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知己(31)

易琳琅死了,在加拿大的家中饮弹自尽。死前留下一封遗书,向喜爱自己的人道歉,同时痛诉连日来遭到的无法承受的网络暴力。

“我自始至终没有参与诬蔑林骁飞,制作‘调色盘’的不是我,‘人肉’林骁飞的也不是我,杀害郑奇五人的更不是我!”

“为什么我就成了最该下地狱的那一个?”

“你们敢说,五年前辱骂林骁飞的没有你们自己?你们骂死了林骁飞,如今又把我推向死亡。我如你们所愿,今天我的死,是拜你们这些键盘侠所赐!”

易琳琅的死将这场“抄袭”风波推向最后的高丨潮。部分真心喜欢了他多年的粉丝痛哭不已,有的吃瓜路人暂时闭上了嘴,有的则继续嘲讽谩骂,斥责他是个懦夫,到死都不肯向林骁飞道歉,到死都在推卸责任。

——向你的粉丝道什么歉?你他妈最对不起的难道不是林骁飞吗?

——不愧是靠营销上位的‘大神’,死前还要秀一把存在感,博一博粉丝的同情。脑残粉的眼泪好赚呵!

——易狗,你欠林骁飞一个道歉。你丫的别是假死吧?

“我丨操,我得缓缓。”张贸站在座位边,擦了擦额角的汗。刚才他本来是坐着的,看到手机上弹出的即时新闻时,突然跳了起来,直到看完整条新闻,仍觉得这事太突然了。

易琳琅就这么死了?死于铺天盖地的谩骂,死于成千上万句“去死吧人渣”。

死于一场网络暴力。

“五年前,当他默许他的团队造谣林骁飞,默许他的粉丝对林骁飞施以网络暴力时,一定想不到,将来这把刀会突然转向,插向他自己的胸膛。”花崇看完加拿大警方发布的通报,轻叹一口气,“这就是黑客的最终目的——以网络暴力杀死易琳琅。”

“易琳琅简直虚伪又懦弱。”因为去了一趟林骁飞的家,目睹过门外被泼漆的痕迹,看到过林母饱经风霜的脸,徐戡对易琳琅全无好感,得知他死了,分毫不惋惜,只感到那句老话终于应验了——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针对易琳琅的网络暴力,规模远远大于五年前的那一场。”柳至秦说:“一个人被连续诅咒怒骂了那么多天,确实难以承受。”

“我只觉得活该。”徐戡哼了一声,“易琳琅出身好,高高在上,林骁飞对他来说就是蝼蚁,踩死就踩死了。可是凭什么?谁不是人生父母养?林骁飞就活该被他踩进烂泥?”

花崇摇头,轻声道:“但网络暴力,不管什么时候,不管针对谁,都是不可取的。”

“那也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曲值加入讨论,“我觉得这次暴力得好,不然你想,易琳琅要怎样才能得到惩罚?他在遗书里不是仍在狡辩吗?说‘抄袭’事件是他的团队策划的,他没有参与,‘人肉’他更是没有参与,人也不是他杀的。他会得到什么惩罚?加拿大的法律治不治得了他?说不定沉寂个一两年,他又出来捞钱了。退一万步说,他再也不能靠写作赚钱,但他家境富有啊,富二代一个,就算不写书又怎样?他的家底够他一辈子挥金如土。”

柳至秦哪边都不站,显得有些冷漠,“只能说,希望这次的事能给那些打歪脑筋的营销团队、个人敲一敲警钟。网络就算仍是一块无法之地,法仍然不责众,但人在未来某时某刻,必会为曾经做过的事、说过的话付出代价。”

张贸听着大家的话,只言未发,默默地看着媒体的报道。

易家的佣人们说,易琳琅这几日精神已经不正常了,把自己关在家里,不敢踏出房门一步,连家中的花园都不敢去,老是说外面有人要杀他,又说家里有人监视着他。

“外面怎么样我不知道,但家里全是在易家服务了多年的人,怎么会监视他呢?”老管家说:“少爷压力太大了,时常盯着摄像头,说里面有人。”

网上骂声阵阵,网友们在管家的话里抠出了重点——“少爷”、“精神病”,纷纷嘲讽道:“大少爷原来是个精神病啊?那咱们是不是立功了?毕竟精神病犯法不判刑呢,你要是不被咱们逼得自杀,谁能惩罚你啊?还说谁盯着你,这不废话吗,全天下的人都盯着你呐,我们就是想看看,你丫什么时候去死!”

