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说谎 第10章

崇野还光溜溜的,问他,“哥,能不能给我件衣服?”

陆时郁并没有觉得他的称呼有什么问题,从柜子里翻出来一套短袖牛仔裤放到沙发上。

崇野好像都没穿过颜色这样浅的衣服,并且还残留着洗衣液的香气。

他觉得他好像路边被人殴打之后又脏又惨的小狗,被路过的好心人捡回了家,好心人看着有些冷漠,却对他很好。

“等我洗干净了还给你。”

“好。”

陆时郁饭量并不大,只吃了两个包子就停下了,看他吃饱了,崇野也放下筷子,眼睛却还盯着包子。

陆时郁起身换校服,“都吃掉,别浪费。”

听他这么说,崇野才放心继续。

光盘之后摸摸肚子,像是幼儿园听了老师的话仰着头求表扬的小朋友一样盯着陆时郁,“哥,我都吃完了,没有浪费。”

于是陆时郁毫无波澜地说道,“嗯,真棒。”

他是夸了自己吧?

崇野竟然觉得有些得意,主动收拾了碗筷。

“你要去上学了吗?”

“对。”

“几点放学啊?”

“六点半。”

“好。”

陆时郁拎着书包,离开家之前告诉崇野,“你可以在这待着。”

崇野点点头,给他送到门口。

陆时郁走着去,不知道崇野会在家里做什么,他破天荒的在学习的间隙里想了些别的事情。

他会听话留在自己家里吗?他中午吃什么?会不会做饭?应该不能饿到自己吧。

这么大了肯定不会的,他好像很喜欢吃面,陆时郁放学之后琢磨着去打包两碗面,结果一出校门却看见崇野。

崇野穿着他的衣服,今天比昨天干净不少,穿着他的衣服有一种很奇妙的,和谐又不和谐的感觉。

他笑着招手,晃了晃手里的袋子。

陆时郁没看错的话,是两个肉饼。

“哥,我来接你放学啦。”

第十一章

“你笑起来应该很好看”

陆时郁突然有一种他们已经认识很久了的感觉,他朝着崇野走过去。

周围有人看过来,不少人认得崇野,低头和旁边的同伴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崇野突然有点慌,他考虑不周了,他买完饼一看已经快到陆时郁放学的时间,就想着直接过来,忘了考虑一下会不会有人因为他对陆时郁产生偏见。

明明一直都很小心,怎么还是犯了这种错误?

他不想给陆时郁带来麻烦。

但是陆时郁似乎不介意,托着他的袋子看,“什么馅儿的?”

“猪肉香菇,你吃香菇吧?”

“我也不挑食,你能正常走了?”

崇野到底是年轻火气旺,这点皮外伤倒不至于大动干戈地修养,只是走路只能磨蹭,快不起来。

于是陆时郁也走得很慢,崇野四下看着,小声问他,“哥,我来找你会不会对你有什么影响?”

陆时郁有些不解,“对我能有什么影响?”

崇野心想自己混混的身份实在是深入人心,陆时郁和他在一起万一让人觉得物以类聚就糟糕了。

他那么好。

陆时郁从他纠结的表情里很快读懂了他的言外之意,“你不要总是琢磨这么多,我都不在意别人怎么看我,你更不需要在意。”

他这样说,崇野心里轻松多了,把手里的饼递给他,“趁热吃。”

陆时郁没有在路上吃过东西,倒不是他排斥这个习惯,只是从来没有想过这种可能,一回头看见崇野已经几口消灭大半,于是也低头吃起来。

刚刚烙好的肉饼咬一口滋滋冒油,香菇并不多,几乎都是肉馅,陆时郁曾经觉得,嵩水县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当地的各种小吃,确实可以说随便挑一家店都会让人赞不绝口。

那天的面也是。

今天的饼也是。

饼在回家的路上吃完了。

陆时郁问崇野还饿不饿,崇野揉揉肚子,很诚实地点了点头。

陆时郁放下书包去换衣服,“在客厅等着。”

崇野跟上去,“哥,有没有什么我能帮忙的?”

