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余梦洲失眠了。
法尔刻诚恳请求的声音,就像被人按了重播键,无休止地在他耳边回荡。他的脑海中,甚至开始衍生幻象的细节。
——待到所有事端都尘埃落定,他和魔马群回到原先的世界,自己要买下一座农庄,或者干脆更夸张,直接包下一片山头,再请人建个养马场。他只需要开垦一小片菜地,就可以自给自足……
喔,还可以搞个露天电影院!一大块幕布,那么多经典的电影,他最喜欢的泰坦尼克号、指环王……都可以一部部地安利给法尔刻他们,动画和影视剧也能和它们一起看,譬如武林外传、老友记……哈哈,它们能看懂人类喜剧的笑点吗?
包括吃穿方面的改善——不知道它们能不能变成人,要是能变成人就最好了。这样的话,养马场就可以作为大本营的家园,自己则带着它们去见识一下更美的风景,阳光、金色沙滩、清澈海水,那些云雾中的高山,高山上苍翠欲滴的松林……
余梦洲翻了个身,他的头发有些长了,拖在柔软的枕头上,摩擦出沙沙的声响。
他没有睡床,自从了解恣乐教派的信徒都以什么为日常活动之后,他实在不愿去想,这座行宫的床上曾经都睡过多少人,遂拉了软毯和垫子,与魔马们一同睡在地毯上。
要答应法尔刻吗?不,先想想看,答应之后会产生哪些坏处?
嗯,第一,人间和地狱的生活有很大差别,魔马吞噬血肉,未必适应得了。
第二,要是它们没办法变成人,那就需要花费很大的功夫遮掩魔马的行踪。这么多匹大家伙,稍微露个一头半尾,被人拍到可就完蛋了,农庄会成为网红打卡点不说,官方肯定会派人来调查;要是它们可以变成人,那就必须解决身份登记的问题。
不过,只要有足够的资金和时间,上完户口,再慢慢补办身份证,倒算不上什么特别的难题,再不济,不是还有幻术、魔法之类的?这么一说,好像第二点也无所谓了……
第三……想了又想,暂时还举不出第三个坏处,这个就先搁置。
那好处呢?
余梦洲思来想去,答应法尔刻的好处只有一个,就是他的生活会变得很快乐,马群也会很快乐。
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就是开心……这个信条将余梦洲变成了无忧无虑的乐天派。因为他考上的大学不算很好,头一年的时候,被同系一个家境富足很多的男生顶掉了贫困补助的名额,他也无处去说。那些最困苦的日子,余梦洲一分一厘地数着村子里为他寄来的生活费,纯净水不要钱,他可以买九块九半斤的泡菜,在宿舍就馒头吃上一个星期。
无论物质如何贫瘠,精神却是富足的,他毕竟走出了那个狭小的天地,认识了不同的人,每天都可以去图书馆随意借阅不要钱的知识。这样的生活,已经比他见过的许多人要快乐太多了。
因此,余梦洲坚信一个道理,现在的生活总比过去好,未来的生活总比现在好,只要开心,人活在这世上就不算亏。
所以,他究竟在犹豫什么呢?按照自己平时的想法,他当时就该答应了啊……
翻来覆去,心中思绪万千,就是睡不着,余梦洲索性坐起来,四下看了看,很好,魔马们还在睡觉,于是他默不作声地掀开毯子,脚下的地板温热宜人,余梦洲便赤着脚,静悄悄地一个人走了出去。
在他身后,卧在地上的法尔刻无声睁开眼睛,犹如群山中缓缓亮起的两颗赤红星辰。
掀开帷幕,余梦洲惊讶地发现,魔域虽然没有太阳,夜晚倒是能看到月光。
此地的月光,亦与人间不同,人间的月亮光辉清亮,便如澄澈的溪水;这里的月光亮则亮矣,却像浓稠的水银,太厚太苍白地覆盖着大地。
余梦洲忽然看到,还有一匹魔马没有睡着,在外面守夜。
“辉天使?”他轻声问,“你没休息啊。”
辉天使转过身,它金色的鬃毛在月光下燃烧,皮毛殷红滚烫,如同流淌着火炎。
它看着余梦洲,声音低沉肃穆:“你也没有。”
余梦洲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心里有事,睡不着,就想着出来走走。”
辉天使顿了一下,在宫室的阴影中,它瞥见两点猩红的光,正在黑暗中亮起。
“你有心事,”辉天使说,“我能帮上什么忙吗?”
余梦洲考虑了一下,最后还是说:“你知道,法尔刻对我说……”
身后传来被窥探的感觉,余梦洲止住话头,转身观望,没发现什么端倪,又对辉天使笑了笑,说:“法尔刻跟我说,它想带着你们,跟我一起回人间。”
辉天使诧异地抖了抖耳朵,但语气还是很庄重:“是吗。”
“是啊,”余梦洲点点头,“它说,直到我到寿终正寝的那天,它才会带着你们回这里来。我刚才就在想这件事。”
辉天使谨慎地问:“那么,你思考的结果是什么?”
