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带走的东西并不多,工作间的一些设备已经用不着了,昨天就打包好送到Ray那里了,拜托他帮忙出一下。只是有四件无论如何得运走的乐器,我期望至少可以带一件上机,另三件也不要被暴力对待,烦烦忧忧了一阵,已经是晚上九点,接下来只需静静度过最后十二个小时就可以了。
睡得很早,却感觉自己只睡了不到两小时,天亮的过程漫长得令人辗转反复,不到七点半我就起来了,将房东的钥匙留在茶几上,背上塞林格的那把白色贝斯,拖着半人高的乐器箱,轻轻带上门。站在门外时还老觉得可以再推开门,走进去,像第一次来时一样,发现浴室里的浴缸,为就要明朗起来的未来欢欣鼓舞。
车子停在机场外,司机大哥帮着卸行李,知道我听不见以后,好像遇见的每个陌生人都对我很温柔。在机场遇见一些接机粉丝,手里高举的横幅上写着JUST,我绕过粉丝群时有人朝我看过来,大概是看我背着乐器包,以为也是个艺人吧。
不过JUST……我恍然想起来,是艺天新出道的偶像团体,季诗还给他们送过咖啡,我第一首卖出去的歌,也是被他们唱红的。
不由得回头多看了那些粉丝一眼,放在从前,我可能会嫉妒吧,嫉妒别人如此幸运,然而现在只剩下羡慕,已经嫉妒不来了。
办托运排队时身后老有个人一直盯着我看,后来终于忍不住拍了我的肩膀,我回头,那男生就指着我的贝斯包,说好东西啊!
也是个玩摇滚的?然而除了礼貌的笑一下,我也不知该接什么话。
没过一会儿他又拍了我,我只得又回头,看他表情似乎有些不高兴,也许拍我之前喊过我,觉得我故意没理他?我指了指自己的耳朵,表示我听不见,又想起塞林格让我别学手语,就还是跟他说了:“不好意思,我耳朵听不见。”
男生露出吃惊又不解的表情,大概是不解我既然听不见为什么还会带着吉他。
才没过两分钟他第三次拍了我,把手机递我跟前,上面写着:——这把贝斯是真货吗?
我不懂他什么意思。
他指了指贝斯包的侧面,我扭头一看,才见包上竟然绣了个英文的“Salinger”。
也是蛮意外的,拿回来后我没怎么仔细看过贝斯包,只知道贝斯上有塞林格的激光名,却不知道原来连包也是定制的。
那个年轻人张大嘴一字一顿地说:“LOTUS的贝斯手啊!”仿佛我是从外太空来的……
我不想引人注意,就说不是,这是仿品。
他明显不信,后来就一直跟着我,过安检时得打开贝斯包,他探头看见里面的白色贝司,立刻激动地用手机写给我:——哥们,你这个绝对是真货吧!你怎么得来的啊?我没听说他有拍卖贝斯啊!
我还没说话,他已经对着安检人员指手画脚起来,虽然听不见在说什么,但我猜八成已经把这是塞林格的贝斯这件事嚷嚷得人尽皆知了,因为排队的人不少都惊讶地看过来,当然也有人蛮不屑,大概觉得他在瞎吹吧。
我盯着这人笑嘻嘻人畜无害的脸,心想确实挺像个吹牛皮的……
——
候机的时候他也殷勤地坐我旁边,也不知还有什么必要一直跟着我,不过有这么一个人陪着挺好的,虽然冒失了一点,但是古道热肠,他自己玩手机,偶尔还会写一两句话和我搭讪,像是怕我无聊。在手机上介绍自己叫成墙,目前正在招乐手组自己的乐队,也难怪会对塞林格的贝斯感兴趣。我只好礼尚往来地报了自己的大名,他和我唠嗑了一阵,最后还是向我亮出了他的司马昭之心:
——呵呵,哥们,你这个贝斯是不是要转手卖啊,你能先考虑考虑我吗?
“不好意思,这个是非卖品。”我说。
他上下打量我,似乎不明白:“可为什么啊?你也喜欢LOTUS?可你不是……”
他看着我的耳朵,我知道他在想什么:“没聋的时候我就喜欢LOTUS了。”这话说得还故意带了点儿优越感,就差把“我,铁粉”三个字写脑门上给他看了。
他才露出有点抱歉的表情,拍了拍我的肩。
我也有点纳闷:“你怎么就这么肯定这把贝斯是真货?”