陆时郁看他这腿脚,刚刚又买饼又去学校都不知道走了多久。

“不用,等着就行。”

“那好吧。”

崇野没有去客厅,靠在厨房的门框上,看着陆时郁洗菜摘菜。

“豆角吗?”

“对,现在正是吃豆角的时候。”

陆时郁切了半个小南瓜还有很多肉放进去,崇野太瘦了,得多吃肉。

他做饭动作很麻利,因为的确是做了很多年的饭了,以前有外婆,和外婆一起,现在没有外婆了,每天都要自己做上两顿饭。

厨艺也一点一点进步了。

崇野很快闻到香味,他用力吸吸鼻子,“太香了,哥,你真厉害。”

崇野其实还有没说完的半句话,他想说陆时郁真厉害,不像他,做什么都……一言难尽,从小就一个人生活,愣是一点也没学会做饭。

他爸妈在他十岁的时候就丢下他去外地打工,后来听说他们离婚了,再后来又听说他们各自再婚,崇野都是从街坊邻居嘴里听见的,他爸他妈把他扔在那个三十来平的小房子里,走了就没有再回来看过他。

别说看了,问都不问。

他吃百家饭长大,小时候乖一点,还挺招人喜欢,大人们看他可怜,都愿意叫他吃顿饭。

直到有一天,他太馋了,去偷点心铺摆在外面的酥饼,被老板抓个正着,老板要揍他,他抱着头躲。

碰见了路过的冯正才。

那年崇野十二岁,但是长得要比同龄人凶得多,倒像是十六七岁。

冯正才让他帮忙要债,给他饭吃,给他钱花。

他起初以为冯正才是个好人,后来长大了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也就不再真心愿意帮冯正才干活了。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他逐渐脱离冯正才的管制,冯正才说他是个狼崽子,养不熟,只要不犯错,随他去了,若不是看出他故意帮着小姑娘不还钱,也不会让人收拾他。

不过也是因为冯正才,崇野成为了混混里面的头子,比他大的也听他的话。

因为他没有牵挂,下手最狠。

为什么没有牵挂?

十五岁的时候他听说他妈妈又怀孕了,不过生孩子的时候已经是高龄产妇,大出血走了,同一年,他爸喝醉酒开车翻进了沟里,也是当场毙命。

接连听到这两个消息的时候,崇野竟然觉得有点可笑。

他对爸妈没什么感情,毕竟他是被抛弃的孩子,只是觉得这两个人死得怪巧的。

对于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他的亲人这一点他接受良好,也不怕哪天打架把自己打死。

但是他有原则的,他虽然成为了别人口中的“混混”,不像小时候那么讨喜,但他不随意挑事,而且只打坏人。

所以他也算半个好人吧。

他没爸没妈,自己生活正常,可是陆时郁为什么是自己呢?他的爸爸妈妈呢?

崇野好奇,不过没有问,这点分寸他还是有的,他怕戳到陆时郁的伤心事。

“好了,盛两碗饭吧。”

崇野打开电饭锅,一股热气蒸出来,他盛了满满两碗放在桌子上。

明明可以对面坐,他却选择了挨着。

陆时郁洗了手端着菜出来的时候看见这一幕,站着看了两眼,并没有改变位置。

想起早上好像也是这么坐的。

那就这么坐吧。

崇野吃一口夸一口,陆时郁做了许多年的饭,第一次觉得竟然有点成就感,心想两个人吃饭好像是比一个人吃饭好一点。

“好吃就多吃点,都吃干净。”

“放心,交给我。”

崇野信心满满,想要消灭掉陆时郁做的菜也太简单了,等陆时郁吃完饭,他就撒开肚子了。

陆时郁等他吃完,起身去收拾碗筷。

崇野接过来,“哥,我来,住你家还让你做饭,让你做饭就算了,还让你洗碗,那我太不好意思了。”

听他这么说,陆时郁也没拦着,他知道崇野看着大咧咧的,其实心思很敏感,让他做点什么反倒会好受一些。

崇野慢悠悠地把碗筷放在水池里清洗干净,用碗里对着陆时郁,“干净吧?”

“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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