“感觉倒挺灵敏,可惜以前你怎么没发现,我一直盯着你呢?”男人夹着一根烟,半眯着眼自言自语。

他大概是唯一一个目击易琳琅自杀的人。这几日,他很少睡觉,坐在电脑前一看就是大半天。

显示屏上,是不停哭喊、用头撞墙、呆坐发抖、狂躁嘶吼的易琳琅。他本想开个直播账号,让大家一起观赏。考虑片刻,却放弃了。因为前几天脱身时,他险些被一个“白帽”给抓住,若不是早已做足了准备,“肉机”网络庞大,他已经被锁定。

不能再次冒险,只好独自欣赏。

易琳琅的精神状态每一日都在恶化。被点燃的网民就像AI,启动之后无需操控,即能自发组织攻击,还能自主升级。他看得大笑,在易琳琅痛哭咆哮时,乐得鼓掌叫好。

看啊,摧毁一个人是多么容易。

今天早些时候,易琳琅像木头一般坐在墙角,一动不动,和死了没差。男人本想去补个觉,却见易琳琅突然站了起来,狂奔向另一间房,打开电脑,双眼血红地盯着屏幕。

男人操纵着电脑自带的摄像头,将他的表情看得一清二楚。

他的痛苦与恐惧带给男人无上的愉悦。

他打开一个文档,开始在键盘上敲击。

男人一看,轻挑起眉。

原来是遗书。

终于承受不住了吗?

终于想用死亡来结束这一切了吗?

男人暂时没看遗书的内容,只是饶有兴致地盯着易琳琅的脸。这张脸上的表情太生动了,远比他以“大神”作者的身份写出来的小说生动。

那种活灵活现的狰狞简直令人着迷。

大约一小时之后,遗书写成。易琳琅枯坐许久,眼中渐渐酝酿起仇恨与不忿。

“你有什么资格不忿?”男人自言自语道:“你也配?”

易琳琅站起身来,突然再次嚎啕大哭。

男人不再看他,粗略扫了一遍遗书内容,脸色阴沉下去,“死到临头,还要给自己操丨人设。说一句‘对不起’就这么难?”

片刻,男人自嘲地笑了笑,“算了,你这样的人渣,不配给骁飞哥道歉。”

易琳琅的哭声引来一众佣人,他嘶吼着将佣人们骂走,一步步走向别墅顶楼,拿出一把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

一声突兀的枪响,给一切画上休止符。

“不错啊,死得干脆。”男人看着在地上漫开的血,看着惊慌失措赶来的佣人,听着由远及近的警笛,眸光闪烁。

网上的声讨热潮随着易琳琅的死而渐渐平息,但发生在现实里的连环凶杀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楚皎爆出自己受到操控,各种事实也证明,这一连串的案子背后的确有一个“操盘手”。

但没有人能发现他的踪迹。

命案现场周围的摄像头被入侵过,但痕迹无法追踪;楚皎的通讯记录被修改过,但同样无法追踪。那人给楚皎作案提供了大量帮助,却从头到尾隐藏在黑暗里。

楚皎被押往首都,重案组已经无需为此案负责。是否要追查幕后的黑手、怎么追查,已是公安部的事。

但花崇和柳至秦没有闲下来。

“我想再去泽城一趟。”花崇拿着徐戡送来的草稿,翻到的正是有异样笔迹的一页,“上次我们肯定遗漏了什么。那个帖子里说傅大成的侄儿和林骁飞关系非常好,这说不定是个突破口。”

“陈婆婆没有提到这个人,是已经忘了,还是刻意隐瞒?”柳至秦蹙眉思考。

“我猜应该是忘了,毕竟对方似乎没有在化工厂家属区生活太久,当时又只是一个小孩子。”花崇说:“而且派出所民警也没有提到他,他们没有必要隐瞒。”

柳至秦点头,“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花崇看了看时间,已是下午,“要不现在就走?到那边时是晚上,睡一觉明天一早就去林家。”

“是要住一宿吗?”

“不住也行,那就明天当天去当天回。”

柳至秦想了想,“还是今天走吧,都挤到一天太匆忙了。这次不像上次,不用赶时间。”

花崇笑,“是啊,这次不像上次,上次住安排好的招待所,这次住宿得自己掏钱。”

柳至秦一愣,“那我们去住酒店?”