“我不知道。”余梦洲脱口而出,“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很纠结,刚好你在这里,我就来问问你的意见,如果是你的话,你想跟我去人间吗,去那个对你们来说完全不熟悉的世界?”
辉天使沉默了好一会。
“很多年以前,我释放过一对情侣。”魔马忽然轻轻地道,“其中一个,是叛逃出恣乐教派的魅魔,另一个,是试图挑战安格拉的反抗军成员,这是个秘密,我从没对任何魔物提起过,哪怕是首领也没有。”
余梦洲惊讶地张开嘴巴,想了想,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你知道,当时的我们就是疯狂的代名词。按理来说,马群憎恨安格拉,理应对他的反抗军网开一面,然而当时咒钉对我们的影响,安格拉的操纵力量,都比现在大百倍不止,即便清楚敌人的敌人是朋友这个道理,我们仍然无法控制自己……杀戮,唯有杀戮,能够给我们带来一丝微不可察的平静。”
“扫荡战场的时候,因为我会飞翔,所以我在一个偏僻的,只有我能发现的角落里,看到了那对情侣。反抗军身受重伤,活不久了,而魅魔看到我——真奇怪,她居然没有害怕地逃跑,而是整个扑在了叛军的身上,用身体充作一面盾牌,妄想着对抗我。”
辉天使宁静地咀嚼着花叶:“魅魔背叛了她的教派,反抗军也活不长久了,可那一瞬间,她爆发出的意志力,实在令我感到惊讶和困惑,我从没见过……见过那样的事,居然有魔物,可以为了不相干的同类牺牲自己。为什么呢,留给她的没有利益好处,只可能是死亡。”
“也许是太疑惑了,我观察了他们一会,鬼使神差地没有动手,便转身回去了。”魔马深思熟虑地盯着地面,“后来,我独自琢磨了很久,我在想,那种陌生的情感,是不是就叫作‘爱’?”
辉天使抬头,看向余梦洲:“我知道,这个念头或许很愚蠢,可是,尽管恐惧会使人走投无路,做困兽之搏,然而爱却能让人鼓起勇气,敢于面对比自己强大一千倍、一万倍的敌人。这是否可以说明,爱比威吓的力量更大?”
余梦洲情不自禁地说:“不啊!这一点都不蠢,我觉得你想得很对!”
辉天使高兴地甩了甩尾巴:“所以,我想,凭着爱的缘故,我们也会跟你一起离开的,只因它强大如斯,足以征服一切障碍与隔阂。”
余梦洲怔住了,他呆了片刻,结结巴巴地说:“呃,等等,你刚才是说,爱吗?”
辉天使人性化地点头:“爱也分很多种,对不对?我对于它的划分,恐怕不如你们人类来得细致,但我明白,肉欲的爱、友谊的爱、家人的爱……抑或掺杂着其中两者、其中三者的爱,都是存在的。它是一个很复杂的概念,远比恨更加复杂。”
余梦洲深深呼吸,踌躇地问:“那你觉得,你们对我的爱,是什么样的……情感?”
辉天使柔和地低语:“这个,我真的不知道。我们这一生中能够爱的人或事,实在是太少了,因此,找不出第二个参照的样本,来告诉你答案。即使是在马群内部,我们也只是血脉相连的同胞,咒钉将魔马强行联合成一个整体,以至我们分不清对彼此是恨更多,还是爱更多,这与你完全不同。”
余梦洲心头百感交集:“这么说,你们都愿意跟着我一起离开。”
“没错,”辉天使回答,“决定权只在于你。总之,我们当初的承诺不会改变,一定会帮你找到回家的路。”
余梦洲茫然地想了半天,他本来是用一个非常接地气的动作蹲坐在椅子上的,这时候,他毅然站起,沉吟道:“我给你修蹄子吧。”
辉天使吃了一惊:“这么突然?”
“每次有想不明白的事,我就干活放空大脑,做着做着,总能想到办法。反正现在也睡不着,你等着,我去拿工具箱。”
余梦洲一路小跑回宫殿,那些支楞着耳朵偷听的魔马急忙两眼一闭,瘫倒装死。
“来,”余梦洲搬了工具箱出来,“正好,月亮这么大,我先看看你的蹄子是什么毛病。”
天降大馅饼!要是挨个排队,只怕那些窝里斗的一把好手们能把它挤出前十名去,现在获得了临时插队的特权,辉天使心里美滋滋的,立刻摆好了姿势。
余梦洲又从宫室里掏出一盏明亮的小灯,放在旁边照着。戴好手套,穿上围裙,他掰着辉天使的蹄子,仔仔细细的看了一下。
“你的蹄子……”不看不知道,一看真的吓一跳。素日里,余梦洲只看见辉天使的四蹄都覆盖着厚重粗笨的腿甲,就像某种残酷版本的重物训练,使它不如其它魔马的腿部那样显得轻巧,此刻仔细一瞧,辉天使的四个蹄缘上方,类似于人类踝骨的位置,居然有鹰翅大小的羽翼横生!
难怪它会叫这个名字,只是,透过青铜的覆盖板甲,余梦洲完全可以肯定,禁锢在其中的羽翼,早已扭曲变形,被凝固成了一个畸形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