他乐呵呵地在手机上写:——他以前来我们学校给音乐系做讲演时带的就是这把贝斯,我那时坐礼堂第一排,认得的啊,这把贝斯反正我没看他在别的场合用过,要是有人仿造,也不会仿造这把。你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啊?
“哦,”我只好编了个理由,“我耳朵没聋的时候参加一个贝斯比赛,他送我的。”
“哇,那你……”他看着我摇摇头,嘴型说着,“太可惜了。”
后来就自个儿玩手机了,玩了一会儿在手机上问我,你喝咖啡吗,我去买,你帮我看着点儿行李。
我谢了他,这人就笑着跑远了,买回两杯热可可递给我,又边喝热可可边看手机,也不知道刷到了什么,忽然很兴奋地靠过来把手机亮给我看,我没听见他在说什么,但是看清了他手机上的图片。
那是微博上某个娱乐八卦号的爆料,上面是两张拍得比较远的照片,微博里赫然写着:塞林格顾桑妮纽约同行,这是真要复合了吗?
这才不到两小时工夫,塞林格顾桑妮的名字已经携手登上了热搜榜。
成墙叽叽喳喳说着什么,表情非常丰富,一会儿兴奋,一会儿摇头,一会儿又露出“哥们,你怎么看的”表情看着我。
我喝了口热可可,说:“当然是祝福他们了。”
成墙又低头瞅着手机,他可能心中也有很多想法,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塞林格的那些恋情和绯闻,可是不去看那些沸沸扬扬的评论,只看照片上并肩而行,彼此微笑的两人,他好像也认同了我,点了点头,说了五个字。
“对,是该祝福。”
所以祝你幸福啊,林赛哥,这里有两个人对你的祝福,真心的。
——
候机时机场的电视屏幕上在放几天前CBC跨年晚会,这一次有了字幕。LOTUS压轴表演结束后,主持人让天团成员对现场和电视机前的观众说一句祝福语。
想哥说祝大家新的一年身体健康,事业有成。
阿岚说祝大家新年发大财,拿钱拿到手软!
季诗说希望单身狗们都能早日告别单身!
石头哥说都说得差不多了,那我就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都能圆梦吧。
话筒递给最右的塞林格,主持人开玩笑地说你要说吗,还是不说了吧。正准备接过麦克风的塞林格都被搞得愣了一下。
主持人才大笑着说开玩笑开玩笑的,又将话筒递了过去,塞林格看了主持人一眼,确定对方这次没有要再开玩笑了,便颔首对着话筒,看着正前方的机位,说:
“祝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心想事成,有情人终成眷属。”
下一个画面,全场观众都在鼓掌,我也不知道观众席的反应是剪辑的效果,还是人们真的都在为他第一次祝福语能说得比其他四人还长而纷纷用掌声鼓励他。
机场里也有人在回顾跨年晚会,在听见塞林格的那句祝福后,大概很多人都跟着恍然过来,原来那句祝福就是今天微博热搜的伏笔啊。
——
航班不出意外又推迟了,成墙非拉我去逛店,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自来熟,而我一个耳朵听不见的人,竟然很受用这份热情。
路过自动扶梯时我又看到了航站楼一楼那台立式钢琴。不知道为什么还放在那里,其实早已无人问津,不管它曾带来多少惊喜,如今人们不稀罕了就是不稀罕了。
成墙逛商店时我也无事可做,就想不如去陪陪这个老朋友。钢琴上方已经有了一层浅浅的灰,想到第一次看见它时,它还是那样的光亮。
上次来的时候塞林格说它已经没有音准了,可是如今我也不会再介意这些了。
放下贝斯包,在钢琴前坐下,也都没什么人注意到我,人们或行色匆匆,或埋首手机。
从这个位置回头,还能看见二楼的扶栏,我还记着那个方位,塞林格曾经站在那里听我弹琴,因为知道他在注视,我那时弹得多么意气风发。
我又弹了那首万有引力,钢琴或许走了音,但在我脑海里它依然是曾经冰山消融的样子,似乎整个机场都还停留在明亮的夏季。
弹完Gravity又接着弹了Bonfire,仿佛手机上还在不断地发来歌名,而我只要享受地弹下去就好了。岁月就是这般静好,给我一台钢琴,一个看着我的塞林格,一切厄运都不在话下。
这里有你的天台,有我的东京塔,有你的1729,有我的RHB,有灵魂骚动,也有量子纠缠……我愿意变成一段旋律,就这样被你铭记。
还有那天在阳台上一起写的那首烟火,当我什么都听不见时,似乎一切只能被你的低音牵着走,但听得见的时候未尝不是如此,我爱着你的低音,LOTUS的每一首歌曲,每一场演出里,我就是那个无时无刻不在寻找贝斯的人,它已经是作用在我身上至死不变的公理。
可惜这首歌的bridge和副歌,我到底还是不知道它们长什么样,虽然可以从歌词,从塞林格弹贝斯的动作中去猜,或者干脆按我脑中的构想来弹,可是……算了吧,再弹下去它就变成两首歌了。
手指离开琴键,刚有些遗憾不舍,就有另一人来到我身边,右手接着我的旋律按了下去。
他挡住了右侧的光,我抬起头,被身边横空出现的人攥住了心脏!