“豪华一点的?”

“你定,我都行。”

说走就走,半小时以后,两人已经被堵在出城的路上。

开车的是花崇,柳至秦坐在副驾上翻弄林骁飞的草稿。纸已经泛黄了,看得出有不少年头,字迹工整清秀,仿佛一看就觉得,这字一定是林骁飞写的。另一种字迹则要难看许多,只有两处,难怪以前没有注意到。不过这两处字迹虽然难看,内容却都与《永夜闪耀处》相关,不可能是谁随意涂鸦画上去的,一定是谁在与林骁飞讨论剧情时写下来的。

“会是傅大成的侄子吗?”柳至秦道。

明明是半截话,花崇却听明白了,“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如果如帖子里所说,林骁飞很照顾傅大成的侄子,而这个侄子又与林骁飞一起讨论过《永夜闪耀处》,那么五年前,《永夜》被造谣,他知不知道?如果他知道,他会有什么反应?”

“难说。”柳至秦道:“毕竟对于他来说,在化工厂家属区的那段日子,是童年少年时的往事。他的反应和林骁飞在他心里的位置有关。”

“如果,我是说如果他就是那个黑客。”花崇道:“会不会太年轻了?”

“年轻?不。”柳至秦摇头,“网络安全领域的很多天才,都是不到20岁就锋芒毕露。”

花崇不经意地勾起眉,“那你20岁时呢?”

“我?”柳至秦一顿,“我20岁的时候……”

喜欢上了一个人。

“嗯?”花崇瞄了他一眼。

他笑道:“还是个混子。”

“我不信。”花崇说:“20岁还是混子的话,怎么混进信息战小组?”

柳至秦看向窗外,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对了,《永夜闪耀处》的出版徐戡谈得怎么样了?我听说很多家出版社都在抢。”

“徐戡关系网很宽,对这件事也很上心,肯定会找到一家最合适的。”

“那就好,林骁飞的心愿总算是实现了。”

“但终归是遗憾的。”花崇声线一沉,“人死万事空,只有我们这些旁观者会得到安慰,他什么都不知道了。”

泽城经济比不上洛城,但是夜晚的市中心还是灯火辉煌。因为路上堵了一截,花崇和柳至秦赶到时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中途两人换了座位,柳至秦开车,花崇靠在副驾上订酒店。

说是要订个豪华的,但也不能太铺张浪费,关键是放眼整个泽城,也没有房费在500块钱以上的。花崇看了一圈,问:“我们订两个大床房还是一个标间?”

“标间吧。”柳至秦说。

花崇戳着屏幕,“我也是这个意思。”

订的酒店在市中心,花崇开门一看,就感叹道:“什么时候公费住宿也有这待遇就好了。”

柳至秦笑:“想得美。”

两人都没带什么行李,不用收拾,歇了口气就直奔附近的夜市大排档。

夏天是吃小龙虾的季节,花崇点了三大盘,外加各种烧烤海鲜和卤味,落座后想起乐然,遗憾道:“我还跟乐乐说,完事了让陈队请吃饭,想吃什么随便点。结果还没赶上呢,他和沈队就回去了。”

“没事。”柳至秦往两个玻璃杯里倒花生浆,“他想吃什么,沈队难道还能短了他?”

不提这一茬就罢了,一提花崇突然来了兴趣,“他俩关系不一般啊,亲戚?”

“差不多吧。”柳至秦将杯子推到花崇面前。

“什么叫‘差不多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他们是家属。”

花崇微张着嘴,愣了三秒,懂了,“你是说……他们,是一对?”

“嗯。几年前就在一起了。”

花崇一拍大腿,“我就说!乐乐看沈队那眼神,沈队跟乐乐说话那语气,啧啧啧!”

柳至秦目光有些深,试探着问:“你不觉得奇怪吗?”

“奇什么怪?”花崇剥着毛豆,往嘴里一抛,“我去,小柳哥,你觉得奇怪?”

“我没有。”柳至秦温声说:“我认识沈队很久了,怎么会觉得奇怪。”

“那你还问我?”

“我是担心你觉得奇怪。”

“这有什么?”花崇继续剥毛豆,“喜欢谁是别人的自由。人家沈队乐乐不偷不抢,彼此喜欢而已,又没碍着我们这些旁观者,我们凭什么觉得奇怪?”

