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新剧开机,顾言得了一个意外的惊喜。
张奇眨着那双大眼睛,笑眯眯的在化妆室里跟他打招呼。“言哥,前几天多谢你的照顾。难得有机会跟你一起拍戏,我真是太开心了。”
顾言嗯了一声,心里虽然惊讶,嘴上却没说什么,很寻常的寒暄了几句。回头化妆的时候,才从小陈那里打听到,张奇给塞了个男配的角色,在剧中演女主角的弟弟。他戏份不是很重,演的是涉世未深的富家公子,会害羞会脸红,演起来难度不大,而且还挺讨人喜欢。
张奇出道不久,演这个角色既不显得突兀,又能积累人气,倒是十分合适。
只不过……怎么偏偏跟他凑在一起?
顾言回想起那天晚上的对话,秦致远确实提过拍戏的事,处处都有伏笔可循,只怪他太过漫不经心,一点也没察觉。
这次是演配角,下次就换成主角了。
他自己不也一样?
以前到处当龙套,不知演过多少次名副其实的花瓶,挨骂挨到耳朵也起茧,后来一爬上秦老板的床,马上升级当主角。从此后人人都知道,他顾言绝不演男配。
难怪那么多人前赴后继,像飞蛾一般扑向秦致远这团火光。竞争比当演员还激烈,他又没比别人多出三头六臂,不用点心怎么行?
顾言望了望镜中依旧英俊的面容,深刻反省了一下自己近期的懒散态度,之后拍宣传照时,笑容比平常灿烂许多。
张奇站在角落的位置,露出脸颊边的小小酒窝,同样笑得乖巧无害。
旧爱新欢。
明争暗斗。
顾言搞不明白秦致远为什么做这样的安排,到底是想看他吃醋呢?还是想看他不吃醋?或者是大老板闲着无聊,要玩点新鲜的?
他这么想着,晚上跟秦致远吃饭的时候,就装着不经意地提了提张奇也在剧组的事。
秦致远比他更清楚整件事的来龙去脉,这时却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道:“我是听说他接了个古装剧,没想到是跟你一起的。不过也好,他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新人,你正好带带他。”
“演技我不行,别的倒还可以,”因为是在自己家里,顾言抬了抬脚,在桌子底下踢了踢秦致远的腿,问,“秦总希望我教他哪一样?”
秦致远很享受他的调情,眯了眯眼睛,笑着骂道:“胡说八道。”
“难道我猜错了吗?我以为张奇什么都好,就是在某些方面像根木头,所以你才让他跟我学一学。”
“没有的事。”
“那就是没缺点?嗯,又乖又可爱又会玩,我要是有钱的话,肯定也想养一个。”
他越说越离谱,秦致远却不动怒,只是道:“你这大明星能有多穷?”
“我眼光太高,所以存款上的零数来数去,总差了那么一点点。等什么时候攒够了钱,就来个金屋藏娇。”
秦致远失笑:“养个什么样的?”
顾言静了静,忽然倾身向前,漂亮脸孔凑到秦致远跟前,轻轻吐出一个字:“……你。”
秦致远瞳孔一收,直直盯住他看。
顾言歇了口气,接着说道:“你弟弟。”
秦致远脸上的表情有瞬间空白,然后半是生气半是好笑,一把抓过顾言按进怀里,说:“别打我弟弟的主意。”
“嗯。”
“也别打张奇的主意。”
“嗯。”
“不过可以打打我的主意。”
顾言回他一阵大笑,抬起头去吻他的下巴,道:“我在其他方面的演技还算不错……”
秦致远立刻懂了他的暗示,但他是最贴体的情人,这时仍不忘问:“你的新剧已经开机了吧?明天有没有工作?”
顾言反问:“你今晚要不要赶场子?”