他将一顶黑色的碳纤维头盔放在钢琴上,然后那只手也加入了弹奏,双手行云流水地演奏着这首歌,在一台走音的钢琴上。
我无法不去注意他弹了哪些音,88个琴键在他手中起起落落,左手是贝斯,右手是吉他,贝斯是夜空,吉他是烟火,那520朵烟花,也许在现实中是扭曲走调的,但在我脑海里却全都回来了。
敲下最后一个音符,仿佛能看见轻颤的贝斯弦稳稳地停在他的掌心下,像最后一点烟火的痕迹泯然于辽阔夜空。
“是你脑子里的旋律吗?”
他低头看着我,我一眼就认出他在问什么。
想说其实不是,并不完全是……可是又有那么多旋律几乎都重合了!这样非凡的体验,就像巨浪在席卷,就算它再发生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我也会第一百次,第一千次,第一万次地被他征服。
他穿着黑色的带帽夹克,额头还有汗珠,在他身后,四周人群早已围了一圈又一圈,连二楼都挤满了举着手机围观的人,证明他来了已经很久了。
我难以自控地站起来:“林赛哥——”
他摇头打断我,拿回钢琴上的黑色头盔,说:“准备好了吗?”
都不知道他要我准备什么,但不管是什么,我都准备好了。
——
从人群中离开时,人们就像趋光的微藻朝他涌来,潮水般热烈的场面让人难以招架,我却太能理解,他是巨星,巨大发亮的恒星,如果我也在那其中,我也会疯了一样涌向他。
手持单反的狗仔也在人群中冒了头,塞林格就在那一秒加快了脚步。冲出骚动的人群,记者和狗仔仍穷追不舍,我跟在塞林格身后,跟着他奔下自动扶梯,人们惊异的脸不停在眼前汇集又分开,狗仔的长枪炮筒挡在前方对准他,下一秒就被他抱着头盔的手臂狠狠撞开!
所有动作都完成在奔跑间,半分都没有停下,被他拉着跑,也忍不住想要发足狂奔,不想拖慢他的脚步,我生平头一次,觉得自己仿佛跑在田径赛场上,不能容许自己输掉这试炼!
机场外的路边停着那辆黑色的杜卡迪,还有更多的狗仔记者,他上了车,将黑色的头盔丢给我。
谁都没有载过的杜卡迪1199的后座,和它的主人险些上钢钉的后背,就这样敞开给了我。
我好像只犹豫了一秒,就脑子发热地坐了上去!