这时,油爆小龙虾、蒜香小龙虾、麻辣小龙虾被一起端了上来,花崇一边戴手套一边招呼柳至秦,“来来来,赶紧吃,不够再加。”

大排档的生意越到晚上越好,吃到后面,花崇果然嫌不够,加了两盘才勉强过瘾。

因为第二天有正事,两人谁都没喝酒,也不敢吃到太晚,10点来钟就埋单离开。不过回酒店之前,花崇还打包了两份烤猪蹄。

柳至秦说:“其中一份是给我的吗?”

“是啊。”

“你很喜欢吃猪蹄啊?”

“嗯?”花崇想了想,“一般,看着香,就买来尝尝。”

“我都跟你吃好几回猪蹄了,以前是蹄花汤,现在是烤猪蹄。”

花崇乐了,“还真是。要不这样,回头我买些回去,你来我家里烧?咱们挺久没在家里开伙了。”

“行。”柳至秦按下电梯上行键,微抵着厢门,将花崇让了进去。

花崇斜了他一眼,“绅士小柳哥。”

柳至秦微笑着站在一旁,“为领导服务。”

500块钱的酒店住着果然比几十块钱的招待所舒服,花崇躺上去就睡着了,中途却梦到了牺牲的队友。

半夜,他突然醒来,捂着额头轻轻喘息。

这些年来,重案要案破了一个接一个,但最想找到的谜底却始终在云雾之中。

他坐了一会儿,看向旁边的一张床。

柳至秦正背对着他,睡得很熟。

他看了许久,重新躺下,却再也没能睡着。

天亮,市中心从纸醉金迷中走出来,像个充满活力与朝气的少女。

花崇和柳至秦赶到位于城市边缘地带的化工厂家属区,正好碰见林母买菜回家。

“你们又来了。”她笑道:“进来坐吧。”

连日来,很多媒体涌向这破败的家属区,老人不愿意接受采访,已经许久没有出门。这两天记者们见实在捞不到新闻,再加上派出所一直有人盯着,才成群结队地离开。

“我不清楚五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林母说,“不知道为什么当年那么多人来我家骂我和骁飞,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人来采访我。我只知道我的儿子是个好人,他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别人的事。”

花崇将临时买的水果和牛奶放在桌上,听林母倾述了一会儿,顺水推舟地问:“陈婆婆,您还记得林哥的好友傅大成吗?”

“大成啊?当然记得。骁飞当初去地铁站卖书就是为了给他筹款。”林母说着不住叹气,“可惜啊,他俩命都不好。”

花崇又问:“傅大成是不是有个侄子,有事没事就来找林哥玩?”

林母想了许久,浑浊的双眼微亮,“你是说小欢?”

花崇回头,看了柳至秦一眼,柳至秦从容道:“我们听说林哥喜欢小孩子,小欢经常到您家里来吃饭。”

林母笑了,“是的。那孩子可怜,父亲犯了事,在监狱里服刑,母亲也不管他。大成和媳妇把他接过来一起住,供他上学。但他俩忙,有时一日三餐都在厂子里解决,小欢在家顿顿吃面。骁飞见小欢瘦猴儿一个,就招呼到家里来和我们一起吃饭。”

花崇跟拉家常似的说:“上次怎么没听您提起他?”

“老糊涂了。小欢都被他母亲接走多少年了,我啊,健忘,都快记不得这孩子了。”林母摇摇头,“他母亲不喜欢大成一家,小欢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他叫傅欢还是傅什么欢?”

“我不知道,记不清了,骁飞和大成都叫他小欢。”林母说:“他喜欢看骁飞写的小说,骁飞工作忙,写得慢了,他还经常催骁飞。”

“林哥待他和附近其他小孩不大一样?”花崇问。

“骁飞和他比较合得来。对了,他刚被大成接来住时,骁飞给他买了台电脑,大成还和骁飞吵一架。”

“买电脑?”柳至秦忙问:“怎么想起送小孩子电脑?”

“骁飞说小欢对那个什么很有天赋,如果家里没台电脑,实在是耽误了孩子。”林母想了想,“电脑不是新的,骁飞好像是跟熟人买的,给我说花了几百块钱,我也没管。”

柳至秦说:“林哥是不是说,小欢很有编程天赋?”