秦致远摇了摇头,哪知道这么巧,电话刚好响起来。不是平常的震动铃声,而是一首调子很慢的情歌。
顾言冲着他直笑。“果然是大忙人。”
秦致远拿出手机来看一眼,随手扔在桌子上,道:“不必理会。”
说罢直接吻住他的唇。
顾言闭了闭眼睛,没有去看手机上的来电显示。他觉得自己这晚的表现还算不错,因为第二天秦致远送他去的片场。
张奇当时已经换好了戏服,正在跟一个女演员对戏,眼见他从秦致远的车上下来,却半点表示也没有,依然一口一个言哥叫得亲热。拍戏的间歇也总缠着他,问这个问那个,好像特别崇拜他似的。剧组的其他人看在眼里,只当张奇是他的小粉丝,两人的关系特别好。
中午吃盒饭的时候,张奇也硬是凑过来跟顾言坐一块。顾言不怎么搭理他,他也不在意,一个人轻轻的哼起了歌。
顾言听了那歌声,心里不禁一跳。
那是首调子极缓的情歌,混着些异国的曲风,依稀昨夜才在哪里听过。他平平静静的听张奇唱完了,等到小陈买水回来,才随口问了问。
小陈真不愧是八卦王,马上点头说:“听过听过,是张奇出道时的主打歌,虽然不是特别红,好歹上了几个排行榜,还算有点名气。其实他嗓子很普通,就是脸长得清纯,天真无邪的样子,很受女粉丝欢迎。”
何止是女粉丝?
还有某些喜新厌旧的人。
顾言扯了扯嘴角,喃喃道:“很好听的歌,的确适合当手机铃声。”
小陈八卦得正起劲,问:“言哥,你说什么?”
“没事,我在背台词。”
他摆了摆手,低头去看剧本,恍然间看到一句话,果然低声地念出来。
天真的人更残忍,多情的人最无情。
这是整部戏演到高潮处,男主角跟女主角决裂时说的一句话。
顾言演的男主角是个冷面杀手,遇上离家出走的官府千金后,渐渐由无情变得深情,虽然经历了种种背叛与阴谋,最终还是跟心上人携手归隐了。当然,期间还夹杂了江湖恩怨、皇室情仇等老套剧情,总之狗血得要命。
顾言原本只随手翻了翻剧本,见了这句话才觉得有点意思,趁着下午比较空,认真揣摩了一下几场重头戏。
张奇戏份不多,空闲时仍旧爱绕着他打转,动不动就哼哼那首情歌,颊边酒窝隐现,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
做得太过明显了。
顾言心知肚明,知道张奇是有意炫耀,但要比谁更沉得住气,他又怎么会输?不但敷衍得极有礼貌,临收工的时候,还特别送了对方一个微笑。
这世上有没有天下无敌的诀窍?
当然有。就是无论输上多少次,都要保持心平气和、身心愉悦,只要活得比人家久,最后赢的总归是你。
所以顾言晚上回家后,先舒舒服服的吃了饭泡了澡,接着才开电脑上网,把张奇的歌搜来听了一遍。小陈说的没错,张奇的唱功普普通通,听来听去只有那首主打的情歌比较出挑。那歌的歌名叫《慢半拍》,主要是曲子选得好,带点古典味道,唱起来缠绵悱恻,正好烘托出歌手嗓音的特质。
顾言听得有些上瘾,秦致远不来的那几天,他就天天放这歌。
秦致远或许是忙着两头跑,跟他见面的次数明显减少了许多,不过还是常常发短信给他,有时说在开会、有时说要出差,反正都是在忙工作。顾言怀疑秦老板的手机里是不是装了个软件,定时定量的给他那些情人们发短信,否则怎么忙得过来?他甚至认真考虑要不要煲个汤什么的,给某人进进补。
不过这个计划还没实行,秦致远已先打了电话过来,问他晚上有没有空。
顾言当然说有空,正好最近拍戏不忙,他便提早回家准备了下。
等到晚上秦致远过来,一开门就听见音响里在放张奇唱的那首歌,悠扬缠绵的曲子在房间里一遍遍回响,格外动人心弦。
可惜秦致远无心欣赏,只是皱了皱眉,叫道:“顾言?”
无人应声。
秦致远四处找了一遍,客厅没人,厨房没人,连书房也没人,最后推开卧室的门,才看见躺在床上的顾言。
……穿女装的顾言。
床头亮着盏夜灯,顾言化了点淡妆,带着个假发,长长的黑发披在肩膀上。那件女装应该是戏服,看不出哪个朝代的,松松垮垮的穿在他身上,只腰间胡乱扎了条带子,露出胸前大片雪白的肌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