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下,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场面沸腾;所有离国士兵或挥舞着手中的兵器, 或三五成群的撞在一起,这是北境今年秋收的第一仗, 大获全胜!
活捉了七名匈奴人,其余全部歼灭, 无一人逃跑。
北境已经很多年没有打过这样的大胜仗了!
城墙上的一众人来到了城下,林挽月看着满地的尸体沉默良久,吩咐道:“将匈奴的尸体和死亡的战马全部烧掉,阵亡的将士按照惯例办,伤亡总数呈报给我。”
“是!将军。”
“另外……将这些百姓妥善安葬, 派人去沿途调查, 看看究竟是哪里的百姓,有没有亲眷尚在, 家属的抚恤……每人一金, 从我的食邑里出……”
“将军,那这几个匈奴人怎么处置?”
没等林挽月开口,张三宝却先跳出来:“当然是在城内支个台子, 当众活剐了!”
蒙倪大连忙拦住张三宝:“三胖子别胡闹, 现在没有你说话的份儿!”
“这几个人先给我关起来, 记住,任何人不许和他们说一句话,打骂都不可以,要单独关, 不许让他们之间有一点沟通,而且每天只准他们喝水,不许给吃的,记住了?”
“是!”亲兵领命去了。
项经义夫妇听到林飞星对这些罹难百姓的安置,满意的点了点头。
在心中愈发的对谦逊厚道的林飞星称赞了起来。
众人反身回城,在将进城门之时,李娴突然叫住了林飞星:“林将军可否借一步说话?”
林挽月驻足,其他人见状和林飞星打了个招呼继续向城内走;林挽月反身来到李娴身边,二人对望。
直到人群彻底走远,林挽月才缓缓开口,问道:“不知公主有何指教?”
李娴仰着头,眼神复杂的看着林飞星,沉吟良久不答反问道:“你就不知道疼?”
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将林挽月问住,林挽月眨了眨眼回道:“公主在说什么?”
看着这样的林飞星,李娴为之气结,适才她从城墙上下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地上有由血滴稀疏连成的线,仔细一看发现血滴正是从林飞星的右手拇指上滴下来的。
李娴仔细一看发现林飞星的手上并没有戴扳指,那三石弓是何等的力道?肉体凡胎的怎么能经受的住?
这人,硬生生的靠着血肉之躯拉开了三石弓,割破了手指,鲜血滴了一路还浑然不觉。
“给我看看你的右手!”
“哦!”
林挽月后知后觉的伸出的右手,低头一看,一道极深的口子横亘在拇指上,此时还在汩汩的出着血;只不过适才是林挽月第一次指挥如此大规模的战斗,高度集中之下,居然没有感觉到痛来!
此刻,林挽月看着自己手上的口子,痛感一下子便涌了出来。
“哎。”李娴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拿出一方绢帕,握着林飞星受伤的右手,意欲包扎。
“万万使不得,飞星自己来便是!”
“莫要逞强了,伤在手指上,你自己如何包扎。”
说话间,李娴已经轻轻的擦拭掉了伤口周边的鲜血,开始包扎。
李娴将林飞星的手握在手中,入手的是无比粗糙的触感,纵观李娴十八年的记忆,还从来没有摸过这样粗糙的手。
林飞星手指下面的几个肉丘,早就变成了几块高高隆起微微有些发黄的硬茧,五个手指上,以及虎口处也尽是粗糙的茧。
射箭勾弦的拇指上茧最厚,像一只小蚕般卧在那里,清晰可见。
如今这小蚕形状的硬茧,被生生的从中间切开,也多亏了这层突起的茧起到了“扳指”的作用,不然这手指恐怕要伤的更深!
林挽月两颊滚烫,偷偷打量正低着头专心为自己包扎的李娴。
李娴的双手犹如丝般柔软,林挽月觉得她手指拂过的地方,就像缎带划过一般,细腻,舒适。
林挽月紧张到绷直了身体,就连呼吸都变的小心翼翼。
林挽月感觉,此时此刻李娴托着的仿佛不是自己那布满老茧的手,而是她疯狂跳动的炙热的心脏。
每一下肌肤上的触碰,都仿佛是拂在了林挽月的心上。
痒痒的,无比骚动,她想要逃,又渴望再多些。
“好了,回到府上让丫鬟再帮你处理一下,上些金疮药好的会快一些。”
李娴抬起头,对上了林飞星的眼。
林挽月怎么也没想到李娴会突然抬头,自己的思绪和情感全都写在眼中还来不及掩饰,便被人家瞧了去。
“多谢公主!”
林挽月用极快的速度抽回了手,转身,飞也似地离开了,什么礼节都顾不上了。
李娴却站在原地看着林飞星逃走的背影,勾了勾嘴角。
适才林飞星的眼神,李娴见过;每当她和李忠独处的时候,李忠经常会用那样的眼神注视她。
相对于李忠的大胆和炙热,林飞星的眼神里夹渣了几分其他的东西,李娴尚且没有品味清楚,那最后一抹慌乱的神情她却是看的清楚。
怎么,堂堂北境最年轻的将军,也会有怕的吗?