车子还来不及发动,已经被狗仔围得像蚂蚁群中的骨头,机车一直在咆哮震动,却无法摆脱前后的围堵。
我搂在塞林格腰上的手忽然被他拉住往前一拽,手心猝不及防环住了他的胸口,在轻薄的黑色毛衣下,隐约能触到狗牌吊坠的轮廓。
杜卡迪就在这一刻嘶吼着突出了重围,最后一个挡在前方的记者,也被塞林格毫不犹豫地推开了。
——
杜卡迪甩下所有人,恢复了如风的姿态,载着我们一路风驰电掣,经过我刚退租的公寓,经过塞林格家的高级公寓楼,经过我曾经居住的地下室,经过艺天的大楼,经过星光穹顶的体育场,在这座追梦的城市里暴走狂奔。
“林赛哥,我们去哪儿——”
大声地问他,当然得不到答复,即使他回答了,我也根本不可能听见。
但这好像给了我一股子勇气,在他背后用尽力气喊道:“能一直跑到没油的时候吗——”
塞林格俯身全神贯注驾驶着机车,这样的姿势听说有个行内词叫“骑士趴”,在我眼里沉默得一点涟漪都无的动作,我知道那其实是伴随着震耳欲聋的排气声浪的。
不敢去想一旦杜卡迪停下来,我要如何面对他,好的坏的,幻想幻灭,希望绝望……还不如就这样一直跑下去,忘记过去,不想明天。
在每一个我以为可能停下的地方,杜卡迪都没有停下,前方是笔直的路它就勇往直前,前方有红灯,它就掉转向绿灯的方向。我忐忑的心也跟着安定下来。
不知何时四周的高楼大厦都看不见了,远方出现黝黑的山影,穿过黛色的丘陵,一片金色的汪洋涌来。
黄金色的麦田一望无际。
车子最后还是没能跨越这片麦田,它渐渐慢了下来,终于尴尬地停在了路中央。
塞林格摘了头盔,回头看着我,说:“没油了。”
真的一直跑到没油了啊……
我们都下了车摘了头盔,谁也没有说话,但我总觉得这个时候该我说什么了:“林赛哥,你看了我给……”
塞林格拿走我手里的头盔放回机车上,把手机塞我手里,说了句什么。
手机上写着:——看了,你不用说话,现在轮到我说。
我只好目不转睛盯着手机,但屏幕上一直没有跳出下一句,我抬头看他,他就走过来。
从来没有哪一刻他站在我面前,让我像现在这样亚历山大,我心想这是一个拥抱的前奏吗……是吗……不是吗……还是想多了吗……
然后那真的就是一个拥抱。
心脏明明在我胸腔里,但好像是被他控制的,像捏在他手心,跳得毫无章法。我知道他在说话,隔着衣物能感到说话时才会有的胸膛的起伏,他说话的气息还带着一丝大卫杜夫的清冽。看不到手机,也无法去想他在说什么能说这么久,此刻我满脑子都被一个念头占据着:都第二次了,我该礼尚往来地抱回去吗?
可是看不到他说的话,该用怎样的信念去回应这个拥抱?作为粉丝,作为朋友,还是作为爱慕者?一边怕自己想太多,一边还是情不自禁抬起手,他却松开了手,我忙低头看手机。
——你的信我都看了。但我看不懂。你说你崇拜我,感激我,但是我们在东京街头LIVE,在冲绳散步,这样的事你不需要崇拜也不需要感激。除非你还有别的意思。
——你是觉得这些事很美好吗?
当然美好,才会让人一想起来就情难自禁,为它们写信,为它们写歌,甚至为它们写墓志铭。
——我也觉得很美好。我觉得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很美好。但是我没有信心,我以为的那种美好,是不是你认为的那种美好。
——迟南,我是直男,我知道你也是,我好像不应该喜欢你,你也不可能喜欢上我,这很矛盾,但世界上本来就充满各种美好的矛盾,就算它是个丑陋的矛盾我也不想管了。如果这种喜欢只停留在我以往喜欢某个人的水平上,我打算就让它过去,对着你像对着一个朋友,永不说破,等以后老了,再把你写进回忆录里,那时候我再为它写歌,但后来……只写在回忆录里显然不够了,刻在墓碑上都不够了。
“……林赛哥,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塞林格说,——跨年那天你问我,是不是喜欢一个人就会直接和他说,我说不一定,有把握的我才会说,应该再加上一句,如果我胜券在握,就不但要说,还要做。
……
阿岚说塞林格是污王,那一定是因为他没有和塞林格接过吻……
嘴唇压住嘴唇的动作他做起来,有种陨石落在冰原上的刺激,还有不需要张嘴,不需要挑逗,不需要任何技巧,却能那么准确地压在最柔软位置的本领,像在琴弦上一个力道十足的击勾,那声音就是一团火,不带一点污秽,纯净而热烈。
他向后退开,看着我:“到你了。”
我不知道自己花了多长时间才让视线在他身上重新聚焦,他背后的麦田太亮太美,看得我都恍惚了。
对我来说,早就分不清“塞林格”和“摇滚”哪一样在我心里更重要,我喜欢的是摇滚吗?只是因为塞林格是摇滚天团的灵魂,所以才喜欢上他?还是我喜欢的其实是塞林格,只是因为他刚好是摇滚天团的灵魂人物,所以才喜欢上摇滚?已经没有办法把这两者摘开了,就像分开天空和蓝色。
那些憋在肚子里的感受终于可以都说出来,虽然是用最语无伦次的表达,也令人感激。我说我不是一开始就盘算好要偷偷喜欢他,刚开始真的只是崇拜和感激,后来也不知怎么了,可能真的魔障了,可能因为塞林格这个名字就是有让身边的人都为它入魔的魅力,长这么大我没喜欢过同性,一个没有,半个都没有,我自我催眠那肯定只是我的错觉,崇拜一个人到某种程度,有点疯魔了。
每当我对你有超越粉丝对偶像的想法时,我就不去想它,我就在它周围打转,绕圈,既不敢靠近,又没法真的离开。
你有过那么多女朋友,你笔直得我毫无胜算,你不希望和助理之间发生什么,我还是毫无胜算,随便哪边我都是死路一条。
但到头来还是没办法,大概我已经病入膏肓,只要塞林格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喜欢上不是他的人。
就算你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你留在我记忆里的样子,也够我用余生喜欢下去了。
有没有说清楚?听不见自己的声音,很难理清自己的思路,可能连话都说不清,一会儿塞林格,一会儿他,一会儿林赛哥,一会儿你……我自己都混乱得不行!
