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纯钧总想着,不着急,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时间。
可十七岁那年突生变故,大皇子弑父篡位,把叶繁弱幽禁在了骊山行宫。
一别三年,他们再也没有见过。
沈纯钧在叶繁弱的心里,仍旧是曾经松陵学宫里那个会带他逃课,一起放风筝,说以后一直在一起的沈纯钧。
现在人人闻风丧胆,位极人臣的沈元帅似乎是另一个人。
他不愿相信沈纯钧真的像那些老臣所说,意图篡齐,改姓江山。
可事实就在眼前摆在。
听闻新皇继位,远在漠北边疆的沈大帅日夜兼程赶回了京师。
他入朝那天,金吾卫披坚执锐,绕了整个皇城。
叶繁弱亲自到殿前迎接,身披银甲的沈纯钧和十七岁那年没什么区别,看向他时双眼仍旧盛满了笑意。
只有不经意的一举一动间才会透露出这些年来养出的杀伐果断,走向前时,连衣角都划出锋利的弧度。
他看了看包围的金吾卫,轻笑着拨开他们的刀剑,走到了叶繁弱身前。
众人的心都高高提起,但出乎意料的,他只是为新登基的年轻帝王整理了一下没有拉拢的披风。
“何必大动兵戈?”
他屈膝半跪,把什么东西系在了叶繁弱的腰间,做完后也没起身,就这么仰视着三年未见的心上人,轻声道:
“十六岁那年就说过了,大将军为天子征伐疆土理所应当,这天下,只等繁弱你来,便双手奉上。 ”
新皇腰间的,恰是象征着九州兵权的虎符。
叶繁弱忽然想起来了那只早已不知飞往何处的纸鸢,原来这么多年来,沈纯钧始终是其上条例的严格遵循者。
他的确无心权力,他只想把繁弱的东西守好。
叶繁弱的庶兄昏聩无道,大齐外忧蛮夷内乱诸侯,这三年全靠沈纯钧在战场上厮杀,攘外安内。
他的身上有许多疤,有的露在脖子上或者手上,看的叶繁弱一阵心疼。
“很疼吧。”
大殿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他举近烛台,认真的看那些陈年旧伤,想摸又不敢摸。
沈纯钧心里一片柔软,拉过叶繁弱的手,按在了自己脖颈间的伤疤上,露出些笑意。
“不太疼,我受伤的时候会想,这是在替你守好你的江山,就没那么疼了。”
身体上的疼痛对于沈纯钧来说的确算不了什么,他最痛苦的是沈纯钧刚被幽禁时,他却什么也做不了。
无能为力的绝望感日夜侵蚀着他,只有不断的挣取战功,收纳权力,才能再次见到繁弱。
即使沈纯钧把兵权尽数交出,仍旧有不少老臣放心不下,多次谏言叶繁弱,希望皇帝能寻个理由把沈纯钧诛杀。
桌上一沓高高的奏折被叶繁弱满腔怒火打翻在地上,他看着这些人,想起了沈纯钧的伤和累累战功。
伸手扯住最近一个臣子的衣领,他冷声呵斥道:“杀了沈纯钧?这些年他为大齐流的血还不够多吗?”
“东制诸侯,西抗蛮夷,你扪心自问,函谷重关谁人守也?!”
胸口因愤怒而大幅度起伏,叶繁弱放开手,闭了闭眼。
“这种事日后不必再提,沈纯钧不只是大齐功臣,还是我€€€€心仪之人。”
说完后也不管那些大臣如何惊诧,径自推开了御书房的门,却撞到了沈纯钧怀里。
沈大帅显然是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了,脸上的笑意怎么也掩盖不住。
“繁弱。”
他伸手去拉叶繁弱的手,看着这人因为不好意思而发红的耳尖。
“刚刚说的话,能再说一次吗?”
叶繁弱脸颊通红,刚刚在臣子面前字正腔圆,现在倒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沈纯钧笑着哄他,想了想说:“其实是我先表白的。”
“十六岁放风筝那天,我偷偷亲你了。”
只是可惜当时叶繁弱睡着了。
“我知道。”叶繁弱小声嘟囔了一句。
“什么?”沈纯钧难得露出来了怔愣的神色。
“我说我知道!知道你亲我!”叶繁弱恼羞成怒,“我当时没睡着。”
原来在那么早以前,他们就已经心意相通了吗?
沈纯钧抱着他笑,笑得叶繁弱脸上的红晕经久不消,他鲜少有这么羞赧的时候,但想了想,反正刚刚在书房里说的话已经被听到了,干脆破罐子破摔,凑到沈纯钧耳边重复了好几遍:“沈纯钧是我心仪之人!我喜欢沈纯钧!”
