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第101章

她是清楚两个人睡在一间屋子里。

“……”杨凌煊不怎么想说话,进了屋准备关门。

夏文秀眼疾手快挤了进去,快速环顾四周,“还真是,你犯了什么事,能让明冉脾气这么好的人,把你给赶出去?”

杨凌煊忽然想借用苏明冉的耳机听歌,他母亲念叨起来,没完没了。

夏文秀盯着杨凌煊,像是要把杨凌煊给看透。

好半晌,夏文秀才郑重其事地道:“你跟妈说句实话,你到底喜不喜欢明冉?”

夏文秀了解杨凌煊,如果不是喜欢,苏明冉不可能会一直住在这儿,顶多痊愈后,杨凌煊另外再安排人照拂苏明冉。

杨凌煊正要说话,被夏文秀打断。

“你跟妈说句实话,我说的喜欢,不是什么哥哥弟弟的喜欢,而是作为心上人的喜欢。”

“喜欢。”杨凌煊回答得很正面。

“那你跟他说了吗?”

杨凌煊沉默。

夏文秀明白了,“为什么?”

原因有很多,杨凌煊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并不知道苏明冉的心意,不确定对方的心意,根本不敢冒进。

他们之间很微妙,看似亲密实则隔着距离,这层关系一旦戳破,现存的关系都将改变。

是好还是坏,杨凌煊无法预料。

从小到大杨凌煊不曾真的惧怕过什么,即便他被拐到陌生的地方也是冷静的。

但他现在很害怕,害怕失去,所以一直藏着,从不宣之于口。

而一旁的夏文秀无语地瞧着他儿子,心想还得她推一把。

作者有话说:

感谢支持,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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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对,我是吃醋了◎

这一晚,夏文秀就睡在了杨凌煊的这栋院子里,而苏明冉是第二天早起时,才知道夏文秀从昨天傍晚起一直在这儿。

睡了十二个小时,苏明冉总算是精神了。

他起床的时候,杨凌煊去了外头跑步,夏文秀在院子里喂狗。

“明冉,饿吗?时管家他们正在煮粥,一会儿就好了。”

苏明冉走过去,小黄闻到主人的气味,饭也不吃了,蹭在苏明冉周身,欢快地跑着。

“您起得这么早?”

夏文秀拍着小黄的屁股,收拾着狗粮,“年纪大了,醒得早。”

苏明冉按着小黄的头,认真地对夏文秀说:“您不老,很年轻。”

把夏文秀高兴坏了,谁不喜欢别人夸自己年轻呢?

两人一起去了餐厅,苏明冉把常座的位置空出来给夏文秀坐。

他生病的时候,杨凌煊为了方便喂他吃饭,把他带到夏文秀的位置上。

后来某次夏文秀到这儿吃午饭,见苏明冉坐在她的位置上,也没说什么,挪到一边去。

那顿饭后,苏明冉察觉出不对,去问了时管家才知道缘故。

之后夏文秀再来,苏明冉去了别的位置上坐着。

虽说只是一个位置,对心思敏感的人来说,却有不同。

就好比猫狗喜欢标记气味,男朋友车上副驾驶的位置,家庭聚会时一家之主的座位。

而夏文秀坐惯了杨凌煊身边的位置,代表着她对杨凌煊的关怀,也明示着在这个家的地位。

杨凌煊不太懂这些,苏明冉却懂。

在苏家,主位永远是苏任华的。

苏明冉做的一切,夏文秀是知道的。

她喜欢苏明冉不是没道理,谁不喜欢懂事乖巧体贴人的孩子,是苏家的那对父母太没福气了。

“您每次来,时管家都会多买一些您爱吃的菜,”苏明冉坐在夏文秀的对面,帮着夏文秀倒了一杯水,“也不知道时管家有没有把您喜欢的碧螺春给沏上。”

夏文秀问:“这你也知道?”

