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酒吧之前我们还在打趣说,费娜会不会被混迹酒吧的歌迷认出来。
事实很快就印证了猜想,从她落座时起,就不间断的有男人前来搭讪、拍照、请她喝酒,往来邀约的应接不暇。
我去找何故报道,送了一趟盘子回来,瞧见他正往聚起来的一小撮人里张望,“哎,这妞儿不是那谁么!拿好几个奖那个……挺飒啊,照片儿看不出来都。”
我用抹布把盘子里不小心碰洒的水渍擦干净,端起两杯新加坡司令,走前给他答疑,“同行师姐,我刚抱的大腿。”
“……腿是不错。”
太低俗了这个人。
我把酒给费娜和宫隽夜那一桌送去,正有个红着脸的小男生请求合照,拘谨又害羞的和她贴在一起,她对着手机摄像头做鬼脸,笑得甜美。
小众歌手影响的只是某一个特定类型的歌迷,相比于受众群体广大的主流歌手,圈子要单纯得多,大家都守规矩,没引起太大的骚动。她不是炙手可热的大明星,因此也不摆架子,只要不是太过分的要求,费娜都一一大方满足。
直到有人说想请她在这里唱一首,她才露出略显为难的神情,“免了吧……这合适吗。”
我代她去请示何故,想不到这胖子特别承情,“怎么不合适啊美女,来一个?”
费娜就差跟他挤眉弄眼了,这不是白来给人家赚酒钱的吗?
“伴奏不行。”
她摊开手,意思是先天条件不足,没办法成人之美。
想不到何胖子一把算盘打得劈啪作响,当即走去舞台下提了一把吉他,坐在高脚椅上弄了几下拨片,扫着弦就唱上了:“You ain\\\'t the type of lady that\\\'s known to fuck around你不同于那些我玩儿过的姑娘Keep your mind on your money and you ain\\\'t looking to settle down金钱熏心,不肯安定Girl,you keep it 100, 100, 100姑娘你值100美金When you\\\'re round me当你来到我身旁Yeah, that\\\'s why I keep it 100, 100, 100是的,这就是为什么我给你100美金When you\\\'re round me当你来到我身旁Girl, when you come around me姑娘,你什么时候来我的身旁”
这是费娜最出名的一首翻唱,提起来几乎是无人不晓。
她再也放不下手里的话筒,从阑珊的灯光里看他,眉梢细细挑起。
何故收了弦,取了别在耳朵上的烟叼在嘴里,一晃打火机,满脸贼溜溜的故意。
“那胖子有两把刷子啊。”
果然,隔天下午我去录音棚,还没开工的时候,费娜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是圈里人?”
我心里默念,妈的,死胖子段数竟然如此之高,嘴里说,“他唱民谣,和摇滚,教过我基本功。”
“但他现在不唱歌了。”
“是吗。”
我想每个真正热爱音乐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惜才之心,在听说一个出色的歌手因为各种原因不再唱下去,都会扼腕叹息。
然而这种感时伤怀出现得有些不合时宜,她咳了一声,回归话题,“你看这个。”
我拿着她分给我的那份歌词粗略的浏览了一下,歌名叫《念破》。
听上去不中不西、不伦不类的。
作词和编曲没有署名,一共五页。除了副歌和她自己的part,其余的歌词都被她用红笔做了标记,包括需要空拍跟和声的部分,总体来说,Rap这种音乐形式本身自由度就非常大,不必太过墨守成规。
“接下来呢,我教你几个技巧,吞音啊换气啊强弱啊这方面的,你的任务就是,今明两天给我把歌词顺下来,不要出错。”
她用一支圆珠笔效仿教鞭,敲打着手心,“后天我们就试着和音——放心,我很严格的哦。”
“晚上你要是想练歌,我把录音棚的钥匙给你。”
这是我第一次正式录歌,或许这在那些职业人眼中,是像吃饭喝水一样稀松平常的活儿,但是在我这里,不容许自己出一丁点儿差错。
傍晚,费娜和工作室的人回去以后,我到楼下吃了晚饭,借着这个时间告诉夏皆和宫隽夜,已经做好了通宵的打算。
我觉得一个人拼尽全力去做一件事的样子还蛮帅的。
等整栋楼的人差不多都下了班,门卫都没影了,我回到录音棚串词。不多时我就发现,唱起来是比看起来困难得多,我放了费娜留在电脑桌面上的纯音采样,没了可以模仿的对象,纵使我有优势也无法发挥,进度极慢,让我有点儿沉不住气。
九点过后,我从闷热的录音室里出来中场休息,想顺便找点喝的,忽然听见有人敲门。
我事先有了预感,但心里还有些不确信,开门一看,宫隽夜站在外面。
我嗓子发干,吞了口口水,“……你来了。”
他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另一只手撑着门框,视线去黑漆漆的房间里绕了一圈,勾回我的脸,眉尾扬了扬。
我最见不得他这种表情,心里痒痒的。
一副不正经,马上要干点儿什么坏事儿的样子。
“一个人过夜多无聊啊。”
我平移着挪开身子,放他进来,“我今晚得把歌词练熟。”
“你练你的,”他说,“我只是想多跟你待一会儿。”
我没说话。
录音室以外的房间没开灯,他没嫌黑,也没立刻坐下,而是指指门外,歪着头看我:“渴吗,早知道给你买了水带上来。”
我看他要走,连忙拦住他,“我去吧。”
“大晚上的,你这么帅被人劫色怎么办。”
这么油腔滑调似乎不像我,我也觉得别扭,抬起来的手又垂下去,抓着工装裤粗磨的裤边。
他却看着我直笑,嘴角弧度缓和,有种纵容的意味。
“好吧。”
其实我是看他累了,眨眼的频率和松脱的站姿都显露出疲态,一想到他白天的工作和应酬,我就不愿意他再跑来跑去的。
陪我熬夜也是。
哪怕是无足挂齿的小事也好,让我为他做点儿什么。
很想很想,为他做点儿什么。
我没再多说,推开门,乘电梯下到一楼,大厅和走廊里冷冷清清,整夜不眠的亮着灯,一个人都没有,夜里降温,晚风有些透骨。我走得快,在自动贩卖机前叮铃哐当的投币,买了两罐柠檬茶,不知道他喜不喜欢。
回到楼上,我拧开幽暗房间的门锁,刚想说话,却发现他斜倚着沙发靠背,手臂仍抱在胸前,阖着双眼,已经睡着了。
于是话被我咽了回去,像咽下一口恬淡的温水。
我在黑暗里站了一会儿,用烟灰缸压住桌子上在夜风中簌簌翻飞的歌词本,拉上侧窗的窗帘,呼吸放轻,怕惊扰了蛰伏在他眉梢的月光。
“这很难说,信你爱的比我多
心在梦游,孤单升空成烟火
留恋人间为你,一念红尘破
窃喜,笨拙,烦请放过我
Hey,你是谁的花朵
我是一片天鹅绒,就等你降落”
这真有趣。我想,我还没对一个人产生过这样的感情,每看他一眼,都像是重新喜欢上他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
倒数第二段的歌词是我写哒(.ω'-)夸我不要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