他以为沈大帅也会回复他几句的,但眼前这人只是含着笑意定定的看了他两秒,随即握紧了他的手腕,带他往丹陛之下跑。
晚风吹起他们的衣角和额发。
叶繁弱还没问他要去干什么,沈纯钧就回头笑道
“带你去放风筝。”
无视了皇宫朱漆巍峨的大门,他偏找到一处矮墙,把叶繁弱也拉了上去。
沈纯钧先自己跳到了墙外,又回头示意还在上面的叶繁弱跳下来,把周围的禁军吓了个够呛。
“这次我一定会接住你的。”
他笑着张开双臂,就像曾经无数次逃课时那样。
叶繁弱毫不犹豫的往下跳,被喜欢的人抱了个满怀。
沈纯钧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的手艺,几张宣纸几根竹条,不一会儿就扎了个漂亮的风筝。
他从身后搂住叶繁弱,握住他执笔的手,一字一句的写上
“经年两心同,纸鸢作婚书。”
风筝在云海的飘荡,细线被沈纯钧攥在手里。
他想像以前那样扯断风筝绳,随它四处飘飞,但刚要动作却被叶繁弱制止。
明明是坐拥天下无数珍宝的皇帝,却偏偏小心翼翼的卷起风筝绳,把纸鸢收了回来,喜欢的抱在怀里不撒手。
沈纯钧想说喜欢的话以后给你做好多个,但话到嘴边却变成了
“喜欢啊?拿走我的风筝是要报酬的。”
叶繁弱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你想要什么?”
他笑道:“亲我一下就好。”
第112章 暴躁体育生狗狗攻×成熟总裁诱受
宋审言×方知
手上的晨报翻到最后一页,听着厨房里一阵叮铃咣啷,方知微微笑了笑,不用去看就知道宋审言现在肯定冷着一张脸,不情不愿的在做饭。
这两天家里的阿姨有事请假,方大总裁又实在不怎么会做饭,家里的一日三餐就交到了宋审言手里。
宋审言最开始是满口拒绝的,他一个二十岁大学生,被迫和大六岁的方知商业联姻就已经够勉强了,怎么还得洗手作羹汤!
但他是体育生,平时要控制饮食,外卖高油高盐肯定不会吃,家里又只有他会做饭,只能不情愿的答应下来。
没多久桌上就被摆上热腾腾的瘦肉粥,鲜香丝丝缕缕,萦绕鼻端。
方知很喜欢,夸了句不错。
对面的人神色不虞,听到夸赞也只是冷哼一声。
“又不是特意给你做的。”
方知不在意的笑笑,抽过旁边的纸巾擦了擦嘴。
他心情不错,倒是有点逗人的闲情逸致,站起身来一粒粒扣好西装外套的扣子,然后绕道餐桌对面,一手抚上了宋审言蹙眉的脸。
“那也要谢谢你。”
说罢微微弯腰,亲了亲宋审言的脸颊。
“你干什么?!”
宋审言涨红了一张脸,整个人愣在当地,慢半秒的摸了摸自己刚刚被亲过的地方。
明明只是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他被触碰的皮肤却抑制不住的发烫。
家世和外貌都很优越的宋审言从小就不缺追求者,但他倒是一个也没看上过,这个吻几乎算是他目前二十年的人生中最暧昧亲密的体验了。
另一个当事人却没多大反应,只是笑着拍了拍他的脸,“都结婚了,亲亲脸颊也不行吗?”
方知喜欢逗他,宋审言每次生气就像只炸毛小狗,方大总裁在枯燥的工作之余还能借此获得点乐趣。
不过他也懂得见好就收,在宋审言真的生气前收回了手,提起自己的公文包准备去上班,还不忘笑着告别
“走了,乖乖。”
玄关传来清脆的门响,家里终于只剩下宋审言一个人。
他把桌子收拾了,从厨房走到阳台,又转悠到客厅,最后蹙眉坐在地毯上。
一米九的高个子,长腿半弯,抱着个抱枕。
胡思乱想了半天,总是想到同居这几个月来和方知相处的时候。
晃晃脑袋想要转移注意力,最后却还是自暴自弃的把脸埋在了抱枕里。
他闷声道:“艹,方知好烦……”
他们是在年初结婚的,从认识到领证不超过一个星期。
没什么特殊原因,只是两家公司有长久合作,又恰逢同性婚姻法案通过,干脆就来了场商业联姻。
宋审言最开始很抵触这件事,奈何家里压力太大,只能忍着不满答应下来。
但方知倒是从头到尾都挺配合,他今年才二十六,就已经继承了家业,金融圈子里出了名的年轻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