时管家端着冒热气的粥放在台面上,“苏先生问过我,夫人您的喜好,他特地去挑的,还不让先生喝。”

杨家一家子都爱喝茶,杨青山喜欢黄山毛峰,夏文秀喜欢碧螺春,杨凌煊什么茶都喝没有特别的爱好。

“明冉对我可真好。”夏文秀心里感动。

她昨晚想了一晚上,越想越觉得苏明冉非常适合当她的准儿媳。

现在婚恋市场上,什么奇形怪状的婚姻都有,夏文秀在她姐妹那边听闻有老幼恋、兄妹恋,甚至还有定期结婚一年,合同到期直接散。

夏文秀被吓怕了,对于她儿子喜欢男人,这点程度倒是能接受,再者说了对象还是乖巧听话的苏明冉。

夏文秀从杨凌煊满十八岁时,非常担心杨凌煊的婚姻大事,主因还是因为杨凌煊太过沉闷,生怕另外一半受不了。

又怕杨凌煊带回个骄横蛮纵的人,破坏他们的母子关系。

显然苏明冉各方面都合适,况且苏明冉已经叫她“妈”了,现成的儿媳。

就是这进度,实在慢。

她还不知道苏明冉是怎么个意思,得想个法子试一试。

两个人喝了半碗粥,杨凌煊跑步回来了。

苏明冉是先看到杨凌煊的,他咬着勺子,朝着杨凌煊叫了句:“宣宣,要洗澡吗?”

杨凌煊身上出了些汗,他倒没有外头男人的臭毛病,热了就喜欢进屋脱衣服,他再热也只是拿毛巾擦拭。

杨凌煊对着苏明冉点头。

苏明冉侧头对时管家道:“粥再热一下吧,宣宣冲澡很快。”

其实不用他说,时管家也清楚,“好的。”

夏文秀瞧着苏明冉,又瞧着杨凌煊,坐在椅子上不说话。

杨凌煊出来后,换了套家居服,进了餐厅拉开凳子坐下。

苏明冉非常自然地递给杨凌煊报纸。

杨凌煊没说什么,低头翻看着。

杨凌煊喜欢吃饭时看点东西,这和杨青山一模一样。

夏文秀说过这两父子,没人听她的。

翻完报纸,杨凌煊叠起来放在一边,用湿毛巾擦着手,抬头扫了眼苏明冉吃不下的包子,拿了过去,咬下一口。

这倒是把夏文秀给惊坏了。

她生的这儿子最不喜欢吃别人吃剩的东西,就算当年被拐好不容易回家,那段时日也不爱吃剩下的东西,所以夏文秀一直觉得她儿子那段被拐了的经历没有改变他的习惯分毫。

现在却吃下了苏明冉吃剩的东西。

“煊煊,你竟然能吃别人剩下的!”夏文秀声音不自觉拔高。

杨凌煊一顿,颇为无奈,“妈,我说了很多遍了,别叫我这个。”

夏文秀不满了,“明冉可以叫,我为什么不能叫?”

苏明冉跟着点头,“对啊,为什么?”

杨凌煊沉默了。

夏文秀叫他“煊煊”是揶揄,苏明冉叫他却不是这个意思。

杨凌煊半天也不说话,苏明冉自作主张地曲解杨凌煊沉默的含义,“宣宣的意思是,您可以这么叫他了。”

他夹给夏文秀一块水晶包,“您吃这个,这个是时管家的拿手绝活,他平常可不做这些,您来了他才做。”

时管家在旁边喊冤,“苏先生笑话我了,您吃腻味了,我当然不做了。”

餐桌上气氛十足十的好,夏文秀又把刚才的话题给扯了回去,“煊煊,你可别逃避我刚才的话,你竟然能吃别人剩下的,难得啊。”

杨凌煊喝完最后一口粥,擦着嘴道:“我上班了,您慢慢吃。”

不肯告诉夏文秀原因。

至于什么原因,夏文秀也清楚。

她清楚,苏明冉倒是糊涂,替杨凌煊解释,“我也会吃他剩下的,宣宣不会浪费食物。”

夏文秀心里“啧啧”两声,她思索了一番,问:“明冉,你今天一整天都有空吗?”

“有,怎么了?”

“有个宴会,我想让你陪我去。”

夏文秀所说的聚会是一个慈善晚宴,会邀请一些明星做客参与,大部分是当地有权有势的商人。

这场宴会杨凌煊也收到了请柬,和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是独自一个人参加,夏文秀并没有告诉他,她把苏明冉带上了。

通常这类宴会,一般会配上一个女伴。

女伴其实没什么作用,像是女人出行时需要一个随行的包包,看别人有自己也要有。

杨凌煊从不喜欢这种虚头巴脑的噱头,所以出席这种场合一直都是一个人。

有些人竞争对手看不惯他,又不敢当面说,喜欢在背后嚼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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