“对对对!”林母说:“你一说我就想起来了。小欢还经常给骁飞演示什么自己做的程序,高兴得很。我看不懂,就老听骁飞夸他。”

柳至秦心里有了数。

林母上了年纪,记心不太好,回忆不出更多有关小欢的细节了,花崇打算等会儿去市局请熟人帮忙查档案,便岔开了话题,叮嘱老人家注意身体,又说林骁飞的书很快就会出版。

林母先是一愣,接着欣慰地落了泪,连声感谢,不停说着“好人有好报”。

花崇安抚她一番,正要离开,忽听她道:“我,我想起一件事。”

柳至秦上前,将老人搀住,“什么事?您慢点说。”

“能出版的是不是《永夜闪耀处》?”林母颤声问。

“对。”

“你们今天如果不来,我可能再也想不起这事。”林母自责道:“如果真的忘了,我以后怎么去见骁飞!”

花崇道:“您别急,慢慢说。”

“骁飞当年病重时,写了一封信,说是将来如果有机会,就交给小欢。”林母说得急,“告,告诉他《永夜闪耀处》已经写完,可惜无法出版……”

花崇与柳至秦对视一眼,都明白这一趟来对了!

“你们等等,我去找找那封信。”林母颤颤巍巍地往里屋走,边走边说:“能出版了,能出版了!”

柳至秦唇角浮起一丝苦笑,轻声叹息。

十几分钟后,林母拿着一个牛皮信封出来,“这,这就是骁飞写给小欢的信。我没有看过,也找不到小欢。《永夜闪耀处》能够出版的话,能不能麻烦你们再帮骁飞一个忙?”

“找到小欢吗?”花崇说。

林母含泪点头,“骁飞走之前还惦记着小欢,说不定这篇小说对小欢来说也很重要。我老了,不中用了,不能为他找到小欢。你们……”

“您放心。”花崇接过信封,“我们一定尽力找到小欢,将这封信交给他。”

回到车上,柳至秦手指停在信封的封口处。

那里没有用胶水黏住,五年来却没有人将信拿出来。

“要看吗?”柳至秦问。

“当然得看。”花崇说完补充道:“我们是刑警。”

一封字迹歪扭的信,道出了一段尘封的往事。

收信者叫傅许欢,应当是草稿上那两处丑陋笔迹的主人。

大概是写信之时,林骁飞的状态已经非常糟糕,信写得不长,断断续续的,纸也被揉出褶皱。信的大意是自己患了肺癌,查出来时已是晚期,今生恐怕没有机会再见面,有生之年,一起构想的《永夜闪耀处》也无法出版了……

“不过赶在无力再动笔之前,我已经尽全力完成了它,一个字都没有敷衍。

小欢,谢谢你给我的灵感、建议。毫无疑问,它是我写作十几年以来最好的作品,我为能够写出它感到骄傲、满足。

世事无常,我没想到自己会在这个年纪染病。疾病来得太突然,将我未来的计划全部打乱。

我没有未来了。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些时间,我一定会竭尽所能,让《永夜》出版。因为它不是我一个人的作品,它是我们俩共同完成的。

对不起,小欢,我的日子不多了,不能亲手将《永夜》送给你。

你呢,你还好吗?是不是已经像小时候向我承诺的那样,成为一名厉害的黑客了?

将来你如果看到了这封信,可以向我母亲索要《永夜闪耀处》的所有文本。它属于我,也属于你。如果你有能力让它出版,请在上面附上我们二人的名字。

能认识你,于我来讲,是一件很特别、很高兴的事。

我的小知己,祝你一生快乐、平安。”

看完信,花崇半天说不出话,柳至秦从头到尾再看一遍,轻声道:“他……没有提到被诬陷的事,一个字都没有说。”

“这篇小说给予他的是骄傲与自豪,外界泼的脏水无法让他动摇半分。他连些许自怜自伤自哀都没有。”花崇微扬起脸,低喃道:“林骁飞,原来是这样一个人。”

“我们大概都理解错了。”柳至秦说:“我们都以为他是网络暴力的牺牲品,但他自己,似乎不是这样想的。”

“网络暴力让他遍体鳞伤,他却没有被打倒。他还在坚持写作,坚持治疗,直到癌症夺走了他的生命。”花崇嗓音低沉,“如果他没有患病……”

“那他不可能倒下。”柳至秦捏紧手指,“他会竭尽全力,争取让《永夜闪耀处》出版,捍卫这篇令他骄傲的小说。花队,你还记得那个偷拍的视频里,易琳琅团队一名成员说的话吗?”

