“大志家的,你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冯家的不干了:“当初可是说好了,二十两银子,这女娃子要给我家小叔子做童养媳的,现在你收了钱,不给人可不行!不给人就得还钱。”
冯家的也不是白来的,她可是看好王玫这个小女娃子。
先不说这温秀才对这小女娃子的维护,就这小女娃子的样子,她也喜欢啊。
因为温润来了之后,将孩子养的很好,不仅在吃食上精心,连带着卫生都打理的不错。
现在是立秋了不假,但是天气还挺热的,只一早一晚凉快一些。
如今的王玫,再也不是一个黄毛丫头的样子了,起码一头柔软的头发,被束成了两个小包包,在脑袋的两边,耳朵上的位置,细碎的花布条成为发带,被温润系了个蝴蝶结。
小姑娘干干净净的站在那里,合身的小衣服小裤子,小鞋子,手上也白白嫩嫩的很干净。
没有农家某些邋遢的孩子样儿,反倒是干净又健康的样子,加上这孩子长得也算是可爱,大眼睛双眼皮的,谁看了不喜欢啊?
何况他们家花了钱的!
“你胡说什么,那不是你给的谢媒钱么?”二伯娘立刻就否认了:“再说了,钱都花了,要也没有。”
当她乐意来这里啊?
还不是她儿子,又去赌场输了二十两,什么样的人家,能架得住这么输钱啊?
前几天,她儿子在赌场赢了十两银子,从此之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结果前天就输了十两,昨天更狠,输了二十两,赌场的人来要债,说看在是老主顾的份上,不要利钱了,只要本金,二十两给了,就完事了。
现在家里头就剩下不到三十两银子了,她不来琢磨钱,怎么办?
王大志在城里跟着商队出门跑商去了,一趟下来,倒是能赚个几两银子,可也架不住儿子这么花啊。
自打儿子染上了赌,好么,家里的存款,跟三九天的风雪遇到了三伏天的太阳一样,消耗的那叫一个快。
“原来是收了钱,想卖了我妹子,做梦!”温润顿时大怒:“诸位父老乡亲,她不是我们王家的人,也无权谈论我妹子的婚事,要想强行带人走,除非我死了!”
“温秀才这话严重了。”这个时候,张大爷来了,他一来就听到了温润的话,一直都笑呵呵的村长,脸也板了起来:“在我们莲花坳放肆的人,可没几个!大志家的,你怎么来了?当初走的时候不是说,死也不会回来看一眼的吗?你们家坑了王€€那孩子,还不够吗?还想怎么样?真当这天底下的道理,都是你们家的么?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当我们这里是什么地方?当莲花坳是什么地方?当这朝廷法度,衙门都是摆设吗?”
张大爷到底是当了村长的,哪怕是个普通的小小的莲花坳,也是个管事的,跟着马里长,也见过一些世面,再说他儿子也在县城那里,加上温润可是个秀才,教导孩子们,以后孩子们也有个手艺啥的,比在土里头刨食儿强。
王大志一家子早在二十年前就离开莲花坳了,他们家搬走说实话,跟背叛莲花坳也没什么区别。
甚至他们的新家,都没告诉嫁出去的三个女儿……他们早就断了联系。
莲花坳不大,十几户人家,上百号人,也只有二十几个孩子,都是温润的学生,温润呢,对孩子们也好,虽然只上半天课,但是孩子们认真读书,起码现在看来,摆脱了文盲的帽子,不再是“睁眼瞎”了,他们全坳的人都护着他!
“张老哥,我、我就是来跟他们说一声,你看看王玫,这么小没人教导,以后可怎么找婆家?我也是为了他们好。”二伯娘可不敢跟张大爷叫号,毕竟这是村长,万一真的跑去找了里长,事儿就不好说了。
当初他们的家,也是马里长跟张大爷给做主分的,相当的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