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赫然裹着一本相册,还有各种各样细小的东西,几张写了字的便签,用了一半的护手霜,一串五颜六色的星星手链和奢侈的蓝宝石手链,还有一件纯白洁净的里衣。
他体内升起一阵阵火热的难耐。嘴里不断呢喃着那个名字,然而这并不是什么能解毒降燥的良方,这是能将他烧成灰烬的一簇烈火。
戎缜呼吸越来越急促,精神绷到了某个临界点,突然,他起了身,拿着那件干净的里衣走进了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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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几天,戎缜的情绪都异样的阴沉烦闷。
程严知道他想去某个地方,但似乎明里暗里被什么东西牵制住了,他只是像一只笼中的野兽一样狂躁暴怒,却并不试图冲开枷锁,就那么主动被困着。
这次连程严也不懂他了。
时间飞速走过,很快来到了九月底,戎家内部也开始了一场……怪异的忙碌。
因为十月三号是廖楹老夫人的忌日。
如今戎家能说得上话的长辈并不多,戎老太太勉强能算一个,虽然那五年她的一些实权已经被戎缜架空的干干净净,但威望依旧,当然也可以说是,她是戎缜的母亲,戎缜给她几分面子,其他人也要给她几分面子。
戎老太太年轻时的腌€€事做的不少,是个明眼人都知道她是怎么坐上的这个位置,但谁都不说。早年戎老太太并不愿意因为廖楹老夫人的事低头,哪怕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她也依旧我行我素,一直到老了,到了半身入土的年纪,她才恍然有些惧怕那些虚无缥缈的神神鬼鬼。
年轻时不相信宿命轮回,老了想起自己做过的亏心事才开始担心半夜鬼敲门,于是这两年每到廖楹老夫人的忌日,她便要大张旗鼓办一次,昭告天下似的。
小老婆祭拜死了的大老婆,这在淮城其实不算是什么不得了新鲜事,尤其是在戎家,那些事情在上流圈子里都不是秘密。
戎老太太要办,那戎家就办,毕竟廖楹是戎老先生的原配夫人,总归挑不出什么太大的毛病。
戎缜不关注这些乌糟糟的事情,但不可避免,总会有不长眼的碍到他跟前来。
程严站在书房里,犹豫着说道:“先生,老太太想让戎总回国。”
戎缜背靠着座椅,没说话。
程严又道:“戎总这次出车祸伤得不轻,整条腿都残了,老太太是想让戎总回国疗养,哪怕等他腿好得差不多了再出国也行……当然,老太太说了,这个还是要看您的意思。”
后面这句话就是很没用的补充,戎桦到底能不能回国当然是戎缜说了算。
但老太太这么多此一举其实就是暗自摆明态度,她想让戎桦回来。
戎缜把玩着一个打火机,咔哒一声,火苗窜起。
他垂眸安静看着。
戎桦之前几次申请回国都被灰溜溜打了回去,上次戎缜更是直言,如果戎桦敢回来,他就打断他的腿。
现在倒好,不用戎缜动手,戎桦就已经成了残废,不知道该说戎桦是诚意满满还是该说他胆大妄为自以为是。
他以为他残了戎缜就会放下防备饶他一命。
“咔哒”一声,打火机被合上了。
戎缜轻飘飘道:“那就让他回来吧。”
程严直觉戎缜心情更糟糕了,他垂头应了声:“是,先生。”
中途戎缜并没有回过老宅,一直到廖楹老夫人忌日当天,他才屈尊回去了一趟。
墓园里站着许多人,大家都心思各异的站着,目光时不时落在前面假装垂泪,用手帕擦着眼角的戎老太太,以及坐着轮椅面色憔悴的戎家老大戎桦。