明明知道本宫已经许了旁人,竟也会起非分之想吗?
思来想去,李娴却恍然发现自己对林飞星竟是出奇的包容!
适才,林飞星那样的眼神,其实已经算得上是冒犯了;可是,当她看着林飞星逃走的背影,却发现自己的心里并没有厌恶的感觉。
明明,这人是有隐疾的呢?难道也会起非分的念头吗?
李娴的心情有些复杂。
翌日
林挽月刚刚睡醒,就有下人通报说:有人送来一个锦盒。
林挽月洗漱完毕,命虎子将锦盒呈上。
“谁送来的?”
“来人没说,但是留了话,说:‘老爷您一看便知’。”
“哦!”林挽月点了点头。
打开锦盒,映入眼帘的是两样物件。
一个精致的瓷瓶,以及一环扳指。
看到这两样东西,林挽月的心头一跳,她将锦盒放在小桌上,先拿出了里面的扳指。
将扳指拿在手中仔细翻看,见扳指上没有血线,知是鹿角做的。
因为右手被缠了绷带,便将扳指往左手拇指上一套,扳指有点大了。
林挽月将扳指捏在手里,心头又是一阵荡漾。
因为常年拉弓的缘故,右手拇指上面长了一层厚茧,所以她的右手拇指要比左手稍微粗一些,这个鹿角扳指应该是正好合适的。
林挽月恍然想起昨日李娴似乎是用手指夹了一下自己的拇指,心中又是一阵翻涌:公主真是好精细的心思……
林挽月爱不释手的将扳指把在手中,最后干脆将扳指暂时戴在了左手拇指上不舍得摘下来。
复又伸手拿过了那个精致的瓷瓶,打开红色的瓶塞,将瓶口放在鼻息处一嗅,浓浓的草药味之中带着淡淡的幽香。
“余闲。”
“是,老爷~”
“麻烦你帮我重新上一下药吧。”
“是,老爷。”
冰凉的药膏浸入拇指上的伤口,有些刺痛,更多的是冰凉和舒适,林挽月满足的眯了眯眼,心中暗自感慨:还是京城的药好用。
而这瓶药膏余闲却是认识的,它名唤“冰肌玉骨膏”,虽然不是最名贵的外伤药膏,但是因其中有一味草药非常难得,所以每年的产量很少,而且这药膏虽然有愈合伤口的作用,但最主要的功效就像它的名字一样,能消除疤痕……
余闲看了看林飞星这双粗糙不堪的手,心中不住的疑惑:殿下给林飞星这瓶药膏,是不是有点浪费了……
当天下午,林挽月忙完了军务从军营中回来,便一头扎进了秀阁探望小白水去了。
自从有了这个女儿,林挽月发现小孩子真是一天一个样子,变化快的惊人。
林挽月将小白水抱在怀里举高高,整个房间里立刻充满了欢声笑语。
桂妈行色匆匆的打前院往秀阁走,路上正巧碰到余闲。
“桂妈~您脚步这般急切,往哪儿去啊?”
“哎哟,闲丫头,出事了,我要去禀报老爷!”
“出什么事儿了?老爷这会子正在秀阁里面逗小姐呢,难得忙里偷闲的,不然您先和我说说?”
“哎……也对,你给我出出主意。”
“这不是说话的地儿~,桂妈您跟我来。”
说话间,余闲将桂妈引到了一处僻静之所,问道:“您说说吧,出什么大事了!”
“哎,昨儿送菜的就没来,我想着许是因为打仗了,府中的菜蔬鱼肉也尚足两日的量,就没在意;可是今儿,送菜的还没来!眼看着存菜坚持不了多久了,没办法我便去账房现支了株币到菜市场去买菜;可是到了之后那些菜农肉贩,一听说是往林府送,立刻翻脸不卖!我问缘由,他们说话还阴阳怪气的,我从东头走到西头,什么都没买到不说还碰了一鼻子的灰!闲丫头你说说,你说说这是不是出事了?”
“一群白眼狼!桂妈还不知道呢吧?老爷昨儿那一仗,杀了一些被匈奴人抓走的百姓,没想到不过一晚上的功夫就传开了!”
“哎哟哟,还有这事儿呢,我昨儿在府中住下了,没听说;这可怎么办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厨房的菜不够了,就算勉强做了今晚的饭,明天早上府中这么多口子人,吃什么啊!”
“桂妈您先别慌,要我说,这事儿你直接禀报老爷有些不妥,你应该先报告给管家,才是正理,而且由管家想办法或者报告老爷,您也少担一些不是?”
“哎!还是你说的对,我这就去找管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