“记得。”花崇道:“他们说他这样的人,都很顽强。”

“无耻的风凉话。”柳至秦说:“但实际上,他确实比我们所有人想象的,还要顽强。”

“坦白说,我曾经想过,如果他没有患病,会不会因为承受不住外界的咒骂,选择自杀——就像易琳琅一样。”花崇用力吸了一口气,“我低估了他。”

柳至秦看着前方,“我们低估了一个平凡人,在面对苦难时的胸怀与毅力。”

车里安静了一会儿,花崇说:“还去市局吗?”

“去。”柳至秦发动了汽车。

查一个有名有姓的人不算难事,很快,泽城市局的警察就查到了傅许欢。

“已经去世了?”花崇皱眉,“怎么可能?”

“电子档案上就是这样写的。”警察说。

柳至秦低声道:“他入侵过系统,修改档案对他这种级别的黑客来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

花崇看着照片上稚气未脱的男子,半天没说出一句话。

离开市局,柳至秦问:“我们需要将这个发现汇报上去吗?”

花崇点头,“我给沈队打电话还是你给他打电话。”

“你打吧。你是头儿。”

花崇拿出手机,犹豫几秒,又放了回去。

柳至秦:“嗯?”

“回去再说吧。”花崇说:“我还得跟老陈汇报。”

车停得有些远,两人步伐不快地向前走。

柳至秦说:“之后我们还查吗?”

“你还想查吗?”

“这个人,即便我们查到他,锁定他,可能也奈何不了他。”

花崇说:“的确如此,他给我们留下了线索,但线索并非证据。”

“而且他人在西亚,缉拿他还有外交上的问题。”

“这就是该沈队他们操心的了。我们能做的都已经做了。”

“不过我还是想找到傅许欢,至少把林骁飞的信交给他。让他知道,林骁飞没有被网络暴力击溃,林骁飞不是像易琳琅那样的懦夫。至于其他的……”柳至秦语气微变,“自有沈队他们处理。”

花崇吁了口气,“想要找到他,谈何容易。”

“尽量吧。”柳至秦拉开车门,“他也是个病入膏肓的人,否则不会疯狂地报复。这封信,大概是唯一能救治他的药。”

X国不是故乡,但故乡也早已没了亲人。

从这个意义上讲,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都一样。

傅许欢抹除了易家监控程序的痕迹,将血腥的照片与视频一并删除,关掉电脑,站在一面面漆黑的显示屏前发呆。

每一面显示屏里,都是他模糊的、孤单的、消瘦的身影。

这间屋子很大,是豪宅里最大的一间。他将它当做自己的工作室,置身于冰冷的机器间,轻而易举地赚到巨额财富,有条不紊地执行着复仇计划。

骁飞哥曾经笑着夸奖他——小欢,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孩子,你是个天才。

天才之名,他的确当得起。

他在这里已经住了多年,自始至终只有一个人。

过去,他从不觉得别墅空荡荡,今日却发现,这里冷清得让人吃惊。

他环视着周围,须臾,唇角扯出一记苦笑。

易琳琅自杀之前,他的生活被仇恨填满,即便身在辽阔苍茫的天地,恐怕也不会觉得空旷。但现在,易琳琅死了,支撑他走到现在的仇恨顷刻间消散。

在这个世界上,他爱的唯有林骁飞一人,但林骁飞早已逝去;他恨的有很多人,以易琳琅为首,但他们也死得差不多了。

不再有爱,也不再有恨。他顿感脱力,好像生命正在渐渐枯萎。

他走出工作室,弯弯绕绕,进了书房,打开抽屉,拿出一个笔记本。

翻开,每一页都写着密密麻麻的字。

五年里,他将未完成的《永夜闪耀处》看了无数遍,时常在梦里见到林骁飞。

他急切地问,骁飞哥,你为什么不写完它?