这场肃穆的祭拜并不比戎老先生当时的排场小,但姗姗来迟的家主却将态度摆在了明面上,他没兴趣陪他们玩这场表演般的哭丧过家家。
祭拜已经过了一半,戎缜才进了墓园,但没有人敢对他提出什么意见,他迈步进来,戎家的晚辈长辈都恭敬的点头喊“先生”,其他来参加忌日的人都喊着“戎先生”,声音此起彼伏,戎缜最终站在了前面。
戎老太太收起手帕,对戎缜点头:“你来了。”
轮椅上的戎桦有些怕他,当年在老宅祠堂那一遭已经让他肝胆俱裂,所以即使眼前的人比他小四岁,即使他是哥哥,他也不敢放肆。
戎桦:“戎先生……”
然而他话音刚落,就听“轰”的一声,戎桦毫无防备的被戎缜踹了出去,连人带轮椅翻到在地上。他痛苦得惨叫了一声。
周围一片惊叫,老太太吓得当场就头晕目眩,被人扶住走到了一边。
戎缜眼神都没动一下,他高高在上的俯视着地上的人,凉薄又冷漠。
“我听说你刚回国好像没什么趁手的工作,挺巧,老宅这边还缺几个看狗的佣人,不如就由你代劳吧。”
很多人倒吸一口凉气,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侮辱。
戎桦起初没吭声,直到戎缜走过去,一脚踩上了他伤着的那条腿,低声道:“既然回国了,那就收收心,好好享受国内的生活。”他把“享受”两个字咬的极重。
实际上谁都听得出来这是句不轻不重的威胁,意思就是让他夹着尾巴做人,别妄想自己配不上的东西。
戎桦垂下眼,对于这个弟弟实在是怕得战战兢兢,加上腿上极疼,他嗓音都带着哆嗦:“是。”
之后戎缜只在墓园待了一小会就离开了,他本就不是为了参加廖楹老夫人的忌日,自然不给什么狗屁面子。
戎桦在墓园里被踹了这么一脚,不仅被踹进了医院,就连为数不多的那点尊严也被踹没了。整个淮城的人都知道他在戎缜面前连个屁都不敢放,还被戎缜安排去伺候老宅的狗。
老宅后院。
轮椅滚动在鹅卵石的小路上发出卡拉卡拉的响声,一个年轻男人在后面推着,边走边畏惧的扫着周围几个监视的人。
“大哥……”戎谨嗓音压得很低,“你这……你这还得多长时间啊,总不能一直在这养狗吧。”戎谨自从当年那件事过后,整个人都脱胎换骨了一般,从以前那个胆大妄为一点就着的草包变成了一个收敛的怂包。
他当年确确实实是被戎缜吓疯了,之后的半年他都没敢出过门,生怕被戎缜一个兴起不知道怎么就搞死了,他惜命得很,所以完完全全把自己当成了一个透明的废物。
现在说话也是捡着最稳妥的说。
而戎桦听了这话,只笑而不语。
戎谨又鬼鬼祟祟觑了眼跟着的人:“其实养狗也还不错,老宅这几条杜宾犬都是宝贝,二哥就喜欢养狗,你到时候挑一两条不错的给他送过去,二哥一高兴说不定就不让你干这个工作了。”
戎桦:“你说得也对。”
戎谨和他闲聊了一段路,左右不离关心他这个大哥,但等到戎桦真的开始喂狗时,他跑得比谁都快。
戎桦嗤笑一声。
此时,桐桥镇。
江寄厘把整个家里都翻遍了也没找到自己那串手链,他记得自己哪次洗澡好像摘下来放到了某个柜子上,后来忘记及时戴到手上,再想起时就没了踪影。
起初他怀疑过戎缜,但是时间有点对不上,珞珞送他手链的当天晚上戎缜就已经离开了桐桥镇,而那串手链他从头到尾都戴在手腕上。
江寄厘有些急,又翻箱倒柜的找了一遍,但还是无果。
手链没找到,反而让他注意到贴在家里很多地方的便条没了,那些便条有些是江崇给他写的,有些是江寄厘给江崇写的,都是一些小提示。
江寄厘认真比对着看了下,发现没了的便条都是他写的便条。
他后背窜起一阵鸡皮疙瘩。
正好江崇过来,他犹豫了下,抱着最后一点微末的希望问道:“早早……贴在家里那些便条是你撕掉了吗?”