塞林格看着我,说了什么,手机上跳出一句:——说得有点长,但也不错。
我才发现在这条之前,在他对我说“到你了”时,后面明明还跟着一句“你只需要说接受还是不接受。”
结果我像发表毕业论文般说了这么多不得要领的话:“对不起,我这通告白真的太差劲了……”
——是有点差劲,如果对象是你学姐,你这个告白就不及格了。
我盯着手机,实在无地自容,可当手机上又出现一句,“但对象是我,你可以拿一亿分了”,因为这句话,心情又能立马从地狱到天堂,觉得自己很傻气,又愿意变得这么傻气。
——这感觉很棒吧?塞林格说,——喜欢一个人,以为根本没有可能,没想到原来他也喜欢你。
何止是棒,其实到这一秒我都有些害怕:“这该不会是在拍节目吧,待会儿就有人扛着摄像机从麦田里跑出来?说老实话我真挺怕的……”
“我也怕。”
夕阳下他蹙着眉头,这三个字与我而言,俨然是比一万句担保都更管用的定心针:“林赛哥你都不知道我现在有多……多难以置信,我现在就想跑个马拉松,蹦个极什么的,但是……”虽然全身的细胞都想向全世界叫嚣,却还有一丝残存的理智拽着我,“但是毕竟我……你知道我这辈子最骄傲的事,就是能到你的身边,成为你的灵感,可是我现在已经做不到了,我不是以前那个可以和你一起写歌的人了。”
——迟南,你还记得有一回打赌,你输给我吗?
当然记得,欠你的我不可能忘记。
——我知道你担心失聪后对我来说你的存在就没有价值了,你可能是没有办法为我写歌,做我的参考,但你是我的灵感,我还没那么low,需要灵感为我做什么,灵感就该像拉玛努金,兰斯洛特,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存在就可以了。即使你走了,我想到你,还是会找到灵感,只是可能会找得非常费力。本来不想说这些,听起来像在绑票你,可是既然你还欠我的,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他说:——我让你留下来。
我看着手机上满满的字,根本走不出去了。其实你让我留下我就会留下,可是你这样让我留下,我要是还有半分的犹豫和自卑,我都不配喜欢你:“好,林赛哥,就算以后——”
——没有就算,只有以后。塞林格说:——听着迟南,我找桑妮帮忙联系了纽约大学的专家,他们有非常成熟的全植入式人工耳蜗,桑妮的一个朋友去年做了手术,现在依然可以在舞台上工作,原本不想现在告诉你,但既然你有顾虑,我就告诉你,但是不管有没有这个人工耳蜗,不管人工耳蜗的植入会不会成功,都不会改变我对你的看法,你也不该改变对自己的看法,就算你听不见了,你的才华也不会丢下你,它总会再出现在某个地方,总会再给我灵感。
我拼命点头,恨自己语言功底不过关,又没法掏出心来给他看,如果我是个三岁小孩,我可能会坐下来嚎啕,上帝你不可以对我这么好……
“所以我现在应该做什么?”
“对我吗?”塞林格说,“什么都可以。”
——
我永远记得这一天,天空是万里无云的蓝,我终于站在我歌中所写的那个麦田守望者的面前,不但可以与他谈理想,还能与他说爱情,这里没有人群,没有网络信号,远离尘嚣,我们像两个从肉身中脱壳的灵魂,在金色的麦田中拥抱,亲吻,感受活在这个世界上,拥有灵魂另一半的美好。
它像是我旅程的终点,又像是下一段旅程的起点。我丢失的一切都被弥补了,我不会再有更美的梦要圆了,有的只有要和这个人一直走下去的长路和风景。
来到这个世界,亲吻一双眼睫,谢谢你,与我对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