林骁飞微笑不语。

每次梦醒,他都会打开笔记本,写上一些。

在文学上,他全无造诣,花几天才能写出几百字。如此慢慢地磨,居然也给《永夜闪耀处》续了个结尾。

他找到一个打火机,拿着笔记本向屋外走去。

X国天气干燥,风沙极大,火很容易点燃。

他蹲在地上,将纸页一张一张撕下来,灰烬顷刻间被卷上苍白的天空,消逝无踪。

“骁飞哥,我给你报仇了。”他一边烧着纸页一边低喃:“我给《永夜》续了个结局,肯定没有你写得好,你凑合着看看。”

风越来越大,烧最后一张纸页时,他的指尖被扬起的火撩了一下。

“嘶……”他抽回手,皱起眉头。

瞬间,记忆拉回过去,当年还很年轻的林骁飞给他买了一袋爆米花。他尝了一口,说:“不好吃。”

林骁飞直乐,“那带回去给你叔叔婶婶吃。”

“你干嘛不自己吃?”他问。

“我不喜欢吃。”林骁飞说。

他疑惑道:“你不喜欢吃为什么还要买?”

“我以为你喜欢呀。”

“你骗我!”他才不上当。

林骁飞将他拉到一边,小声说:“那个卖爆米花的老头是个孤寡老人,挺不容易的。”

他愣了半天,抓着林骁飞的衣服,“骁飞哥,你真善良。”

林骁飞笑着摇头,“这算不上什么善良。人活在世上,要么选择作恶,要么选择不作恶。我呢,只是‘不作恶’而已,离真正的善良还有些距离。”

他想了想,“那我也要像你一样,当个‘不作恶’的人。”

“小欢乖。”林骁飞拍了拍他的头,“走吧,赶紧回去,今晚我抓紧时间多写一点。”

看着被火灼伤的手指,傅许欢怔怔自语:“你觉得我做得不对,是吗?”

灰烬漫天飞舞。

他的声音带上了哭腔,“你认为我作恶了,是吗?”

风沙里,灰烬里,男人颤抖的肩背显得格外单薄。

回到洛城,花崇将手头的线索全部转移给公安部特别行动队。

沈寻在电话里说:“这线索都能被你和至秦查到,‘柳暗花明’组合名不虚传,至秦调你们重案组算是调对了。”

花崇笑:“包袱抛给你们了,沈队,争取早日破案啊。”

“花队,你其实不太想‘破案’,对吧?”沈寻道。

“哪里的话。”花崇说:“哪个当警察的不想破案?”

“如果真的想,你和至秦还会继续追查下去。”

花崇不语。

“那我换个说法。”沈寻又道:“这个案子在你心里其实已经破了。”

“沈队说笑了。”

沈寻笑了笑,“不过也好,这本就是我们特别行动队的案子。花队,以后有任何线索,及时汇报一声就行。”

“当然。”花崇说:“辛苦你们了,替我转告乐然一声,下次再来洛城,我一定请他吃饭。”

“好的,我一会儿就告诉他。”

放下手机,花崇听见一声咳嗽。

他转过身,看到徐戡冲他挥了挥手。

“《永夜闪耀处》的出版定下来了,很快会开始做宣传。稿费等收益将全部交给林骁飞的母亲。”徐戡倚在墙边,看花崇折腾快要坏掉的咖啡机。

“麻烦你了。”花崇说:“还有件事需要你和出版社沟通一下。”

“什么?”

“署名除了风飞78,再加一个名字。”

徐戡不解,“加谁?为什么?”

花崇没有详细说信的事,只道:“我和小柳哥又去了一趟泽城,林骁飞的母亲说,《永夜》是林骁飞和一个叫‘小欢’的人共同完成的。林骁飞生前说,如果这篇小说将来有机会出版,就在他的笔名后面,加上‘小欢’。”

“原来如此。”徐戡叹了口气,“行,交给我去办吧。”

“辛苦了。”

徐戡走后,花崇端着咖啡走到窗边,看着外面出神。

突然,肩膀被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他回过头,并不意外地看到柳至秦。

重案组办公室恢复了无案时的平静,一些人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看卷宗,一些人去刑侦支队的其他小组帮忙,各做各的事,井井有条。

“陈队给我们批了几天假。”柳至秦说,“能好好休息一下了。”

“你怎么安排?”花崇问。

“你救回来的德牧现在无人愿意收留,暂时被寄养在宠物店老板那儿。它与凶杀案有关,我猜,以后可能也不会有谁收留它,老板嫌它不吉利,也不太想要了。过一段时间,它可能会被处理掉。”柳至秦建议道:“要不我们去看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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