江崇蹙眉:“没有,我以为是你撕掉了。”
江寄厘腿有点软。
他颤着手翻找了一圈,发现家里不止丢了便条和手链两样东西,而更让江寄厘惊惧的是,所有那些丢掉的东西,都和他有关。
第44章 chapter44渔翁得利(修)
林齐接手了戎宅管家的一半工作,以前程严负责的很多事情都变成了他要操心的日常。戎宅佣人对他的称呼也从“小林先生”变成了“林先生”。
佣人们心里都跟明镜似的,知道他接管程严的工作只是时间问题,程严平时对他极尽严厉也不过是为了锻炼他,没人会觉得小林先生做错事被程管家在花园罚站一整夜是因为厌恶他。
他们都明白,程严很护着这个养子。林齐自己也明白。
当年他暗自做的那些手脚程严都知道,而且事无巨细,程严常年跟在戎缜身边办事,在戎家的权力仅次于戎缜,那些戎缜懒得过目的人和物,都被程严捏在手里,他同样可以决定很多人的生死。
其中就包括林齐,一条养在戎家的不那么忠心的狗。
戎缜身边多的是甘愿给他办事的人,其中不乏听话机敏的,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得到戎缜的信任,所以对于他们来说,听话不是他们最大的价值,能被戎缜信任才是。
而林齐被程严发现的那一刻,他的价值就已经岌岌可危,因为程严是绝对忠于戎缜且被戎缜信任的一个人。
林齐都知道,但他不后悔自己做出的选择,他做好了一切准备等待着先生的暴怒,可并没有,他等来的是程严的耳光。
一个,两个,三个……
程严的目光冰冷而陌生,打一个耳光就问他一次:“你到底是给谁办事的狗?”
林齐嘴里的血已经流到了胸前,他起初不肯回答,但他不说话程严下手便越狠,直到他说出那个人:“先生。”
他说:“我是给先生办事的狗。”
但程严依旧不停手,他不断的问,不断的要林齐回答,他要林齐把这句话刻在骨头里,响亮的耳光不断响起,直到林齐自己都记不清楚自己说了多少遍的时候,程严才停下。
他每个字都是警告和威胁,语速慢而清晰:“如果今天是先生站在这里,你就不是挨几十个耳光能逃得了的。”
林齐嘴里鼻腔都是血,他迟缓的点了点头:“是。”
“不要越界管先生的私事。”程严声音压得极低:“别说他本就是先生一个人的玩具,就算那是你的,先生要,你也得拱手让出来。”
“摆正自己的位置,再有一次,你就去先生面前请罪。”
林齐低着头:“我明白了。”
他明白了一部分事情,但其实也并没有完全懂。
比如他不懂,明明他已经暗中做手脚这么久,明明程严早就已经发现了他,为什么程严偏要等这么久才来警告他,为什么程严不在第一次发现的时候就及时阻止。
为什么他也要放任夫人在外面躲这么久。
比如他不懂,明明程严是可以查到一些蛛丝马迹的,但他却把那些消息一次又一次放过,甚至故意做的天衣无缝。他做得极为自然,如果不是林齐也在办这件事,他也会以为程严是真的查不到夫人的任何消息。
先生被病症折磨得发了疯,他不经手这件事,所以这件事的可操作空间才这么大。
明明在这件事上,他们都不是那么忠心。
林齐不清楚程严的想法,但他们却都心照不宣,他们依然是先生最忠心的狗,只是在替先生撕咬别人的时候,稍稍的,不那么明显的松了下嘴,放跑了那个已经遍体鳞伤的人。
他接手了戎宅的很多工作,尽心尽力没有任何杂念,有时也会替先生做一些事情,而越做他就越心惊,他逐渐了解……不,他本来就了解先生的性格和手段,如果是先生经手这件事,如果先生在这件事上足够冷静,如果先生真的只是恨极了夫人,那夫人绝对逃不了多久就会被抓回来。
先生不过是……同样被感情冲昏了头脑。
林齐再明白不过先生的那些表现,他在大宅里的很多地方发现了一些和这里格格不入的东西,比如写过的便签。林齐认得江寄厘的字迹。
以前江寄厘在大宅上珠宝鉴赏和品酒课的时候有一个厚厚的笔记本,林齐见过无数次那一页页整齐隽秀的字体,都说见字如面,和江寄厘的人一样,他的字也写得非常漂亮。
所以林齐第一次在大宅发现那些便签的时候就认了出来,那都是夫人亲手写的。
门口的柜子上写着:换鞋!带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